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 太殘忍了

[106] 太殘忍了

陳煜一臉平靜,等到牛忙等人灰頭土臉的從垃圾桶里掙扎著爬出來,原本俊雅的臉蛋抹過一份冷酷,輕描淡寫道:「回去記得給你們主子抱個信,就說有些人並不是他們惹得起的,而我陳煜,恰好是一個

輕描淡寫的語氣,卻有着一股異常的自信,當看到這個一臉陽光笑意的男孩離開,原本呆在原地的牛虻等人才重重舒了一口氣。

摸了摸衣衫,後背已經濕透了。

見識過這個男孩的強大,才知道對方那一臉陽光笑意掩藏下的自信,陳煜離開以後,朝人民路方向走了過去,他不想惹這種麻煩,並不是他怕什麼,而是對於這樣的蝦米角色,實在沒有踩的價值。

太低俗了。

不過好像自己更俗。

陳煜自嘲的笑了笑,十幾分鐘以後,他來到了位於人民路的花園別墅區,幾年前,陳平在這裏買下了一套別墅,說是為兒子以後娶媳婦提前準備的,不過這對夫婦住在這裏的機會並不多,他們還是習慣鄉下的生活,所以陳煜回來,因為學校的關係,暫時就住在了這裏。

不過十年不見,很顯然孫貴鳳也捨不得自己的兒子,平日裏,她便住在這裏照顧著自己兒子的生活,陳煜也知道想勸是勸不了的,索性就享受着這份偉大的母愛。

走到一棵梧桐樹下,陳煜朝着空氣打了一個手勢,一個身影鬼魅般的出現在他的跟前,這是一個年輕的女人,看起來柔柔弱弱的模樣,眸子裏透露出的那股冷漠,直指人心,她朝着陳煜打了幾個手勢,陳煜點點頭,一臉若無其事的朝自家別墅的方向走了過去。

……

上海,黃浦區的國盛大廈,這裏是國盛電器的總部,總裁辦公室,許晴一身得體的穿着,雖然已經年過三十,可是那保養非常得體的模樣倒不像是三十歲的女人,尤其他身上那種上位者的氣質更是顯得出類拔萃,看了看手腕上的手錶,勞斯丹頓的,估摸著時間差不多也該下班了,幽幽嘆息了一口氣,帶着無比的落寂,站了起來。

如今說她是上海灘最有錢的女人,這話並不算過分。

早在十年前,當陳煜創業搞出國盛電器這個品牌時,許晴也有股份,而陳煜佔據了股份,如今雖說北方的家電零售市場牢牢被國美掌控著,可是國盛電器根據陳煜最初定下的策略,經過十年的展,也順利佔領了南方的市場,這麼大的市場,每年帶來的利潤可想而知,絕對是一筆天文的數字。

作為國盛電器除去陳煜唯一的股東,許晴的資產也可想而知,更別說她也跟着陳煜投資了股票等多個領域,不得不承認當年還是個小屁孩的陳煜的眼光,投資的那些行業絕對都是暴利的行業,這些年的積累,陳煜手中握有的資源絕對可以跟世界上任何一個財團媲美。

許晴走出辦公室,國盛電器總部的工作人員一臉敬畏,不敢抬頭正視這個公司身份最為尊貴的女人,有幾個工作人員朝許晴問好,許晴也只是點了點頭,表情中既沒有那種刻意流露出的示好,也沒有拒人於千里之外的冷漠,當她走出樓梯,身後的工作人員明顯鬆了一口氣,不知道這個至今獨身的女人什麼時候會遇到值得去愛的男人。

不過想必能推倒這女人的男人,也不會是那種一般的蝦米角色吧。

如今作為這麼一家大型集團的總裁,許晴的一出一行,自然都有着公司的安保人員保護,踏上那輛銀白色的寶馬,前後各有兩輛車隨行,許晴控制着方向盤,將車停在了路邊,思緒卻早已漂到了不知何方。

她停下了車,那幾輛車自然也在前後停下了,小心翼翼保護著猶如女神一般的女人。

不知道為何,許晴想到了當年那個喜歡調戲她的小屁孩,那個遙遠的影子,如今卻是越來越清晰,她年過三十還沒有找到合適的對象,家裏那個哥哥也試圖給她介紹了一些公子哥,都是如今上海灘最炙手可熱的年輕才俊們,可是在他們身上,許晴找不到一絲愛情的感覺。

跟她工作的態度一樣,許晴也是個對愛情極其嚴肅的一個女人,所以年過三十的她至今仍是個處女在這個處女堪比動物園大猩猩的年代,根本就是一件很難想像的事情,搖了搖頭,嘴角抹過一份酸澀的笑容,家裏父母催她早日結婚也不是一兩次了,難道,這輩子就要隨便找個男人嫁了出去?

此刻距離這輛車不遠的一個偏僻的角落,一個臉上有着刀疤的男人一臉陰沉,手裏拿着對講機,低聲道:「目標已經到九點鐘方向~~~等下抓住那個女人,狠狠敲詐上~~~」

話未說完,似乎感覺到身後有什麼龐然大物。

他扭過了頭,瞬間,他的瞳孔猛然收縮。

一個看起來身高約莫門上稀疏可憐的短,擁有着鐵塔一般的身軀很有壓迫力的青年不知道什麼時候出現在他的跟前,原以為被人識破陰謀的刀疤男看清楚了來人,不禁鬆了一口氣,這絕對是個傻子,在刀疤男看來就是如此,青年的臉上也始終流露出那種憨憨在刀疤男眼裏絕對是個『痴獃型』般的笑意,屬於放在人群堆立馬被眾人唾棄的蝦米角色,刀疤男人喉嚨蠕動了幾下,正欲開口斥責幾句。

轟。

勢如奔雷的一拳。

快如閃電的一拳。

這是很多國術大師挑不出任何毛病的一拳,力道、度、爆力都是無可挑剔,刀疤男人覺察到危險來臨,那一拳已經到了他的跟前,伴隨着清脆響亮骨折的一聲脆響,刀疤男人甚至來不及慘叫一聲,已經直挺挺的倒下,憨厚青年摸著腦門上那不多的幾根頭,一臉為難的表情,似乎想到什麼很難讓人接受的事情,在一旁瓮聲瓮氣道:「太殘忍了。我覺得還是狗蛋這個名字比較好,鯊魚的風格不適合我。」

像這樣的麻煩,這個月,憨厚青年這已經是第九次悄悄解決了。

釋一下那個歌的問題,當初看《慶余年》的時候,對於范閑同學在金殿之上一口噴出上百詩覺得很爽,回過頭來就覺得重生的都市文弄那麼一兩歌出來實在很小氣,所以我乾脆一口氣來了幾十,至於曲子問題可以解釋,我說過主角重生前喜歡吹簫,記住那麼幾十曲子很容易,不過開始寫時也確實有考慮不周的地方,謝謝你們的意見。

關於筆記本電腦那個,我是犯了個很小白的錯誤,不過並不影響劇情,以後有時間我會修改。

請繼續支持本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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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活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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