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淺談周易 未濟卦(坎下離上)

第四卷:淺談周易 未濟卦(坎下離上)

未濟,亨,小狐汔濟,濡其尾,無攸利。

《彖》曰:未濟,亨,柔得中也。「小狐汔濟」,未出中也。「濡其尾,無攸利」,不續終也。雖不當位,剛柔應也。

解譯:汔qi,幾乎,接近。未濟卦象徵事情沒有成功,但因為卦主六五爻以柔居中,下應九二,能以柔納剛,而剛柔相濟,故得亨通。坎有狐象,坎在下,小狐象,狐老者多疑,小者輕於濟。

狐尾大,涉水必揭其尾。九二爻居下坎之中,將濟而未濟。初六爻居卦下,陰柔勢弱,力有未逮,故小狐涉水卻濡濕其尾,不能持續至終。

而卦之六爻,雖不當位,但剛柔有應,故能化未濟為既濟,但前提條件必須是處事能敬慎。

《象》曰:火在水上,未濟;君子以慎辨物居方。

解譯:方,處所。辨物,指火之明;局方,指水之聚。水火異物,君子審慎辨別物性,是物以群分,各居其所。

初六,濡其尾,吝。

《象》曰:濡其尾,亦不知極也。

解譯:初六力弱多疑,不知既濟的標準,故而濡尾致吝。

九二,曳其輪,貞吉。

《象》曰:九二貞吉,中以行正也。

解譯:九二行事中正,能夠剋制自己,就像是渡河時拖住車輛,不會逞強,如此當然吉祥。

六三,未濟,征凶,利涉大川。

《象》曰:未濟征凶,位不當也。

解譯:六三陰柔失正處二坎水之間,濟渡最難,故未濟征凶。但若能識濟渡之法,則可利涉大川。

九四,貞吉,悔亡;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賞於大國。

《象》曰:貞吉悔亡,志行也。

解譯:九四貞吉,是因為六三是未濟,至此則已向既濟轉化。九四以陽處陰有悔,但因已脫離坎險進入離明,故悔亡。但九四須長期努力奮起方能行志,就像以威武討伐鬼方異族,要經過三年苦戰,才能完成任務,獲得國家的褒獎。

六五,貞吉,無悔;君子之光,有孚,吉。

《象》曰:君子之光,其暉吉也。

解譯:暉,同輝。六五失位而有悔,但能照物無私,誠信待人,由此而成既濟貞吉無悔。

上九,有孚於飲酒,無咎;濡其首,有孚失是。

《象》曰:飲酒濡首,亦不知節也。

解譯:失是,指失去正道。未濟將終,既濟之象已現,故心無煩憂,誠信孚眾,飲酒逸樂,無所咎害。但若不合法度,失於節制,則有飲酒濕頭之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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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璞隨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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