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刺」

第96章 「刺」

「商鬧」,是一個相當「老生常談」的問題,也是曾逼退過無數個或大或小「店老闆」的問題——這種事不同人有不同的處理方法,放寬點不同地區有不同的處理方法,哪種都有可能解決問題哪種都有可能解決不了問題,或者說,不同種類適合解決不同問題一種方法不可能解決所有問題——這倒是現狀了,唯一有幸的是在治安比較完善的地區這些問題解決起來難度會得到一定比例的降低,換言之,那「不可能」的局面得到了改善,讓開門行業變成了一件不用顧忌那麼多的事情;但這情況在治安較差的地區往往是行不通的,不然那「不可能」面前會加上一個「幾乎」,這描述的畢竟不是「猜測」而是實際發生的「實情」,而且別忘了這是「描述」,根本不是具備可變性的「討論」——唯一的好處是,至少芯啟的世界裏這個時間段,角館的治安不算全無漏洞但至少過得去,因此,這屬於前面那一種、可以被簡單處理的問題。

……只不過,在這女人尚未穿過走廊、倚靠在玻璃櫃枱上面的時候,芯啟就悄無聲息地傻了一次眼;待反應過來的時候卻已經來不及了,那女人走得不穩歸不穩但確實很快,至少也是正常語速說不完一整句話的時間就來到了櫃枱前……之後的事情嘛,想必都已經了解……

「……」事實證明,這種情況當真很需要「觀察能力」——早在芯啟傻眼之前,作為一個「清醒狀態下」(「蛙眼功」狀態下並不能算真正意義上的「清醒」)能記住所有客人的傢伙他幾乎是在那女人進門瞬間就對她進行了一次「觀察」與「分析」——這倒是類似於「本能」一樣的動作了,至於結果,衣冠整齊雖然似乎有一小段時間(一下午左右)沒有打理,身材方面倒很正常,以「審美」角度來看算是「有魅力」——但這些可不是芯啟關心的問題,或者說,他看別人身材第一時間關注的大多是「肌肉量」、「骨骼形狀」、「肌肉分佈」這一類影響「戰鬥力」的東西——但真從這方面來看嘛,有輕微肌肉輪廓但實在難以被稱為「有力」,多半也就是經常做家務的等級……身材勻稱但看不出經常鍛煉的痕迹,姿態間的習慣性動作顯示平衡感尚佳,但頂多也只是能穿着五厘米高跟鞋跑步,還是「慢跑」的那種類型……

……綜上所述,戰鬥力很低,沒有實質性太強的破壞力,考慮到這一位看起來便不太穩定的情緒再加上周圍還有其他顧客,處理方式……不適宜太過激。

因此,芯啟當即就是向已經起身走過來的九擺擺手,示意她去後房拿凳子;再然後,雖然手上已經迅速無比地拿出了無腳矮杯(喝烈酒多用這種杯),他嘴上卻還是用帶了點「期望」的語氣這麼說道:

「你看,這兒還有其他客人,要不上樓……」

「怎麼,上樓去讓你把我殺了都找不到痕迹?」

「……」芯啟……強忍住了大罵一聲這什麼話啊的衝動……但還不待他再說些什麼,那女人突然就這麼平地里大哭了起來,眼珠子一串一串的好歹沒流鼻涕,至於妝……她畫了淡妝,好歹不歹這一哭但卻也沒有完全卸下去:

「給……我酒啊……」

「…………」很好,那鼻涕沒流下來的原因是半途就被吸了回去,雖然不太雅觀,但「假哭」的可能性已經降得相當低——尚不足以完全排除,但問題是現在店裏不止芯啟和九,還有隻看了個後腦勺不明真相的其他客人……

……這回「名正言順地驅趕」差不多算是徹底吹了……

面露苦笑向其他人示意,但略顯離奇古怪的是,那些客人幾乎無一例外都報以了「相當理解」的微笑,整齊劃一到芯啟一時間以為這坐着的不是群人而是群鬼——當然,這些人是人,這點芯啟看得出來,只不過這方面他一時半會兒卻是來不及細想的了——看那女人細皮嫩肉身材又不「誇張」的情況讓她喝稍烈一點的酒芯啟都不敢,但這傢伙要的畢竟是「最烈的酒」……老實說這種事兒干多了心理負擔也小了,因此仔細想想,芯啟最終還是選擇了三十二度的果酒,不刻意加糖的那種。

「……我叫你給我拿最烈的酒……」

「別這樣,」芯啟也無奈了:「本店不主營烈酒,再說這麼多客人那酒味散太開我也不好收場……就這樣可以嗎?我也很難辦的呀……」

話是這麼說着,芯啟藏在櫃枱下的拳頭終歸也緊握著;但這女人倒安靜下來了,仔細想想看她那依舊有點魂不守舍的模樣也確實不似還殘留了火氣,但芯啟那積蓄起來的「勢」卻始終沒放下去,也就是抽空給她遞了幾張紙巾……待九把椅子拿出來正常坐好之後,店裏便又恢復了她進來前的安靜,也就是那會兒功夫她擤了鼻涕,淚還是在不時嘩啦嘩啦地流也就是沒發出那麼大聲音而已——假哭假哭,終歸也是假的,裝不全,縱使你一開始能惟妙惟肖,到這兒還慢慢流淚用俗一點的話來講「累不累」?只不過縱使客人們都轉回了頭去,九看情況穩定了也打算重新坐回去,芯啟卻不知為何還是一副提起了十二分警惕的模樣——這景象把一直待在後房門口隨時準備拿東西的九都看不順眼了,經過芯啟身邊的時候她還特意湊近點小小聲橫了一句:

「伽馬。」(註:葡萄牙語,這裏有「放輕鬆」的意思。)

芯啟……聽沒聽到且不論行動上他倒是雕塑似的半點改動都沒有,這倒是把九氣得差點生煙頭也不回地找沙發去了——之後的情況倒顯得有點普通,甚至可以說,普通到完全不至於引起人注意的程度——這女人就這麼喝酒,喝完了讓芯啟給她倒,杯子是淺杯或者說這種杯子禮儀上不適合一次性倒太多酒,她喝得倒也是不快不慢的,頻率上確實稱不得有多「詭異」——老實說這跟她剛來時的形象存在極大反差,但人多少也該是有點反差才好的,不然為什麼形容人的辭彙那麼多,而不是有幾個就可以?

「嗒!」

沒有再倒,因為再一瓶子已經空了,再倒也倒不出來東西;也沒有話說要再倒,那酒瓶子就擺在櫃枱上,有沒有誰都看得清——事實上這伸伸手就能自己倒的距離還讓芯啟倒純粹就是一半的任性一半的禮儀,當然縱使這混賬一開始的言辭很潑辣,但她終歸也沒做成足以讓芯啟決定「動手」的等級:

「……不用找了。」

嗯……事實上芯啟還是找開了那張鈔票把散錢給她遞了過去,當然這女人也沒拒絕,打着小擺子隨便收了就準備走出去;至此,芯啟終於還是「忍不住」小小聲「喊」了一句:

「一個女性,搞成這樣還走夜路……合適么?」

「你也可以假意送我,然後在半路把我幹了殺了,或是到我家把我幹了殺了,要做成標本或毀屍滅跡都可以,你隨意。」

……芯啟……終歸是忍住了破口大罵的慾望,要說此情此景沒吸引目光是不可能的,但那些客人大多也只是憋了笑而已,太過激的舉動倒一個沒有——這很詭異,真的,芯啟早想提出來了,但轉念一想,若非能在這種情況下還保持安靜……

……這些客人確實不至於一整個白天都不把自己「驚醒」。

總之,在原地怔了整整三秒,待那女人都走出店了芯啟才堪堪「反應過來」——他一時間倒也沒表現出要追上去的慾望,只是坐回櫃枱又磨了會兒木條之後,他卻又猛然表現得像「終於下定了決心」一樣,低頭朝抽屜里簡單翻了翻又上樓拿了件他穿起來都過膝蓋的長薄大衣,隨後便「馬不停蹄」地快步朝門外「追」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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