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他是「大力水手」?

第55章 他是「大力水手」?

「哇……這種顏色不錯……這種也不錯……」

很快,一聲又一聲的驚嘆聲就響起來了,在寂靜的屋內不停地回蕩,順利地吸引住了不知道私下裏又琢磨了些什麼,又做了什麼樣的決定,而終於回過神來的鄧秀珍的視線。

然而,林初夏卻只專註於刷任務,手腳並用,「嗒嗒嗒」的聲音,很快,就蓋過了林浩宇那一聲高過一聲的驚呼聲。

被鄧秀珍那滿滿威脅和警告目光瞪着,嘴唇不停地張合,卻又被迫將到了喉嚨的話重新咽下肚的林浩宇:「……」嗚!

「這些布……」摩挲着手下布料特有的紋路,又順手掂了掂重量的鄧秀珍,偏頭,看了眼坐在縫紉機前,不到十分鐘,就做好了兩個枕頭套的林初夏,只覺得整顆心像泡在又酸又苦的汁水裏似的。

——說到底,還是他們這些做父母的太過沒用,否則,林初夏又怎會這樣辛苦,甚至,到了付出無數的心血和精力,竟然只能靠別人「施捨」,才能拿到很少一部分報酬的程度?

要知道,現在,林初夏才15歲,自己還是個孩子,卻已經擔負起「養家」的重任,更為此而東奔西走了。

而,那些和林初夏年紀相當的姑娘小子們呢?雖說不上個個都是被嬌養出「天真單純不知愁」的性子,但,做得最多,讓人稱讚一聲懂事孝順的,也不過是幫着父母分擔一些家務活,再多的,卻是沒有了。

「原來……竟然是這麼重的嗎?」

一旁的林浩宇,也學着鄧秀珍的動作,下意識地掂了下自己手裏那塊「深思熟慮、千挑萬遠」下,才終於選好的「風衣布」。

接着,他又將這塊布放到一旁,又陸續地掂了下其它的布。最後,甚至,還將另外一個沒有打開的編織袋,也都從左挪到右。

林浩宇:「……??!!」

他一臉震驚地看了看那兩個編織袋,又看了看自己的手,不敢相信剛才他竟然輕輕鬆鬆,不費吹灰之力,就將那麼重的東西拎到牆角了!

這期間,他沒有感覺到任何「重量」,更沒有因此而在中途停下腳步歇息。

——所以,他,這是成為「大力水手」了?

……

系統捶地:「噗……哈哈哈……宿主,你的弟弟……那表情……太有意思了……哈哈哈……」

林初夏:「統啊,這,你就不懂了。」

人類的潛能,那是神秘莫測,歷經無數人探索研究,依然沒能捕捉並得到一個確切規律的。

「宿主,其實是因為你的弟弟,太想要那件風衣了吧?」系統道,「你不是說,他對錢愛得深沉嗎?為什麼突然就喜歡上衣服了?」

「華服美食,誰人不愛?」林初夏並不覺得,這有什麼不對的。

「人嘛,天生就是好逸惡勞的。只不過,有些人能約束住自己的慾望,而約束不了的,就會想法子,通過自己的努力,而得到這些。有些人卻連嘗試的勇氣都沒有,最終,只能將這些情緒轉化為對旁人的羨慕嫉妒和怨恨。」

系統:「……」

……

收拾完廚房的林初夏,在鄧秀珍走到牆角,趁著電視放廣告的時間,將明天要用到的布挑出來之前,喚住了她:「媽,我有些事要和你說。」

林浩宇:「……」被林初夏瞪了眼,摸了摸鼻子,默默地垂下頭,按下滿腹的八卦好奇之心,拿着書本和試卷,回到裏屋,準備刷套題「壓壓驚」。

林愛國:「……」抬頭看了看鄧秀珍和林初夏母女倆,在看見林初夏那一臉的神秘又嚴肅表情時,眉頭不由自主地皺了皺,只覺得手裏那本劇情恰好進行到最精彩處,讓人慾罷不能的小說,也突然就變得不那麼吸引人了。

系統:「……」總有一種宿主又要搞事的感覺,這,真不是它的錯覺嗎?!

林初夏搬了張凳子,坐在鄧秀珍旁邊,也沒去進行什麼預熱,而是單刀直入地問道:「媽,這段時間,雲芳買了幾次頭花?每次買幾朵?」

鄧秀珍心裏一個「咯噔」,皺眉想了想,給出一個不那麼確定的回答:「兩三次吧?每次都買十幾朵,說是給村子裏的鄰居帶的。」

「媽,你再仔細想想,除了雲芳,四村還有沒有其它人找你買過頭花?」

「好像有幾個……」鄧秀珍沉吟片刻后,道,「她們每次來買,也是買十幾朵。」

這,也正是向來忘性大的鄧秀珍,會在林初夏的提醒下,想起這些事情的源由。

說到底,在這樣一個偏僻的地方,農村的女人,在縫補方面,雖談不上技藝精湛到讓人瞧不出縫補痕迹的程度,但,輕輕鬆鬆就碾壓城裏人,卻也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如此一來,林家雜貨鋪里的頭花,也就賣個稀奇。尤其,鋪子裏最便宜的頭花都要賣八毛錢,最貴的更是達到了三元!

這種情況下,會跑來買頭花的,也就那麼幾類人。

十來歲,家裏受寵,每周都有些零花錢的小姑娘。

二十來歲,參加工作,還沒結婚,每個月的工資,只需交一部分給家裏,剩下的全部自己攢著的年輕女性。

三十來歲,受不了家裏小孩子歪纏,或者,要走親戚,順便捎帶上一兩朵的婦人。

那麼,新的疑惑就來了。

雲芳,或者,應該說,四村那些和雲家熟悉的婦人,為什麼會突然想起來林家雜貨鋪買頭花不說,還一買就是十幾朵?

要知道,農村的婦人,向來習慣了一分錢掰成兩分來用……

看了眼神情嚴肅,一臉若有所思的鄧秀珍,林初夏又適時拋出一顆雷:「媽,你知道,這些頭花,被雲芳送到哪兒了嗎?」

「市裏的一家飾品店。」

「聽說,那家飾品店的老闆娘,已經和省里最大的頭飾廠簽合同了,她提供樣品和圖紙,算是技術入股,廠里提供原料和人工,算是獎金入股,兩邊按照『三七』分成。她三,廠里七。而,這三成中,有雲芳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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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零年代藝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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