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2章    扯出蘿蔔帶出泥

第252章    扯出蘿蔔帶出泥

新的一周,又迎來了新的任務。

天都市想要申請全國衛生文明城市,這就需要對違章違規的小商小販進行清理。

這項工作向來都是由城管部門負責,紫洲高新區實行的是大部制編製,一個部門往往有兩項職能,比如高新區的組織人事部,既有組織部的職能又有人事局的職能。而高新區的安監局也兼著城管部門的職能。

但是因為紫洲高新區安監局的編製少,城管就只安排了一個執法大隊,其中只有兩名是在編人員,剩下的都是協管員。

這樣真正有任務時,城管執法大隊的人手不夠用,便從安監科抽調人手以出公差的形式幫忙。

楊小強是行政審批服務大廳的首席,工作時間是不能隨隨便便離開行政審批服務大廳的,於是給楊小強的任務,就是在下班以後,去和一名城管協管員一起清理小商販。

其實骨子裏楊小強是不願意清理小商販的,正因為他們的存在,才使得楊小強的生活成本得以下降。路邊的飯店吃頓餃子需要十幾元,而那違規的小攤販吃頓餃子只需要六元,六元,足足差出了一倍。

每天中午,楊小強最習慣於吃午飯的地方,就是在一處建築工地附近。那裏會有一個四十幾歲的中年婦女騎車三輪車在叫賣,她的東西很便宜,一盤豬血只要四元錢,豆芽三元錢,一個饅頭五毛錢,也就是說他的午飯只需要五元錢,前提是他能忍受在吃飯時那身邊農民工的汗臭味,以及空氣中飄來的塵土。

窮人,這點苦都受不了?

楊小強清楚地記得那些農民工的樣子,穿着破爛衣裳,兩腳的黃膠鞋,有的連鞋帶都沒有,就那麼耷拉着,又瘦又矮,彷彿承受了太大的生活壓力。他們最幸福的,就是吃飯時還能點一瓶兩元五角的啤酒,這種啤酒在超市裏要賣四五元錢。

這就是社會的現實,高檔酒店的富人與街邊路攤的窮人。

楊小強有時候會跟他們聊天,你別看他們穿着打扮都不怎麼樣,多數人都樸實,尤其是那些上了年紀的人。他們出來打工,多半已經不是為自己了,而是為了給家裏的老婆孩子寄錢。

他們一個個都很知足。我越來越知道,其實人知不知足跟他自己有多少錢真的沒關係。他們有時就因為自己住的簡易集裝箱裏安了空調就樂呵半天,高興得好像富人們談成了五百萬的生意。

現在楊小強就要去清理他們了,沒辦法,吃着公家飯,得干公家活。何況公道地說,的確有小商販是因為家裏窮而出來打游擊甚至占路經營的,但也有小商販只是純粹地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他們每月掙得錢比我的工資還多。

下了班,楊小強就和一名城管隊員在路上巡查。城管隊員開着車,楊小強坐在副駕駛的位置上。

這名城管隊員其實是不在編的人員,屬於協管,但不知為何,卻是顯得很牛氣的那種協管。下身穿着自己的便褲,上身把城管的衣服隨便一套,扣子都沒系全。開車來到一處攤位前,就把車上遙控一開,立刻車燈閃爍,警報聲爆響。

這時一些小商販就開始收拾收攤了。

城管的車,會在車門外面塗上城管執法四個大字,非常醒目。

但還有一些攤販依然我行我素。

這時候這名城管隊員就開車下來,當然楊小強也會跟在他後面,他就穿着綠衣服在那兒指手劃腳,「哎,都收了,都收了啊。」

老百姓多數都不懂法,也沒看他有沒有執法證件,見到那一身綠衣服就趕緊收攤。

其實行政執法,當兩人以上,而且這兩人都應該有執法證件的。

所以楊小強,一個安監局的人員,和他,一個城管局沒有執法證的編外人員,是不能執法的。

但是老百姓都不懂啊,所以他們的執法一開始進行得很順利。直到遇到了她。

她是一個中年婦女,在一個工廠的門口邊擺攤賣飲料。

城管隊員把車開在她攤位跟前,開始按喇叭,響警報。但是這位大姐權當沒聽見,依然在那裏擺攤。

他生氣,開車下門,直奔攤位,楊小強,緊隨着。

「天都市要申請衛生文明城市,你趕緊收攤。」他吼道。

她不緊不慢道:「對面的收不收攤啊?」

楊小強扭頭看向對面,那裏並沒有攤位,只有一片停車場,和一片簡易房,這些簡易房裏有些小飯店。

「你不用管對面怎麼樣,現在我們來查你,你趕緊收攤。」他說。

「那俺就不明白了領導,同樣是違法經營,為什麼對面行,俺這裏就不行?」她說:「俺就攀對面了,對面的都收了,俺就收,對面的不收了,俺就不收。」

楊小強在心底好想問對面到底怎麼回事,但是忍住了,沒問出口。

在政府里,還是少說為妙。

何況還是自己並不熟悉的城管行業。

「對面的事你先不要管,」他的語氣溫和了下來,「先管好你自己的事。」

「為什麼不要管?」她的聲音反而提高了八度,「不就是對面有關係嗎,不就是給你們某個領導送錢了嗎,為什麼你們總揪着我們平頭老百姓不動,不弄那些大的呢?」

「你這話可不能亂說!」他也着急了。

「怎麼不能說,對面的停車場本身就是違規建的,還有那些簡易房,哪個不是違章建築?你們當官的管過嗎?」

「大姐,你別着急,」楊小強覺得自己這時候必須站起來,「我想你說的這個事,未必是我同事能解答的。」

伸手不打笑臉人,楊小強臉上一直帶着笑。

她停住了說話,看向了楊小強。

楊小強就要這個效果,我就必須先讓你停止大聲嚷嚷,萬一她嚷嚷多了,扯出蘿蔔帶出泥,怎麼辦?

楊小強不是一個為違規事件辯護的人,更不會向著腐敗官員,如果有確鑿證據有足夠可能,他希望殺近天下貪官。可是此事不一樣。

此事有三點不同:第一,本次楊小強只是以出公差的身份來幫助城管人員執法的,能順順利利地幹完活然後回去是皆大歡喜的事,如果攤上事兒了,或者壓不住事,這說明他的能力有問題,至少不適合做官。為什麼?因為怎麼別人執法沒啥事,或者能大事化小事,小事化無事,怎麼一輪到你楊小強執法,就給領導惹出這麼大的事,你是白吃飯的嗎?

第二,楊小強是安監人員,並沒有城管的執法證,那名城管隊員是編外人員,也沒有城管的執法證,他們兩個出去執法本身是並不符合行政程序的。是,是領導這麼安排的,可是真要出了事情,或者某件事情按捺不住,鬧大了,領導會替他們擔責任嗎?官場潛規則第一條就是推諉扯皮,這個道理,領導懂。

第三,這個大姐好像明白,卻又不明白。楊小強承認,大姐既然說對面是違章建築,那多少是有些道理的,老百姓雖然會攀比,會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斷努力,但很少有人會隨便咬人。楊小強估計大姐能知道些什麼,但又沒有什麼證據,否則為什麼不實名舉報呢?實名舉報,政府一定會處理的,而且會保護舉報人合法權益,還有獎勵。是,有些舉報人是遭到了打擊報復,但那畢竟是少數,你如果實在擔心,用電腦打印出來,匿名舉報好了,也能引起政府注意。你什麼都沒做,只是在這裏攀啊攀啊的,大姐,您算不得是個明白人?楊小強估計對面的水很深,要不就靠在馬路上,每天車來車往的,政府會不知道?知道了為何不去處理?恐怕這裏面的道道,不是自己這個科員級別的人所能知曉的。

自己要為更多的老百姓辦更多的事,那就必須要爬到更高的位置上去才行。這很好理解,局長當然要比科長位置更高,也能為老百姓辦更多的事。既然如此,自己就不能栽在這趟渾水上,必須全身而退才好。

楊小強做了一個決定,既要讓大姐收攤,讓自己完成衛生文明城市建設中的清理小商販任務,又不把違建停車場與違建簡易房的問題給扯出來,讓領導感覺到我楊小強辦事可以,不是那種惹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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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面女諜:一代女皇霸天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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