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一章

「我就是上輩子沒燒好香才嫁給你這種人!」

「我這種人怎樣?你有本事就說個清楚!」

「說就說!我還怕你不成!」面對不示弱的丈夫向大鈞,施淑曼風火愈加旺盛,氣勢如虹地開始細數起冤家的罪狀。

喔,又來了,又來了,永遠無法停止的爭吵。

永遠吵不出結果,卻又總是兩敗俱傷的戰鬥——

向詠琛在卧室里做最後一次行李檢視,聽着早已習以為常的父母爭吵之聲,她輕輕搖頭嘆了氣,苦笑。

千篇一律的爭吵內容,到底還有什麽好吵的?她始終無法理解其中奧義。

「寶貝你來評評理,是我說得對還是你爸說得對?」一如往常,吵到難分難解時,個子小嗓門大的母親便會朝着她的房門或當着她的面發出求救。

向詠琛失笑搖頭,並不再如往常般心急地跑去擋在兩人中間勸架。

將最後一件衣物塞入行李箱、闔上,向詠琛拖着行李,環視卧室一眼,再深呼吸一口,推門走了出去。

甫踏出房門,立時被父母一人抓一手地拉去,被迫接受異口齊聲的轟炸。「琛,你說,大聲說出來,你支持誰?你選擇站哪一邊?」

「我站旁邊。」語淡地把知名網絡笑話主角小明的經典台詞搬出,向詠琛輕輕甩開父母的揪扯與掌握,重新拉起被弄倒的行李箱,舉步走向大門口。

當父母的爭吵成為無可救藥的惡性循環時,小孩子選擇加入戰局或妄想當和事老、調停者,最終往往會變成炮灰。

「你……」施淑曼和向大鈞皆被女兒的回答給嚇傻,一時愣得說不出話。

原本吵鬧不休的空間忽然呈現一片死寂。這個家,除了睡覺時間,從來沒像現下這樣安靜過,靜到讓三人的呼吸聲像抽風機在運轉般,聲音之大連牆上咕咕鐘的鐘擺滴答聲都被掩蓋過。

「爸,媽。」向詠琛旋身,抬眸往牆上掛着的咕咕鐘瞧了一眼,內心忽然浮現一股沉悶——那隻每到整點就會有四隻小動物分別從上下左右的洞裏滑出來跳舞旋轉的機械式咕咕鐘,是她五歲那年,爸媽為他們的結婚紀念日所精心挑選的禮物。悠悠歲月二十幾載,咕咕鐘依然鳴唱鼓舞着他們的愛、見證着他們的心,然而他們卻已是相見兩相厭、話不投機……她輕聲一嘆,正色面對父母,幽然說道:「從今天起,我盡量站旁邊。」

「為、為什麽?琛,你向來是……」站中間的呀。

女兒的反常,讓習於咄咄逼人的施淑曼不免露出大受打擊的怔呆表情。

「哈!施淑曼你看吧!連女兒都不耐煩選邊站的遊戲了,只有你玩不膩,一天到晚借題發揮、小題大作吵個沒完。哈哈哈!」面對寶貝女兒的一反常態,向大鈞倒是仰天大笑三聲。

「是我喜歡吵個沒完嗎?你怎就永遠學不會反省自己,永遠只會指責別人?!向大鈞,我受夠了你的自以為是!我受夠了!」丈夫那充斥着諷刺意味的笑聲使施淑曼的嗓音再度拔尖。

「受夠了,你走啊!不高興、不滿意,你走就好了嘛,走得遠遠的!」

「休想我會離開這房子一步!要走你走——」臭老傢伙想趕她出去?哼,門都沒有!施淑曼出手猛推向大鈞,不料被向大鈞以粗臂頂了開,差點跌倒。

「我賴在這兒死撐活撐也絕不讓你得意,你走……」見施淑曼不服輸且持續叫囂,向大鈞也毫無妥協之意,拚命趕她出去。

眼見父母愈吵愈凶,向詠琛忍無可忍,終於把多年來積壓在胸口的無奈化為強大的怒吼——

「好了!你們誰也不用走……我走!」

調薪升職、供宿及三餐津貼,還有外派職務加給,巨星般的規格與禮遇非常吸引人,卻不是向詠琛接受外派的主要原因。

四年前她曾經為了「父母在,不遠遊」這句千古流傳的話,心痛卻毅然地放棄一段美好的戀情及那個不可多得的好男人;每想起這些,她都要懷疑自己當初所為何來,父母之間的情感並未因她的孝心及長年陪伴而有所改善啊。

一天到晚爭吵,當事人不累,她都累了。比起工作需要才逼不得已離家,不想再隨時戒備嚴陣以待地勸和父母,那才是她想離家的最大原因。

為人子女者有孝敬父母的義務,卻也不能因此而被剝奪獨立生活的權利。

二十八歲了,她想重整自己的人生,不再以父母為生活重心。

但令她氣餒的是,來到異鄉三天,她也狠狠地失眠了三天。很多人都曾有被時鐘滴答聲吵得睡不着的經驗,她則是因失去了熟悉的鐘槌規律擺動的聲音而輾轉難眠。

不行,不能再失眠了。明天正式上班,她今晚勢必得睡個飽,總不能到時頂着張有雙熊貓眼的慘白臉及撐著一具委靡不振的軀體出現在公司吧。

為了徹底解決失眠問題,她決定去買鍾。

經同公寓的室友兼同事杜美茵告知,之前她倆曾作伴去採買的一家生鮮超市旁街道拐進去約莫五十公尺,就開有一家規模頗大的精品傢具專賣店,據說這家店裏賣的咕咕鐘多數是從德國進口,品質不在話下,價格自然也很一流。

「好,就這個。」貴就貴吧,此行絕不空手而回。

向詠琛纖纖玉指往其中一款咕咕鐘指去,這一指,讓從她一進門便「隨侍在側」多時的店員頓時鬆了口氣,迅速將貨品裝箱打理好,引她至櫃枱結帳。

「呃,小姐請等我一下,」識別證上印著名字叫曹娟的年輕收銀員將正在講的電話掛斷,動作極快地彎下腰把放置在櫃枱底下一尺見方的摸彩箱往收銀柜上一擺,微笑告知:「小姐,您是本店本月的超級幸運星,只要能在摸彩箱裏摸出紅色乒乓球,就可免費帶走您現在手上預備結帳的商品。祝您好運,請摸彩——」

「啊?真的嗎?」這麽好康的事。

「真的、真的。來,摸它一把!」曹娟攤手請她摸彩。

「哇喔!」向詠琛搖頭讚歎,雖對箱子裏的球有幾種顏色及摸中紅色球的機率高低沒概念,但能有免費拿走價值數萬元咕咕鐘的機會可說是千載難逢,她當然樂於一試。

「你可以摸球了。」曹娟笑容可掬。

「那,我就不客氣嘍!」向詠琛嘴裏不確定地說,纖秀玉手倒是很快地伸進被黑布圈蓋住的摸彩箱裏。

一探進箱裏,她感覺手掌馬上被球淹沒,由此可見箱裏放的乒乓球非常多,要想從其中摸出紅色,真需幸運之神眷顧才有可能。

「選好了嗎?」基本上依箱裏的球色比例,根本是存心對客人放水,曹娟深覺這名客人花那麽多工夫在箱子裏「攪和」其實很沒必要……

「好,就這顆。」向詠琛把球抓出窄小洞口,閉着眼交給曹娟;本來還想努力地維持平常心,但答案即將揭曉,她不禁緊張了起來。

「恭喜小姐,您摸中紅色乒乓球啦!真是太厲害、太幸運了!」曹娟朗聲報出好消息,一面快速地將摸彩箱收到櫃枱下。

「真、真的嗎?啊!我怎麽這麽幸運!」天啊,她會不會高興得晚上睡不着覺?!但是,她買咕咕鐘是為了助眠,如果因為免費得到咕咕鐘而興奮到睡不着,那不是很好笑?

簡直像做夢一樣!她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的好運。捧着火燙燙的臉,笑得有點傻氣,完全沉浸在中獎的喜悅里。

「小姐,麻煩您填一下基本資料,我好建檔。」

「沒問題!」向詠琛開心地留下資料,歡天喜地抱着咕咕鐘離開。

走在回去的路上,向詠琛依然感覺飄飄然。

若非懷裏抱着的咕咕鐘如此真實存在,以及自己特地停下腳步來檢查皮夾里的鈔票跟出門前一樣一張沒少,也沒多出任何一紙信用卡簽帳條,否則打死她,她都不敢相信剛才摸彩中獎的事是真實發生的。

一輩子都沒被這麽超值的福星關照過,看來她今天鴻運大開,也是明天第一天上班的好預兆。正當她信心滿滿期許著明天與未來,突然砰一聲——

「小姐!」一名開着十六噸中型低溫貨櫃車的送貨員才打開車門,彷佛有輕功似地從駕駛座上跳下來,哪知冒出個不長眼的路人來與他撞個正著。

要說她是溫香軟玉投懷,他大男人一個倒沒什麽損失,反而還能平白多吃了塊豆腐,偏偏她手裏抱着一隻硬箱子,箱子其中一個尖角撞得他肚子好痛哩。

「對、對不起!」向詠琛急聲道歉,卻發現自己平視的眼只能看見一堵厚實胸膛及一隻置於腹部的黝黑大手時,她慌忙抬頭,將視線大幅度往上調,心裏忍不住犯嘀咕:這人未免長得太高、太雄壯威武……

「馬路如虎口,行人要當心,小姐。」

「是。對不起,我一時沒注……咦!」這張頂着一頭浪蕩不羈、半長不短亂髮的臉,怎麽看着有點熟悉?

向詠琛停止未表達完的歉意,眸光不禁在那張陽光俊臉上停駐——

「小姐,走路眼睛要帶,腦袋也要帶,今天是你撞了我,我大塊頭不計小蘿蔔過,放你一馬,走吧!別擋我工作。」送貨員將向詠琛推開,轉身關上車門往後方走,預備忙活去。

「卓、卓壯?!」向詠琛驚喜交加,大聲喊出他的名字。

是,是了,是他!是卓壯!絕不會錯!

但,那張本是白皙斯文、唇邊時常掛着一抹溫暖微笑的容顏,如今怎會變得如此黝黑而立體?當然,他的樣貌依舊,可是整體神韻與氣質卻已跟之前完全判若兩人;還有他的穿着,她所認識的他,雖未必天天西裝筆挺、一絲不苟,至少整齊講究,極具個人特色及品味,絕不像現下站在她眼前的這般不修邊幅。

他上半身穿着件很普遍的深藍色polo衫,牛仔褲後面口袋裏塞了條隨着主人動作而飄晃的毛巾,腳下踩的那雙黑色運動鞋則滄桑得彷佛走過千山萬水……

卓壯,本該是個商經企管人才,當初還曾受他堂哥卓延之邀,遠赴美國協助管理卓氏事業體系下的一家高科技公司,怎麽現在會成為一名與他的智力長才完全沾不上邊的……送貨員?

「你認識我?」卓壯回頭,一臉疑惑。

「啊?你……你不認識我嗎?」比起他的變化之大,她相信以自己四年如一日的——一貫的直長發,一貫的素顏或僅胭脂薄施,一貫的樸素打扮,甚至沒戴隱形眼鏡時,此際正架在她鼻樑上的這副紫羅蘭色鏡框眼鏡四年來都沒換過,他絕無一丁點道理認不出她。

就算他第一眼沒認出她來,那接下來總該認出來了吧?

「我該認識你嗎?你衣服上又沒跟我一樣有綉名字。」本來覺得很奇怪她怎會知道他的名字,後來想到一定是她看見他polo衫上綉有名字。

「不然……」那換個說法好了,「你不記得我了嗎?」

「呃,我應該記得你嗎?我既然不認識你,又哪來的記不記得?」

「我是詠琛,向詠琛……」你的大學同班同學兼前未婚妻啊。

「嗯?像?像什麽?」像瘋子一樣半路亂認親戚吧。

「我……」天哪!是發生了什麽事,他怎會不認識她、不記得她了?!

分開了四年,時間不算太短,卻也沒長到讓人的記憶退化到變成空白,連模糊印象都沒有的地步呀!

「小姐,我很忙,你沒事的話快閃開,別到時換我搬東西不小心撞了你。我敢說你沒辦法像我一樣耐撞,要是撞傷了你,我可不知要怎麽賠喔。」卓壯抬手從她的肩膀處輕輕格開擋路的她,兀自忙着。

向詠琛特地看了眼他名字上方的一排綉字——滋滋肉品股份有限公司。意思很明顯,他就在這家肉品公司上班。但她仍想不透——為什麽?

將笨重的咕咕鐘放在地上,她靜立一旁,想再跟他多聊幾句,卻只見他不停地將貨櫃里的貨品先搬上一台推車,待推車堆滿了貨,再一口氣往好朋友生鮮超市的邊間倉庫推了進去,如此這般在超市倉庫與貨櫃之間忙進忙出,她根本找不到任何空檔靠近忙碌的他。

而,不管她怎麽看怎麽想,都很難置信他竟會從事這類出賣勞力的工作。

從大學報到那天認識他起,她一直以為像他這樣品學兼優、家世背景不錯、生活能力強、腦袋精明靈活的男人,應該是到哪裏都會受歡迎且被重用,怎料得到……

當然,職業是否有貴賤之分是見仁見智的問題,每個人心中各有一把尺;只是,不可諱言,在企管人才與肉品送貨員之間,屬性差距不可不謂大,她完全無法想像及理解他究竟為何會變成今日這個樣子——

所謂的「這個樣子」,並非說他變得多落魄不濟。事實上單就外型而言,他看起來非常健康陽光且精神抖擻,工作態度良好又認真,是那種會讓很多女生眼睛為之一亮、甚至不惜一切展開追求的偶像級類型,卻不知為什麽,在他霸氣炯亮的眸光之中,她隱約感覺到一絲……

一絲她說不出所以然,不知該如何形容的深沉情緒。

或許是她多心了。

從她撞到他,到他很不以為然地把她斥退、格開,兩人面對面的時間極短,尤其他的心思根本沒在她身上,更遑論有什麽眼神交會了,因此她所接收到的訊息十之八九是出於自己的想像或錯覺。

「卓……」好不容易開了口,卻忽覺不妥,向詠琛及時閉上嘴。

他都說了他不認識她、不記得她,她當下實在沒勇氣直接與他相認。

可是她真的不懂,為什麽曾經相愛、曾經有過婚約,關係如此親密的兩人,為何分開後再重逢竟已形同陌路?再者,她真的分不清他到底是不認識她,還是不記得她。這兩者並非等義詞,不能用同一邏輯去套用及解釋。

但此際無論他是不認識她或不記得她,她都莫名有一種預感,如果她再繼續跟他羅嗦糾纏下去,可能會引起他更大的不快,於是她卻步了,考慮再三,終是帶着滿腔疑問和從內心深處蜂擁而出的往日回憶,默默走開——

「小姐。」

「啊?!」向詠琛滿懷期待地回頭,心想他是不是認出她了!

「你的東西忘了拿。」卓壯指指地上那隻剛才戳得他肚子好痛的箱子。

「喔,是,謝謝……」啊,只有這樣哦?

他喊住她,純粹只是要告知她東西沒拿?她還以為他認出她了……

「箱子很重,裏面是咕咕鐘?」他瞧了下外箱圖案,唇角一勾,似笑非笑。「這麽高級的咕咕鐘不便宜啊。」

「是不便宜,不過我這是免費抽中的!那家店說我是他們本月份的超級幸運星,就讓我摸彩,結果我一摸就中!」提起難得的好運道,向詠琛興緻勃勃、十分激動地想要話說從頭;儘管他表現得不太親切,她仍然樂意、並渴望與他分享中獎的喜悅。哪知他很快轉移話題,擺明沒興趣,害她不好再講下去。

「原木做的咕咕鐘確實很重,怪不得你搬得吃力。這樣吧,我正巧忙完,可以幫你……」卓壯腳步往前一跨,手也舉了起來。

「是嗎?那麻煩你了!」看他的表情與動作好像真願幫忙,向詠琛喜出望外、受寵若驚,一臉興奮地等着他伸出手來將她懷抱里的咕咕鐘接過去。

「計程車!這邊、這邊!」卓壯舉手朝碰巧迎面而來的計程車猛招手。

「計程車?」向詠琛臉上的喜悅與期待瞬間被層濃厚的尷尬烏影給取代。

「上車吧!」說着,卓壯還十足紳士地幫她開了車門。

「我……」向詠琛被迫坐進車裏,內心一陣猛烈抗拒。

如果,如果他只是一個熱心相助的陌生人,她鐵定在道謝之後二話不說上車就走;可他是卓壯,她不能在不明不白的情況下一走了之,那是她曾經愛過的男人,更是與她交換過戒指的未婚夫,她怎可能就此心無罣礙、若無其事地離去?不,她辦不到。

卓壯或許因某種原因而變了個人,但她仍是她,當年她選擇放棄他,並不代表她對他已無感情或沒愛意啊。

「怎麽了?擔心被載去賣?你放心,這家計程車行口碑不錯,司機大哥們的素質很優良。」卓壯特意看向擺在前座的司機證照,微笑地問:「司機大哥,你的駕車技術應該很不錯?」

「那當然!」司機大哥帥氣地墨鏡一摘,露出閃亮眼眸,附贈親切笑容一枚,拍胸脯保證地說:「我林友良出馬,上山下海,衝鋒陷陣,出生入死,使命必達。」

「呃,大哥,上山下海衝鋒陷陣出生入死都不用啦,只要安全抵達她家就行。謝謝了。」司機大哥人真豪邁,卓壯笑了笑,順手就要關門。

「別關!」向詠琛一時情急地拉住他的衣服,阻止他關門。

「怎麽了?」卓壯神情訝異,覺得她的舉止很不合宜,甚至有些魯莽。

這時司機大哥又說話了:「先生,女朋友搭車,你得先付錢呀。」

「喔,你誤會了,這位小姐只是路人,不是我女朋友啦!」卓壯立時聲明。

「這樣哦?」司機大哥很是吃驚,「可是你們看起來好像挺熟。」

「並沒有、並沒有。」卓壯搖手,否認得比什麽都快。

「那沒辦法了,」司機大哥聳聳肩,挺惋惜的,「小姐,你等下就自己付錢喔。」說完,他欠身坐好,重新戴上墨鏡,準備出發。

「錢我當然會自己付,可是……」可是她真的很不想就這樣走掉!

卓壯留給她一大謎團,她若沒搞個清楚,那麽她相信以自己凡事都要求真相的個性,接下來的每分每秒都將是最煎熬的折磨與苦刑。

「小姐,你煞到我哦?」卓壯試着撥開她的抓扯,「不然幹嘛一直拉着我?」

「我……」是早就煞到了,不然也不會接受他的追求,後來還成為他的未婚妻啊。只不過他突然冒出這句擺明是調戲的話來,讓向詠琛感到十分意外,腦袋轟地作響,頓時面紅耳赤,渾身燥熱。

「是吧?看樣子是煞到我了。」他都把話說得那麽煽情了,她還緊抓着不放,卓壯不得不做出這樣的結論。

唉,人帥就是沒辦法,隨便日行一善也能招引美人芳心,卓壯啊卓壯,你這翩翩風采實在太會惹麻煩,永遠低調失敗。

「這跟有沒有煞到你沒關係……」

「那跟什麽有關係?」

「我很難用三言兩語解釋清楚……」和平分手的戀人久別重逢,姑且先不往有舊情復燃的可能那點想去,最起碼也該是彼此聊聊近況才合乎情理,而不是像現下這般雞同鴨講,情況混亂。

「是哦?有這麽難講清楚?那這樣,你只要在兩秒內放開我的衣服,我就相信你沒有煞到我。」

「這……」一聽他撂話,她立刻鬆手,畢竟這樣自己也難為情;哪知她才一鬆手,隨即砰的一聲,車門即被他關上。

隔着車窗,卓壯揮手示意司機開走。司機揚唇而笑,踩下油門,方向盤輕巧一轉,迅速穿入車陣里,一眨眼工夫,車子已駛得老遠,別說向詠琛無法再開口跟卓壯說話,她甚至連再看他一眼都來不及……

偌大的空間里,蛋糕上頭幾盞閃動的燭光前——

「我的第一個願望是希望向詠琛答應當我女朋友;第二個願望是希望向詠琛答應當我女朋友之後,接下來願意當我老婆;第三個願望是希望向詠琛當我老婆之後,幫我生——」

「耶,停停停!」包圍着壽星的一大票人很有默契地阻止卓壯再繼續說下去,「第三個願望默念在心裏就好,別嚷嚷,不然不會實現喔。」

「可是我通常都一口氣把三個生日願望講出來。」卓壯不以為然地說。

「是哦?你都許什麽願望?有實現嗎?」

「我以前都許世界和平、國泰民安和風調雨順。」

「不會吧?老兄,你以前都許這種偉大卻陽春的生日願望?」大夥都吃了一驚,懷疑他這人到底是天生大愛、慈悲為懷,還是壓根好命出身無欲無求,只為應景才隨口說說。

「是啊!我都許這種的。」他家境優渥,從小到大要什麽有什麽,過得十分平順安康;而他自己也爭氣,品學兼優,五育均衡,不需特別祈求學業進步、身體健康或發大財。

「那你今年生日怎麽不再許世界和平、國泰民安和風調雨順了?」

「因為我喜歡向詠琛啊,除了她,我沒有別的願望。」

大愛變小情,他人生中的第二十一個生日願望,全讓那個他在大學榜單上一看到名字就印象深刻、新生報到那天雖只驚鴻一瞥,卻令他從此心生愛慕的向詠琛給佔滿了。

「可惜她不在場,不然她聽了一定會立刻站出來大聲答應你,即時實現你的生日願望。」開玩笑!卓壯的優質眾所皆知,連視力不良或感覺遲鈍的人都看得出來了,聰慧如向詠琛,若面對他如此坦率的表白,又怎可能無動於衷?定是心花怒放、笑得合不攏嘴的撲上去!

「誰說她不在場?」一個清楚明快的聲音在眾人吵雜聲音中突出重圍,「她在。」許琳出其不意地把木然立在眾人後面、差點因聽見卓壯等同告白的生日願望而落跑的向詠琛給推了出去。

「向詠琛!今天這個場合你角色吃重,怎麽可以一聲不吭躲在後面,快來快來!」同學們七嘴八舌地抗議著,邊七手八腳將她簇擁到卓壯身邊。

「我以為你不會來。」卓壯掩不住臉上喜悅,炯亮黑眸笑得都彎了,連嗓音都明顯地亢奮。早在這之前,他已邀請過她好幾次,直到生日派對開始,直到大家為他點上蠟燭都要唱生日快樂歌了,他仍不放棄地打電話給她,可是得到的答案始終是她要打工沒空來,沒想到最後一刻……她趕來了!

那麽,不知道她是否聽見了他的生日願望?

卓壯好期待聽見她的答案。

那種會使他彷佛當上君王、擁有全世界、欣喜欲狂的答案!

「不來不好意思。」不好意思之說當然是客套話,真正原因是她欠缺勇氣。

早有所感卓壯傾心於她,她其實也十分喜歡他,偏礙於他是倒追者眾的優質好男,平凡渺小如她,自是深有掛慮,唯恐一不小心觸怒眾姝。

「那,為什麽來了卻躲在後面不讓我看見你?」多虧了許琳,不然他就感受不到此刻的興奮與喜悅了。

「我又不是主角……」向詠琛嘴角微抽,一臉尷尬。

若非剛剛許琳拉着她不給走,她早溜之大吉了。像這種假生日派對之名行當眾示愛之實的場面,若她還能處之泰然,那才叫天方夜譚。

「你是!你一直是我心裏面唯一的主角!」

卓壯此言一出,眾人嘩然,眼睛一雙瞠得比一雙亮,有那種夢幻到好似一堆粉紅愛心在到處亂飛的,更有那種嫉妒到彷佛要噴出火來的。

「向詠琛你倒是給個回應啊!光愣著不說話,是開心到傻了還是嚇到呆掉!」眾人開始催促向詠琛,同時心裏忍不住O.S:像卓壯這樣的男人配向詠琛絕對是綽綽有餘,但如果不幸地他在做出如此高調示愛及告白之後卻慘遭她拒絕,那麽卓壯真可以去跳河不要活了,而向詠琛也應該去吃使……使自己頭腦清醒的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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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已不是兩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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