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大型跑團現場

第一章 大型跑團現場

隨着奧羅登無預警的死亡——亦即預言破滅之年的到來,曾經被稱為薩科瑞斯的地方被深淵的裂隙逐步吞噬,最終化為深淵魔物的樂土。

它們已經佔據這塊土地接近一個世紀,無數妖妄邪佞的怪物漫步在這塊血紅色的荒土上,毀滅它們所見的一切,並在身後留下無盡的死亡與靜默。

近百年來,蒙蒂維發動了四次大遠征,結果卻一次比一次更加失敗,甚至幾乎導致了遠征軍的分裂。

第四次遠征的失利近在眼前,這隻善良的軍隊如今的士氣已低落到無可附加,絕望的氛圍籠罩着坎娜布利。

邪教徒與叛節者聞風起舞,惡魔在守護石的邊界之外蠢蠢欲動,等待着踐踏聖城的應許之日到來。

然而,無論黑暗多麼深沉,總有一點希望留存。。。。這點點希望的星火終將成長茁壯,最後化做蕩平一切邪惡的焚天大火。

來吧,拿起劍!遠征軍的英雄啊!你的敵人就在深淵!此刻就讓你的怒吼響徹世界之殤,讓你正義的怒火燒盡一切吧!

「熱鬧倒是挺熱鬧的,但是現在,應該怎麼辦呢。傷腦筋呢。」作為一個喜歡安靜的人,林雲並不是很喜歡嘈雜的環境,然而此時此刻。

他所在的地方卻是一個復古式石磚構成的廣場之中,伴隨着一些吟遊詩人在那奏響着各種各樣的樂器,倒是讓林雲感覺有一種群魔亂舞的感覺。

加上周圍這最少上千人聚在一起,他們的身上基本上都穿着類似於古代西歐風格的服飾,其中有華貴的服飾,有看上去比較粗糙的服飾,當然,更多的是穿着各種各樣的鎧甲,或是皮甲,或是鎖甲,或是全身鎧甲。

可謂是全副武裝。

雖然說大部分都在外面穿着略顯喜慶的衣服,但是看起來,還是有一種殺氣騰騰還有一陣陣壓抑的感覺。

明明這是慶典,但是林雲放眼看去,卻是有種強顏歡笑的感覺,眼神中都透露著一抹苦悶,陰沉。

不知道的人怕不是要以為是大型中古cosplay現場呢。

那嘰嘰喳喳的聲音,更是讓林雲有種頭痛欲裂的感覺。

突然之間一陣尖叫聲傳來。

林雲下意識地將頭就轉了過去。。。。。好傢夥,只見在這樣大庭廣眾之下。

一個拿着一把巨斧,穿着皮甲,但是。。。。。卻是沒穿下半身褲子的傢伙出現在那裏。

林雲下意識地就捂住自己的頭了。

很顯然,這傢伙應該也是玩家,身份跟他一樣。

只是這傢伙大概是只知道買裝備,但是卻是忘記了,這是一個真人版本的角色扮演,除了買裝備,還要買衣服,買糧食,買水什麼的。

就比如說,現在擺放在林雲面前的這個草莓巴菲。

因為他在背景上面就連坐在這裏,吃着草莓巴菲,一臉鬱悶地看着周圍看似繁華的景象這樣的話都寫進去了。

所以他這一進來,直接就有草莓巴菲吃了,當然,該扣除的3個銅幣還是要的。

除了那個粗心大意的傢伙之外,就是不知道這裏還有多少玩家在。

也不知道玩家多的話,是說明難度高,還是說會提升難度,又或者是,這僅僅只是篩選。

然後是的,跟他一樣都是玩家。

雖然說這個所謂的玩家,他們大概也不是自願過來。

他本來不應該出現在這裏,但是命運,或者應該說讓他無奈的,自稱為無情的跑團機械人的一個大光球讓他出現在這裏。

作為一個桌游店的老闆,兼職小說家,本來今天,他應該是關上自己家桌游店的門,然後回家寫小說。

但是就在他關上閘門的瞬間,新世界的大門卻是打開了。

姑且叫做新世界的大門吧。

當林雲反應過來的時候,他已經出現在一個一片漆黑的空間之中,然後這個十足隔壁空間主神的大光球直接就告訴他。

「歡迎來到開拓者空間。」一個毫無感情,非常書面化的聲音直接出現在他的腦海中。

作為一個小說家,面對任何的事情都不要慌,因為慌張是沒用,再誇張的劇情,在他的腦海中可能都已經經歷過了無數遍。

所以他非常冷靜地直接說道,「能說一下這個空間是啥嗎?」

這個大光球沒有任何回應。

但是緊接着,大量的信息卻是直接湧入林雲的大腦之中。

好傢夥,還真是方便省事,直接入腦啊。

啊,感覺要爆炸了,要裂開了,不行了。

咳咳,在眩暈了好一會之後,林雲這才稍微晃了晃腦袋。

在閉上眼睛稍微整理了一下得到的情報,然後總結出來的結果就是。。。。。

這個空間有點類似於真人版的trpg跑團遊戲之中的開拓者遊戲。

所謂的trpg可以理解成就是桌面角色扮演遊戲,俗稱跑團。

意思是在桌面上,通過製造一個角色,然後根據其人物設定扮演其中的角色進行遊戲的一種方式。

通過切換不同的地圖,或者是應該說是不同的模組,扮演自己所創造的角色,然後經歷不同的冒險,不同的人生。

這就是開拓者,當然,林雲更加習慣稱之為pf。

而開拓者算是這種桌面遊戲之中,比較典型也比較特殊的一個遊戲方式。

pf嚴格來說屬於dnd體系,也就是西方比較聞名,也比較傳統,牽扯到各種西幻傳說的「龍與地下城」這樣的trpg遊戲。

因為是根據dnd的3.5版本的基礎上創造出來的半新不舊的規則,所以pf也有被戲稱為dnd3.75版本。

而這個體系最核心的體驗是【神話】。角色雖然初始強度跟正常人接近,但隨着逐漸強化,到後來可以戰士可以劈開山一樣大的怪物,法師可以操作時空,野蠻人從平流層跳下來連一半生命值都扣不掉。

一人戰一城,強者足以敵國。

但這樣的代價是,規則相對極為複雜,更有數以百計的擴展書和各種相關細節,雖然也有一些快捷開始的方式,但真正想要了解和掌握,需要的時間是以百小時計算的。

而且那個所謂的強者,最少11級以上,而現在他僅僅只是1級。

不過,林雲正好就是因為對這個遊戲感興趣,所以才開桌游店。

然後和大部分只是單純打牌,鬥地主,下棋的一些桌游店不太一樣。

林雲的桌游店就是專門玩這個遊戲,雖然說,大部分的時候還是只能夠玩dnd5e版本。

沒辦法,pf實在是太複雜,加上如果有老手,大佬進行堆疊,利用規則之中能力的疊加,數據比較容易膨脹,對於新入門的萌新來說太不友好。

最經典的情況是,萌新看着自己的角色打出20多點的傷害,而且一回合只能夠動一下。

大佬已經用了好幾個能力,然後一下傷害80多,這很容易對萌新造成毀滅性的衝擊。

當然,也有像是林雲這樣,在看到這樣毀滅性的衝擊之後,反而入門pf的傢伙。

正所謂打不過就加入。jpg

總之,簡單易懂的dnd5e是最適合拉萌新入門。

當初林雲就是從這個dnd5e版本開始玩起來,最後在一些老前輩的推薦之下,還有就是接受了一波洗禮,直接就玩更加刺激,也更加靈活的pf。

不過,雖然說比較熟悉,但是林雲依舊還是非常仔細地閱讀,並且記憶腦海中得到的東西。

沒辦法,雖然說大部分的情況下,跑團都有固定的規則書。

但是在大部分的情況下,都會根據dm,也就是地下城主人,或者翻譯過來就是gm的主持人進行一些規則上的調整,當然,更多是對模組的修改,更甚至是魔化。

為了照顧新手,其實大部分的模組都是屬於基礎難度。

所以了解每一個dm的房規,可謂是重中之重。

因為這可能會救你一命。

尤其是現在。

一個完整,並且充滿細節背景,人物的設定,非常重要。

最少現在的林雲,憑藉着現在這一個還算騷氣的形象,在這裏卻是顯得非常自然,甚至還能吃一下草莓巴菲。

話說如果等一下有戰鬥的話,這吃完涼東西,然後運動,應該不至於鬧肚子吧。

銀白色的短髮,藍色彷彿寶石一般的眼睛,白暫的皮膚,看上去倒是有些細皮嫩肉的感覺。

帥氣和痞氣並存的面龐。

稍微握了握自己的肌肉,非常結實。

身上穿着的是紅色的大風衣,在裏面則是黑色的典禮護甲,主體是黑色的皮革,正中間有幾條金屬條擋在重要位置,身下穿着的是紅色的皮褲。

看起來就略顯騷氣的感覺。

配合上背後一把看起來略顯威武,帶着骷髏頭,長1.3米,寬0.1米的大劍,看上去像是那麼回事一些。

是的,一個非常讓人熟悉的形象。

是的,載具殺手裏昂,啊不對,是惡魔獵人但丁。

因為林雲不太確定以後會不會回去原本的世界,然後被人認出來,進而針對他。

所以林雲索性改頭換面,甚至就連名字上也做出了變化。

考慮到說不定會有一些預言,更甚至是針對名字的詛咒。

所以林雲在設定上是以但丁的名字作為表面的名字,但是實際上名字卻是托尼.斯塔克.里昂.雷德格雷夫.甘迺迪.斯巴達.達克萊恩.恩奇都.杜明克.克里斯這樣奇特的名字。

反正按照這裏的習俗,祖上有人有這樣的名字,就能夠好像套娃一樣疊上去。

這叫疊buff。

這樣即使是被偵測到,也只會以為是出了什麼問題,因為看起來總會有種不明覺厲,充滿吐槽感覺,並且看起來非常混亂。

其中托尼.雷德格雷夫是原型但丁曾經作為雇傭兵的名字,然後里昂.甘迺迪是原型但丁的原型名字,斯巴達是原型但丁父親的名字。

反正看起來就很像一回事,但是實際上就很混亂的感覺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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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生氣的狩獵惡魔林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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