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3章

「終於——畫完了!」李采凡歡呼一聲,手持着壓感筆坐在地板上伸了一個大大的懶腰。

奈奈跑過來,被主人一把摟住,兩個傢伙抱在一起幸福地蹭呀蹭,看得剛剛踏進家門的凌旭一個撇嘴。

「我畫完了,嘿嘿嘿。」李采凡的視線轉到他身上,亮閃閃的,笑容可掬。

「哦。」他跨步到她面前坐下來,「那我來看看。」

李采凡「啊」了一聲,她並沒準備給他看自己的作品呀。但對方已經指著屏幕上的圖開口了。

「這個長頭髮的是女人嗎?」

「是男的。」

「為什麼長得像花仙子一樣?」

「呃……」

「為什麼這個人拿着奇怪的炮?而後面那個人拿着劍?」

「這是……別人小說里寫的武器。」她解釋。

「那畫的是天花板嗎?怎麼有個洞嗎?」

「那是小說里的情節……」

「為什麼這個人的膀子上長了扇子?」

「那是一種抽象氣氛的裝飾!而且那個不是扇子,是蝴蝶!」和外行人講話真是累。所以她才不喜歡隨便給人家看自己的畫呀。

「哦。」凌旭若有所思地又看了一會,轉向她,「嗯,看上去還不錯。」

李采凡的臉已經灰暗了一層,「你真的是這麼認為嗎?」為什麼那語氣聽上去如此敷衍?

「呃,其實你可以不必在意我的意見,我已經很多年沒看漫畫了。」

說得對。每次一聽到別人對自己作品的評論她就會分外緊張。但凌旭這個大外行又不是華姐或皮皮豬,不必在意。無論如何,她總算可以交稿了,

評論者看着她明顯垂頭喪氣的樣子,趕緊又安慰了一句:「真的還不錯。至少比以前我看你畫的好多了。」

「嗯?你記得我以前畫的東西嗎?」那至少是十年前了吧。即使確實比那時好很多,她也不覺得多高興。

「那時你不總喜歡抓着周圍的同學當模特嗎?結果把張靜畫成了小貓的樣子,林濤畫成猴子,把我畫成……」他頓了一下,「畫成豬。」

「啊……」她一愣之下叫出來,「我不是有意的呀,是因為你們長得……」

「長得像嗎?哼!」凌旭神色隨着回憶的活躍而陰暗下來,「你還叫我和林濤擺着勾肩搭背的pose讓你畫,結果畫成了猴子和豬在打架。後面幾天你天天畫一些連環故事,總是豬和猴子怎樣陷害對方,最後結局都很倒霉。你還畫我被送進了肉連廠!」

「哪有那種東西?」她漲紅了臉大聲反駁,「我絕對沒有畫過那樣的東西!」

「就是你畫的!」

「沒有!」

「要是有怎麼樣?」

「不可能有的!」

凌旭眯着眼睛看她,「就算你記不得了,別人也不見得都忘了。」

她氣短了一下,依舊堅持,「絕對沒有。有本事你拿出證據來!」

「我要拿得出來又如何?」

「你……隨你要什麼都行!讓我把奈奈給你也成!」

小黑狗不滿地嗚了一聲。李采凡給了它一個自信的眼神,別怕,大不了我再把你偷回去。

凌旭冷笑起來,「好,你給我等著。」

他快步走回房間,「砰」地關上門。李采凡心驚膽戰地盯着那扇門,生怕他再出來的時候真的把什麼「證據」貼到她腦門上。

門很快又開了,她的心一提,卻見對方兩手空空地出來,劈頭就問:「你為什麼總叫我豬?」

「啊?我、我沒叫呀?」

「以前!初中的時候!」

「因為……你那時不是長得胖胖的、圓圓的嗎?」

「這麼說那時你果然是在故意損我了?」他咬牙。

「不是不是。我是覺得你很可愛!」她趕緊辯白,「那時你的眼睛大大的、圓圓的,臉白嫩嫩的、圓圓的,頭髮軟軟的、劉海圓圓的……真的好可愛。比櫻桃小丸子還可愛。」

對方的臉色越來越黑,終於忍不住道:「那有什麼可愛的?只不過像只小豬吧!」

「你……討厭豬嗎?」她恍然大悟。原來是審美意識上的差異,莫怪他一直怨恨著自己對他的誣衊,「你和響良牙一樣啊。不過我不討厭呀。你瞧我的好朋友皮皮豬,我們都覺得小豬是很可愛的。」

看着他陰晴不定的神色,李采凡趕緊又補充了一句:「你現在可一點也不像小豬。你長這麼高,可真是……英俊多了呀。你看,你現在就像手冢隊長一樣帥氣!」

「你上次明明說我像阿斯蘭的。」

「呃,其實這兩個人物很像的……」

「騙人!他們一個是駕駛機械人打架的,一個是打網球的!而且手冢國光比我小了快十歲才初三!」

李采凡瞪大眼睛看他,「你、你不是說你很久很久沒看漫畫了嗎?」

「哼。」凌旭輕哼一聲,臉色稍霽,「那我問你,你真的從來沒討厭過我?」

李采凡趕緊搖頭,「不討厭不討厭。你讓我住,又請我喝牛奶,還借我用電腦。你真是個好人,我很喜歡你的。」

她看見對方臉色一動,又透出些許無奈,「那以前呢?我從家裏趕你走,你可恨我?」

「呃,那個,要是你不提起,我都忘了。」她嘿嘿地笑了笑,「其實初中的同學我早就忘得差不多啦。」

是嗎,忘了?

原來自己再怎樣耿耿於懷的東西,在她那裏都早已退色,隨時消失都不會被覺察。

若不是這次的相遇,她可還會記得自己這個人?

若不是她現在落魄,即使相遇了,她也是一笑而過,在她心裏自己不會比以前加重一絲的分量吧?

就算是現在,難道比起過客,他的身份還有什麼不同嗎?

為什麼她總是那樣不在意?而自己卻一直這樣在意?

他笑。太傻了。

凌旭定定地看着李采凡,嘆了口氣,「你走吧。」他說,「不要再住在這裏了。」

「什麼?」她大驚失色,「你、你不讓我住了嗎?」

「你不適合住在這裏。」再住下去,他不知自己會對她做出什麼。

「什麼不合適呀?怎麼突然這樣?」她急了,「……當時不是和華姐說好讓我住的嗎?」

「我只答應華婷讓你住到這次完稿吧?你現在已經畫完了。我不記得正式把房子租給你過。」他又加了一句,「而且你也沒付過房租。」

「我……」她低下頭,一點立場也沒有了。的確,就算是朋友,依賴別人也該有個限度。何況他們只能算是認識的同學吧。

華婷是她的編輯,除了工作關係又像她的大姐,在她最困難的時候施以援手,她如何不感激?

凌旭受華婷所託,讓她住進自己的家裏,不但如此,對她還頗為照顧。她知道,自然也是感激的。

但他也有他的難處吧,和一個外人住一起,而且是女生,以前還有不快的回憶,一定會覺得不自在的。

幸好,最麻煩的時候已經度過。她現在有時間可以去找新的住所。

「……嗯,我知道了。」她抬起頭,「我會去找房子的。這裏……以後會有新的房客過來嗎?」

凌旭一愣,便說:「是的。」

「他會付你房租吧?」

「嗯。」

「多不多?」

「什麼?」

「住在這裏房租多嗎?」

「還可以吧。」他有點招架不住了。

「哦,這樣啊。」她喃喃地說,「我一定是付不起的……那我住的這幾天,要多少房租呢?」

「這幾天就算了。」一說完他就看到對方鬆了口氣的樣子,然後看到她向大門走去,小黑狗跟在後面。

「你要去哪裏?」

她皺着眉回過頭,「找房子去呀。」

在一家水果攤前,李采凡指著一個果籃問:「這個多少錢?」

「80塊。」

她立刻又指向一個較小的,「那,這個呢?」

「這個50。」

猶豫了半天,她終於掏出了皮夾,「我就要這個……50的。」

捧著果籃剛剛轉身,她就看到了凌旭的臉,嚇了一大跳,「你、你怎麼也在這裏?」

凌旭沒回答她,向她懷中的果籃抬了抬下巴,「你買這個做什麼?你不是沒錢嗎?」

「我要送人的。」她老實地回答。

「送誰?」他不會認為她會在白吃白住了這幾天後送自己東西來表示感謝的。

果然不是。只見她咬着嘴唇說:「我想到一個朋友,可以先到她那邊去住……我現在實在沒錢租房子了,只有等到稿費來。」

「哦?你送個果籃別人就會讓你白住下?能住多久?」

「不知道。」李采凡臉上一紅,「我聽別人說,這個方法……能住的時間和臉皮的厚度成正比。」

「哈哈!」凌旭再也忍不住,笑了出來。他伸手拎過她懷裏的果籃,「吶,過來吧。」

「你幹嗎?」那可不是要送給他的呀。心下正着急卻被對方牽住了手,拉着快步往回走。

「你不是要賴到別人家裏去嗎?還是來我家吧。」

「可是,你剛剛不讓我住了呀?而且你不是說會有新房客要來嗎?」

「騙你的。」

「可是我現在沒錢付房租呀,你那裏又那麼貴。」

「沒關係。」他回過頭看她一眼,「你不是說臉皮夠厚就能一直住下去嗎?」

李采凡甩開他的手,「你怎麼這樣?一會把人家趕出來一會又讓我回去?就算最壞的房東也沒這樣呀!」

天知道搬一次家多累!被別人趕出來的滋味……多不好受,「誰知道你下回什麼時候又要趕我走了……嗚。」眼淚掉下來,她咬着牙說,「我對奈奈都沒有這樣過……」

凌旭無聲地走過去,輕輕抱住她。

「對不起。」他說,「我再也不會趕你出去了。你住下來吧,無論住到什麼時候也無所謂。」

「真的?」她從他肩上抬起頭,睫毛上還掛着淚珠,有點不敢相信,「可是我付不起房租呀。」

「沒關係。」他笑,「可以先記賬。」

李采凡臉色一白,隨後點點頭,「嗯,總有一天我會成為有名的作者的。等到連載以後我再把錢還給你。」

「好。我不要利息的。」

「嗯,謝謝你。那,我想睡在床上行嗎?」

「……好。」

「我想吃那個最紅的蘋果行嗎?」纖纖玉指指向了地上的果籃,目光也駐足在上面。

「好!」他緊緊地摟了她一下,無奈地苦笑了。

就這樣,他提着一隻果籃,領着一人一狗又回到了家裏。

唉。早該知道的,自己是見不得她受半分委屈的。

一看到她被拋棄似的出了門,懊悔立刻就天翻地覆地席捲而來。而剛剛,只是幾行眼淚,就讓他割地賠款什麼不平等條約都簽了。

這麼多年過來,他還以為自己早忘了她。他確信自己現在變了好多,和以前一點也不一樣了。

可是,她竟一點也沒變。

也許是有些變化的。他轉頭看看她,頭髮變長了,原先只是齊耳的學生頭,現在留得幾乎過了腰,長長地束起在身後垂著。

李采凡也正好抬起頭望向他,「凌旭,你為什麼回來?現在做什麼工作呀?」

「國內比較好發展。」他答,「我現在也就是跑跑腿之類的。」

「哦……是不是很辛苦呀?」她這幾日天天看他早出晚歸的。

「還好。」

「凌旭!」李采凡心中激起一片義氣,誠懇地說:「等我有錢之後,一定不會忘了你的!」

他是真的笑了,拉緊了她的手,「那我先謝謝你了。」

就算這樣也好。

至少她現在還在自己身邊。

華婷收到了畫稿,比較滿意。在通話過程中聽到自己的小作者一不留神透露出自己差點被趕出去的事情,當下把自己的侄子叫了出來,決定好好垂訓垂訓。

音樂茶吧,凌旭進來的時候,接待的小女生眼睛一亮,立刻分外殷勤地招呼起來。他不以為意地笑笑,目光很快掃到了坐在裏面的長發美女華婷身上。

華婷看着他一身黑色勁裝的打扮,冷笑道:「在小凡面前裝得像個紳士,到外面就變成痞子了。給我把墨鏡摘下來!」

凌旭乖乖拿下墨鏡,做舉手投降狀,「大姐,你找我究竟什麼事呀?你不知道我現在忙着嗎?」

「聽說你不讓小凡住了?」

「那丫頭向你告狀的?」他翻了個白眼,「我後來可把她找回來了哦。不收她房租,隨她住到多久了。」

「凌旭,小凡是個很有潛力的作者。她現在這種困窘的狀況並不都是她自身造成的。」華婷嘆了一口氣,「說實話,我很少見過在這樣的情況下還這麼堅持的作者了。當年我自己也是因為無法再堅持而當了編輯。所以現在,看她依然這麼努力,真的覺得好心疼她。」

凌旭沒做聲。

華婷又說:「她是個很好的女孩子,太單純了。所以,你不要太欺負她。」

「我沒欺負她。」他嘟囔。真的欺負她又怎麼會是這樣的。

華婷看了他一眼,「小凡是你小時候常常提起的那個同桌吧?」

「……是。」

「我記得你當時對她……」

「姐!」凌旭打斷她。他們從小一起長大,年紀相差無幾,儘管隔了一個輩分,凌旭還是習慣叫她姐姐,「那時我還小,那丫頭畫畫得好,又會唱歌,還會彈鋼琴,長得也可、可……」

「長得也可愛?」華婷替她接道,得意地看到侄子的臉竟紅了。

「……反正她那樣的女孩,那種年紀的小男生沒有討厭的吧。她那時天天在我面前晃來晃去,笑得像朵花似的。所以我才會對她有、有點好感的。」

「這麼說小凡是你的初戀?」不理會他的羞赧,華婷一針見血道,繼續欣賞侄子的張口結舌。

「那麼現在呢?你還喜歡她嗎?」她問。

凌旭一陣沉默,最後說:「早就物是人非了。別提李采凡了。你忘了,韻彤還在美國。」

「是嗎?我以為你們上次吵過之後就分手了。」華婷平靜地說,「不管你怎麼想都好,總之小凡現在住在你那邊,我也並不是完全放心的。你不欺負她也就罷了,若是敢打她的鬼主意,小心我扒了你的皮。」

「你胡扯什麼呀!」凌旭憤而拍案,滿臉慍色。接着就被華婷抓起桌上的墨鏡結結實實地敲在腦門上,服務生一聲低叫的「呀」也清晰地傳過來。

華婷冷冷地說:「小心你的態度。」

這女人,當年一定是做大姐大的!凌旭敢怒不敢言,只得忍氣吞聲。

還好對方接下來轉移了話題,「那麼這次你回來,事情辦得怎麼樣了?」

凌旭沉吟了一下,開口道:「我考慮過了,凌氏本來就是做文化產業,這次我還是進行這方面的投資,先從出版物做起。目前已經有了初步的方案,正在聯繫一些合作夥伴,辦公處所也已經基本定了下來。」

「那你有沒有考慮過動漫這塊?」

他笑着搖搖頭,「這塊很不好做。國內雖然有市場,但還沒成熟,產業鏈也是脫節的。我大概了解了一下,這裏看的日本漫畫大都是盜版的吧?幾家原創的刊物都不算叫好,去年還有兩本停刊了。資訊類的動漫雜誌雖多,其內容也大都是圍繞着日本的作品展開,真正讓人印象深刻的寥寥可數。」

華婷不得不沉重地點點頭。

凌旭又說:「在國內,原創的力量似乎還未形成,因此周邊市場也難以運轉。原創的雜誌生存不下去,太多的作品沒有伸展的空間,畫漫畫的人才也難以維繫。這是一種可悲的循環。不少漫畫作者的處境都比較尷尬吧?」他輕笑,「看我們家那位就知道了。」

「可是,這些問題如果逆向來看呢?我們是有一批人才的,他們創作了不少好的作品,現在需要的是一個能夠盡情發揮的舞台。一旦舞台搭建成功,四周的延伸鏈也會被帶動。畢竟我們有很大的市場,也有熱情的讀者,遲早有一天可以蒸蒸日上的。」

「你說得對,遲早有一天,卻不是現在。現在要是做動漫,初期的投資起碼要500萬。何況對於新的刊物市場接受度本來就低,發行商施加的壓力大,一直都處於低靡的原創刊物誰都不會看好。」他在桌面上敲着手指,「如果真要涉足這塊,我情願先考慮單本。原創漫畫刊物只能養,一下子是不指望賺的了。」

華婷轉着手中的咖啡杯,垂着眼帘嘆了口氣,「你說得沒錯,原創漫畫的處境是很尷尬的。光靠政府扶持是不行的,純粹的商人們也是做不好的。它是一個創意的工業,需要真正了解它、熱愛它的人為它付出才行。可是有熱情的不見得又有錢。我是一個編輯,有時候在想為了讀者、為了雜誌着想,上頭的意思一下來,還是得無條件地遵從。」

凌旭轉頭看向她,說:「姐,你別難過。雖然說我們這次的重點不在這裏,但你如果有什麼需要我幫忙的,儘管說。」

華婷淡淡一笑,「你幫我照顧好小凡就可以了。現在多一個她那樣的孩子在,國內的原創就多一分希望了。」

李采凡現在不用睡在客廳里了。

凌旭把那間小小的書房給了她,裏面現在有一張柔軟的小床,兩張書桌,一張放電腦,一張放透寫台。室內有三個書櫥,凌旭將自己的東西搬回房間之後,裏面就只剩下她的資料、畫冊、光碟以及擺設、掛件、娃娃等物品了。奈奈睡覺的軟墊放在床腳的一邊,吃食的餐盆放在飯廳,除便器在衛生間。

她又是自己忙了一天,才把這一切佈置妥當,現在十分疲累地躺在凌旭送她的小床上仰望天花板,心情卻是極滿足的。

終於可以安定地生活一段日子了嗎?

她不敢奢望太久,很多事情她都習慣只看眼前。這可以說是短淺,但也是因為如此,讓她可以忽略掉許多煩惱。

快兩年了,這麼飄飄蕩蕩地過來,想起當初的出走,她依然是驚恐於自己那時的勇氣。現在若是再讓她選擇,自己還會如那時一樣地義無返顧嗎?

這兩年的期間,她並不是與父母完全隔絕的,逢年過節,她也會回去,笑容可掬地問候,總是把快樂的事講出來。父母再沒過問她工作的情況,每次見面,一如遊子歸家,只怪她瘦了累了,不懂得照顧自己,卻再未以放棄畫畫為條件叫她搬回。

她從沒將在外的困窘回來和父母訴過一點苦水,也從沒向他們乞援。並不是她在刻意堅持着什麼,只是她覺得,能夠天天做着自己喜歡的事,真的很開心。生活上的不便,慢慢地也就習慣了。她的要求並不高,一向懶得計較,甚至沒考慮過自己這樣究竟能走多遠。

只要可以舒舒服服地睡覺,吃飽肚子,當然,有美食更好,花些時間把不大的房間收拾得乾淨一點,然後,盡情地畫出美妙的人物、場景、精彩的故事,讓看的人都說好看,她就會覺得好幸福了。

放在心上的事,也就這麼一件。

往往在意的事情少了,會被人說「缺心眼」、「短腦筋」,卻也是最容易快樂的人了。

晚上李采凡做了三菜一湯,凌旭回來的時候她正在往自己的碗裏盛飯。

「你自己煮飯?」他從飯廳前經過時問。

「嗯。你吃過晚飯了嗎?」

「還沒。」

「那……」雖然煮的分量不多,她還是出於禮貌問:「要不要一起吃?」

凌旭伸頭看了看桌上的菜,一個西紅柿炒雞蛋,一個青菜香菇,一個青椒土豆絲,還有紫菜湯,顏色搭配得倒還算漂亮。

「不了。」他直接走過去,「我等會還要出去,晚上約了別人吃飯。」

「哦。」於是她端起小碗獨自吃起來。奈奈湊到她身邊嗅來嗅去,她便夾了兩塊雞蛋到它的餐盆里。

「你在幹什麼?」一抬頭她發現凌旭正執著起子在她的門上動作,端著碗走過去。

「裝鎖。」

「原來不是有鎖嗎?」

他頭也不回地說:「原來那個太舊了,而且我有鑰匙。」

「嗯?」她不明所以,見他不再答話,於是站在一旁,一邊努力往自己嘴裏扒飯菜,一邊看他利落地將門上原來的鎖敲下來,將新的安上去。

「吶,這是原裝的鑰匙,只有兩把。你收好。」他轉身將兩把亮晶晶的鑰匙遞到她面前。

李采凡努力將口中飯菜咽下去,接過鑰匙。

「你記得每天晚上睡覺的時候把門鎖好。」

「哦,好。」她看看他的神色,順從地答應。

「我們這裏夜晚有時會出現白眼猿人的靈體。如果不鎖好門,它會進去咬人的。」

「你騙人。」話雖然這麼說,她的臉還是白了白。

凌旭收拾好門鎖后才來到廚房,打開冰箱拿出一罐飲料。他瞟瞟桌上所剩不多的菜,問:「你只會燒素菜嗎?你吃素?」

「不是。我也會燒肉的,燒魚也不難。」她說,「不過蔬菜對身體比較好。而且,做起來也容易。」其實最後一句才是重點。她低頭,這兩年來除了奈奈的伙食她哪裏還在家裏料理過別的肉食?且不說麻煩,看到雞、魚等活物她就動不了刀子。讒的時候最多和朋友到麥當勞或哪家簡餐店過過癮。

凌旭終於找了雙筷子,夾了一口菜。

李采凡笑着問他:「味道如何?」

「普通。」他說。其實應該算得上不錯了,「要嫁人的話還需要努力。」

李采凡皺皺鼻子哼了一聲,「燒家常菜又不難,我高中的時候就會做糖醋排骨了。但現在又不見得每個女子都要會做菜呀。華姐曾對我說,她只會泡快餐面。」

凌旭垂頭。他那個小姨啊……不提也罷,「華婷從小隻想做女強人,棄女紅,遠庖廚,現在二十七歲高齡了依然孤家寡人一個。難道你想和她一樣?」

「咦?我不想做女強人呀。我只想每個月可以連載漫畫,這樣有固定的收入了,就可以繼續悠閑地畫畫了。」

「那以後怎麼辦?你想一輩子這樣一個人生活下去嗎?」

「咦?其實以後我想生一個兒子,他最好長得和龍馬一樣。我畫畫賺錢給他交學費,然後母子倆快樂地生活在一起……」越前龍馬是動漫《網球王子》中的主角,又酷又可愛的小男生,她目前相當喜歡一個角色。

「你和誰去生兒子呀?!」凌旭大吼。

「呃,我沒想好……」她對他的震怒感到莫名,解釋道:「但以後結婚的話就會生了吧。」

「你準備和誰結婚?」他沉着聲音問。

「我……還沒想好。」她有點膽怯,不明白對方因何而突然變臉,於是小心地說:「但總會結婚的吧?爸爸媽媽叫我最好二十七歲以前結婚。」

凌旭注視着她深深吸了一口氣。他原以為她們這類漫畫狂人都是不思置家的人,他那個美艷不可方物的小姨甚至自言三十歲之前不談感情。可這個丫頭,明明自己還是一副孩子的樣子,竟考慮到了結婚生子的事情,實在是有一種……古怪的誘惑。

他平靜下語氣,問:「那你有喜歡的人嗎?」

「有,有的。」

凌旭的臉色一青,「誰?」

她吐珠般地報:「媽媽,皮皮,華姐……」

凌旭厲聲打斷她:「我問的是男人!」

「呃……龍、龍馬。」她很快報出。

凌旭滿臉挫敗。他早該猜到她會說漫畫里的人物,只好黑著臉繼續問:「除了這個?」

「塔矢亮。」依然迅速報出。那是《棋魂》裏的角色。

「現實里的!我說現實里的!」他吼,覺得自己要瘋了。在她張口答前又明智地添上一句:「你的爸爸伯伯等家人不算!」

接下來李采凡果然陷入了考慮中,凌旭緊張地盯着她的臉,生怕她一張口吐出一個陌生的名字來把自己氣到吐血。

李采凡想了一會兒便說:「你吧。」

「什麼?」他驚住,「你說……我?你喜歡我嗎?」

「嗯,喜歡的。你是很好的人。」她微笑着說,「對了,還有風的追憶。」

凌旭內心的潮水剛剛翻湧起來,又匆匆退去。他沉住氣,不動聲色地問:「風的追憶,是誰?」

「他是我在網上認識的朋友。他的文章寫得可真好,我和皮皮都很喜歡。」

「他是做什麼的?小說家嗎?」

「嗯,也算吧。他是自由撰稿人,大多數時候是為雜誌寫文章的。」

「那他多大了?長什麼樣?」

「我沒見過他呢,我們只是在網上碰面的。年齡的話,和我們差不多大吧。」沒有察覺到對方超越界限的問題,她依舊據實而言。

「哦。」這一邊的人暗中鬆一口氣。原來只是網友,連面都沒見過,應該不足為懼。想想也是,如果她真有戀人的話,如何還會向自己求助?

既然如此,她對自己的這份「喜歡」,比起她對家人朋友的喜歡,也不會有什麼差別吧。

淡笑。至少是喜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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