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畢畢(13)

第四十章 畢畢(13)

聽到門鈴聲我們都是一愣,住在這個房子裏的我們三人都不是那種會隨意邀請他人上門的人,跟我們熟悉的人也都知道我們會把鑰匙藏在什麼地方。所以家裏的門鈴還真是從來都沒響過。這突如其來的聲音讓我一時半會兒反應不過來。等想到了這是我家的門鈴聲,已經過了有一會兒了。我連忙起身,向門口跑去。希望我的反射弧沒有讓門口的人失去耐心。

我打開了院門看到客人時,又愣了半天。門外面來了五六個人,其中大部分人我都認識,但並不熟悉。這些我認識的人就是那些我所謂的親人。

爺爺有兩個兒子和一個女兒,我爸爸是老大。據說兒女結婚後都搬出去住了,直到我父母去世后我才被接到爺爺家來一同居住。爺爺跟他的兒女都並不是很親近,爺爺的脾氣也不是很好。小的時候每到逢年過節叔叔嬸嬸和姑姑還會來看望一下爺爺,後來不知道為什麼發生了幾次爭執后,被爺爺罵跑了。後來乾脆一年也見不了他們一兩次。我還記得最後一次見到他們是爺爺去世的時候。他們只是聽了爺爺的遺囑就看不到他們的身影了。而今突然出現了我家門口,還真的讓我有些反應不過來。按照血緣輩份來說,他們已經是在這個世界上對我來說最親近的人了,可是我怎麼都沒有辦法熱情起來。正當我糾結自己要用什麼表情和態度去迎接他們時,姑姑直接走了進來。她連眼皮都沒甩給我一個,只是帶着人往裏走。她對其他人熱情的程度讓我以為她跟她身後的那些人才是親戚。

「請進請進,就是這個房子。包括這個院子都是屬於我們家的。是有產權的。」

叔叔嬸嬸也熱情的跟那兩個人說道:

「這個房子是大產權,雖說現在已經二十多年了。但保養的不錯!還有獨立的院子,現在想買這樣的房子可不多了!」

我愣愣的看着他們,實在不陰白他們唱的是哪一出。陶子也一臉茫然的看着我。趁着他們喘息的功夫,我連忙問道:

「叔叔、嬸嬸、姑姑,你們這是幹嘛啊?」

結果他們完全不搭理我,還繼續帶着人往裏面走。一邊走一邊介紹道:

「這房子佔地有兩百六十平米,加上院子怎麼也得有四百平米。房子是上下兩層,頂層還有一個百平米的閣樓。住一個排都沒啥問題。」叔叔的介紹簡直是有理有據。

「這房子建的比較早,所以裝修也相對比較簡單。不過建築質量絕對沒問題,當初都是按照抗震等級七級以上建的,都用的好材料呢!我爸在這方面特別捨得花錢。」真沒想到嬸嬸還有做房產中介的潛質。

「您再看我們院子裏有自己打的井,到了夏天直接喝這裏的水,別提多涼快了。當然屋子裏也有自來水,這樣日常生活方便嘛!這裏用電、用水、用燃氣都方便的很!」叔叔的介紹還真是面面俱到啊!

「對,雖說是郊外,但是這個位置很好。往出走三分鐘就有公交車,距離去市裏的高速路也就開車十分鐘就到了。這附近步行個十分鐘就有一家市場和超市。距離醫院和學校也很近。」嬸嬸至少有十年沒來過了,怎麼對這邊還這麼熟悉呢!

沒空再想這些有的沒的了,我連忙站在玄關處,擋住了他們的去路。陶子站在我的身後,用手撐着我的後背。

「你們怎麼可以隨便就往別人家闖呢?」

姑姑掐著腰用下巴對着我說道:

「這是我們畢家的產業,是我們父親的房子,我們回自己家怎麼能算是闖呢?」

說完推了我一把,就要往裏走。我好歹是個大小夥子,怎麼可能被一個婦人輕易就推開呢!我又往前走了一步說道:

「當年爺爺把這個房子留給了我,這裏是我家。你們沒有經過我的同意就是亂闖。」

「我就闖了又能怎麼樣!」叔叔上前一把把我推開,硬是往裏闖了進來。我退後了一步,差點踩到陶子的腳。我們正不知道怎麼辦好的時候,門口傳來了顧亦然的聲音:

「你這句話最好跟警察說,根據我國《憲法》第39條及《刑法》第245條規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可以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我看到顧亦然回來了,心裏似乎一下子有了主心骨。叔叔眯着眼睛不屑的問道:

「你是誰?我們畢家的事什麼時候輪到外人來管。」

顧亦然則露出更加不屑的表情說道:

「我是誰沒必要告訴你。你只要知道我數到三你們還不出去,我就報警。」

跟着叔叔他們一起來的那三個人一看情況不對,不想惹麻煩就先出去了。

「你......」叔叔指著顧亦然,怒氣沖沖的想要說些什麼,可惜顧亦然完全沒給他說話的機會。直接喊出了:

「一」

姑姑此時有點心慌,連忙跑出了我家的院門。叔叔看着姑姑先跑出去了,有點不甘心的瞪着姑姑。一邊的嬸嬸連忙扯了扯叔叔的衣襟。

「二」

顧亦然一邊說一邊掏出手機擺弄著。叔叔咬着牙,從齒縫中擠出幾個字來:

「算你狠,你等著!」說完灰溜溜的走了。

沒過幾天我竟然收到了法院的傳票,說是叔叔和姑姑告我侵吞了爺爺的遺產。我當然應訴了,而顧亦然則名正言順的成了我的律師。

直到爺爺去世的時候我才知道,原來爺爺是有錢人。爺爺當年去世前就已經將他名下的財產進行了分割。當時所訂立的遺囑中把他所有的財產分成了三份。以他去世的時間點為準,爺爺名下的藝術畫廊分給了叔叔進行經營;爺爺名下所有的銀行存款及股票都歸為姑姑所有;而爺爺名下的這處房產及房子中的一切事物都歸我所有。這是陰確寫在遺囑之中的。當初不管是畫廊還是股票現金,都要比這棟老房子值錢的多。所以叔叔姑姑他們都並沒有任何的異議。但這麼多年過去了,叔叔的畫廊經營不善,已經入不敷出。姑姑的股票更是跌到了谷底,現金也花的差不多了。而爺爺留給我的房子卻價值翻了兩番。所以他們就開始打起這棟房子的主意。

顧亦然了解了前因後果,他自然有他的辦法。最後果然贏得了這場官司。經過了這件事,讓我又一次的見識了人性中的醜陋。不過這一次我不會再逃避和質疑了,我知道正是因為人性中存在着這些惡的部分,所以當我們遇到善的時候才會顯得更加的美好和珍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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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犬丘比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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