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第136章 請求審判長至少判王株十年有期

136.第136章 請求審判長至少判王株十年有期

第136章請求審判長至少判王株十年有期徒刑!!

直播間的網友都已經炸了。

除了一小部分人在直播間裏面支持王株。

絕大多數網友都是直接在直播間裏面開罵的。

【真的,第一次見到這麼噁心的小仙女,和趙樂樂一個水平的。】

【劉軍打遊戲不陪你?說他家暴你?張口就來是吧,劉軍不是拚命打單子賺錢給你花?自己連外賣都捨不得點,伱說他PUA你,說他家暴你?怎麼說出口的,你也配啊?】

【光轉錢還不對你好?錢全都給你花了,還不叫對你好?】

【虛空生孩子?你給劉軍生孩子了嗎?劉軍一個人在山城租房租了一年見了你兩面啊。】

【談戀愛的日常花銷?指的就是你問劉軍兩年要了六十多萬?誰談戀愛兩年能要六十多萬的?】

【可惜貓哥了,少了六十多萬.拚命賺錢給你花,最後在你嘴裏結果是這個樣子的。】

【和胖貓談戀愛出軌就算了,一口一個愛他,結果就是出軌給他戴綠帽子?問劉軍要錢還讓劉軍寫上自願贈與,你除了想要劉軍的錢之外,你對劉軍認真過嗎?】

很多人都知道劉軍的外號,叫做胖貓。

很多人都覺得劉軍太慘了.

一個人走到大橋上,一個人在那裏站着,究竟是遭遇了什麼。

兩年時間,拚命打單子,最後一無所有。

錢全部都給王株轉過去了,最後王株還是要分手。

在跳江之前,劉軍到底思考了什麼?

究竟是什麼樣子會逼他選擇走上了跳江這條路?

在事後王株卻口口聲聲說自己沒有關係,都是劉軍自己想要跳江的。

王株甚至還說自己才是受害者.說劉小年只不過死了一個哥哥而已,還要追究劉小年的責任。

現在王株又一分錢都不願意退,問就是沒錢,不退。

如果劉軍還活着,看到了這一幕的話,會怎麼想?

顧晨還沒有開口。

王株接着開口了。

王株說道:「審判長,我還有一個問題!」

審判長李康說道:「說吧。」

王株看向了劉小年,說道:「我覺得你就是在網上炒熱度,說這個說那個,就是想問我把錢要回來,才說劉軍已經死了,我根本不知道劉軍已經死了,或許劉軍還沒有死,如果劉軍沒死的話,你就是聯合劉軍在網上網暴我,詐騙我,還想問我把錢全都要回來!」

「肯定是這樣的!!」

王株越想越覺得有道理。

說不定劉軍還活着!

她也沒有親眼看到劉軍的屍體啊。

這不就說明劉軍還有可能活着?

萬一劉軍被救活了呢?

想到這裏,王株覺得她的錢更不能就這麼被要回去了。

五十多萬啊,那都是她的錢

她已經還給劉軍十萬了,劉軍一家人還要怎麼樣啊?

她到手這麼多錢容易嗎?

她辛辛苦苦才到手的錢,現在讓她還回去?

王株說道:「除非你現在能夠拿出來劉軍的死亡報告!死亡證明!還有火化證明!不然我覺得你就是在騙人!就是在想方設法問我要錢!我只認可證明!其他的都是假的!!」

直播間的網友滿臉問號。

【神志不清了?】

【這都上法庭了,你覺得死亡還可能有假嗎?】

【王株越來越癲了啊,有毛病吧?】

【確實,不懂王株怎麼想的。】

【王株這個傻嗶,你想看死亡證明就給你看?憑什麼?】

劉小年拿出了死亡證明和火化證明。

劉小年說道:「我哥哥是跳江後走的,這裏都是醫院開的證明,我哥哥已經走了,所有人都知道.你為什麼還要再提?難道我哥哥沒走,這些錢你就不應該退回來是嗎?」

所有人都看到了證明。

劉軍的死亡證明.火化證明。

劉軍已經走了。

胖貓也徹底走了。

所有人都是感覺到了一絲心痛。

他們看到王株還在辯解,還在爭辯。

【顧律師,能不能把王株給判刑啊?】

【王株要是不還錢的話,就讓她坐牢吧!】

【我是真的受不了這個王株了,居然在這裏質疑劉軍是不是假死?】

【誰會拿這種事情來開玩笑啊,傻嗶王株。】

王株說道:「就算你哥哥走了,和我有什麼關係?和錢有什麼關係?所有的錢都是劉軍自願贈與我的!聊天記錄裏面不是有嗎?我說沒錢了,他就給我錢讓我去花,現在讓我還錢?憑什麼啊?反正我是不還錢。」

王株還在辯解。

審判長李康敲響了法槌。

「肅靜!」

「原告律師是否還有陳述?」

李康看向了顧晨。

顧晨之前一直沒說話,光看王株一個人在那裏各種爭辯。

顧晨也懶得和王株爭辯。

顧晨說道:「審判長,我請求發言。」

「這個案子,其實已經非常明顯了。」

「劉軍和王株在談戀愛的兩年內,王株用各種手段來問劉軍索要錢財,王株騙劉軍要和劉軍結婚,讓劉軍給她放心的轉錢。」

「之後,王株用各種各樣的手段、開花店、打乳腺癌疫苗、買保險、買理財,各種手段問劉軍要錢,前後高達四十萬。」

「王株還在談戀愛期間,讓劉軍主動給她轉賬,並且寫上自願贈與。」

「而在談戀愛期間,王株選擇出軌,並且多次用劉軍的親情卡去點男陪玩,去KTV、夜店消費,並且給別人小費。」

「王株還用劉軍的親情卡去給別人花錢,性質惡劣。」

「綜上,王株在這段戀愛關係當中,為了套取劉軍手中的錢,以戀愛的關係為名,詐騙六十三萬元。」

「王株已經犯下了詐騙罪,數據巨大,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

1、詐騙數額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屬於「數額較大」的情形,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詐騙數額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屬於「數額巨大」的情形,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詐騙數額五十萬元以上屬於「數額特別巨大」的情形,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王株詐騙劉軍六十三萬元,已經達到數額特別巨大。

審判長,我請求判處王株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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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你當律師,你把法官送進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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