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紅頭文件

第21章 紅頭文件

抓了鄧夢雲以後,眾多受害者聞訊,都來到刑偵大隊,要燃放鞭炮向周巧雲和刑偵大隊表示感謝。這被周巧雲阻止了。周巧雲看到這些受害者中,除了當初報案的三個人,還有兩個小企業的老闆之外,絕大多數都是或皮膚黧黑,或滿臉皺紋,或滿手硬繭的本份農民。他們被鄧夢雲的甜言蜜語和許以的高息所迷惑,把一生積蓄的血汗錢,連籃子帶簍子,全部借給了美女蛇。所有的借款人都向周巧雲張大期待的眼睛,希望能夠追回全部損失。

周巧雲心如刀扎。暗罵鄧夢雲喪盡天良,欺騙百姓,不得好報。她最痛恨的就是欺騙普通老百姓的人。她要盡最大努力保護的就是普通老百姓的利益。她把受害者請進刑偵大隊會議室,囑咐王易錄下每個人的姓名、基本情況和被騙金額,造冊留存,以便屆時返還。受害者們連聲向她道謝。她把一切安排妥當,眼含淚水,走進自己的辦公室,關緊了辦公室的門,發出一聲怒吼:「鄧夢雲你真是個畜生!老娘非嚴懲你不可!」

周巧雲就是這樣一個愛憎分明的人。誰要損害老百姓的利益,她就跟你拚命。她不畏權勢,更不被金錢利誘,衝破一切阻撓,維護農民正當權益的故事,被廣大老百姓傳為佳話。

那是2016年4月8日上午,陽光照亮了伊塘派出所的綠色小院。所長周巧雲正在所里戶籍室協助戶籍內勤陳旭接待來辦事的群眾,不時有笑聲傳出。突然一聲怒吼攪亂了派出所里的和諧氛圍。

「誰是派出所長?給老子滾出來!」

周巧雲趕緊迎出來,只見一位中等個子的農民,大約50多歲,滿臉通紅,雙手插腰,站在院子裏,雙目朝派出所里怒視,那架勢好像要拚命。周巧雲笑盈盈地走近男子說:「大哥!我就是派出所長周巧雲。請到所里喝茶吧!」男子指着她吼道:「你們派出所是糧食局的!是吃乾飯的!」

周巧雲觀察這位男子,嘴裏罵得很兇,但面相卻很善良。她拉着他的手親切地說:「大哥!你先別上火,到所里喝點茶水,有事對我說。好嗎?」

男子盯着她說:「對你說有什麼用?我對你們說了好多遍。可你們官官相護,不把老百姓的話當話聽!」

周巧雲說:「大哥你和我是第一次打交道吧?你就試試看吧!」她拉着男子走進派出所接待室,先給男子遞上一杯熱茶,然後面對面地坐下來,與其促膝交談。男子向她表達了自己的訴求。

「我叫胡月安,出生於1957年10月18日,初中畢業,家裏七口人吃飯,老伴唐美華,1962年出生,長子胡亮紅,兒媳唐祝林,孫子胡文宇,次子胡友鑫。還有一個吃五保的哥哥胡慶祥。全家主要靠種田、碾米維持生活。可我承包的土地被磚廠老闆佔用了,我多次找老闆交涉,要求賠償損失。老闆財大氣粗,不肯賠,還凶得很。我很生氣,就到派出所反應。派出所接待我的民警說,土地是國土站管的。派出所無權管,要我去找國土站。我多次到國土站、鎮政府反應,幾年過去了,不但沒有得到賠償。磚廠老闆還帶人衝進我家裏,打爛我家的冰箱、傢具。我與磚廠老闆對打,反而把我拘留了五天。這世道,你看氣人不氣人?!」

說着,他從身上掏出一份紅頭文件,遞到周巧雲手上說:「你看看,光靠這個東西,一點作用都沒有。磚廠老闆還是沒有給我賠償損失。」他停頓了一下,加重語氣說:「這回就看你的了!」

周巧雲接過那份紅頭文件,打開,細看。

永州市冷水灘區伊塘鎮人民政府文件

伊訪回字【2013】4號

關於伊塘鎮新圩村胡月安上訪事項的回復

胡月安:

您好:

2013年4月9日,你向永州市信訪局上訪反映:紅興磚廠採取欺騙手段侵佔、毀壞村組的農田,水利設施及村級公路,破壞環境資源,並無故刑事拘留村民,請求上級政府派人調查處理。

4月13日,伊塘鎮政府接到交辦函后,鎮政府主要領導高度重視,立即組織專門領導班子對此事進行調查了解,並將此事提交黨政領導做出了專門研究。

一、基本情況

2009年9月,新圩村村委為了發展經濟,引商辦廠,潘尚虎、周海明等四人合夥到新圩村上升組開辦了一個紅磚廠,租用上升組荒田4.73畝,並簽訂了租賃協議,當時上升組群眾各戶都簽了字,村委會、伊塘鎮政府人員在場見證,協議合法,潘尚虎、周海明等四人在你組辦廠,是經過永州市工商局、永州市稅務局、冷水灘國土局、湖南省材料改革辦公室、湖南省國土資源局、永州市質量監督局等執法部門批准,潘尚虎、周海明等人辦廠程序合法;紅興磚廠門前多佔用你組3.77畝農田,影響你組觀山皂后的4.6畝水田灌溉,在2012年3月9日,伊塘鎮人民調解委員會已對此事做過調解,調解成功,要說還有10萬元沒有到位,那時你們組裏村民意見不統一,當時你組大家的意見是修組裏公路,也形成協議,你組群眾都簽了字,可你們將第一次的賠償款6萬元部分人分掉,造成組內不穩定,至於利用當地專政工具威脅農民,無故刑事拘留農名工,派出所、司法所、法庭是各政法部門的派出機構,並不是被人利用的,你被治安拘留五天,是因為你無故在紅興廠鬧事,阻工停產,給伊塘鎮的投資環境帶來了惡劣影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條例》,派出所依法對你進行治安拘留是合理合法的,要說公路有個別地方受損,造成受損的因素是多方面的,這件事2012年4月,伊塘鎮政府對此事做出過處理,加寬路面1米,加固橋樑一座,資金由紅興磚廠負責。

二、處理意見

經調查后伊塘鎮政府主要領導研究,現就你反映的信訪問題,答覆如下:

(1)紅興磚廠租用你組荒田20.20畝,荒土荒山4.73畝開辦磚廠,經過有關的執法部門批准,手續合法;

(2)侵佔、毀壞農田,破壞水利設施,破壞環境資源,這些都是上升組群眾同意,只是對農田、水利等充分利用,是經過執法部門批准的,沒有造成不良的負面影響;

(3)胡月安被治安拘留5天,派出所是依照法律程序,給予打擊是合理合法;

(4)村級公路部分受損,是個別的非法開採煤礦石的車輛所為,伊塘鎮政府一定給予重點打擊。

冷水灘區伊塘鎮人民政府

2013年5月7日

胡月安對周巧雲說:「周所長你看看,全是為磚廠老闆說話。不把俺農民的痛苦當痛苦。我不服。我就到省里去告狀。」

他說着,又從懷裏掏出一份紅頭文件,塞進周巧雲手裏。

周巧雲展開,逐字逐行地看了兩遍:

永州市國土資源局冷水灘分局

永國土資冷信訪復字【2015】079號

關於胡月安反映伊塘鎮紅星磚廠破壞農用地興建磚廠

請求查處信訪事項答覆意見書

胡月安同志:

你於2015年7月20日到省信訪反映「冷水灘區伊塘鎮紅星磚廠破壞農用地興建磚廠,請求查處」信訪事項后,我局十分重視,立即安排執法監察大隊、信訪法規股、上嶺橋中心所工作人員就你反映主要問題深入現場調查核實,現已處理完畢,回復如下:

經調查,永州市冷水灘區伊塘鎮紅星磚廠位於冷水灘區伊塘鎮新圩村上升組、上春嶺組。該磚廠於2010年11月22日在永州市國土資源局冷水灘分局辦理了《採礦許可證》,開採礦種為:磚瓦用粘土,開採方式為:露天開採,2015年5月6日,紅星磚廠在冷水灘區工商局註冊工商營業執照,註冊名稱為:永州市冷水灘區伊塘紅星磚廠,類型為個體工商戶,經營者為周海明,該磚廠由周海明、潘尚虎、艾上明、陳海軍四人合夥開辦,從2009年9月開始,紅星磚廠租用伊塘鎮新圩村上升組、上春嶺組的集體土地48.95畝,租金11315元每畝一年,租期為15年,租金按年支付,並簽訂了土地租賃協議。經永州市國土資源冷水灘分局測繪隊現場實地測繪,紅星磚廠違法佔用土地面積17985.82平方米(約26.98畝),紅線範圍內使用土地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其中涉及佔用基本農田面積達17.49畝。

綜上所述,你反映冷水灘區伊塘鎮紅星磚廠(經營者:周海明)涉嫌非法佔用基本農田面積達17.49畝,且未依法取得用地批准手續,事實存在,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第三十六條的規定,屬非法佔地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條和《中國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二條和《湖南省國土資源廳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的規定,我局執法監察大隊已將此案件移送公安立案偵查。

如你不服本答覆意見,根據《信訪條例》第三十四條的規定,你可自收到本答覆之日起30日內向冷水灘區政府或永州市國土資源局書面提出複查申請,逾期不申請複查,本處理意見書即為該信訪事項的終結性意見。

永州市國土資源局冷水灘分局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八日

周巧雲一直對百姓熱烈若木棉,嫻靜如清蓮。此時看了這兩份紅頭文件,心裏久久不能平靜。此生已許警,唯用忠誠鑄警魂。她暗下決心,拼了命也要為胡月安討回公道。她決不做無為警察,決不做踢皮球的所長。她站起身,拉着胡月安的手說:「胡大哥!你把這兩份文件留給我。我向你立下軍令狀。只要你反映的情況屬實,我保證三天之內給你結果。」

胡月安睜大懷疑的眼睛對她問道:「周所長你說的是真話?」

周巧雲拍了一掌胸膛說:「我是所長,講話是要算數的。」

胡月安懷着又感激又不安的心情回家了。一路上他都在想:他這幾年跑了好多的衙門,找了好多的官員,都是把他當皮球踢來踢去,沒有解決絲毫問題。她一個婦道人家,有這麼大的本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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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有巧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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