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美皆:余秋雨事件分析(2)

李美皆:余秋雨事件分析(2)

余秋雨的矯情也未必完全出自刻意,這可能跟領導者的「親切」一樣,已經成為一種習慣了。經過這些年的做官和成名,余秋雨已經成為一個堂而皇之的「尊者」。凡為尊者,當然是越受尊重,越想有個「尊者」的樣子了,余秋雨的作秀就來自這裏。他的作秀其實是一種拘謹,而之所以拘謹,就是因為太想給人留下好印象了,太想讓大家看到一個完美的余秋雨了。余秋雨的為文一向好修飾,人的為人和為文往往具有驚人的一致,所以他的修飾和矯情、作秀實際上是一體化的。在余秋雨,這很自然,他只想在聲名的巔峰處處留心,穩步上升罷了。可是有一點他沒有留心到,所有的完美都是脆弱的,一個人越想把自己塑造得完美,就越是破壞了預期的完美性;一個人越想呈現自己完美的一面,就越容易暴露出自己的不完美。這是一個討厭聖人臉孔的時代,人們有一種普遍的逆反心理,越想打扮得完美的人,大家越想拉下他的畫皮——這可以給人一種莫名的快感。再者,人追求完美是一件好事,但必須在自然的基礎上,如果有違自然,就會適得其反。余秋雨越儼然,越煞有介事,越冠冕堂皇,大家越覺得他裝柿子,越容易想起他那未擦乾淨的部位。

中國有句話叫「為尊者諱」。作為一個想當然的「尊者」,余秋雨已經先替自己做起了為尊者諱的事。他一向只替民族歷史文化反思,卻從來不替自己反思,好像根本不懂一屋不掃、何以掃天下的道理——就憑這一點,他也稱不上真正的尊者。可問題在別人那裏就不一樣了,人們願為尊者諱,卻絕不願為儼然尊者諱。余秋雨正在堂皇間,冷不丁受到了那飛來一棒——不知道他意識到了沒有,他之所以沒有得到「尊者」的待遇,問題也就出在這個堂皇上。

其實從《南方周末》披露的史實來看,余秋雨「文革」期間也沒什麼大惡,按我原來的猜測,他至少應該比這嚴重十倍才對。所以他完全可以自己寫出來,免得讓別人費心去調查,也免得以這種方式披露出來更難堪。當然,這是一個比較理想的期待,他不想這麼做也無可厚非,他有權利迴避,除了公檢法和特定的清查組織,誰也無權要求他主動交代。可是,即便他沒有這麼理想化,被人揭出來之後,至少也可以採取一個比較明智的做法,或者坦然承認,或者淡然默認。他最最不該的就是:斷然否認。

在否認的時候,他還採取了一點方式方法,那就是《新民周刊》上那篇文章的曲折由來。所以余秋雨不必抱怨媒體,他本人不是也曾經利用過媒體嗎?只不過沒有達到目的罷了。而且,余秋雨能夠成為所謂的「明星學者」,很大程度上就是得益於媒體。余秋雨試圖用側攻的戰略畢其功於一役,結果卻是事與願違,搞得自己很沒面子。這件事是一個轉折,從那以後,大家對余秋雨關注的焦點便集中到「文革」問題上去了。余秋雨此舉曾經讓我非常費解,淚水是和溫情、善良聯繫在一起的,一個經常流淚的人應該是一個感情豐富、心地善良、靈魂溫柔、處事文雅的人,怎麼能做出那麼簡單強硬、欺世盜名、瞞天過海的事情來呢?後來想想,劉備的哭也是一絕呀,而且哭得很真誠,只是眼淚背後的東西我們看不清罷了,因為被他的眼淚模糊了雙眼。明明有其事,偏偏說成無,當然欲蓋彌彰。本來只是偷了一根針,卻拚命抵賴,結果把自己抵賴成了一個大盜。這件事余秋雨做得的確太不君子了,而且聰明過頭,成了糊塗。聰明必須有道,否則,不君子的事最終都將體現為不聰明。

聰明人做了一件愚蠢的事,原因就在於太聰明,但這已經不是什麼簡單的聰明過度的問題了,而是余秋雨人格心態局限的一個必然,不在這個方面體現出來,也會在那個方面體現出來。現在社會這麼開放,又有歷史在前面擋着,本來就沒什麼大不了的,你灑脫一點,豁達一點,承認就是了,這並不影響你的光輝,因為你並不比一般人道德上更不完善。巴金不就以自己的坦蕩贏得了尊重嗎?事實上,自己先把傷疤亮出來是一個上上策,可以變被動為主動,防止被人揭。說出來以後,你就安全了;而不說,那就永遠是一座休眠的火山。你自己先說出來,別人就不會揪你了;被人揪住了,坦然承認也沒事了,最要不得的就是惱羞成怒。一旦惱羞成怒,就會為一口氣而斗,而一旦鬥氣,整個事件的性質就變了。

歷史是不容迴避的,連許多偉人都走下聖壇被重新評價了,何況一個余秋雨。關於控訴與懺悔的問題,有人曾經這樣說過,當一個民族的災難發生的時候,人們敢於站出來說:「我控訴」;災難結束的時候,又敢於站出來說:「我懺悔」,這個民族就是有希望的,反之,就是沒有希望的。「文革」既是一場政治災難,又是一場文化災難,「文革」可以說是整個民族的「文革」,也可以說是每一個人的「文革」。作為一個文化學者,余秋雨有必要也有義務對自己的「文革」做出反思,即便不是公開的,至少也應該是自省的,可是從他的表現來看,他根本拒絕這麼做。連自省和反思都沒有,懺悔就更談不上了。從他的言語和文字當中可以看出,「文革」對於他來說就是家族仇個人苦,沒有別的。如果余秋雨的文化關懷永遠只會凌空蹈虛,而不敢與現實甚至與真實的自己接壤,那還有多大的意義呢?余秋雨及其家庭在「文革」中可能確實吃了一些苦,也是「文革」的受害者,可是,被吃者同時也可能是傷人者,二者是不能相互抵消的。魯迅《狂人日記》中的狂人或許只是小時候無意中參加過吃人的行為,尚且要進行那樣深刻的自我反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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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遠清再次發難:庭外「審判」余秋雨(選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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