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黑既是魔(1)

第二十四章 黑既是魔(1)

十年前,賀輝還是一位人民警察,由於涉嫌刑訊逼供,剛剛從警三年的他,被迫離開了公安隊伍。當他走出那棟只有兩層高的派出所小樓時,心裏說不清楚究竟是什麼滋味,但他暗自誓:「我一定要混得比在這裏還好!」

賀輝從警時,林琳的服裝公司所在地,正好是賀輝所在派出所的管轄範圍。一來二去,林琳與賀輝也就成了相識。當林琳得知賀輝被開除公安隊伍后,盛情邀請賀輝去她的公司做保衛科長;正愁一時找不到好工作的賀輝,當然是爽快地答應了。

賀輝並沒有辜負林琳的眼力,幾年下來,他做了四件大事――

先,服裝公司有一筆近兩百萬元的陳年爛賬,歷經了三個片區經理一個副總經理的催討,都毫無結果。一個偶然的機會,賀輝從林琳的口中得知了此事,他自告奮勇要去催收這筆欠款。林琳欣然應允,賀輝不負所望,一月時間不到,這筆巨額欠款就打回了服裝公司的賬上。

據說,賀輝單槍匹馬找到那家貿易公司的老闆,他站在老闆的辦公桌前,「啪」一巴掌將一張紙條放在老闆的眼前;老闆一看,紙條上寫着自家的詳細住址,家庭成員的姓名、年齡,他抬眼問賀輝什麼意思。賀輝摸出一把鋒利的匕,拿在手中把玩著,慢騰騰地問老闆:你有本事欠我們公司幾百萬,你可有本事攜家帶口逃出中國?注意――賀輝突然厲聲道:「慢了都來不及!」

老闆還能再說什麼呢?只好乖乖地打款吧!

其次,收款告捷之後,林琳徵求賀輝的意見,意欲把他調派到兩廣地區任大區經理,負責開兩廣的服裝市場。賀輝高興地說:他喜歡天馬行空,更願意從事富有挑戰性的工作。果然,一年之後,賀輝憑藉對市場的深入調研,再加上自己伶俐的口齒和果斷的行事風格,硬是把兩廣地區的銷售業績從幾萬元做到了上百萬元。

再者,「圓通投資集團」兼并收購原本由南安市政府投資管理的「陽光大酒店」,是賀輝最先向林琳提出這個建議;精明的林琳一點既悟,然後充分利用在南安的各層關係,僅僅注資兩千萬,就順利兼并收購了固定資產達五千萬的「陽光大酒店」,並控股百分之八十;在之後的改制重組過程中,賀輝更是不遺餘力。此一舉,就為「圓通投資集團」節省資金兩千多萬元。

就這三件事,使賀輝順利完成了,從科長到大區經理和副總經理再到副總裁的職務晉陞;琳琳還特意向她的老闆專題彙報了賀輝的情況,老闆在電話里對林琳說,這樣的人才正是我們所需要的。之後不久,老闆還特意邀請賀輝專程去了一趟香港,並親自接見了賀輝。這次香港之行,賀輝的出手不凡更是鞏固了他的職位。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林琳的叔叔陪賀輝外出,哪知她叔叔被仇家瞄上了,在黑洞洞的槍口下,是賀輝眼疾手快,一把拽過林琳的叔叔,他自己則頂替挨了一槍,差點就永遠魂歸香江。林琳的叔叔為了感謝賀輝的救命之恩,甩手就要送給賀輝5o萬港幣,可這賀輝卻是橫豎不要,他竟說舉手之勞,不必言謝。回到南安后,林琳的叔叔授意林琳,特地給賀輝配了一台價值百萬的寶馬車。在賀輝開上寶馬車的那天,他心中暗想:「這東西的無形價值比錢還值錢,老子又不是官員,嗨!就是要顯擺顯擺!」

「圓通投資集團」在南安市政商兩界,幾乎無人不知,能做上這集團的副總裁,身價就不用說了;在南安市,開寶馬車的人不少但絕對不多,要是去大街溜上一圈,還是挺惹人眼熱的。這賀輝功成名車的,在南安也還算是個人物,不論黑白兩道,他的話不說是非常管用,至少也能說,還真是管用。這樣一來,賀輝平常的應酬,尤其是飯局,自然也就多了;一日三餐,至少有一餐是在酒桌上浸泡的。

在「圓通投資集團」的高層里,賀輝還有一個特殊之處――這可是林琳欽批的!那就是,賀輝的所有招待應酬費用,全部實報實銷――其他高層每月都是有定額標準的;但賀輝並非貪小之人,他毫不在乎這點,大多數時候都是自掏腰包,他深深懂得有失有得的內涵。

22號晚上,在南安市一家高檔酒樓的雅間內,共有七人圍坐在一張大圓桌前。七人之中,賀輝是做東的主人,其他分別是「陽光大酒店」保安部經理劉益壽、大堂經理吳霞、客房部經理助理劉娜娜,另外兩位三十左右的男子,身份暫時不知道;讓人意外的是,傅副書記「車禍」生的報案人林大倫居然也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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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場生死斗:黑白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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