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交鋒黑客,網絡名譽第一案(5)

27.交鋒黑客,網絡名譽第一案(5)

在庭審中,有3名自稱張可可歌迷的年輕人出庭作證。***3人都明確表示,他們此前沒有接觸過張可可,天涯社區的相關帖子及照片毀了張可可在他們心目中的形象。

經過兩次開庭審理后,2007年10月25日,北京市宣武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駁回張可可的訴訟請求。

宣武法院認為被告作為網站的經營管理者,其提供網絡社區作為網友交流平台,即負有應盡的管理義務,但該管理義務僅限於一般性的審核義務,審核網絡社區里的文章內容是否具有法律、法規明確禁止布、表的論。而衡量天涯在線在網絡社區管理中是否存在瑕疵,應以其實際審核能力為準。對網友表的特定**件的論及評述,被告天涯在線在客觀上無法也不可能一一核實,對其真偽的判定顯然超出了網絡經營者的審查能力。且天涯在線已刪除涉案文章,履行了網站經營管理者的管理義務。法官認為天涯在線在經營過程中並無侵權的故意或過失,張可可要求天涯在線賠禮道歉、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50萬元、支付律師代理費3000元、取證費1000元的訴訟請求,缺乏事實及法律依據,法院不予支持,故而駁回張可可的訴訟請求。

對於判決結果,張可可認為一審法官的判決是極其不客觀不公正的,於是張可可決定上訴。2008年3月19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就張可可名譽侵權案作出了終審判決。法院認為,天涯社區對於在該社區中出現的菜霸跟帖中提及的各類「不雅」事件,到該帖出現在該社區時,相關法律、法規並沒有要求網絡經營者對網友跟帖中所涉及的真實性進行核實,故天涯社區對於菜霸跟帖中涉及到的事件的真實性沒有核實的義務。而天涯社區在知道該帖涉及相關爭議后,已及時將該帖隱藏,使公眾無法瀏覽到該信息,最大限度維護了張可可的個人權益,可以認定天涯社區沒有任何過失,所以終審判決天涯社區勝訴。

據新華社消息稱,近6年來未成年人犯罪低齡化現象越來越嚴重,其中65%左右是因為上網成癮。全國犯罪總人數的50%以上與網癮有關。許多人已經被不健康的網絡文化徹底腐蝕了,完全失去了是非觀。

儘管天涯社區勝訴,但對於網站、論壇的所有者和管理者來說,該案似乎並不具有標本價值的普遍意義。法院認為天涯社區的管理義務僅限於一般性的審核義務,對網友表的特定**件的論及評述,從客觀上無法也不可能一一核實,對其真偽的判定顯然超出了網絡經營者的審查能力,不僅不能為網站在此類事件中徹底解套,而且當我們無法找到帖的始作俑者時,面對真正的受害者名譽受損,我們就不得不出追問:誰應該為論壇「毒帖」負責?如果沒有人負責,那麼受害者的受害事實則會不可避免地嘲笑法律的蒼白無力。

皇曆過時,中國壁畫第一案。

「從壁畫完成到現在快三年的時間了,

可一分錢也沒拿到,為了追討畫款,我可以說是心力交瘁。」著名畫家、河北省美協副秘書長吉瑞森提起自己追討畫款的遭遇一臉無奈。因為這起長達三年的書畫糾紛至今仍未結案。

吉瑞森所說的這幅4層樓高的壁畫,目前仍安裝在中國聯通河北分公司辦公樓的大廳內。這幅被專業評估機構估價為607。66萬元的巨型壁畫,因當事雙方最初是按書畫市場的「口頭交易」慣例達成協議,致使壁畫完成後雙方各執一詞生畫款糾紛。

2006年11月6日,受理此案的河北省石家莊市橋西區人民法院請專業機構對壁畫進行評估后,作出被告中國聯通河北分公司給付原告吉瑞森畫款及違約金657。66萬元的一審判決。這起案簡單卻內幕重重的壁畫官司,也給當今藝術品市場如何規範敲起了警鐘。

博士畫家吉瑞森,應約創作巨型壁畫

吉瑞森1963年4月出生於山東五蓮縣,少時學畫,寒暑不輟。「文革」后恢復高考那年他考上了大學;改革開放那年他下了海;而在大家開始注重盛世收藏時,他成為中央美院的屆博士生,並在國畫領域成為中國最具學術價值和市場潛力的20名青年國畫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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慾壑難填(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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