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法證先鋒3(九)

76法證先鋒3(九)

雲嵐看了布國棟和鍾學心一眼,對他們的表情很滿意,開口說道:「我身為律師,錄音機向來是隨身攜帶的,當天我去醫院送宵夜,若不是包包沒拉好,錄音機掉出來耽擱了一下時間,恐怕我還聽不到這麼深情的告白,最讓我難以接受的是,我明明已經提出離婚了,是布國棟對我說,我們還能夠一起走下去,我答應了給他機會,可他卻在我出差后與他的紅顏知己互相告白!」

雲嵐看向法官,說道:「法官閣下,對於布國棟及其女友的道德觀,我無法認同,若是讓布家雯繼續在布家生活,面對這樣的榜樣,我深深的為她的將來擔憂。我懇請法官閣下將監護人的品行列為重點參考。」

馬律師起身說道:「請周女士不要對我的當事人作出如此評語,我的當事人身為法證部高級化驗師,破解過無數棘手的案件,為香港市民做出的貢獻是不容置疑的,這正是他堅持正義的結果,他的道德觀絕對沒有偏差。只能說,他對這次感情的處理不夠成熟,這畢竟只是單一事件。」

雲嵐說道:「法官閣下,為證實對方品行失當之處,請允許我傳召幾位證人。」

得到法官允許后,第一位上庭的證人,就是happybar的服務生simon。雲嵐在他宣誓之後問道:「請問證人是否認識布國棟先生與鍾學心女士?」

這是她第一次在法庭上完整的說出了鍾學心的名字,鍾博史皺着眉頭直嘆氣,鍾學心在一幫同事旁邊坐着,已經有些坐立不安了,她有預感,接下來發生的事絕對不是她樂意看到的。

simon回答道:「我認識,prosir和dr.鍾經常會和同事們一起來酒吧聚會玩樂一下。」

雲嵐點點頭,又問道:「請證人描述一下他們相處的情形,以及令你印象比較深刻的事情。」

simon想都沒想,直接開口說道:「prosir和dr.鍾感情很好啊,他們每次來酒吧里都有說有笑的,似乎有說不完的話題,就連其他人下場玩飛鏢、跳舞什麼的,他們兩個也從不參加,只是坐在沙發上邊吃東西邊聊天,聽說他們是好拍檔,十分有默契。」

說到這,simon撓了撓頭笑了一下,說道:「說起來,我們幾個服務生還暗中猜測過他們兩個是不是一對的,不過後來聽說prosir好像有老婆來着。至於印象深刻的事,就是每次dr.鍾晚到,prosir都會提前為她點好她喜歡的食物和飲料,時間掌握得特別准哦,每次dr.鍾到的時候,食物都是剛剛做好,正好可以吃熱的。」

雲嵐又問道:「請問二人在酒吧里有沒有什麼親密的舉動?」

simon看了看法官,想了一下說道:「特別親密的舉動倒是沒有,不過他們會同吃一碗零食,對方哪裏弄髒了,也會親手拿紙巾給對方擦乾淨。」

雲嵐點點頭,笑道:「法官閣下,我沒有問題了。」

第二位證人是方教授。雲嵐說道:「請證人將十月二十三號在happybar與布國棟先生偶遇前後發生的事情詳細的陳述一遍。」

方教授尷尬的看了布國棟一眼,說道:「那天我和朋友一起去酒吧玩,遠遠的看見了prosir,便想過去打個招呼,因為之前一直看見他與身邊的一位女性舉止親密,所以我誤以為那位女性便是布太太,誰知擺了一個大烏龍,後來prosir向我介紹坐在他另一邊的女性,也就是周律師你才是他的太太,我認錯人很尷尬,所以就先走了。」

雲嵐問道:「那麼請問你當天認錯的那位布太太是否在現場?」

方教授向周圍看了一下,指著觀眾席第一排的鐘學心說道:「在,就是那位女士。」

第三位證人是重案組的女警員李嘉露。雲嵐說道:「請證人將十一月三日在機場發生的事情陳述一遍。」

李嘉露看了看觀眾席,又看了看布國棟,猶豫了一會兒才說道:「那天我和幾位同事一起到機場去為天眼少女送行……天眼少女說prosir是dr.鐘的男朋友,當時,pro嫂,呃周律師你告訴她prosir是你老公,但是天眼少女堅持prosir和dr.鍾是一對,她說她看見了。之後dr.鍾就帶她進了機場,再後來周律師你和prosir因為dr.鍾吵了一架,大家就都散了。」

雲嵐說道:「那麼,請問證人,當時布國棟和鍾學心有沒有向大家解釋他們的關係?有沒有反駁天眼少女的話?」

李嘉露想了一下,搖搖頭說道:「沒有。」

雲嵐等李嘉露退出去之後,說道:「法官閣下,幾位證人的證詞可以證實布國棟和鍾學心的不正當行為絕對不是單一事件,布家雯的性格思維還沒有長成,若是跟着他們一起生活,我認為會對她造成不好的影響。」

馬律師皺了皺眉,翻看了一下手中的文件,開口說道:「我們之前討論過布家雯無法接受父母新的另一半的問題,就這一點來看,布家雯雖然暫時無法接受我當事人的女友,但她們之前畢竟是認識的,而且相處的很愉快,以後還是有很大的機會磨合成功的。但周女士你將來如果有了新的伴侶,那麼要布家雯接受一個完全陌生的男士做她的新爹地,也許會令她更加痛苦。」

雲嵐等他說完之後,對法官行了一禮,說道:「我周奕霏在此聲明,今生絕不會再婚,也不會同任何人發生超出友誼的感情,將一直保持單身。雖然單身媽媽帶着孩子會有一些孤單和不方便,但我相信我的父母足以給布家雯填補這方面的欠缺。」

觀眾席眾人竊竊私語,法官敲了一下桌子,「肅靜!」

馬律師也很驚訝,他推了一下鼻樑上的眼鏡,看了看手中的文件,坐了回去。很明顯,這場官司已經沒什麼可說的了,他所提出的一切觀點,都被周奕霏巧妙的堵了回來,無論是經濟能力、人品性格、生活環境,周奕霏都完勝布國棟,看來這一場他是輸定了,不過幸好,敗在長勝將軍周大律師的手上也不算丟人。

最後是詢問布家雯的意見,布家雯第一次見到這麼大的場面有些緊張,但還是很明確的表示了要和媽咪一起生活。雲嵐以絕對的優勢贏得了雯雯的監護權。

在法庭門口,雲嵐被十幾名記者圍住,詢問她為什麼會突然多了那麼多的不動產,而布國棟卻絲毫不知道此事。雲嵐回答說離婚之後她曾與美國的朋友合作炒股,僥倖賺了一筆錢,便置辦了這些不動產。又有人問及她近半年一直都只為元配女性打官司,是不是因為自身經歷的原因。

這個問題在很多次採訪中都有人問過,雲嵐第一次做出了回應,她說道:「是的,我自己的家庭已經無法挽救了,我不希望有更多的家庭因為第三者而破裂,以後,我也會致力於幫助元配女性,用法律來保護她們的權益不被第三者侵犯。」這話等於間接承認了自己就是被第三者破壞家庭的,雲嵐說完便帶着周先生、周太太和雯雯上車走了。

等鍾學心等人出來的時候,記者就沒這麼溫和了,什麼「第三者」、「小三」、「破壞別人家庭」等等各種尖銳的辭彙一個一個的砸向了鍾學心,她只能戴着墨鏡,用包包擋着臉迅速的上了車。

第二天,香港首席法醫與首席法證化驗師之間不得不說的故事就上了各大報的頭條。無數市民質疑政府工作人員的人品道德,甚至有很多警務人員在做事的時候,稍有不慎就會被投訴,特別是女警員,還會被家庭主婦拒絕合作,聲稱自己與老公關係好,不是什麼人都能破壞的。警局的辦公室里怨聲載道,連重案組的幾名職員都開始疏遠布國棟和鍾學心,不再叫他們一起聚會,還勸告凌倩兒早日從鍾學心的住處搬出來,免得受她的連累。

凌倩兒雖然也不認同鍾學心的行為,但畢竟朋友這麼久了,也不想把關係鬧僵,但是她的媽媽就反應激烈了,女兒交到這種壞朋友,做家長的肯定要出面干涉的,如今鍾學心「第三者」的名聲已經傳遍全港了,如果女兒再和她一起住,以後還要不要嫁人了!

於是凌倩兒的母親動作迅速的出錢租了一間房子,強硬的要求凌倩兒在三天內搬過去。凌倩兒有些無奈,但母親也是擔心她,新房子的租金也付過了,她也就沒有反對,再加上她心裏對鍾學心破壞別人家庭的行為也很不滿,如果繼續合住,日日見面,說不定連最後一點友誼也磨光了,便請重案組的幾名同事一起幫忙搬了家。

警方高層對下屬職員鬧出這種醜聞很是不滿,廣大市民對他們正直的形象產生了巨大的懷疑,這次惡劣的出軌事件已經對警方造成了嚴重的影響,所以高層直接命令布國棟和鍾學心停薪留職,要求他們務必對此次事件進行深刻的檢討。

布家和鍾家都是烏雲罩頂,鍾學心本來就沒什麼朋友,在凌倩兒搬走之後,她覺得自己被所有人拋棄了,如今工作也不知道能不能繼續,她心裏逐漸升起了對雲嵐的怨恨,若不是她在醫院錄了音,又找那些人做證人,她怎麼會弄得這麼狼狽?偏偏布國棟不相信雲嵐是故意的,認為這件事確實是他自己的行為失當了,讓她嘔得半死,心裏對雲嵐的敵意更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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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時空歷練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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