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恩的角色2

貝恩的角色2

而竺稼與陳曉的接觸,從2008年12月就已經開始。在黃光裕被捕、國美電器遭遇資金鏈斷裂危機之後,身為國美電器董事局代理主席的陳曉,很快便找到了「老相識」竺稼。

2005年年初,摩根士丹利和鼎暉共同向永樂投資了5000萬美元,2005年10月,永樂香港上市時,摩根士丹利又扮演了承銷商的角色,而當時,竺稼還是摩根士丹利中國區總裁。「從那時開始,我們一直有聯繫。」竺稼對此並不諱言。但國美電器和陳曉本人,後來卻始終迴避這一點。黃光裕家族也曾指責稱,「陳曉和竺稼從賭局上的對家,變成了(操縱國美的)盟友」。

不過,對於陳曉和竺稼的「私交」,不必過度解讀。在他們之間更主要的關係是利益。所謂「私交」,並不足以讓他們犧牲半點自身的利益。更何況,當時與竺稼進行談判的,並不僅僅是陳曉一個人,而是由陳曉、王俊洲、魏秋立三人組成的國美電器「三人決策委員會」。

2009年4月初,在經過兩個多月的篩選之後,國美電器最終敲定了三個入圍者,貝恩資本、KKR和華平投資。

貝恩、KKR和華平之所以能夠入圍,是因為這三個機構有一個共同的特點,都是為了短期套利的財務投資者,並且,它們當時都不持有國美電器的股份,或者持股比例不高。而原來持股比例較高的外資股東,摩根大通(9。75%)、摩根士丹利(7。38%)、CapitalGroup(7。82%)等,均被排除在外。

那麼,到底該向這些機構投資者出售多少股份?雖然,國美電器方面稱,2009年年初,陳曉、王俊洲、魏秋立組建的三人決策委員會,在與潛在的戰略投資者進行談判時,從一開始就得到了黃光裕家族成員的同意,黃秀虹甚至曾經做出這樣的承諾:「只要能讓國美電器度過難關,讓出大股東的地位也是可以的。」不過,這應該不是黃光裕本人的想法。當時,黃光裕案案情尚未清晰,黃秀虹跟黃光裕之間的溝通並不順暢。

而隨着貝恩逐漸浮出水面,也可能是考慮到陳曉與竺稼的「私交」,感到威脅的黃光裕家族開始改變主意,希望將股權維持在30%以上,保持單一最大股東的地位。

國美電器的危機只是暫時的,要度過危機,不必以犧牲控股權為代價。

從2009年4月底開始,黃光裕家族便不斷向國美電器董事會提出這一要求。

5月初,在個人的案情較為明朗之後,黃光裕從看守所發回了一封親筆信,進一步明確了對「國美電器控制權」的要求。儘管這封信只有短短兩頁紙,但措辭明確,不留餘地:公司缺錢,可以降低股權,但不能放棄控制權。

這封「思路很清晰」的短訊顯示,黃光裕把國美電器的控制權視為自己的命根子。

在得到黃光裕的明確指示后,5月上旬,國美電器董事會下屬的特別行動委員會(成員包括陳曉、當時的非執行董事孫強、獨立董事陳玉生、MarkC。

Greaves、ThomasJosephManning),聘請財務顧問做了資金需求分析,並根據黃光裕的持股比例要求,設計了30億港元的融資方案。

據說,按照這一方案,融資完成後,黃光裕仍將持有國美電器30%以上的股份,保持第一大股東地位。

30億港元的融資額度,主要是根據國美電器「舊2014可換股債券」的「負債部分」確定的。

國美電器發行「可換股債券」募集的資金,在計入財務報表時,被分配為「負債」和「權益」兩個部分。2009年年初,國美電器發行在外的「可換股債券」,便是2007年發行的那46億人民幣(華平2006年認購的2011可換股債券,2007年已經轉股)。這46億元當中,確認為負債的部分為31。84億元,2008年年底,負債部分略有增加,為35。72億元。

2009年年初,由於國美電器股價大跌至1。12港元,而舊2014債券的轉股價高達4。96元,基本沒有轉股價值,所以,大多數債券持有人已經明確表示,2010年5月將要求國美電器贖回。

要募集30億港幣乃至更多的現金,以應對1年之後即將到來的「舊2014可換股債券」贖回,唯一的途徑是,將股權賣出更高的價錢。

之後,競價開始了。由於開價較低,華平投資早早出局,只剩下貝恩與KKR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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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光裕帝國的革命與復辟:裂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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