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要生存就必須會淘金(5)

5.要生存就必須會淘金(5)

由於父親是大學里的教授,丁洋從小家境頗好。***但是,衣食無憂的教授之子,卻偏要打暑期工。讀高中的那幾年,丁洋每個暑假都要去當報童。

他選擇了周末行的《電視報》,每份零售價0.12元,一份他可以從中賺到2分錢,丁洋每周要批1000份。當時,周五出版的《電視報》,在周末兩天時間裏十分好銷,但如果到了周一還沒賣完就基本上爛在手裏了。

為了在周末短短兩天時間裏賣掉手上的1000份報紙,丁洋總是想盡辦法,動足腦筋。有時候遇上好心的報販子,讓他站在旁邊賣,他就可以利用每天習慣性買報的固定客戶。有的固定報攤嫌他搶了生意,趕他走開,他就不得不走街串巷,沿街叫賣,像個真正的街頭小販一樣。還有的時候實在賣不完了,他就動同學、鄰居小孩,把手裏的報紙再轉批給他們,收入分成,各得一分錢。

就這樣,一個暑假八個周末,8000份報紙賣下來,丁洋賺到的第一桶金大約有100多塊錢。而在當時,丁洋的心還不在這100多塊錢上,從他賣報時所記下的日記來看,他強迫自己做這種苦行僧式的暑期工,就是要看自己是否能真正堅持下來,有沒有這種毅力。事實證明,這種執著與勤奮正是他後來的人生道路上最重要的支撐力量。

從丁洋打工的經歷,我們可以看出,打工對孩子是有好處的。打工不僅讓孩子掙到零花錢,還能體會到工作的意義和辛苦,懂得珍惜別人的勞動成果。打工無疑是鍛煉孩子的,特別是讓孩子們從毛遂自薦開始。打工教會孩子們如何\"打動對方,推銷自己\"。無論年齡大小,有無經驗,你都得走上大街,站在一個個陌生的門口徘徊,待鼓足勇氣之後推門進去,得到的可能是一張冷臉或者一句冷冰冰的話:我們不用人。你還得到下一個門口站定,重新調整好自己的緒和面部表。在正式開始\"打工\"之前,孩子已經經受了挫折考驗。

為讓孩子們不丟掉自己當年那種艱苦樸素、自食其力的精神,擁有千萬資產的富翁冉敬芳要求她的5個孩子在\"不繼承協議書\"上籤下了各自的名字。其內容是:\"五個子女,如果誰願意讀書以及深造,父母必須全力支持;如果誰自動放棄讀書,就必須投入社會就業,未滿16周歲的必須在家參加勞動,家長不做任何經濟上的援助……父母的財產以及遺產只能由父母支配,任何子女沒有權利過問以及干涉。\"利用暑假,冉敬芳還將5個孩子全部安排在了自己的養殖場里打工,工資跟普通工人一樣,並且每天按時考勤,遲到、早退或者工作失誤照樣扣錢。

在美國的富裕家庭里,孩子一到法定年齡(一般是13歲左右),家長就會給他找工作,比如餐館的跑堂、超市的收銀員、給人家看孩子等。有統計數據表明,打工開始越早的人,日後的平均收入就越高。因為打工越早,說明你的\"事業\"起步得越早,在競爭中先聲奪入。

早早打工的收益當然還不止這些。\"童工\"乾的是最低端的工作,而且經常一對一和顧客打交道,比如在街上擺攤零售,對孩子而,與人的溝通和說服能力是非常大的考驗。在美國總統大選的預選中,在衣阿華和新罕布希爾州競爭得如火如荼。這兩個州人口很少,候選人要面對面和選民接觸,進行\"政治零售\",許多票是一張一張拉來的。要是從小擺過攤,向顧客一對一地兜售慣了,面對這樣的局面就比較容易贏。

中國家長也應該向美國家長學習,注意培養孩子自食其力的能力,要讓孩子從小認識到勞動的價值。只有這樣,當孩子步入社會的時候才能儘快地適應社會。

美國有好多中學為了培養學生獨立生存的能力,特別規定,學生將畢業時,必須不帶分文,到社會上獨立謀生兩周才允許畢業。

在美國的中學生中流行的一句話是:要花錢,自己掙!不管家裏經濟狀況如何,孩子到12歲以後,就必須得給家裏的庭院剪草坪,給別人送報紙,以換取些零花錢。一些家庭還要求孩子假期里在附近當勤雜工,或幫人剪草坪,或幫人掃落葉,或幫人鏟積雪等。美國的父母們常說,只要有利於培養孩子謀生的能力,讓他們吃些苦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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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爾街規則(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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