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4章 抉擇

第514章 抉擇

林浩宇並不是天真懵懂的小孩子,也不是活在自己世界裏,覺得自己生來就是主角,就該享受主角待遇的中二少年,而是遭受過來自於林初夏給予的各種毒打,雖依然年輕,一顆心卻早已蒼桑的大人,哪能不知道,別說四個地方,就是一個地方的來回火車票、旅館、公交和吃喝的花費就已經不少了?

就算這一年來,林初夏頻繁寫稿,又幾乎將各項競賽當成吃飯喝水必備項目一樣,每推出一項就會參加,從而積攢到了不少錢,但是,單靠這些又能有多少收入?尤其,在前不久,林初夏還買了房的情況下!

「打住!」林初夏嘴角抽了抽,伸手,做了一個「暫停」的手勢,「現在、立刻、馬上,將你腦子裏的水倒出來!」

林浩宇:「……」

「你覺得,光憑我一個人賺的錢,能供得起我們來這樣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

這話,太多水分。

倘若,林初夏真是個十六歲的小姑娘,那麼,即便心裏有再多的不甘和無奈,卻也不得不做「伸手族」。然而,現在,即便她依然頂着張嫩皮,內里卻住着一隻久經沙場的老狐狸,還是奉行「走一步,看三步」的那種,哪能在準備做某件事情前,不將方方面面都考慮並安排妥當呢?

「姐……」林浩宇抬手,抹了一把臉,「難不成,爺爺、二爺、爸、媽和姨舅們都贊助了些?」

這話說的,其實,連林浩宇自己都不相信。偏偏,此刻,林初夏笑着點頭,一臉的「本就如此」。

林浩宇:「……」我信了你的邪!

……

與此同時,匆匆趕到市裏的林愛國,看着眼前這間人來人往,熱鬧非常的久久精品店,和在店裏雖然異常忙碌,卻面色紅潤,神采飛揚,不復過往那尖酸刻薄模樣的鄧秀珍,竟破天荒地生出一抹不憤、憋悶和難堪的情緒來。

不過,很快,林愛國就將這抹不該有的情緒掐滅,大步流星地走到店裏,三言兩語間,就不由分說地做了「關店」的決定,並趕在鄧秀珍挑眉發怒之前,冷聲質問道:「你知道初夏和宇兒去哪裏了嗎?」

「先發制人」這一招,放在平時,確實有效果,而,今天嘛?

鄧秀珍挑眉,雙手環胸,似笑非笑地看着眼前雖竭力剋制,卻依然從眼角眉梢間流露出濃濃憤怒和某些淺淺憋屈情緒的林愛國,不答反問。

「你竟然不知道?」

這回,輪到林愛國沉默了,幾十年的夫妻了,誰還能不知道誰?

「唉……」

鄧秀珍幽幽一嘆,都說「愛之深,恨之切」,這句話,反過來也成立。但是,對他們這個年代純粹靠相親來結緣,並信奉「不以結婚為目的的戀愛,都是耍流氓」這個觀念的老一輩人來說,所謂夫妻的相濡以沫,其實,歸根究底,都是雙方謹記各自的責任和義務,才能相守相伴一輩子的。

林愛國和鄧秀珍這對夫妻,也只是芸芸眾生中最最普通的一員。地要說區別,就是兩人的相識相知相守,緣於一場「英雄救美」。

這,也正是鄧秀珍毫不猶豫拒絕父母的安排,鼓足勇氣遠嫁他鄉的緣由。

愛情,那是什麼?能吃?能喝?都不能,那麼,就如農村流傳很久的一句話「嫁漢嫁漢,穿衣吃飯」,所以,一時的荷爾蒙爆發,倘若,不能轉化為親情,就會出現所謂的「三年之癢,七年之痛」。

於是,最終,鄧秀珍還是問出了這句話:「你以後……有什麼打算?」

林愛國一臉的茫然無措,其實,這句話,早在大半年前,鄧秀珍就曾問過他。

而,當時,他是怎麼回答的呢?明明只是半年前的事情,但是,現在,他竟然有些想不起來了,唯一記憶猶新的就是那時的他,打心底生出來的自信和傲然。

現在嘛?旁的不說,單單,眼下,鄧秀珍那搖頭嘆息的舉動,和臉上顯而易見的遺憾和扼腕,就差沒直接挑明「扶不起來的阿斗」!

林愛國嘴唇動了動,想說些什麼,然而,話都到了喉嚨旁,卻在鄧秀珍那一臉瞭然嘆息的目光里,就覺得自己的喉嚨跟被塞了團棉花似,怎樣也沒辦法將打好的腹稿順利地說出來。

萬般無奈之下,林愛國只能繼續維持自己那「沉默寡言」的人設了。

若是以前,林愛國做出這般姿態時,鄧秀珍即便心裏有着再多的憋屈和不憤,最終,卻也會因為類似「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頭」的情緒,而將這些無奈悲愴的情緒壓到心底最深處。

然後呢?

除非天降紅雨,否則,絕不會出現什麼「不在沉默中變態,就在沉默中爆發」的情況。最大的可能,莫過於憋著,憋著,就生生將自己折騰出一身傷病,到頭來,卻什麼好處都沒能撈著不說,反還裏子面子都輸了個精光。

而,現在嘛?

都說「錢壯人膽」,這一年久久精品店店長的生活,不僅僅拓寬了鄧秀珍的閱歷和眼界,也鍛煉了她的為人處事能力。最最重要的卻是令她挺直了腰杆子,不再像以前那樣,待林愛國在內的林家人,即便表面看來,再怎樣的高傲,但是,熟悉她的人,依然能清楚地感知到她骨子裏流露出來的「色厲內荏」。

就如此刻,鄧秀珍就眯了眯眼,侃侃而談。

「以宇兒目前的成績進步情況來看,最快今年九月,最慢明年九月,他就會到市裏來讀高中了。到時候,他也會像初夏那樣,每半個月才回家一趟。因為我們三個人都在市裏,所以,我會趕在他們放假前,就去錦綉花園收拾好房間,做好飯菜等他們回家……」

而,林愛國呢?

要麼,就維持目前這種看似悠哉愜意,實則跟「混日子」沒兩樣的工作,一個月到頭,也只能拿到微薄的兩百來塊薪水,卻不得不和妻兒分離,時間久了后,彼此間的感情就會變得疏離淡漠起來;

要麼,就咬咬牙,放棄無謂的臉面和尊嚴,拋棄這份所謂的「鐵飯碗」的工作,和他們一起去市裏生活,一家子人住在一起,即便因為工作生活等方方面面的問題,偶爾有些口角之爭,但是,所謂「愛之深,責之切」,各自適當地退讓一些,繼續磨合,不就成了?

再說了,誰敢肯定,離開鄉政府這個死水一樣的地方,林愛國的人生事業就不會煥發新生,從而走上另一個高峰?

兩個選擇,林愛國要選擇哪一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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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零年代藝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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