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一章

迷愛森林1

想要常常看見你

聽見你的聲音

喜歡一個人就是這麼一回事吧

「我瘋了!」程若蘭一邊拖着沉重的腳步,一邊喃喃自語。

她現在所在的位置是台灣北部海拔兩千公尺的高山,身上背着好幾公斤的登山裝備,已經走了一整個下午了,還找不到地圖上那個號稱有紓壓效果的溫泉民宿。

到底在哪裏啊--

「我真的發神經才會在這種鬼天氣來爬山。」她再一次咒罵自己。

現在正值梅雨季,山裏的雨勢不大,可是綿綿密密地下個小停,惹人心煩!而且登山小道被雨水弄得泥濘不堪,再加上天色已晚,原本綠意盎然的森林立刻變得一片陰森森,而且又開始起霧,簡直像極了鬼片中的場景。

「要不是那個可惡的豬頭經理,我現在正在家裏享受SPA呢!」她使勁狂吼,「大混蛋!死沒良心、見錢眼開的老色鬼,下地獄去吧!」

她實在太憤怒了,才想藉着登山來平緩暴躁的心情。古人不是說仁者樂山、智者樂水?這個季節還不適合去海邊渡假,那就上山修身養性吧!

都怪那個唯利是圖的頂頭上司,被客戶吃吃豆腐、摸摸小手,要她忍氣吞聲也就算了,可是竟然還要她去當交際花,陪那個日本色老頭過夜以爭取一紙合約,打死她都不幹!

雖然她剛剛轉換跑道,來到新公司急欲力求表現,但她可不會不擇手段地出賣自己的肉體來交換業績!

「該死!」程若蘭腳滑了一下,一屁股跌在地上,渾身沾滿了泥巴。

把自己搞到這種進退維谷的絕境,她簡直欲哭無淚。從背包里拿出手機,想打給男友陳俊偉,結果收訊不良,這時她想到出發前他對她的訓斥--

「本小姐不幹了!再待下去,我這個行銷企劃專員遲早會變成公關公主。」

「若蘭,你無不要衝動,冷靜一下。」

「你叫我怎麼冷靜?那個老狐狸竟然要我去陪日本人過夜,過夜耶!你會讓我去嗎?」競爭的方式有很多種,她才不願意用這麼不入流的手法。

「話不是這麼說,經理也是為了公司的利益在努力,如果不是沒有別的辦法,他也不會出此下策,可能是你誤會他了。」

「你幹嘛一直幫他說話?」她有點不高興,受委屈的人是她,他不安慰她,還替別人說話,那她算什麼?

「我不是那個意思!」

「不用再勸我了,反正我是走定了!」她激動地說着,「你要不要陪我去散心?」

「我不能請假,現在手頭上有個很重要的案子在進行。」

「噢,那我就自己去了。」程若蘭也不是太失望,她一向很獨立自主,不是個愛撒嬌的女人。

「若蘭,你不要太任性,這件事不是沒有商量的餘地,我和你的小老闆小有交情,我去幫你說看看……」

後來他到底嘮叨了什麼,她完全沒有注意聽,她只知道自己非走不可。

這下可好!她被困在山裏,而且還迷路了。

「我就不相信我會撐不下去,我一定要做給你們看。加油!加油!加油!」她一鼓作氣地站起身來。

一個不小心,重心不穩的她,腳步一滑,就這麼滾下山谷去了。

「啊--」

※※※※

程若蘭再次醒來的時候,發現自己在一個陌生的房間里。

簡單的傢具陳設看得出來有點年代,尤其是那張黃朵木的梳妝台和老衣櫃,很有三O年代的味道,她躺着的這張床上甚至還有一頂白色的蚊帳。

會不會太浪漫了?她以為她來到《人間芳怡苑》的徐家大宅,這麼古色古香--

突然一個怪念頭掉進她的腦海中。天啊!她該不會是回到過去了吧?!

電影不都是這麼演的嗎?女主角誤闖了某個時空的交界點而回到了過去,遇到英俊的男主角,談了一場沒有結局、跨越時空的凄美戀愛……

神經!她想到哪裏去了?根本不會有這種事情發生。現在應該先弄清楚自己在什麼地方才對。

「你醒了?」一個男聲在程若蘭耳邊輕聲響起。

程若蘭將眼睛移向聲音的來源。一個好看的男人,穿着灰藍相同格子襯衫和褪了色的牛仔褲,俐落的短髮濃密烏黑,古銅色的肌膚上襯著兩道濃眉、炯炯有神的黑眸,還有看起來很有彈性的嘴唇。

原來古代有這麼帥的男人啊!那她也可以試一試跨時空戀愛的感覺羅!

又在天馬行空了!快回來!

「你……你是誰?」程若蘭勉強撐起身體。痛死了!全身的骨頭像是散開了似的,這一跤跌得可真不輕。

他連忙伸手將她扶坐起來。「有沒有什麼地方不舒服?」

連聲音也好好聽,低沉渾厚,字正腔圓,她理想中的男人就該像他這個樣子。

可惜現代的都會雅痞男不是把自己擺在電腦前,就是賴在沙發上,一個個不是沒血色的白斬雞,就是油滋滋的馬鈴薯。

就算有些有自覺的自戀男常跑健身房,不過機器練出來的肌肉總是有點作假,怎麼比得上經年累月的勞動所展現的真實?

程若蘭忍不住看傻了。

「怎麼了?你沒事吧?」他的手在她眼前擺了擺。

「我沒事。」她不好意思地收回放肆的目光,回過神來。「請問,這裏到底是什麼地方?」

「這裏是我家,我叫庄薰,歡迎光臨『天堂林場』。雖然你來的方式有點奇怪。」庄薰露出一個迷人的微笑,簡短的自我介紹。

「呃?什麼意思?」

「你從山道上摔下來,你不記得了嗎?」不會是得了失憶症吧?!

「啊?我好像跌了一跤……」經他這麼一說,似乎是有這麼一回事。

「醫生已經來看過了,他說沒什麼大礙,只是左腳扭傷,休息半個月就會痊癒,不用擔心。」

「謝謝你。」他的笑容讓人感到好安心啊!

「你餓了吧?你已經睡了一天一夜,我去拿點東西給你吃。」

「等等!」她喊住他。

這個問題有點難開口。她抬頭往上看,有一盞日光燈,而且還滿新的樣子,可是,她真的很好奇……

「請問,現在是什麼年代?」

庄薰挑着濃眉,帶着有趣的表情看着程若蘭。這個女人是摔壞腦子還是怎樣?三歲小孩也知道現在是什麼年代,她到底在想什麼啊?

「你真的想知道?」好吧,那就逗逗她吧!

「嗯。」她點點頭。

庄薰換上嚴肅的神色,正經八百地說:「現在是西元八O三五年,你正在南宮博士的鳳凰號上作客,我是火星王子嘎嘎鳴啦啦。」

什、什麼嘛!程若蘭再笨也聽得出來他是在取笑她,於是她很用力地瞪着他。不過此時的她全身無力,瞪起人來也沒什麼說服力就是了。

所以她還是在二十一世紀,哪裏也沒去。

「程小姐,你中荷里活電影的毒太深了!」庄薰不客氣地哈哈大笑,而且完全沒有停止的意思。

「你怎麼知道我姓程?」她狐疑地問道。

他將她那個髒兮兮的背包丟給她,「為了安全起見,我已經查看過你的證件了。」所以,該知道的他全都知道了。

「你這個人怎麼這麼沒禮貌,怎麼可以沒經過我的同意就隨便亂翻我的東西?」她受傷的是腳,嘴巴還是可以很流利地吼人。

「因為你昏過去啦!我要怎麼得到你的同意?我又不會通靈。」他說得理直氣壯。

「你可以等我醒來再問我!」

「要是你醒不過來呢?」

「我現在不是醒了嗎?」她覺得自己的頭頂開始冒煙。

「好吧。可是--萬一你是個女通緝犯呢?」

他是來找碴的嗎?

「我、不、是。」程若蘭咬牙切齒,一字一字清晰地說道:「像我長得這麼善良的人,怎麼會是通緝犯?」

「知人知面不知心啊!」他誇張地搖頭,一邊還拿眼睛瞄她。

「你這個傢伙!」再和他抬杠下去,她肯定會氣爆血管。

「喂!你這是對待救命恩人應有的態度嗎?」

「救命恩人?」套句他說過的話,現在都什麼年代了,這個詞兒未免太落伍了吧!還是他武俠小說看太多了?

「對啊!如果不是我見義勇為,你早就曝屍荒郊野外了,說不定還當了黑熊的晚餐,說起來,你真的要好好感謝我。」

「感謝你?」他會不會臉皮太厚?這種話他也說得出口?

「那當然羅!程小姐,你可不是趙飛燕那一型的耶!」他話中有話,損人不帶髒字。

「你--」平常伶牙利齒的她居然被堵到說不出話來。算他行!

「還有什麼要吩咐的嗎?」

一時之間,她暫時還想不到該怎麼反擊,正好這時有人推門進來。

「你終於醒了,太好了,趁熱把粥喝了吧!你睡了一天一夜,一定餓了。」來人是位圓圓潤潤、看起來很慈祥的中年婦人。

「謝謝。你是……」

「她是這裏的管家。」庄薰搭著婦人的肩,「叫她路媽就行了。」

「謝謝路媽,聞起來好香哦!」程若蘭接過拖盤,真心地說着。她真的餓壞了。

「路媽的手藝一級棒,快吃吧!吃完我們還有一筆帳要算呢!」

※※※※

經過協議--其實應該說是抬杠加鬥嘴比較貼切--程若蘭決定留在「天堂林場」養傷,直到腳傷痊癒了再下山。

以她目前的狀況,她不答應也不行,在這鳥不拉屎的偏遠山區,連找個鄰居串門子都要騎上五分鐘的摩托車才到得了。

更不用說手機根本收不到訊號,還好這裏有水有電,一般市話也能通,生活上還不至於不方便,而且據說這裏還是整個山區中有一百多戶的「大」村子呢!

可是她還是想回家。除了路媽,她看不出這裏有誰是真心歡迎她的。

庄薰就不用說了,根本是個大男人主義的沙豬,一開口絕對把她氣到腦筋打結;路媽的小女兒元元更把她當成來跟她搶阿薰哥的狐狸精,當然更沒好臉色。

程若蘭越想越自憐,向路媽借了電話,打給在台北的同事。「喂?南宜。」

「若蘭,是你嗎?」

「是我。」

「你跑到哪裏去了?我找了你好幾天,怎麼手機也不開機?你沒事吧?」對方的聲音聽起來有急切的關心。

「我沒事……唉,也不能這麼說,我是發生了一點小事。」

「怎麼了?發生了什麼事?」

「我去爬山,不小心跌下山谷了。」

「跌下山谷?」吳南宜驚呼一聲,「那你有沒有怎麼樣?嚴不嚴重?」

「只是扭傷腳啦!醫生說休息兩個星期就好了。」

「那就好。你現在在哪裏?」

「我現在住在山上的一戶人家中,就是他們救了我。南宜,你知不知道俊偉去哪裏了?我到處都找不到他,我想請他來接我。」這才是她打這通電話的目的。

「現在嗎?」吳南宜的口氣彷佛有些為難,「醫生不是要你多休息嗎?你還是不要亂動,等傷好了再回來。」

「哎呀!這裏總是別人家,打擾那麼久怎麼好意思?」她悶悶地說,其實她是不想再住下去了。

「那就貼他們一點錢嘛!」吳南宜是典型的都會性格,凡事都以功利為出發點來思考。

「我提過了,但是他們不肯收。」

關於這一點,庄薰、路媽和元元倒是有志一同地堅持相同立場,錢他們不要,只要她趕快好起來。

「那可真奇了,居然有人不愛錢?」吳南宜覺得不可置信。

「他們都是很純樸的鄉下人,和都市人不一樣。」根據程若蘭這幾天的觀察,他們還保留着古早守望相助的精神,和城市人只會自掃門前雪大相徑庭。

「你先在那裏再住幾天,俊偉好像出差了,我也不知道怎麼聯絡他,等他回來我再跟他說好了。」

「也只好這樣了。」

「那工作呢?你不回來上班了嗎?」吳南宜轉移話題。

一提到這個,程若蘭就一肚子火。「那種沒良心的豬頭老闆,我還回去為他賣命幹嘛?當然不幹了!」她沒送他兩拳實在太便宜他了!

「你不要這麼衝動,現在景氣不好,工作難找,能忍則忍,幹嘛和自己的肚皮過不去?」

「你怎麼和俊偉說的一模一樣?你們兩個串通好的啊?」程若蘭笑說。

但說者無心、聽者有意,吳南宜卻心虛了起來。「哪有……我可是為你好耶!」還好這是電話,彼此看不見對方的表情。

「我知道啦!對了,我不在台北這段時間,你可要幫我看緊俊偉,別讓他有機會到外面去拈花惹草。」程若蘭一向把吳南宜當成好姊妹。

「嗯。」

「那就先這樣了,有事我會再打給你。」

「好啊!」

「拜拜。」

事實上,陳俊偉哪裏也沒去,他此刻正在吳南宜的床上呼呼大睡。在程若蘭打電話來之前,他們才剛剛從事完「激烈運動」。

他們三個人在同一家公司上班,早在程若蘭進公司之前,陳俊偉和吳南宜就在一起了,只是陳俊偉一直不肯正式承認他和吳南宜的關係。

後來,陳俊偉追上了企劃一課的新進課花--程若蘭,他怎麼可能笨到讓自己和吳南宜的事浮上枱面?

對他來說,程若蘭學歷好、家世好,工作能力也是有目共睹,長相甜美、氣質出眾,是個理想的結婚對象;至於吳南宜,他只把她當成床伴,他在她身上尋求的也只是肉體上的快樂罷了。

陳俊偉心中打的如意算盤是婚後依然可以和吳南宜維持性關係。哪個功成名就的男人沒有情婦?只要吳南宜不平不鬧,大家依然可以過太平日子。

關於這些,吳南宜不是不知道,打從一開始陳俊偉就對她說得很明白了。若不是因為真心愛上他,有哪個女人能夠忍氣吞聲當了三年多見不得光的地下情人,一句話也不吭?

說起來,程若蘭才是介入他們的第三者。她處處委曲求全,為什麼他就是看不見她的心呢?

※※※※

程若蘭一掛上電話,就發現庄薰正悠閑地倚在一旁的書柜上盯着她瞧。

她被他嚇了一跳,尤其是他的出現讓她的心臟狂跳不已,他現在這副要笑不笑的酷樣,真是帥呆了。

合身的T恤隱約勾勒出強健的肌肉線條,牛仔褲緊緊包裹住修長的雙腿,加上帶電的眼神和性感的雙唇,這個男人待在山裏實在太埋沒他了。

「你--你在這裏幹嘛?」程若蘭按住自己的胸口,想安撫此刻飛快的心跳。

「這裏是我家,我不能在這裏嗎?」庄薰閑閑地反問,大步一跨,在程若蘭身旁的搖椅上坐下。

「你這個人真是粗魯,又偷翻又偷聽,如果你那麼討厭我,幹嘛還雞婆地救我?」她寧願去當猴大王的押寨夫人。

「因為你躺在我的林地上,我怕你壓壞了我的樹苗。」庄薰晃着搖椅,無情地說道。

又來了!只要逮到機會,他不虧她幾句好像就不舒服似的,她想不被他激怒都不行,這個男人的風度真差!

「怕我壓壞你的樹苗?多少錢?我賠給你就是了。」

「這不是錢的問題,那些樹苗都是我親手種的,我每天用心地照顧它們,就好像照顧孩子一樣,我對它們有很深的感情,你要怎麼賠?」他故意逗她。

太低級了!居然說出這麼噁心的話來,他以為這樣她就認輸了嗎?

「你--」結果她還是中了他的激將法,完全啞口無言。

正當庄薰等著接招時,元元從外面衝進來,第一時間就來到他身邊,親熱地挽着他的手。「阿薰哥……」

看到旁邊的程若蘭,元元馬上擺出晚娘臉孔。「咦?你也在啊!你們剛剛在說什麼?」

「誰跟他說話了?」

「沒什麼!」

兩人同時開口,無形無影的電流在四目交接的瞬間竄起了點點火花。

元元疑惑地看看庄薰,又看看程若蘭。到目前為止,應該是沒什麼事發生,可是她的直覺又告訴她,有什麼正在發生。

唉!任何出現在庄薰身邊的年輕未婚女人,她全都討厭,尤其是都市來的美女,這個程若蘭更是讓她倍感威脅。

「阿薰哥,你還要讓這個女人住多久啊?」畢竟他還是這個家的主人,要是她能作主,早就請程若蘭回家了。

「什麼這個女人?沒禮貌!」庄薰捏捏元元的鼻尖。

「她的傷也沒什麼大不了的,上次我扭到腳,還不是照樣騎腳踏車去上學,都市來的果然都很嬌貴!」元元不屑地說。

「她的情形和你不一樣,不能相提並論。」庄薰輕描淡寫地說道。

元元轉向「禍首」。「喂,你到底還要賴在這裏多久?你沒有家人或是朋友可以來接你嗎?你的人緣怎麼那麼差?」

「正好相反,我是在煩惱到底要找誰來接我,我的好朋友實在太多了,一聽到我受傷,每個都爭着要來探病,我是怕來的人會擠破這裏的大門。」程若蘭立刻反擊回去。

「是嗎?」元元擺明了不相信。

「當然,多謝你的關心,我明天就回台北。」

「那真是太好了!」元元鼓掌說道,「我們終於可以不用再聞狐狸的騷味了。」

「元元,不要胡說。」庄薰皺着眉頭,嚴厲地說。

「我才高興呢!因為我終於可以脫離山頂洞人的野蠻生活了。」老虎不發威,把她當病貓啊!她可不是好欺負的。

「台北人有什麼了不起!」元元哼了一聲。

程若蘭不想再跟小女孩計較,反正她也佔了上風。正要轉身回房,不料受傷的腳又拐了一下,痛得她哇哇大叫。

「怎麼了?」庄薰立刻從身後扶住程若蘭。

「走開!不要理我。」她拍開他的手。

「你拐到了,不要用力,不然這隻腳永遠好不了。」他蹲下身察看她的狀況。

「你少唬我!」

「信不信由你!」

程若蘭賭氣地站起來,逞強地往前走了一步,果然痛得要命,正想邁出困難的第二步,她的身子就被他抱了起來。

「你--」她心頭的那頭小鹿又在賽跑了,怦怦跳個不停。

「不想變成鐵拐李就不要再抗議。」他抱着她往她的房間走去。

「可惡!她一定是故意的。阿薰哥,她是故意的,你千萬不能被她勾引啊!」元元在他們身後氣著跳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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