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節

第三十九節

我叫庄槍,小說的男主人公也叫庄槍。他是我的面具,我將從臉上剝下他。再輕巧的面具戴在臉上久了,也能感受到血肉相連。我並沒有四九那種能把面具用中指頂起飛速旋轉的本領,而很多本領都是天生的,譬如鳥在天上飛,魚在水底游。但我並不害怕剝下面具時我將要面臨的疼痛。一個孩子因害怕疼痛拒絕打針,一個大人則會心甘情願把屁股奉獻給護士默默地又或者是歡喜地接受這些疼痛。笛卡爾說:我思故我在。我說:我痛故我在。不過,當疼痛超過身體可以忍耐的極限時,我痛故我在這句話或許將無法成立,因為那時,我極有可能是一條狗或一隻在案板上翻著白眼的魚。我這樣說是有根據的,如果有誰不信,大可去問問為後人留下請君入甕等成語的諸位大人。當然這是題外話,不詳加討論。疼痛是一種很奇妙的感覺,它沿着尾椎骨飛快地往上竄。小意踢了我一腳,叫我滾一邊睡去。我口裏應着,手卻仍不老實。小意第一次**給我時,嘴裏也曾發出過疼痛的尖叫。眼淚汪汪的她可愛極了。我說:小意,小說里的主人公叫庄槍好不好?小意睡意朦朧地嘟囔了一聲:叫鴨子吧。那樣會更好賣一些。小意翻了一個身,雪白的屁股在窗外吹進的月光下閃閃發光。這讓我甚感無聊。我把臉貼在她屁股上,她的屁股涼嗖嗖的。我繼續思考。身體的疼痛應該能消滅心靈的苦悶。所以那些有資格書寫歷史的人都喜歡水墨畫。否則他們在把自己在路上摔了一跤時的疼痛渲染成一個時代的疼痛時,中氣哪能這般充沛?文字運用的技巧就在這裏隱藏着。一篇文章文筆生動與否有一個最大的特徵,它是否能夠把一隻螞蟻的疼痛寫成大象那麼巨大?歷史與小說並無多大的差別。譬如,他們還喜歡裁剪等手工活。一塊色彩斑斕的花布總得也總能根據需要縫製成長袖飄飄的衣裳。這些道理同樣適合小說素材的選取。我要從裏面汲取豐富的寫作技巧。一條已知的直線一定有着首尾兩端。庄槍是這條直線的支點,但他應該處於哪一個位置才能讓這條直線保持平衡?生不過百年,死又會有多少年?這條直線的首尾各有多重?小意已發出微微鼾聲。我在她的呼吸里,庄槍是否會在她夢裏?風從窗外吹進。一個皮球緩緩滾動。我在床上,它在地下。我的視線居高臨下,對於它來說,我是遠遠躲在一邊的上帝,能夠看見它的每一寸皮膚,所以它是圓的,是完美意義的存在。但如果我在皮球裏面,我還能判斷得出它的形狀嗎?已知總是微不足道,頭頂的天空滿是星星。無數碎裂的眼睛默不作聲。李吧說,小說是一面鏡子,是對生活的反光,因為它的**性,生活常在它面前脫光露出羞於見人的生殖器。當然,鏡子並不會有着絕對意義上的光滑。它們或凹或凸,當這面鏡子擁有足夠的凹凸度,我們面對鏡子裏的自己時便會哈哈大笑。我說,小說為什麼不可以是對生活的抽象?若能這樣,我們會在小說里獲得詩意的棲居。把現實種種忘掉,敘述觀念,讓靈魂安靜地歇息在花朵上,何苦非要挖開花朵下面的泥土,去尋找那條噁心的蚯蚓並把它扔進別人的餐桌上?生活讓人難以忍受,在小說這個虛擬的世界裏我們應該忘掉那些難受。我之所以想寫一篇小說,也有這個理由。我承認,我的話甚多自相矛盾。所以我才來與你商量。李吧說,那玩意兒長在狗身上能夠繁衍後代,把狗的那玩意兒切下來端上人的餐桌便是一道壯陽菜。人是鐵,飯是鋼,一頓不吃餓得慌。李吧念著順口溜,一臉高深。我聽不懂,我罵他。可奇怪的是我卻把他的話一字不漏記下來了。月涼似水,他的話在我腦海跑來跑去。我很憤怒,原來強姦也是可以這麼進行的啊。我決定,我一定要在小說寫到李吧。這樣,我也能在我的文字王國里強姦他。  

上一章書籍頁下一章

白痴庄槍的做秀時代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言情穿越 白痴庄槍的做秀時代
上一章下一章

第三十九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