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美皆:余秋雨事件分析(4)

李美皆:余秋雨事件分析(4)

關於自己的「文革」問題,余秋雨時常王顧左右而言他。余秋雨「文革」問題複查的結果是被確定為「說錯話,做錯事,寫錯文章」的人,但允許重返工作崗位。於是,當別人提及他的「文革」問題的時候,他會首先振振有辭地說,如果我有問題,還會被提拔為上海戲劇學院的院長嗎?大有哂笑這些人缺乏政治常識之意。其實真正缺乏常識的是他,不影響繼續使用並不等於毫無問題,他這是在運用政治的模糊概念打老百姓的馬虎眼。余秋雨不愧是內行,深諳政治在中國的生命線地位,所以首先拿政治來做擋箭牌。

余秋雨「文革」當中基本上沒有傷害過具體的人,沒有留下誰跟他過不去的把柄,這也是他「文革」后得以完身而退的原因。於是有人提到他的「文革」問題時,他總是理直氣壯地質問,我傷害過誰?把被我傷害過的人找出來!他這又是在打狡猾的模糊戰。他的問題不是傷害了一個具體的人,而是傷害了某些不確定的人,嚴重點說,就是傷害了一個時代,不是從**上,是從精神上——他的「文革」清查結論中「流毒」一詞是赫然在目的。傷害的不是具體的人就算沒有傷害人嗎?不是人身傷害就不算傷害了嗎?不能因為其不確定性和非人身性,這個責任就滑脫了。這種理直氣壯,簡直帶有一點仗名欺人的味道,難怪他會聰明到有時讓人避諱。

實事求是地說,質詢余秋雨「文革」問題的人對於余秋雨這段歷史在細節的真實上把握得並不是那麼準確,比如石一歌問題。於是余秋雨大膽地聲明:「我現在發出懸賞:有人如能指出我用『石一歌』的筆名寫過一句有他們指控問題的文章,只要一句,我就支付全年薪金作為獎勵。」這是在運用別人事實方面的小漏洞來推翻自己的大問題,轉移問題的實質,迴避問題的根本,說到底,是一種低能的狡辯。用別的筆名寫的呢?用別的筆名寫的就不算了嗎?問題的關鍵在於你有沒有寫,而不在於用什麼筆名。這是智商正常的人都能明了的常理。

已經做過結論的錯誤,余秋雨居然還在口口聲聲不承認,理由究竟何在呢?雖然他沒有直說,但替他說白了無非就是:一、不是他錯了,是時代錯了,是路線錯了,是上面錯了,而他只是受上面的領導。——全部責任往時代身上一推了之。個體對於歷史的責任就這樣被釜底抽薪地逃避掉,可是,歷史和時代難道不是由一個個的個體構成的嗎?抽掉這些個體,歷史和時代終將成為一個什麼都不能負載的空殼。二、既然大家都錯了,那幹嘛還要追究我個人的錯?——法不責眾的心理在這裏得到了看似合理的運用,可是,大家都錯就不是錯了嗎?

許多文化人在「文革」中的表現,體現了知識分子在權力面前常見的媚態,是知識分子與政治和權力關係的一個縮影。知識分子泛泛而言無一例外地會標榜自己的民主主義立場,但是,當真正被推到政治舞台上去的時候,就不僅自覺的獨立不倚做不到,連自然的疏離都做不到了。封建士大夫的功利心和廟堂意識相結合,取代了知識分子為民立言的民主主義立場,使之最終淪為幫閑或幫凶。

中國人習慣於區分好人壞人,我原來也覺得余秋雨不過是一個做過尷尬事的好人而已。後來再看,好人壞人的界定不僅困難而且毫無意義。一個人可以有狐狸的狡猾同時又有釋迦牟尼的心,憨厚的狡猾和真誠的做作以及聰明的善良雖然比虛偽還要虛偽,但看起來卻比真誠還像真誠。所以,人的好壞沒法區分,我們只能就事論事,就算一個人已經死了,說「蓋棺論定」都不如說「蓋棺事定」來得科學和準確呢。籠統地說來,余秋雨這個人有文人的酸腐矯情但無傷大雅,有小男人的狡猾好面子但沒有大男人的陰狠歹毒,是一個適合點綴昇平的表現派而不是一個魯迅式的鬥士。他的脆弱敏感而常常又過分的反彈很大程度上來自於他的襟懷不夠坦蕩,所以很小的一件事就讓他看得很重,就使他走了麥城。

正是面對批評的孱弱使余秋雨把指向自身的批評放大了,這件事本來不至於影響他的形象,但這樣一來卻真正暴露了他的問題。余秋雨的「文革」問題並不比他在這一事件中所體現出來的心態問題更加典型和深刻,他的軟肋與其說是「文革」問題,不如說是面對「文革」問題的那種人格和心態。即便沒有一份應有的雅量,如果能夠皮實一點,余秋雨也不至於此。在知識分子群體中成為名人,便無法逃脫被解剖的命運,而且這種被解剖常常會切中肯綮。知識分子看同類一向如同看自己一樣明白,因為幾乎都是通病。在批余的過程當中,不少人也暴露了自己的醜陋。

沒有人可以不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可余秋雨一直沒有為自己的「文革」問題付出過代價,連內心的代價都沒有,所以歷史地辯證地來看,他最終補上這一回也算應該。而別人之所以拿他的「文革」問題說事,就是因為他太聰明太遊刃有餘了,一直沒有受過傷,一直沒有付出過代價,這比「文革」中傷過人而後自己也被傷得不輕的人還讓人過不去。

不必感嘆人性的不完善,人性永遠是醜陋的,自己也不盡美麗。也不必怨恨上天的不公平,這恰恰是公平的,這很符合人類的集體無意識,使人看到了某種類似於天道的東西。所謂天道,也許本來就是擺平人心的那種神秘的制衡力量吧?余秋雨現在稍微有點不舒服,那就對了,你已經舒服了那麼久,讓別人舒服一下也是應該的。這就是社會,這就是人性,自有它的制衡的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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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遠清再次發難:庭外「審判」余秋雨(選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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