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真相

第二十五章 真相

依躺在醫院的病床上渡過了一個漫長的晚上。

第二天,他叫欣幫他辦了個出院手續。可能傷勢並沒有大礙,得到醫生的允許后。欣攙扶著依,兩個人就在醫院的大門口攔了輛計程車,一路返回公寓。

車上有很香的青草味。司機不是本地人,是個胖子。

「哎呀!狗日的傢伙!她才多大,被一個小夥子騙財又騙色,還愛着那個傢伙,如果我是小雪她爸,我非找到那個混蛋,一刀剁了他不可!」在車上,司機跟對講機說話,聲音聽起來很恐怖。依的眼神一直放在他的身上,司機從望後鏡看見依的表情,忽然淺淺笑了一下。

欣的一隻手搭在依的大腿上,聲音很甜,她對依說:「回去之後,你留在家裏,我到學校幫你請兩三天假,看你那傷勢,應該多休息幾天。」

依沒有開口,只是輕微點了下頭,表示答應。

到了公寓,兩個人從計程車下來,司機從車窗玻璃探出個頭,對他們兩人笑道:「你們住在一起呀?」笑聲帶着一絲愚昧。

欣點點頭,趕緊牽着依的手進了公寓樓。

門口坐着一名老奶奶,當老奶奶看見依的時候,莫名其妙地,嘴巴一直動來動去,好像在自言自語,但聽不懂她說些什麼。只是那雙眼神,好像很驚慌。

回到家裏,欣扶著依到一張沙發上坐下,把醫生開的葯放在桌子上,連忙走到廚房倒杯水出來給依,讓他把葯吃了,然後回房間休息一下。

雖然傷勢不大,但為了身體重要,葯必需得吃。

「我現在去學校,你吃完葯就睡一會吧,我晚一點再回來,如果有什麼事,就打電話給我。」

欣一邊說,一邊打開門出了公寓。

「呯。」門被關上,周圍一切忽然安靜了下來。

依拿起桌子上的一杯水,把葯吃了之後,忽然覺得好睏,躺在沙發上昏昏欲睡過去。

一直到下午3點左右,他才醒來。

那時候欣沒有在家,可能還沒回來,不過,更早已經回來過一次。因為依看見桌子上面有一張紙條,是欣放上去的,上面寫着:依,睡醒了就到廚房吃點東西,醫生說過,葯隔三個小時吃一次,吃完飯再吃藥,一定要記住。

——欣!

他把手上的紙條又輕輕地放回桌面,然後從沙發站起來,一陣火辣辣的疼痛忽然從胸口蔓延到了大腦,麻痹了整片神經細胞。他不得不再坐下,深深喘了口氣。

感覺被擠壓着的心慢慢放鬆下來,頭腦慢慢舒緩過來,他才又一次從沙發上起來,不過,這次做的很小心翼翼。

他來到了廁所。

窗戶是打開的,但窗外沒有陽光,天氣有點陰,廁所的光線有點暗淡。

他只是進來洗把臉。毛巾在裝滿水的水槽中慢慢下沉,然後被他撈上來擰乾擦了一把臉,毛巾脫落,他突然看見涵的影子出現在鏡子中,但只是很短暫的一秒,在他反應過來之後,那道所謂的幻影已經憑空消失了。

但是那短暫的一秒,回憶中的畫面卻像巨浪一樣翻滾不斷。

——阿嚏

打了個噴嚏,不小心讓一些唾沫星子濺到了玻璃上面,他拿起放在架子上一條幹凈的抹布,然後用手去擦乾。

——哐咣

手剛觸碰到玻璃,鏡子似乎固定不穩,一下子從上滑落,重重地摔向地面,變得四分五裂。

………………………………………………

依拿着抹布的手停滯在空氣中好長一段時間都沒有拉回來,似乎被什麼東西牽涉住,他的眼睛死死盯着眼前那塊玻璃掉落之後出現的東西,帶着非常『不敢相信』的表情。

時間彷彿停止了轉動。眼睛裏東西彷彿有了靈魂,深深地吸引了他。

——那是他的手機。

——那真的是他的手機。

依丟下了抹布,整個人好像失控了,什麼感覺都有了。

那款經典的藍色韓式翻蓋手機,在他跟涵交往之前,就在一家精品店花了一千多塊錢買下的情侶手機。

他以為自己在做夢,但不是。

當他從那個好像被什麼利刃鑿出來的洞,不敢相信地取出那款手機時。

被盜竊的手機,丟失了大概有六天,電源只剩下一格,裏邊的資料沒有被刪除,一切還原封不動地存在手機里。

當他看見手機中的資料一切都在,第一個反應就是查看一下手機中的信息。

依查找了一下最近幾天的短訊,在涵出事之前,確實有兩條已發送被儲存進草稿箱,收件人是涵的手機號碼的信息——跟金警官給自己看的兩條短訊是一模一樣。

還有,收件箱也有收到涵發送過來的兩條短訊。

第一條,發送時間(2004年10月2日5點23分):依,真的是你嗎?我好害怕,我不敢回去。

(這個世界上,除了依的話對涵來說就是命令,似乎可以用另外一種說法,——就是可以認定,涵,其實太愛依了!)

第二條,發送時間(2004年10月2日5點31分):你一定要等我,不要離開,不要離開,不要離開……(一直重複)我會馬上過去找你。

除了兩條短訊以外,依在手機裏面,似乎還找到一小段屬於當天錄製下來的視頻。

但是當他打開來看的時候,看不到三秒,手機就在他的手上脫落下來,「咚」,掉在了地上。心好像掉進了暗無天日的深淵。手機的畫面突然變成了黑屏。

「但我還是要告訴你,我最愛的人,還是欣」——被女鬼逼到跳樓那個時候,依說過的話,還有女鬼(涵)的表情。

「對,是那個女的,都是她一手釀造出來的……只有她離開依,依才會變回從前那個自己」——涵的日記。

「我不是那個意思,我是說,這張照片拍得簡直是亂七八糟」——學校走廊「艷門照」的時候,一名同學說過的話。附:藝是攝影師。

「好,你居然那麼薄情,那我也沒有理由再將一切繼續隱瞞下去。」——在廁所,藝說過的話。

一切的主謀,一切的兇手,一切的指使者,死者幕後的真正兇手——

依躺在醫院的病床上渡過了一個漫長的晚上。

第二天,他叫欣幫他辦了個出院手續。可能傷勢並沒有大礙,得到醫生的允許后。欣攙扶著依,兩個人就在醫院的大門口攔了輛計程車,一路返回公寓。

車上有很香的青草味。司機不是本地人,是個胖子。

「哎呀!狗日的傢伙!她才多大,被一個小夥子騙財又騙色,還愛着那個傢伙,如果我是小雪她爸,我非找到那個混蛋,一刀剁了他不可!」在車上,司機跟對講機說話,聲音聽起來很恐怖。依的眼神一直放在他的身上,司機從望後鏡看見依的表情,忽然淺淺笑了一下。

欣的一隻手搭在依的大腿上,聲音很甜,她對依說:「回去之後,你留在家裏,我到學校幫你請兩三天假,看你那傷勢,應該多休息幾天。」

依沒有開口,只是輕微點了下頭,表示答應。

到了公寓,兩個人從計程車下來,司機從車窗玻璃探出個頭,對他們兩人笑道:「你們住在一起呀?」笑聲帶着一絲愚昧。

欣點點頭,趕緊牽着依的手進了公寓樓。

門口坐着一名老奶奶,當老奶奶看見依的時候,莫名其妙地,嘴巴一直動來動去,好像在自言自語,但聽不懂她說些什麼。只是那雙眼神,好像很驚慌。

回到家裏,欣扶著依到一張沙發上坐下,把醫生開的葯放在桌子上,連忙走到廚房倒杯水出來給依,讓他把葯吃了,然後回房間休息一下。

雖然傷勢不大,但為了身體重要,葯必需得吃。

「我現在去學校,你吃完葯就睡一會吧,我晚一點再回來,如果有什麼事,就打電話給我。」

欣一邊說,一邊打開門出了公寓。

「呯。」門被關上,周圍一切忽然安靜了下來。

依拿起桌子上的一杯水,把葯吃了之後,忽然覺得好睏,躺在沙發上昏昏欲睡過去。

一直到下午3點左右,他才醒來。

那時候欣沒有在家,可能還沒回來,不過,更早已經回來過一次。因為依看見桌子上面有一張紙條,是欣放上去的,上面寫着:依,睡醒了就到廚房吃點東西,醫生說過,葯隔三個小時吃一次,吃完飯再吃藥,一定要記住。

——欣!

他把手上的紙條又輕輕地放回桌面,然後從沙發站起來,一陣火辣辣的疼痛忽然從胸口蔓延到了大腦,麻痹了整片神經細胞。他不得不再坐下,深深喘了口氣。

感覺被擠壓着的心慢慢放鬆下來,頭腦慢慢舒緩過來,他才又一次從沙發上起來,不過,這次做的很小心翼翼。

他來到了廁所。

窗戶是打開的,但窗外沒有陽光,天氣有點陰,廁所的光線有點暗淡。

他只是進來洗把臉。毛巾在裝滿水的水槽中慢慢下沉,然後被他撈上來擰乾擦了一把臉,毛巾脫落,他突然看見涵的影子出現在鏡子中,但只是很短暫的一秒,在他反應過來之後,那道所謂的幻影已經憑空消失了。

但是那短暫的一秒,回憶中的畫面卻像巨浪一樣翻滾不斷。

——阿嚏

打了個噴嚏,不小心讓一些唾沫星子濺到了玻璃上面,他拿起放在架子上一條幹凈的抹布,然後用手去擦乾。

——哐咣

手剛觸碰到玻璃,鏡子似乎固定不穩,一下子從上滑落,重重地摔向地面,變得四分五裂。

………………………………………………

依拿着抹布的手停滯在空氣中好長一段時間都沒有拉回來,似乎被什麼東西牽涉住,他的眼睛死死盯着眼前那塊玻璃掉落之後出現的東西,帶着非常『不敢相信』的表情。

時間彷彿停止了轉動。眼睛裏東西彷彿有了靈魂,深深地吸引了他。

——那是他的手機。

——那真的是他的手機。

依丟下了抹布,整個人好像失控了,什麼感覺都有了。

那款經典的藍色韓式翻蓋手機,在他跟涵交往之前,就在一家精品店花了一千多塊錢買下的情侶手機。

他以為自己在做夢,但不是。

當他從那個好像被什麼利刃鑿出來的洞,不敢相信地取出那款手機時。

被盜竊的手機,丟失了大概有六天,電源只剩下一格,裏邊的資料沒有被刪除,一切還原封不動地存在手機里。

當他看見手機中的資料一切都在,第一個反應就是查看一下手機中的信息。

依查找了一下最近幾天的短訊,在涵出事之前,確實有兩條已發送被儲存進草稿箱,收件人是涵的手機號碼的信息——跟金警官給自己看的兩條短訊是一模一樣。

還有,收件箱也有收到涵發送過來的兩條短訊。

第一條,發送時間(2004年10月2日5點23分):依,真的是你嗎?我好害怕,我不敢回去。

(這個世界上,除了依的話對涵來說就是命令,似乎可以用另外一種說法,——就是可以認定,涵,其實太愛依了!)

第二條,發送時間(2004年10月2日5點31分):你一定要等我,不要離開,不要離開,不要離開……(一直重複)我會馬上過去找你。

除了兩條短訊以外,依在手機裏面,似乎還找到一小段屬於當天錄製下來的視頻。

但是當他打開來看的時候,看不到三秒,手機就在他的手上脫落下來,「咚」,掉在了地上。心好像掉進了暗無天日的深淵。手機的畫面突然變成了黑屏。

「但我還是要告訴你,我最愛的人,還是欣」——被女鬼逼到跳樓那個時候,依說過的話,還有女鬼(涵)的表情。

「對,是那個女的,都是她一手釀造出來的……只有她離開依,依才會變回從前那個自己」——涵的日記。

「我不是那個意思,我是說,這張照片拍得簡直是亂七八糟」——學校走廊「艷門照」的時候,一名同學說過的話。附:藝是攝影師。

「好,你居然那麼薄情,那我也沒有理由再將一切繼續隱瞞下去。」——在廁所,藝說過的話。

一切的主謀,一切的兇手,一切的指使者,死者幕後的真正兇手——

依躺在醫院的病床上渡過了一個漫長的晚上。

第二天,他叫欣幫他辦了個出院手續。可能傷勢並沒有大礙,得到醫生的允許后。欣攙扶著依,兩個人就在醫院的大門口攔了輛計程車,一路返回公寓。

車上有很香的青草味。司機不是本地人,是個胖子。

「哎呀!狗日的傢伙!她才多大,被一個小夥子騙財又騙色,還愛着那個傢伙,如果我是小雪她爸,我非找到那個混蛋,一刀剁了他不可!」在車上,司機跟對講機說話,聲音聽起來很恐怖。依的眼神一直放在他的身上,司機從望後鏡看見依的表情,忽然淺淺笑了一下。

欣的一隻手搭在依的大腿上,聲音很甜,她對依說:「回去之後,你留在家裏,我到學校幫你請兩三天假,看你那傷勢,應該多休息幾天。」

依沒有開口,只是輕微點了下頭,表示答應。

到了公寓,兩個人從計程車下來,司機從車窗玻璃探出個頭,對他們兩人笑道:「你們住在一起呀?」笑聲帶着一絲愚昧。

欣點點頭,趕緊牽着依的手進了公寓樓。

門口坐着一名老奶奶,當老奶奶看見依的時候,莫名其妙地,嘴巴一直動來動去,好像在自言自語,但聽不懂她說些什麼。只是那雙眼神,好像很驚慌。

回到家裏,欣扶著依到一張沙發上坐下,把醫生開的葯放在桌子上,連忙走到廚房倒杯水出來給依,讓他把葯吃了,然後回房間休息一下。

雖然傷勢不大,但為了身體重要,葯必需得吃。

「我現在去學校,你吃完葯就睡一會吧,我晚一點再回來,如果有什麼事,就打電話給我。」

欣一邊說,一邊打開門出了公寓。

「呯。」門被關上,周圍一切忽然安靜了下來。

依拿起桌子上的一杯水,把葯吃了之後,忽然覺得好睏,躺在沙發上昏昏欲睡過去。

一直到下午3點左右,他才醒來。

那時候欣沒有在家,可能還沒回來,不過,更早已經回來過一次。因為依看見桌子上面有一張紙條,是欣放上去的,上面寫着:依,睡醒了就到廚房吃點東西,醫生說過,葯隔三個小時吃一次,吃完飯再吃藥,一定要記住。

——欣!

他把手上的紙條又輕輕地放回桌面,然後從沙發站起來,一陣火辣辣的疼痛忽然從胸口蔓延到了大腦,麻痹了整片神經細胞。他不得不再坐下,深深喘了口氣。

感覺被擠壓着的心慢慢放鬆下來,頭腦慢慢舒緩過來,他才又一次從沙發上起來,不過,這次做的很小心翼翼。

他來到了廁所。

窗戶是打開的,但窗外沒有陽光,天氣有點陰,廁所的光線有點暗淡。

他只是進來洗把臉。毛巾在裝滿水的水槽中慢慢下沉,然後被他撈上來擰乾擦了一把臉,毛巾脫落,他突然看見涵的影子出現在鏡子中,但只是很短暫的一秒,在他反應過來之後,那道所謂的幻影已經憑空消失了。

但是那短暫的一秒,回憶中的畫面卻像巨浪一樣翻滾不斷。

——阿嚏

打了個噴嚏,不小心讓一些唾沫星子濺到了玻璃上面,他拿起放在架子上一條幹凈的抹布,然後用手去擦乾。

——哐咣

手剛觸碰到玻璃,鏡子似乎固定不穩,一下子從上滑落,重重地摔向地面,變得四分五裂。

………………………………………………

依拿着抹布的手停滯在空氣中好長一段時間都沒有拉回來,似乎被什麼東西牽涉住,他的眼睛死死盯着眼前那塊玻璃掉落之後出現的東西,帶着非常『不敢相信』的表情。

時間彷彿停止了轉動。眼睛裏東西彷彿有了靈魂,深深地吸引了他。

——那是他的手機。

——那真的是他的手機。

依丟下了抹布,整個人好像失控了,什麼感覺都有了。

那款經典的藍色韓式翻蓋手機,在他跟涵交往之前,就在一家精品店花了一千多塊錢買下的情侶手機。

他以為自己在做夢,但不是。

當他從那個好像被什麼利刃鑿出來的洞,不敢相信地取出那款手機時。

被盜竊的手機,丟失了大概有六天,電源只剩下一格,裏邊的資料沒有被刪除,一切還原封不動地存在手機里。

當他看見手機中的資料一切都在,第一個反應就是查看一下手機中的信息。

依查找了一下最近幾天的短訊,在涵出事之前,確實有兩條已發送被儲存進草稿箱,收件人是涵的手機號碼的信息——跟金警官給自己看的兩條短訊是一模一樣。

還有,收件箱也有收到涵發送過來的兩條短訊。

第一條,發送時間(2004年10月2日5點23分):依,真的是你嗎?我好害怕,我不敢回去。

(這個世界上,除了依的話對涵來說就是命令,似乎可以用另外一種說法,——就是可以認定,涵,其實太愛依了!)

第二條,發送時間(2004年10月2日5點31分):你一定要等我,不要離開,不要離開,不要離開……(一直重複)我會馬上過去找你。

除了兩條短訊以外,依在手機裏面,似乎還找到一小段屬於當天錄製下來的視頻。

但是當他打開來看的時候,看不到三秒,手機就在他的手上脫落下來,「咚」,掉在了地上。心好像掉進了暗無天日的深淵。手機的畫面突然變成了黑屏。

「但我還是要告訴你,我最愛的人,還是欣」——被女鬼逼到跳樓那個時候,依說過的話,還有女鬼(涵)的表情。

「對,是那個女的,都是她一手釀造出來的……只有她離開依,依才會變回從前那個自己」——涵的日記。

「我不是那個意思,我是說,這張照片拍得簡直是亂七八糟」——學校走廊「艷門照」的時候,一名同學說過的話。附:藝是攝影師。

「好,你居然那麼薄情,那我也沒有理由再將一切繼續隱瞞下去。」——在廁所,藝說過的話。

一切的主謀,一切的兇手,一切的指使者,死者幕後的真正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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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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