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

一夜

我委靡地放下電話,邢燕冷眼地看着我。

「怎麼?」她噴出一口煙。「又沒有空?又回老家探訪他那三個寶貝孩子與前妻?」

我說:「是的。她是他孩子的母親。他說的。」

邢燕捺熄了香煙。「這麼愛她,就不該離了婚來跟妳。」

剎那間我很疲倦。「他跟我?」我哈哈地笑兩聲。「是我離了婚去跟他的好不好?」

「現在每個人都那麼說。」邢站起來。「力群,妳是城裏公認的聰明女人,妳也該為自己打算打算,三十老幾、快四十歲的人,還跟他同居,他一甩妳,妳就完蛋。」

我打一個冷顫。「他不會的。」

「他不會?告訴妳,他能甩他那老婆,他就能照樣的對付妳!妳有什麼了不起?不都已陪了他六年。力群,同居、試婚呢,是十幾、二十歲年輕人的玩意兒--做錯了回頭,還有大把時間在等著。而妳還有什麼?我勸妳想清楚。」

我的聲音輕下來。「邢燕,妳好不討厭,妳觸我楣頭還是怎麼的?他不過偶爾回家去看看兒子而已。」

「是嗎,力群?咱們二十多年的老朋友,大家梳小辮子的時候已經認識,我不得罪妳恐怕沒有人會給妳聽逆耳的忠言。他偶爾回家?是誰告訴我在農曆年他一回去便十天整,謠傳妳在家開煤氣自殺?」

「那是五年前的事,誰又自殺了?都是瞎說的。」

「我走了,多說連朋友都做不下去。」她拿起皮包。

「不,邢燕,妳說好今天陪我吃飯的。」

「妳有空嗎?不是沒有一個晚上不出去嗎?周世健與鄧力群,天天都有應酬。」她誇張地做一個手勢。「億萬富豪的派對、大公司的雞尾酒會、著名人士的大宴小宴……」

「說完了沒有?挖苦夠了嗎?」

「結婚吧,力群。」

「他不肯同我結。」

「那離開他吧。」

「談何容易。」

「為什麼不容易?」

「我們有公司。」

「拆股呀。」

「沒了他,我一個支撐,六個月就關門。」

「真的?」邢燕瞪着我。「原來傳說中的每個字都是真的?妳真的靠他?」

我默然。

邢燕反而不好說什麼。

「已經太遲了。」我說。「所以只好撐到底。沈若安已經再娶,他老婆真絕,忙不迭生了兩個,彷彿怕我會再回頭似的。現在我前有追兵,后無退路,只好跟周世健下去,走到哪裏是哪裏。」

邢燕幽默地說:「表面上你們還是挺相配的,雖然他比妳矮一公分以上,他人前人後都捧妳場,稱讚妳能幹得不得了,公司里妳才是靈魂。」

「妳有沒有見過他喝醉酒指着我罵?」我大笑。「何必替我挽回面子?正如妳所說的,二十多年的朋友了。」

「與他分--沒有可能?」

「太晚了。」

「力群,妳是一個唸過書的大學生,雖然三十多歲,打扮起來,不怕沒人追,嫁個好一點的人,索性退出江湖,還出什麼窮鋒頭?這一、兩年妳的皺紋也很多了,好些場合我看到妳穿上低胸裝,都替妳捏一把冷汗。」

我低下頭,猛抽煙。

「對不起。」

我無奈地說:「算了,也只有妳敢刺激、傷害我。」

肉都鬆了,邢燕說得對,低胸衣裳隨時會掉下來。

每張帖子我們都出席,瘋瘋癲癲地喝、唱、玩,忽然間,我覺得一切都沒有意思。六年來,除了赴宴外,我與周世健之間實在無事可以聯繫,兩人單獨相對時,永遠不多話,只有在朋友中間,我們才可以活潑起來、不互相冷落。這種關係是否健康,明眼人一看就知,我感慨地低下頭。

「別想太多,來,吉人自有天相。」

我與邢燕去吃飯。

追求我的人不是沒有,看的多,買的少,看看有什麼機會借個便宜說幾句笑話、跳個舞、幽會一、兩次那當然是有可能的,可是誰願把一個擺慣架勢的中年離婚婦人娶回家供奉?我不是不知道這一點。

六年來對世健也很失望,但仍然跟他在一起。

真奇怪,上帝造一朵花、一隻鳥能做得十全十美,造人卻個個千瘡百孔。

邢燕說:「別沉默,到底妳還坐在司機駕駛的平治里。」她笑。

公司的車、公司的司機。況且城裏的女人,哪個不是坐在司機駕駛的平治里。不見得個個要早上九點半到公司幫男人打理業務。這些年來,我也不知道自己過的是怎麼樣的生活。

邢燕說:「開心點好不好?女人上了三十歲,如果一貫地維持優雅的微笑,那還可以看。愁眉苦臉的,跟他家那個黃臉婆有什麼兩樣?」

這個嘛--周世健與我在三年前吵架時已經說過了,他抗議我管他頭管他腳,跟他老婆一個模樣干涉他的自由。並且約了他的老友出來喝老酒訴苦,不到半年,全世界的人都沸騰地傳著:周世健雖然為那個女人拋妻棄子,但是並沒有享到艷福。

在世人的眼中,我是罪人,周世健受我的誘惑,跟了壞女人,離開了家庭;我呢,又拋棄丈夫,情願不要名義,存心犯賤。

要是周世健真正的對我好,我不會介意,問題是開頭那股熱情已經冷了下來,大家都不很明白當時是哪來的勇氣,時間一過,更加迷糊。

邢燕問:「力群,吃什麼?」

「雜菜沙拉。」

「力群,妳也不怕嘴淡,吃沙拉吃了有十年、八年了。」

「吃沙拉是為維持體重,都什麼年紀了,一胖起來不可收拾。」我說。「拚命也得壓抑著。」

「照說老了就老了,」邢燕說。「何必這麼擔心?妳是不敢老對不對?因為只有最年輕貌美的女人才能做別人的情婦,所以妳才苦苦經營,為求青春常駐?」

我不響。

「如果今日妳已經結婚生子,有個名正言順的丈夫,就可以雍容地老去。力群,這些年來妳累不累?有時看見妳穿着粉紅色的迷你裙,真替妳吃不消。」

「好了好了,」我不耐煩地說。「再下去就沒有朋友做了,妳拚命地挖苦我幹什麼?」

邢燕說:「也許我妒忌妳有義無反顧的勇氣。」她泄氣。

我笑了。「邢燕!」

她懊惱地說:「真的,像我們這樣,豐衣足食地嫁了人,悶都悶死,以後的三、五、十年不曉得怎麼過。要我學妳,犧牲太大,實在做不到,但又不甘心坐着等頭髮白。看到妳不踩妳幾腳,像是對不起列祖列宗。」

我不出聲,各人有各人一本難唸的經,做人是越來越難做了。我深深嘆息。

「其實妳當初是怎麼離婚的?這麼熟的朋友都不明白,所以我想研究一下。譬如說,單是覺得悶,算不算離婚的理由?」邢燕說。「我也想離婚。」口沒遮攔。

我又苦笑。

「大家看沈若安,都覺得他是個人材--英俊、有份優差、脾氣又好。也難怪你們一離婚,他就結婚了。」她說。

我喝悶酒。

「妳的生活真是多彩多姿。」邢下一個結論。

有一個少年過來同我打招呼。我停眼一看,是世健的大兒子,這孩子有十六、七了,長得一身高大。

我朝他點點頭。

他挽著女朋友一路走出去。

我用手撐著頭。

「誰?」邢燕問。

「世健的大兒子。」

「他父親不是今天去陪他們嗎?」邢瞠目。

「這麼大的孩子了,哪裏還需要他陪?」我說。

「那他回去做什麼?」

「表示他是個標準丈夫呀,離婚歸離婚,孩子歸孩子,這裏面最不會做戲的人是我。他們一個是失婚女人,哭哭啼啼的弱者;另一個是忘不了孩子的偉大父親;就我一個人,是永恆的狐狸精。」

「妳何必妄自菲薄。」

「咦,怎麼搞的?我踩低自己,妳就來幫我了。」

她訕笑地問:「他的兒子跟妳關係如何?」

「都六年了,他們知道我是他們父親的女朋友。」我聳聳肩。

「叫妳什麼?」

「『喂』。」

「妳應該爭取更合理的稱呼。」邢說。

「誰耐煩做他們的媽。」我又乾杯。

「別喝了,妳會醉的,明天面孔又腫又胖、雙眼通紅,有什麼美觀?」

「是。」我笑着放下酒杯。「咱們可以死,但是不能死得難看。」

「妳母親前些時候約我喝茶。」邢燕提起來。

「又是叫我跟周世健分手?」

「是。」邢說。「這些年來,她為你操心,也夠受的。」

「三十多歲的女兒,」我說。「叫她放棄我算了。」

「那不行,她始終是妳母親。」

「我答應放眼瞧瞧,一有好的人,立刻放了周世健。」

「我覺得妳要放了他才有機會。」邢說。

我立刻不響。談何容易?一般人以為我鄧立群是個敢作敢為的時代女性,其實我懦弱,不然也不會跟牢世健六年整。

說他不好呢,他到底養活我這麼些年,讓我掛個名在公司做總經理。天曉得這種小貓三、四隻的小生意!但到底我不必在外頭受氣,老闆是自己的情人,工夫再馬虎不打緊,一個月支萬把塊錢,又有獎金,買兩件本地人設計的衣裳也夠了,打個馬虎眼充大頭鬼。

偏又一個弟弟不爭氣,書沒讀好,又不能在外頭吃苦。世健一併收留了他在公司里,教他一點雕蟲小技。所以這裏面牽涉很廣,教我撇下世健到什麼地方去找更好的人?

即使對着邢燕這麼熟的朋友,我也不敢說什麼。

「跟他分手,頂多搬回娘家住,怕什麼?妳娘家還是不錯的,不是嗎?」

「娘家是娘家,我是我。」我噴出一口煙。

邢燕說:「近些日子來每個人都說我老,我趕緊去做臉部按摩,妳也去試試,很好。」

我嘆口氣。「一做了那個,連帶要做頭髮,別忘記我每天辦公八小時,還得出去應酬。」

「真有推不掉的應酬?」她問。

怎麼可能,都是自願去的,因為留在家中也無事可做。

「嗯,妳喝了不少,我送妳回去。」

我搖搖晃晃地跟邢燕上車。

到家就倒在沙發上,眼睛睜不開來,渴睡得很,盹著了。

半夜醒來,抬眼看鐘,是一點半。

世健還未回來。

也難怪我這麼累,他無論到什麼地方,我都得盯着,稍微放鬆一下,他就上演失蹤記。

我怕寂寞,他不在我身邊,我就害怕。怕老、怕失去他、怕沒面子、怕以後的日子不知道怎麼過。

我靠在沙發里,胡思亂想。

現在朋友雖多,不過是吃吃喝喝,你請我我請你,花花轎子人抬人。要是世健放下我,人們的眼睛是勢利的,我一個女人也不能獨自赴宴,頓時知名度就往下墬……不堪想像,有很多事是不能想的。

所以我才卯足全力抓住世健。

是誰說的?張愛玲?「沒有婚約而要長期抓住男人的心,是困難且痛苦的一件事。」

邢燕要我離開他。真的離了他……我疲倦地起來,洗掉臉上的化妝。

皮膚質地還是不錯的,雀斑與皺紋猶在其次,只是松得厲害。

我洗了一次又一次,然後轉到床上去躺着。半夜醒了,就很難睡得着,我又起床沖一杯熱牛奶。兩點整,世健仍然沒有回來,我有種感覺:他今天是索性不回來了。

我已經很麻木,心中存着的是氣,不是妒忌或吃醋。要是我與他分手,最高興的應是他的妻子,她等這一天等了好久,我知道。

電話鈴響。

這麼晚了,是什麼人?

我接過話筒。「誰?」

「力群?」是世健。

「你在什麼地方?」

「在清吧,妳跟那個老婆娘吃完飯了吧?」他的聲音半醉。「要不要出來?」

「明早有合同要簽,你不如回家來吧。」

「別掃興,跟妳在一起就是為了玩,我們在尖沙咀中間道,快快來。」他掛了電話。

我呆半晌,燃起一枝煙。

這種生活,再熬下去人就變老了,還能過多久呢?

一通電話來,就叫我去,簡直是應召。我以前會興緻勃勃地趕去,今天心情特別壞,而且我已經卸了妝,更何況明日一早有客戶來簽合同,我不能半夜三更地趕出去。

如果搬出來住的話,至少我多一點自由,不必維持這樣隨叫隨到的關係。

同居,盡了全部義務而得不到一點點權利。

我很躊躇。六年來該考慮到的問題現在全部冒出來了,偏偏等到今夜才拿出來思考,好不奇怪。

最難的是工作問題。

如果搬出來而不必拆股,那就容易解決。

世健並不是那麼小器的人,我或許可以跟他說說。

我們仍然做合股人--我想得太理想了。他很快便會認識別的女人,來一招故技重施,提拔新人做總經理,到那時我去什麼地方?

大學文憑,我有,誰沒有?現在外頭在大公司里做見習員的都有大學文憑,三千來塊一個月,慢慢升上去。我大學畢業那年是一九七二,咸豐年……太過時太過時,唸的又是不相干的病菌學,哪裏找工作去?誰不知道今日流行的科目是管理科學。

最主要的是我已經三十多歲。

我用手捧著頭。

外表風光有什麼用?這些難題思索起來足以想破你的頭。

電話鈴又響。

是世健。「怎麼還不來?裝什麼蒜、發什麼脾氣?快快快!這裏都快散了。」

「世健……」

「什麼事?別婆婆媽媽的。」那邊音樂聲震天。

「世健,你回來好不好?我有話跟你說。」我懇求地說。

「妳怎麼了?」

「回來好不好?」我同他吵過,但很少要求他。

「不行,我的好朋友全在此,我不能離開他們。」

他的朋友、他的事業、他的家庭……我在什麼地方?

我很虛弱。

「快來吧,大家等妳。」他又掛了電話。

我捺熄香煙。

反正沒辦法再睡,我索性化好妝,換上一套新做的衣裳,神志恍惚地出門去。

夜涼如水,計程車在我身邊停下。

一個人,一旦走上一條路,就難以回頭。

街上的人仍然很多,香港人根本不肯待在家中,滿街跑。第二天照樣上班,這是什麼心理?

自己又何嘗不是一樣?

家裏有什麼在等我們?

車子到了目的地,付了車資,我下車。

一打開吧門,就聽見喧嘩聲,世健喝醉了酒,在彈琴唱歌,他唱來唱去都是那幾首,我已經聽得膩透。但很明顯,在他身邊,仍然擠著陶醉他歌聲的小妞。我有什麼好說的?

我一到,眾人便上前歡迎我。

「又遲到了,」其中一個說。「還好我們都已習慣力群是個遲到大王。」

有人斟上酒來,我接過,一飲而盡。

世健像是看不見我,拔直喉嚨在唱。

無聊。

多少晚上與清晨都是這樣度過,世健一直在逃避我,他怕與我面對面討論生活上的問題。

明天不過是另外一天,他不再關心我的安全感。

我非常的悵惘。

不熟的朋友趨向前來說:「力群,妳吸煙的姿勢最迷人。」

我淡淡一笑。「是嗎?你肯為我迷人的吸煙姿勢而娶我嗎?」

「什麼?」他一愕。

「沒什麼?」

他訕訕地走開,顯然是吃驚了。

任由他當我喝醉了吧。

一個男人在女人身上花多少錢與心血都沒有用,男人對女人最大的尊重,是娶她為妻。

連我這個站在時代尖端的女人,都不得不承認這一點。

說穿了,我不外是一個小生意人的情婦。

世健終於過來了。

我卻站起來,避到洗手間去。

洗水間內有兩個女孩子嘰嘰喳喳。

「……那個鄧力群,聞名不如目見,好老!」

「嘻嘻嘻,尤其是脖子上的皮,都鬆了。」

「背部尤其是,還穿露背裝,肉彷彿隨時受不了地心引力似的。」

我若無其事地取起粉撲撲面孔,她們忽然發現是我,也不尷尬,反而相視而笑,

現在這一代是勇敢的、義無反顧的、放肆的、殘酷的。

當然,他們有青春作支柱,怕什麼?

我只好把粉盒放進皮包,走出洗水間。

世健迎了上來。「妳怎麼了?」

我把他拉在一旁。「世健,我有話跟你說。」

他醉醺醺地,有股平時沒有的柔和。「有話留待明天說吧,別煞風景。」

我笑。「你怎麼知道一定是煞風景的話?」

「女人嘴巴里,全是那個調子。」

「世健,」我說。「讓我們結婚吧。」

「什麼?」

「結婚,我想要孩子。」

「我已經有三個孩子。」他向我靠過來。

「但是我沒有孩子。」我扶着他。

「結婚?」他仰起頭哈哈哈地笑起來,笑聲凄厲,像那種恐怖片中的配音。

我心中寒了一截。「笑什麼?」

他搖頭晃腦。「我已經結過婚,我是再也不會結婚的了!」

他並沒有醉,酒後吐真言。

我追問:「我對你不好?你對我不滿意?」

「不,妳很好,力群,但是我不會再婚。」

「為什麼?」

「因為一紙婚書半點用也沒有。」他狡黠地用那句慣用的台詞。

我長嘆一聲。

「來,我們跳個舞,」他拉我出舞池。「別掃興,只要我愛妳就得了,多少怨偶都是正式夫婦,來。」

我甩掉他的手。

「力群,真的,我很高興,別使小性子。」

我看着他。「世健,但願你肯聽我說一、兩句話。」

「改天。」

我轉頭走。

「力群,」他在我身後很清醒地說:「妳能到哪裏去呢?還不是要回來,鬧什麼意氣?」

我若忍了,我就不是鄧力群,我轉身還是走了。

今天真不知道搞什麼鬼,往日我是最忍耐的,任得世健瘋。人家拋妻棄子來跟我在一起,就是為了要過這種不羈的生活。

但是今夜我心情特別的壞,人特別的浮躁,也許是緣分將盡。

我跟他說:「你如果還重視我,就跟我來。」

他終於隨我走出酒吧。

冷風一吹,他更鎮靜。

我苦笑。「你心中在想,我比你老婆還要厲害,是不是?」

「妳知道我們是不會分手的。」

我看着他。「我們要同居到幾時?」

他的頭髮長且油膩,小腹微微凸出,面孔極端憔悴,他怎會變成這樣子?這不是我認識的周世健,以前的世健充滿活力,朝氣、勇氣、面對現實。但是現在,除了工作,他就縮在朋友堆上大來酒色財氣……

「或許……」他說。「再過幾年,力群,妳總要給我時間。」

「已經六年了。」我輕輕說。

「結婚與否,還有什麼分別?」

「有分別的。」我堅持着。

「回去吧,天都快亮了,明天再說。」

我不說什麼,他開動車子,我們回家。

到了公寓,他也不洗臉,就倒在床上,一下子就睡着。

遠處天色已明,是一種很淡的灰色。

我對着天空,有種恍若隔世的感覺。那時候在英國讀書,冬天早起上學,天色剛亮也是這種情景。

那時剛談戀愛,忙不迭的穿好衣服,奔到男生宿捨去,用小石子扔向男朋友的窗口吵醒他……

至今二十年了。

時間怎會過得這麼快?我想來想去不明白,竟二十年了。

我並沒好好利用這二十年,邢燕的大女兒已進了大學,而兒子明年也要出國,難怪她看見我穿迷你裙要吃不消。她有一個略微沉悶、愉快、幸福的家庭,丈夫是個大好人,有些不解風情,但忠厚負責,邢燕這二十年來過得風調雨順。

我用手掩著臉。

原本跟着若安,我也可以平安無事,但那時為了要證明自己的存在與魅力,做出許多傻事。

時間過去,當時的價值觀念在今日已經不管用,也許又是從頭開始的時候了。

在這個世界上,真正可以幫助我揚眉吐氣的人,還是我自己。

如果我們兩人一旦分手,吃虧的是我,不是世健。他可以再尋找情婦,一個接着一個,生活跟現在一般無憂無慮:有事業、有家庭、有孩子。我不必理虧心虛。

我決定了。

拉開衣櫃,裏面塞滿衣服,都是鑲一條金邊、加一顆金星是那種時髦的款式,根本不是我自己的品味,不過在那種場合、在那些環境中,需要這種裝扮。

我取出護照、支票簿、存摺、身分證、駕駛執照,以及幾件簡單的替換衣裳,就

是一夜之間來的勇氣,抑或已經積聚多日,到今日才發作起來?

在世健的心目中,我並不是他的情婦,他尚未有資格養得起一個情婦,讓她舒舒服服地吃喝玩樂。他太「尊重」我,我只是他的朋友、他的夥伴,他對我不必負任何責任。

我輕輕地掩上門。

我打算先到外國旅行一、兩個月,清心地把自己的前途想清楚再作其他打算。我先要埋頭睡個夠。

天已經完全光亮。

學生、小販、貨車、娃娃車已全部出動,我伸手召來一部計程車,叫他開到最近的酒店去。

從今天開始,我不再是周世健的人。

天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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