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獵狼者之死(1)

1.1.獵狼者之死(1)

我最後一次見到勞倫·夏麥是在司各特的店裏,那時他肩上扛着一頭死狼。我去買縫衣針,他則是去領賞。司各特上過一個美國佬的當,如今堅持一定要全屍才賞金。之前那個美國佬,先是帶了對耳朵來,領走一筆錢,過一段時間又拿來一對腳掌,再領走一筆錢,最後連尾巴也沒浪費。當時是冬天,他每次拿來的肢體看起來都相當新鮮,這種詐騙的伎倆被大家如法炮製,司各特很反感。一進門,我就看到死狼的臉,不由自主地皺起眉頭。司各特喝了一聲,夏麥連聲道歉。我倒是想氣也氣不出來,一方面因為他還蠻迷人的,另一方面是因為他的跛腳。狼屍被移到店家後頭某個地方去了,我在店裏找著要買的東西,聽到他們吵了起來,起因是掛在店外那塊長霉的獸皮。我想是因為夏麥開玩笑要司各特換塊新的。獸皮下方有一塊招牌,寫着:灰狼(性別:公),第一隻於考菲爾鎮被捕的狼,1860年2月11日。這塊招牌告訴你許多關於約翰·司各特這個人的事。它顯示出他的假好學與妄自尊大,還有為了樹立權威而泯滅事實真相的天性。我是說,那隻狼肯定不是這附近第一隻被捕獲的,而且嚴格說來,考菲爾鎮根本算不上是一個鎮,雖然司各特希望它是,因為如此一來就會有個議會,鎮長便非他莫屬了。

「不管怎麼看,那都是頭母狼。公狼的頸毛顏色深些,體型也比較大。這隻太小了。」

夏麥不是胡說八道的,他抓到過的狼比任何一個我認識的人都多。他說這話時面帶微笑,表示他並沒有惡意,但是司各特把這些話當成挑釁,並勃然大怒。

「我想這事你一定記得比我清楚,夏麥先生?」

夏麥聳聳肩,沒有回話。因為1860年時他並不在這裏,也因為他是個法國人,他在我們的地盤上待人處世得小心點。

我走到櫃枱前面:「我想它是頭母狼,司各特先生。我記得很清楚,那個把狼帶來的人說,她的小狼哭嚎了一整晚。」

司各特把狼頭下腳上地倒吊在店外頭,讓每個經過的人目瞪口呆。我從來沒有看過狼,它的體型之小讓我蠻驚訝的。它就那樣倒吊著,鼻子直直對着地面,好像覺得自己很丟臉似的緊閉着眼睛。男人們嘲笑這具屍體,孩子們則在旁邊嬉鬧,比看誰有膽子把小手伸進狼嘴裏。他們在它旁邊擺姿勢,鬧來鬧去的。

司各特寶藍色的小眼睛轉到我身上,鄙夷的眼神如果不是在責怪我多管閑事,就是單純的不屑,很難分辨是哪一種。

「暫且看看他出了什麼事。」他說的是韋德醫生,也就是把母狼屍體帶來領賞的人。韋德在來年春天溺斃。司各特彷彿認為,提起那件事就能動搖夏麥的立場。

「啊,這個嘛……」夏麥聳聳肩,再朝我眨眨眼。真是臉皮夠厚。

不知為何我們又聊到那兩個可憐的女孩兒,我想是司各特先提的,每次只要一談到狼這個話題,人們就不免要聊起她們。雖然世上有不少不幸的女孩子(我就看過很多),但在這裏,「可憐的女孩」指的永遠是那兩位,就是失蹤了好些年的賽頓姐妹。我們交換了許多不着邊際但還蠻有趣的意見,直到門上的鈴鐺響起,諾克斯太太進門,大家霎時間鴉雀無聲。我們假裝對櫃枱上的紐扣興趣盎然。夏麥拿了他的賞金,向我和諾克斯太太鞠了個躬就走了。他離開之後,門上的鈴鐺還叮叮噹噹晃了好久。

我最後一次見到他的經過就是這樣,沒什麼特別。

勞倫·夏麥是我們最親近的鄰居。即使如此,我們對他的人生仍然一無所知。我常想,他跛着腳要怎麼獵狼?後來有人告訴我,他用塗了士的寧[士的寧:中樞神經阻斷劑,會引起癲癇。]的鹿肉作餌,技巧在於要沿着足跡找到最後倒地的動物屍體。我不知道,在我看來,這算不上打獵。我知道狼群已經學會離步槍遠一點,所以它們不是完全沒腦袋,但是它們又學不會別去上免費食物的當。跟着一頭垂死動物一直跟到死,這種方法又好在哪裏?他還有其他不尋常之處,比如遠離不知名的家鄉長途跋涉來到此地;會有皮膚黝黑、沉默寡的陌生人來拜訪他;他偶爾顯露出來的慷慨大方讓人目瞪口呆;他住的破舊小屋和他的慷慨形成強烈對比。我們知道他來自魁北克。我們知道他是天主教徒,雖然他不常上教堂或者找神甫告解(他長時間不在家,也許他出門這段時間兩件事都會做也說不定)。他彬彬有禮,笑口常開,只是沒有特別和什麼朋友來往,而且與人保持一定距離。還有,我敢這麼說,他很帥。近乎烏黑的頭和眼睛,臉上總是給人一種剛剛在微笑,或是正要開始微笑的感覺。他以一種迷人的紳士風采對待所有的女人,但從不曾冒犯她們或是她們的丈夫。他未婚,看起來也沒有這個打算。不過我注意到有些男人單身一人會快活些,特別是他們的生活習慣邋裏邋遢或不太規律的時候。

上一章書籍頁下一章

半人的咒念(全本)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玄幻奇幻 半人的咒念(全本)
上一章下一章

1.1.獵狼者之死(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