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節

第三十八節

我叫庄槍。我頭痛了很久。在小說中敘述一些故事是不難的,但要搭建一個平台讓這些故事乖乖躺在上面,感覺不會比老鼠啃雞蛋好上多少。哥倫布把雞蛋打碎了,雞蛋才會豎起在桌面。如果我也依葫蘆畫瓢一昧生搬硬套,恐怕雞蛋里流出的蛋黃蛋清多半要把我的房間弄得一塌糊塗。我在一個小時內喝下10大杯水,肚皮脹得溜圓。每喝完一杯水,就跑到陽台上運動一番。院裏剛搬來一家新婚夫婦。新娘挺著大肚子驕傲地走進走出。我很羨慕她。她的孩子不久之後就會瓜熟蒂落。孩子是實實在在的。腦袋裏的東西卻是虛無飄渺的。接下來的一個小時,我去了10遍廁所,每一次坐在馬桶上,我都看見對面牆壁上的鏡子有一個傢伙兩眼發直臉色慘白。我苦思冥想。小意認定我寫作的衝動來自於渴望炫耀。小意吃吃地笑。她把牆壁上的一根孔雀毛摘下來輕輕地撓我屁股。我又羞又惱,叫她死一邊去。她笑嘻嘻地跑進卧室,又歡天喜地跑回來,手裏拿着一張紙,靠在門框邊,乜視着我,嘴角似笑非笑。小意的聲音抑揚頓挫:為安慰自己,也為提醒別人,人們渴望也熱愛炫耀。每一個人在沒有危險狀態下第一個下意識的反應就是炫耀。這不是一個可恥的字眼,它往往與信心、勇氣、力量緊密團結在一起。有趣的是,炫耀行為與排泄器官的距離總是靠得越近。小意念到後面哈哈大笑。我也樂了。我老是會隨手寫下一些亂七八糟令人發笑的句子。這是一種惡習,它們隨時會被有心人搜集用作呈堂證據。《封神演義》裏有一種仙家兵器,名曰番天印,威力大得嚇人,白紙黑字罩下來,有幾個人逃不了?再說,我又沒把生殖器割掉有資格向趙公公學習,指鹿為馬睜眼說瞎話。我說:小意,你就不能講得好聽一些嗎?譬如良知、責任、吶喊,等而次之一點兒的,皈依、寧靜、歸屬、自由、興趣……《新華詞典》裏好聽的詞語並不少,拜託,多少給一點兒面子。我嘿嘿笑着,忽然眼睛一瞪,粗著嗓子就喊:他奶奶的,做人不留餘地,老鼠也會反抗到底,半夜咬你的腳趾頭,靠,還真美味。小意呸了一聲,反手將衛生間的門重重關上。門的插銷壞了,咣當一下反彈回來,正好揍到我腦袋上。這可真倒霉,還好,頭頂的天花板沒有塌落。我問過李吧,什麼是小說?怎樣的才算得上好小說?小說應該如何寫?李吧已經忘了屁股上的疼,又一個漂亮妹妹出現在他的視野里。我問了他老半天,他都沒反應,一直到他把頭髮梳得可以扭斷蒼蠅的腿準備出門時,這才意識到我的存在。我不得不把我的問題重複一次。李吧就笑,先是背「為伊消得人憔悴,衣帶漸寬終不悔」,然後又背「驀然回首,那人卻在闌柵處。」李吧的聲音有點兒哽咽。我注意到他手裏捏著一本宋詞選。毫無疑問,李吧這次看中的妹妹還是花骨朵,否則他老人家哪來的積極性?我一把奪下他手中的書,翻到《釵頭鳳》那一節,惡狠狠扔給他,張嘴就罵:你丫的,陸遊的詞,誰不會背?一隻小貓小狗背起來怕也比你動聽得多。李吧往門中沖了幾次,我堅決地把他擊退。在師出有名的情況下,我當然理直氣壯、力大如山。這若讓我的大學老師看見了,一定會為我這種好學的精神感動得熱淚盈眶。何況,我現在還屬於不恥下問。我冷冷笑着,用手把李吧撥來撥去。李吧雖然一向愛吹噓他在女人面前有多麼強壯,可體重比我差遠了。我若想再與他講道理,那叫浪費口水。幾千年的人類歷史告訴我們,面對弱小時,要讓他屈服,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只會是暴力。李吧沒轍了,坐在床上憤憤地瞪着我。我把他的手機搶過來,告訴那位花骨朵,李吧被書砸傷了小手指頭不能來赴約了。李吧絕望地在床上翻來滾去,一迭聲罵着賊潑皮。我與李吧討論了一個晚上,得出了許多結論。譬如:文學是搞的,搞得雞飛狗跳烏煙瘴氣,大家灰頭土臉,不得不開口抱怨,也就算是有點兒成就了。每一個寫書的人其實就是一個**犯。他們因為很難獲得女人、權力、鈔票等現實的安慰,所以就拿文字出火氣,在一個臆想的國度里,讓自己當成王,不時幻想着把書中的某個女人拿來填充自己的三宮六院。李吧回答了我的問題。他講得很生動,常常拿生殖器官**動作打比喻,為了不髒了大家的眼睛,我把它們過濾了一遍,概括如下——小說的最大特徵是在虛幻中打造真實。由故事來承載,讓人物來凸現,靠情節的引人入勝與巧妙構思來推動。文字是鴉片,表達的**必然會帶來一種難以言語的微微顫動的快感。讓人沉溺其中,難以自拔。寫作的技巧就是做白日夢。天空中的花朵後面有着一扇扇門。虛與實都是夢。寫作時的病句越多,越有新意,即別人沒寫過,文筆就越好。並且自然會有人為你美其名曰:通感、先鋒……小說的好壞是由箕踞在金字塔上的權威說了算。雖然理論上每一個人皆有權發出自己的聲音。但請寬恕他們——他們並不清楚知道自己說了一些什麼。他們以為自己發出的聲音,很多時候,只是別人塞進他們喉嚨里的東西。當然,若以一種冷靜的技術觀點來分析,一篇好的文章文字是活潑的、故事是好看的、思想是深刻的,但更重要的是它新鮮。因為人是喜新厭舊的。李吧說完最後一句話,眼珠子不轉了,他長長地吁出一口氣。我理解他,因為人喜新厭舊的衝動,這個世界才會大踏步前進,我們的李吧同志為跟得上時代的腳步,保持生命的激情,所以才三天兩次換女人。我給李吧倒了一杯水,看在他滿頭大汗的份上。我也沒有去批判他隱藏在這些文字下不把女人當東西看的思想,雖然女人與男人只是一個個符號,但若真把男人或女人當成東西看了,他們的叫聲會比被我踩住尾巴的「護花使者」還要尖銳。我得好好琢磨下如何寫這篇小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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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痴庄槍的做秀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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