18.5.話說白居易(3)

18.5.話說白居易(3)

因此,他早期的文學觀點,是屬於干預生活的絕對現實主義。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中國知識分子的憂國憂民心結,在動蕩歲月里的責任意識,在危亂年代裏的經世熱忱,是不可遏止的。所以,他從呈顧況披閱的《賦得原上草送友人》,到詩人四十五歲這年所作的《琵琶行》,年代大約為公元788年(貞元四年),到公元815年(元和十年),共二十多年間,白居易是以諷諭詩,為他的創作重點。其中,《秦中吟》十、《新樂府》四十,為其代表作。

這些詩歌所表現出來的強烈的政治色彩,鮮明的時代氣息,勇敢的批判精神,高昂的抗爭意識,無不激起共鳴;所反映出來的統治者對於被統治者的殘酷剝削,貪婪榨取,無盡搜刮,民不聊生的慘狀,無不義憤填膺。他的這些詩篇,滿城傳唱,萬眾吟誦,然而,也觸犯了既得利益階層。

正如他在《與元九書》中所說:「權豪貴近者相目而變色」,「握軍要者切齒矣」,遂導致他第一次面臨「長安居大不易」的失敗,嘗到了生存環境沒有調適好的苦頭。

反正,中國文人的臍帶,系在大地母親身上,系在民族國家身上,系在人民大眾身上,你就不可能和統治者心血相通,你就不可能使統治者龍顏大悅,你就不可能不因為你的干預時政,挑戰醜類,揭露敗惡,批判權貴,說了些真話,道出些實,而不遭受統治者的修理。

也許統治者日理萬機,一時疏忽了你也有可能,可統治者手下的牛頭馬面,打手爪牙,卻絕不是吃乾飯的。於是,過了初一,過不了十五的白居易,到底被那些嫉恨他的人,新賬舊賬一塊算,只有捏著鼻子「出佐潯陽」。宋。計有功《唐詩紀事》卷三十九載:「元和十年,秋,或居易母墮井死,賦《新井》詩,出為刺史。王涯其不可,乃貶江州司馬。」下註:「論盜殺武元衡事,宰相嫌其出位故也。」

什麼叫出位?就是詩人未能在此時此刻的生存環境中,調適好自己的位置。

據清·徐松撰《唐兩京城坊考》,白居易在長安的四個坊里生活過,有過自己的屋宇房舍。基本都在東市之東,約相當於今日北京城的東四環部位。公元783年(貞元十九年)春,白居易第二次來京會試,以拔萃選及第,授校書郎,才在長安正式找房子住下來,所謂「卜宅之始」,住常樂坊。為主客司郎中時,住新昌坊,為左贊善大夫時,住昭國坊。為刑部尚書時,住宣平坊。其間還曾寄寓永崇坊的華陽觀。但是,京城對他來說,仍是「居大不易」。

小的人居環境,未能盡如人願,是與大的政治氣候未能周全應對,存在必然聯繫。公元816年(元和十一年),他就在詩中寫道:「行年四十五,兩鬢半蒼蒼。清瘦詩成癖,麓豪酒放狂。老來尤委命,安處即為鄉。或擬廬山下,來春結草堂。」就已經萌出《吾土》詩中「豈限長安與洛陽」的不再逗留善之區的逃避想法。

你可以責備他的退縮,他的軟弱,但你不得不認同他這種聰明人的選擇。作過鬥士的人,不一定要當永遠的鬥士到底。我們總是以完人,全人,盡善,盡美,去期待誰,要求誰,指望誰,推動誰,說到底,其實是一種殘酷,一種不堪負荷的道義承擔。你得相信,魯迅的《聰明人、奴才和傻子》一文,絕對是人世間的真實寫照。

在宋·葉夢得《避暑錄話》中,有一番詮釋詩人遠離官場紛爭,跳出政治絞殺,徹底改變自己,全方位調適的精彩分析:

「白樂天與楊虞卿為姻家,而不累於虞卿;與元稹、牛僧孺相厚善,而不黨於元稹、僧孺;為裴晉公所愛重,而不因晉公以進;李文饒素不樂,而不為文饒所深害。處世者如是人,亦足矣。推其所由得,惟不汲汲於進,而志在於退,是以能安於去就愛憎之際,每裕然有餘也。自刑部侍郎以病求分司,時年才五十八,自是蓋不得出。中間一為河南尹,期年輒去,再除同州刺史,不拜。雍容無事,順適其意而滿足其欲者十有六年。方太和、開成、會昌之間,天下變故,所更不一。元稹以廢黜死,李文饒以讒嫉死,雖裴晉公猶懷疑畏,而牛僧孺、李宗閔,皆不免萬里之行。所謂李逢吉、令狐楚、李珏之徒,泛泛非素與游者,其冰炭低昂,未嘗有虛日,顧樂天所得豈不多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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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人的另類面孔(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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