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一十七節 主角終於又出場了

第六百一十七節 主角終於又出場了

良弼遭到刺殺。

一位擁有皇族身份、而且掌握軍隊的輔政大臣遭到刺殺。

而且是在帝國的首都。

每一個了解中國的政治局勢的人都能看出,這起事件的嚴重程度絕不會比皇帝本人遭到刺殺更低——帝國的官僚都很聰明,因此非常難得的,這些人用自己能夠達到的最快速度做出了反應。

北京的正式抗議只比張紹曾的報告晚了一天送到秦朗面前。

這是從未達到過的反應速度,幾乎稱得上奇迹,因為十幾個小時以前,承擔這項使命的兩位外交官,三藩市總領事周汝鈞和公使館的武官譚錦鏞,還在聖弗朗西斯科,而且譚錦鏞被關押在警察局的監獄,而周汝鈞忙着把他弄出來。

他們肯定是離開警察局就立即上路了。

真積極。

但秦朗不喜歡他們的這種積極態度。他已經收到許多電報,而且還會收到更多,一些是某些人的辯解,一些是調查報告,剩下的全是要求進行解釋和評估,不是來自紐約就是來自華盛頓,必須給予重視;在這個時候,他不願意看到一份完全多餘的電文。

哪怕他可以、並且肯定會將它扔到一邊。

只是出於必要的禮貌,他不得不把自己裝扮得像個擁有多重顯耀身份的大人物,浪費一點寶貴的時間接待兩位理論上很尊貴、實際上不值得一提的外交官,接受他們提出的抗議;不過兩位外交官表現得很客氣。不像是來提出抗議,更像是來道謝……

事實上,他們就是來道謝。同時代表總理衙門提出抗議。

因為他們遇到的麻煩。

如果沒有秦朗,他們就會繼續困在那座城市,為了警察局的指控焦頭爛額,需要耗費許多資金和時間才能解決問題;聖弗朗西斯科的警察似乎一點也不在乎自己的行為會不會引起外交上的糾紛。周汝鈞已經束手無策了,只能請求公使館協助,但是秦朗只用一個電話就讓警察局撤銷了指控。

儘管結果還不能讓人完全滿意:警察局拒絕道歉,堅持自己的人沒有任何錯誤。而且發出威脅,如果譚錦鏞繼續「無理取鬧」,就會遇到加倍的麻煩;不管怎樣。能夠解決問題總是一件好事。

秦朗幫了一個很大的忙。

雖然他需要為良弼遇到的刺殺承擔一部分責任,那是公事,而在私人的角度,不管是禮節性的表態還是出於真心。向他表達謝意也是應該的。

然而這只是周汝鈞和譚錦鏞的一廂情願的觀點。

他們弄錯了一件事。

秦朗沒有給聖弗朗西斯科的警察局打電話——他很忙。還有很多重要的工作等着他,沒有時間關心發生在一座距離聖迭戈幾百英里的城市的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更不用說親自給那裏的警察打電話——只是一群小角色,幾年前他還需要親自做這件事,但現在,他們自己就知道應該怎麼做。

哪怕那些傻乎乎的警察真的愚蠢到不知道什麼才是正確的做法,只需要umbrella的一個中層管理人員稍稍表達一下關注,他們也會立即反應過來。

否則他們就不能繼續留在現在的位置上了。

周汝鈞和譚錦鏞認為是他解決了問題。實際上只是他的名字起了作用。

秦朗沒有聽到任何消息。

直到兩位外交官開始向他道謝,他才知道發生了什麼。

當然。他確實知道譚錦鏞的遭遇。這位原本應該死於自殺的陸軍上校在歷史上沒有太多名氣,但也不是完全沒有名氣,如果有人需要一個國家軟弱和無能導致外交官遭到羞辱甚至不幸遇害的例子,他的名字就有可能出現。

不過,因為歷史記載太少也太模糊,再加上他的遭遇的悲慘程度還不能與南京國民政府統治時期的蔡公時相提並論,他被提起的次數很少,大部分只是引用了相同的文章。

而且有很多錯誤。

秦朗正在意識到這一點。

雖然記憶已經變得很模糊,不過他還是可以想起一些內容,曾經看到的那篇文章提到譚錦鏞使用英語回敬了警察的語言羞辱,但這位上校先生告訴他,他不懂英語因此不知道警察說了什麼,這導致他對警察的命令置之不理,於是警察動了手,而他毫不客氣的進行了反擊,結果警察叫來更多警察……

秦朗不得不暫時放棄了弄清引起這起事件的那個傢伙——如果沒有意外,他的名字應該是約翰.克雷默——是不是使用了「黃皮豬」這個詞的念頭。

他不關心譚錦鏞的遭遇。如果上校先生真的拒捕和襲警,這件事也就沒有任何意義。但是,如果克雷默警官確實使用了那個詞,那麼他就應該在新郎湖或者太平洋的某個地方得到一個新位置,然後一直待在那兒。

直到有人把他找出來。

經過了這麼多年以後,加利福尼亞的每個警察都該知道,哪些詞可以使用,哪些不能。

克雷默警官最好不要犯錯。

但是上校先生不能證實這一點。當然,最終,秦朗還是可以通過別的方式弄清真相,比如幾位同事或上級的親切和友好的登門拜訪,但現在,他只能讓他把整個事件的經過說完,然後側過臉對着周汝鈞聳了聳肩。

「我對此有一些好奇,北京為什麼會任命一位聽不懂英語的軍官擔任公使館的武官?」

他突然使用了英語以至於周汝鈞用了好一會兒才反應過來。想到他的一個眾所周知的習慣,喜歡使用英語而不是中文與華人交談——許多人相信這是因為秦朗希望自己看上去更像美國人,實際只是因為他聽不懂南方的方言——雖然不喜歡他的做法。三藩市總領事還是用英語進行了解釋。

「錦鏞是武舉人,曾經擔任先帝的侍衛,所以不通西文……」

秦朗用手勢打斷他。「請原諒。總領事閣下,但我想知道的是,中國政府為什麼會任命他為武官。」

「他曾經是先帝的侍衛,他的忠誠毋庸置疑,我認為這足夠了。」

「也就是說,實際上你也不知道他得到任命的原因。」秦朗笑了一下,「然而這個任命顯然是一個錯誤。」

周汝鈞皺了一下眉毛。「秦先生。任命誰擔任武官,這是我國的內政。」

「如果你們可以自己解決由此產生的問題,是的。總領事閣下,它是內政。」

秦朗沒有把話說完,但是周汝鈞明白他的意思,公使館和三藩市總領事館都不可能解決譚錦鏞遇到的麻煩。當然更不可能指望北京。因此任命一個聽不懂英語的人擔任武官確實存在很多隱患,必須認真考慮。

然而他認為這種看法有失偏頗:至少在表面上,美國是一個文明國家,而且梁誠公使與美國總統的關係還很好,在國會也受到了歡迎,聖弗朗西斯科的警察惹出來的麻煩總能通過外交手段得到解決,只是需要金錢和時間。

他清了清嗓子。「我認為……」

「你認為可以請求華盛頓施加政治壓力?」秦朗知道他的想法,很容易猜到。這位總領事閣下在美國的時間還是太短了。而且更熟悉中國的那一套辦法,但那並沒有什麼用處。「你可以那麼做。只不過聖弗朗西斯科的警察不會在乎華盛頓的態度。」

他第二次聳肩。「你必須明白,聯邦政府對地方的執法部門沒有管轄許可權,而且任何事情一旦涉及聯邦和州的權力衝突就會變得非常棘手。上一次,美國人為了解決衝突進行了四年內戰,死了上百萬人,最後只能妥協,我不認為他們願意再來一次。」

說完,不管周汝鈞準備怎麼回答,秦朗重新看向譚錦鏞。「上校先生,我希望你看開一點,不用太在意你的遭遇。」他用的是普通話——而在周汝鈞和譚錦鏞看來,這是不標準的北京官話——現在沒有必要使用英語了。「美國的警察就是這樣。」

他試圖勸說譚錦鏞忘掉那件事,或者將它放到一邊。即使不知道歷史的人也能看得出來,這位陸軍上校的憔悴神色不完全是因為曾被警察毆打、關押和聖弗朗西斯科到聖迭戈的旅程,他覺得自己遭到了羞辱,而他是政府官員和外交官,因此對他的羞辱也就等於對國家和皇帝的羞辱,他必須採取措施消除它的不良影響。

只有一種辦法可以達到這個目的。

他會自殺。

秦朗其實不關心譚錦鏞的死活,但是他擔心,如果這位上校先生離開五角大樓以後突然死亡,肯定會影響他的名聲和形象;他的合作夥伴又會大驚小怪,認為他做了什麼。

秦朗希望譚錦鏞活着,不要給他惹麻煩。

但是他的勸說正在起到相反的作用。

「秦先生,我不明白你的意思。」譚錦鏞的臉色變得很難看——雖然他的臉色一直很難看,不過現在變得更難看了。

他認為秦朗是在針對他,實際上秦朗是在針對警察。

「美國的警察對所有人都是同樣的態度。如果你沒有服從他們的命令,不管因為什麼原因,他們會攻擊和逮捕你,甚至開槍打死你,即使你只是躺在床上,拿着一把小刀準備自殺,而且警察是你的家人叫來的,為了阻止你自殺。」

周汝鈞和譚錦鏞同時給了他一個「你在逗我」的表情。

然而對於兩個傳統的中國官員來說,做出這樣的表情無疑是非常滑稽的,結果秦朗反而被逗樂了。

他的反應讓周汝鈞產生了錯誤的理解。「所以,你是在說笑話,秦先生?」

「不,這就是美國,總領事閣下。」秦朗攤開手。「只是遭到警察毆打和逮捕不過是個小意思,如果是黑人,大多數警察會選擇先開槍,再提問。」

「我還是不能相信……」周汝鈞慢慢的搖著頭,「難道這個國家沒有法律?」

「你可以向警察求證,但是他們會告訴你,」秦朗突然換了一種語氣——他在模仿史泰龍扮演的判官爵德,「我就是法律。」

然而兩位外交官都不認識史泰龍,也不知道爵德,因此他看上去不像在開玩笑。雖然周汝鈞仍然覺得有很多疑點,但是譚錦鏞已開始相信了。

「也就是說,我被警察攻擊和逮捕……不是因為我是中國人?」

「在沒有更多證據之前,是的。」停了一下,秦朗接着說,「當然,必須承認的是,種族歧視是廣泛存在的問題,而且加利福尼亞是一個**情緒很嚴重的地方,但還沒有嚴重到警察會毫無理由的攻擊一個普通人。」

「所以我被警察攻擊和逮捕只是因為我沒有服從命令?」譚錦鏞瞪着他,「可我是外交官!」

「你知道你是外交官,我知道你是外交官,問題是,警察知道嗎?」秦朗重新看向周汝鈞。兜了一個圈子以後,他們又回到起點。「所以我認為,北京應該重新委派一位懂得英語的軍官擔任公使館的武官,避免類似的事件再次發生。」

「而我的問題是,」周汝鈞的身體向前傾了一點,「你想做什麼,秦先生?」(未完待續。)

ps:關於譚案,現在網絡上流傳的文章似乎都是出自90年的一篇短文,按照該文描述譚懂英語,然而按照當時記載,譚不懂英語,而且譚是武舉人出身的軍官,到美國的時間也很短,不懂英語的可能性很高,因此約翰.克雷默是不是因為譚是華人於是用語言挑釁仍然是個不能確定的問題

另外,儘管有美國國【務】院督促,加州州長和三藩市市長關注,該案的調查最終還是不了了之,一般將這個結果歸咎於當時加州的**情緒,不過更主要原因可能是因為美國警察系統一貫的護短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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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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