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月清風(華銘) 完結篇

素月清風(華銘) 完結篇

走了三十個不同的國家后,我又回到了HK。

把旅行見聞整理出版后,出版社打來電話,很委婉地告訴我,這本書的銷量還好,但大部分都是喜歡我歌詞的那些粉絲買的,知名度並沒有很高。

寫歌詞其實與寫小說不同,我做填詞的那些年,成名快,一是靠着藝人的知名度,二就是給我接到的曲子都是非常精緻的好曲子。

很恰好的,這時素清打來電話,問我要不要幫她出十周年紀念專輯。

這年她已經唱了三百多首歌,拿獎無數,演唱會場場爆滿,成了名符其實的歌后。

紀念專輯的歌詞都是我填的,這次要做一些修改,因為我是個完美主義者。

接了這個case,很快就重新炒熱了我的名字和我的書,而我其實並沒有做過那麼多改動。

寫作有時是一種情緒,這時的我,突然驚覺,我已經不再喜歡她了。

專輯開始發售時,我和素清一起參加了她的十周年訪談。

這是我幾年來第一次見她,之前即使改歌詞,我也沒有見她。

這時再見她,顯得雍容了許多,氣度非凡,然而於我來說,已經非常陌生。

我仍記得第一次見她的畫面,坐在鋼琴後面,彈著那首憂愁的曲子,那時她比現在瘦很多,纖細得彷彿一把就能攬在懷裏。

當時我還不知道她就是我大名鼎鼎的大嫂,我只知道我遇到了一個不錯的女孩子,乾淨,靦腆,小心翼翼。

現在她已經可以自如地應付訪談,學會在敏感問題上面裝傻繞彎子,非常老辣。倒是我略顯尷尬,主持人很活潑,跟我們玩牌,神神叨叨地做心理測試,她抽了張Q,我抓到了小王。

結束之後,素清對我說:「你哥哥很想你,有空來家裏坐坐。」

我沒想到自己會如此自然:「最近忙過了就會去,替我跟他問好。」

其實這會兒,我們都離得不遠,開車大概一小時就能見到我哥。

然而我沒辦法見他。

我已經不再恨他,可我沒辦法見他。

她點頭,又笑着問我:「要一起去吃夜宵嗎?」

我盡量讓自己的拒絕看起來有好一點:「倒是很想去,但真不巧,我走之前忘了留狗糧給我的狗。」

她似乎被我轉移了話題:「你養狗了?」

「嗯。」我養了一條拉布拉多,因為我時常昏倒,醫生就送了我一條經過訓練的狗,我的狗會叼著灌著糖水的奶瓶喂我,會撥醫生的電話,會對着電話那端汪汪叫,叫三聲就是我昏倒了。

最後我沒有跟素清一起吃飯,來時沒有開車,走時也沒有攔車。

我自己在街上走着,HK是個不夜城,這會兒也是燈火通明,倒映在天空中,為夜幕中沉沉的烏雲點綴了點點繁星。

此時正值聖誕節,廣場上八十八米高的聖誕樹上掛滿了禮物和燈。下面有女學生們捧著詞譜唱聖歌。

旁邊有長椅,我在那邊坐了一會兒,接到醫生的電話,她有點生氣,問我:「你在哪裏?怎麼不在家?」

「這麼晚幹嘛來我家?」

「送聖誕禮物給你。」她氣鼓鼓地說:「你不是跟你喜歡的女孩子見面了,要不要我陪你聊天啊?」

「不要了。」我說:「我想自己呆一會兒。」

「那我在門口等你。」

「你回去吧……」

「就在門口等你。」她說完,掛上了電話。

醫生是個沒什麼耐心的女人,整天很快樂很開心,所以我想她等一下應該就走了,於是沒有動彈。

安靜了幾分鐘,有個女孩子朝我跑來,拉下圍巾,問我:「你還是Cecil嗎?」

她的表情很像Dami,長得也有點像,然而Dami現在還在療養院裏,我去看過她,她已經不認識我了。

我點頭,說:「我是啊。」

她就從書包里掏出一本書,說:「可以幫我簽個名嗎?我好喜歡你的!」

替她簽名的時候,她站在旁邊說:「我真的好喜歡你寫的歌詞哦!尤其是那句,攬我入懷,用緘默療傷,自亂陣腳,一幕荒唐對白!超虐心的!」

見我筆尖一停,她以為自己得到了鼓勵,又說:「還有還有!還有這句生與死的束縛,沉醉在宿命的兩端,愛過的天使,折翼墜落人間!」

我不由苦笑,在她的簽名書上寫:願你一生幸福平安。

小女孩蹦蹦跳跳地跑掉,我看着她的背影,在心裏懷疑那兩句歌詞真的是我寫的?

我都忘了,甚至乍一看,還覺得寫得好垃圾,好做作。事實上我對我每一首歌詞都是這樣的感覺,寫得時候以為已經最好,寫完才發覺還是不夠好,甚至一度有撕掉它的衝動。

我不知道自己是從哪裏來這樣多負能量,因為跟所有人比起來,我一直都很幸福。

我做自己想做的事,過自己喜歡的生活,不用像我哥一樣操勞,鬥爭,縱然家裏再是劍拔弩張,只要我一出現,氣氛立刻就會變得溫馨起來。

有一天我媽媽發現我在寫歌詞,發現我寫的歌詞那麼晦澀又黑暗,急得找來了我爸爸,說我的心態出了問題。我爸爸不是很懂,又找來我哥,他看了之後說「這個能紅」,後來我真的紅了,靠着這首歌,拿了當年的最佳歌詞。

我一直都很幸福,所以我不會處理任何事,我也是個經得起失去的人。

直到——我開始喜歡我哥的妻子。

在這之前有很多歌手是不是失戀了好多次,而事實上我連戀愛都還沒有,我只是比較容易坐下來,聽人家對我講,說她們失戀了啊,很難過,然後自己晚上躺倒床上,就覺得自己被虐到了。

直到有一天,我真的被虐到了,才發現其實沒有那麼痛。

前幾天醫生找我閑聊,說要給我看星座,她講我是雙魚,很花心很難搞活在幻想里。

我聽了之後覺得有幾分道理,大概我的花心都給了我歌詞的女主角,不同的女主角,不同的面容,不同的開場和離場。

因為素清的關係,我和我哥的關係曾幾度陷入僵局。

我甚至有過衝動想要帶着她離開,然而我最終還是沒有勇氣,她跟我哥,我不知道我更在乎哪一個。

每個人我都想留着,每個都想愛,每個都想幸福。可最後我只剩下我。

後來我哥找我要配型,我不是不想給,反正這樣的身體其實活着並不是那麼開心,但我很有私心,我有讓他選,如果女兒跟妻子他只能要一個,他會把哪一個給我。

那時他看着我沉默。我只好認了。

我從來沒有對素清講過,說我愛她,愛了很久,具體從哪裏開始,我有點記不起。似乎是我按住她的手的那一刻,覺得她的手牽起來很暖。也或者更遲,是在她靠在我的懷裏,露著無奈又無力的笑容,我知道她不是在看我,然而我卻記得很深,不知道要用多久才會忘記。

我也從來沒有講過,我總是拿她很沒有辦法,我不知道該如何處理我跟她的關係,也不知道該做點什麼才能然自己顯得不那麼空洞蒼白。

我都沒有講,因為沒有講已經覺得手足無措,沒有講,已經覺得好為難。

所以我常常在想,也許我並不那麼愛她,至少沒有我以為的那麼深。

醫生來的時候,我依然在發獃。

發獃在想什麼,自己也不是很清楚。事實上我總忍不住走神,一度覺得自己是個木訥的人,雖然寫了很多情歌,但我其實並不具備愛的能力。

在醫生告訴我她喜歡我之前,我甚至沒有感覺到這一點。

雖然她是個非常直接的女孩。

我們兩一起去吃夜宵,她把骨頭帶回去給我的狗,結賬時,侍者告訴我,賬單已經買過了,刷卡,名字簽的是素清。

她的字寫得很漂亮,飛揚跋扈,像個男人一樣剛勁。

環顧四周,我沒有看到她。

出門時街上下起了雨,醫生帶了傘,不得已,我們擠在一把傘里,位置有點不夠用,她就伸手摟住了我的腰,吐著舌頭,說:「喂,你這時候應該像個紳士一點。」

我覺得自己年輕時候還算紳士,這會兒越來越覺得那一套虛偽。就像我第一次穿西裝時覺得很帥氣,這會兒越來越覺得那東西很束縛。

一路踩着水,我沒有伸手去攔計程車,走到轉角時,有車停下,我認識,車牌號是我哥的生日,現在依然很少見的保時捷918。

她停了下車,然後打了雙閃,算是同我們打過招呼,又緩緩地開進了街道盡頭,轉彎,然後消失在了漫天的雨幕里。

醫生問:「你還喜歡她嗎?」

「喜歡。」

我還喜歡,僅此而已。

「還打算喜歡多久?」

我很認真地想了一會兒,回答:「六十年吧。」

「前年的時候,我也以為我會喜歡我前任六十年,可去年我就喜歡你了。」

我點頭:「前年我也這麼覺得。」

後年,我依然會這麼覺得。

喜歡一個人,很綿長。有那麼一刻,我希望時間停止,或者自己死掉,彷彿這樣就不會失去。然而漸漸地,在漸漸行走時,我發現時光可以不停止,我也可以活下去,反正有些事,一期一會,原本就不需刻意。

不久后,我的旅行日記隨着十周年專輯大熱,辦了一個簽售會,醫生跑來陪我在一百本書的扉頁簽名,要在每一頁都寫上:凡是凋零的,就讓它凋零;凡是盛放的,就讓它盛放。

一百個同樣的句子寫完后,我的身體已經完全麻痹。

在最後一本上,我決定留給自己。

於是我在那句之後,加了一句:凡是消散的,就讓它消散。

醫生睡著了,我的狗也睡著了。

窗外又下起了雨,冬季的雨,纏綿而連綿。

我合上書,把它鎖進了抽屜里。

對了,這本書的名字我還沒有提。

它叫作《素月清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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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門劫:情有毒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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