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3章 伊本遊記(二)

第463章 伊本遊記(二)

因為伊本·路西德的要求,幾名隨從帶着行李出外等候,他們則先參觀港區。(鳳舞文學網)

陸遊去吏部報到的時間離截止尚有三日,不需要急着入京,便陪着范成大三人步行參觀。

路西德最感興趣的是設在港內的出海學習廳,一個公共的大課室和若干個考試的小間,是對初次赴海外的人設置的學習、考試之地,當然主要是針對士以外的階層。

路西德後來在《遊記》裏寫道:……這個帝國很講究臉面,認為做出沒有道德或失禮的事就是丟臉,所以帝國希望每位國民去到海外都有道德禮儀,不能丟華夏的臉面。但是,不是每位國民都能接受相關的教育。於是,帝國布了一項法令,規定出海的國民必須能夠背誦《三字經》,這是帝國孩童開始識字的第一本書,叫蒙書,就是知識和道德的啟蒙之書。

這本書每句都是三個字,帶有韻律的音節。方塊字是種複雜的文字,十分難學難寫,而《三字經》的句式和韻律音節讓它簡單易讀,不需要認字也能背誦。給我們駕車的車夫,是只會寫哈里法數字(阿拉伯數字)的下等平民,但他也能隨口背出『人之初,性本善』這些《三字經》的字句,而且能說出其中大意。這是一本識字書,也是一本道德,它的編寫者是儒學學者,全書貫穿着儒家的車,屬於有實力的車行。車行擁有馬車,將車租給車夫使用,車夫按照契約的規定,向車行繳納使用馬車的費用,載客賺得的餘利歸己,車行以此得利,車夫也得以謀生養家。

這些車夫必須有官府核的御車證。因為御是這個帝國儒學規定的六藝之一,要專門學習才能掌握,所以要經考核證。而且,無論公私馬車,都要在車尾掛車牌號——一面烙有文字和大食數字的長方形木牌。

車牌號是官府便於管理而設,如果出現駕車違法就能方便地按車牌號緝拿嫌疑駕車人。而且,有這個車牌號本身就是對御者和乘車者的一種約束。就像那些印有家徽的私家車就很少有縱車驚擾之事,因為會壞了本家名聲——路西德贊同這個說法,在哈里法,真正的貴族也是珍惜名聲的。

他在《遊記》中寫道:……最先想出這個辦法的人是天才,給城市平民提供了賺錢養家的門路。要知道,學習御車的費用要遠遠低於購置一輛馬車的費用,計程車的出現,讓更多的平民不用買車就能從事公共載客行業。比起成為私人僱用的車夫,這種就業面顯然更廣。儒教認為治理國家要做到『安居』和『樂業』,這樣就太平了——計程車業就是一個『樂業』的措施。但是,如何保證計程車夫不被車行剝奪去更多的利潤而使生計艱難,這是帝國要立法解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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