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六章:8萬大洋!

第一百一十六章:8萬大洋!

第一百一十六章:8萬大洋(新書求圍觀)

為了方便運送物資,南京衛戍司令部的後勤倉庫設在了南京火車站附近,距離中華門倒是不遠,不到半個小時李國耀等人就到了。

部隊剛剛走到後勤倉庫外兩百米遠的地方就被人攔了下來:「停下,什麼人?」

李國耀看了看說話的大頭兵,然後晃了晃手中的條子說道:「國民革命軍第67軍獨立旅,我是李國耀,奉命前來領取武器裝備和給養,這是羅副司令長官親自批的條子!」

那個士兵接過李國耀的條子看了看,然後說道:「你們等著,我去向處長彙報!」

磨蹭和十幾分鐘后,一個上尉從裏面走了出來,對着李國耀等人說道:「條子我們已經核實過了,確實羅副司令長官發的,你們跟我們來,誰是領頭的,過來一下!」

李國耀大步走了過去,來到了這個上尉面前!

上尉看了看李國耀,然後說道:「我們處長說了,規矩你懂得吧,東西帶來了嗎?」

「什麼規矩,什麼東西?」李國耀皺着眉頭說道。

上尉看了看衣衫襤褸的李國耀說道:「看你們也不像是中央軍,那就和你們說說,不管什麼人來我們這裏領裝備,抽頭20%,折現大洋算,按照條子上說的,一共該你們撥發3000支新槍和50萬發子彈以及7000套軍裝,價值40萬大洋,按規矩你們得拿出8萬大洋來才能領走東西!」

「8萬大洋,你們怎麼不去搶?」

上尉看了看李國耀,一臉的鄙視,說道:「搶?搶哪有這來錢快,實際和你說吧,這些錢也不都是兄弟們拿了,而是要孝敬更上面的人,至於是什麼人兄弟不能說,但絕對是你們惹不起的!」

「你看我們這些人是能拿出八萬現大洋的人嗎?」李國耀淡淡地說道。

「沒錢?沒錢那你們來領什麼裝備!」

「我們可是有羅副司令長官的條子,信不信我現在就給羅副司令長官打電話?」李國耀怒聲說道。

「呵呵,打啊,羅副司令是厲害,但是他也管不到後勤部門!現在整個南京城都在打仗,到處都是需要武器裝備,你們算什麼東西,告訴你,即便是羅副司令親自來了他也得說好話!」上尉一臉冷冰冰的說道。

「這麼說來我要是不給你們那八萬現大洋的話,今天是一根毛都領不到,是這個意思嗎?」李國耀淡淡地說道。

「那倒不至於,前幾天不是從前線撤回來一批破爛嗎,好像也有一兩千支,我倒是可以向處長說說給你們弄回去,但是能不能用可不敢保證!」

「我要見你們處長!」

「別介,我們處長日理萬機,可沒工夫什麼人都見的!」上尉淡淡地說道。

李國耀冷冷地說道:「他一個小小的處長,頂破天了也就是一個中校,我他娘的一個少將想見他還得約人,信不信老子現在就帶人殺進去!」

聽到李國耀竟然說自己是一個少將,大尉先是一愣,但還是說道:「我只能給你通報一聲,但是處長見不見你我可不敢保證!」

「那還愣著幹嗎,趕緊去,老子等時間!」

看着轉身離開的上尉軍官,李國耀心頭一震鬼火直冒!

之前就一直聽人說國民政府中軍隊腐敗極其嚴重,卻沒有想到竟然這樣嚴重,都到了明目張膽索賄的地步了。

以前上軍校的時候李國耀就聽教授講過,國民黨軍隊的腐敗主要集中在兩大塊,一是軍隊經商;二是軍隊走私。與這二者始終相隨的,是軍隊將領當中幾乎不可避免的中飽私囊方式,用老蔣自己的話說,是「尤以高級將領,凡軍長以上者,幾乎多是貪污……」

民國軍隊經商,自北洋時代就有。但真正普及,則是抗戰開始后國民黨允許、倡導成立「軍隊生產合作社」之後。「軍隊生產合作社」,類似於古之屯田,是當時國力不足而抗日必行下的無奈之舉,目的在於改善士兵生活。其內容包括耕種、加工農產品、製造衣襪、被褥等日用品、以及勞務輸出,如修築公路和水壩等等。

與「軍隊生產合作社」相配套的,還有「軍隊消費合作社」,該組織成立的目的,是「避免中間商人的榨取,直接向生產者批購貨物,分配給社員」,簡而言之,就是各部隊籌集資金,成立專門組織,謀求以最合適的價格為士兵購進改善日常生活的必需品。

但結果與初衷相反,按國民政府的本意,軍隊辦合作社,非為牟利,而在改善士兵生活。但絕大多數軍隊對參加生產毫無興趣,對採購士兵日用必需品業毫無興趣,而紛紛以「軍隊合作社」的名義投入到經商當中,尤其是到了抗戰中後期,軍隊已然普遍經商,其經營貨物,大多與改善士兵生活無關,而純屬為了牟利。

對此,老蔣自然是深惡痛絕,親自出面痛批道:「來我們提倡軍隊設立合作社的原因,為改良官兵生活,這種良法美意應該推行盡利,但天下事有一利必有一弊,現在我們軍隊當中竟有借口合作社名義來經營商業,僅作為營私舞弊的淵藪,尤以沿江沿海附近一帶交通衝要的駐軍為甚。……現在軍人經商的流弊恐各戰區都不可免,希望各位司令長官與總司令嚴切取締與禁絕,如有經營商業販賣仇貨的,一律視作通敵論罪。」

與軍隊經商相生的另一弊病,是軍隊走私。這些走私,也往往以「軍隊合作社」的名義進行。其擾亂當地正常商業經營相當嚴重,如1936年江西公路營運專員熊大惠曾制定過一份《整理江西公路營運管理計劃》,其中明確說到須取締軍隊消費合作社私運貨物:「本省各駐軍隊,多有消費合作社之設,其原意本良佳。但邇來時有私運貨物聞,影響本處正當營業殊甚,故為維持本處營運業務計,實應呈請省府,轉咨各軍長官,嚴飭所屬消費合作社,嗣後不得再私運貨物,致妨本處營業之進展也。」

但軍隊走私的問題,莫說江西省政府管不了,即便是南京政府也是沒有辦法。當時軍隊參與走私的,多是一些大宗的國際走私貨物,輸出以桐油、水銀、礦砂為主,進口則有香煙、鴉片,往往與前線駐軍聯結進行。

曾任遠征軍高級將領的陳誠在遺稿中就說到,雲南各地駐軍不僅經商走私,而且聚賭,吸食鴉片,盜賣軍械。可見,軍隊的這類商敗情形,國民黨軍政領導機關全然了解,只是無可奈何而已。有的還要從下屬經商走私中分肥;如此上下勾結,形成惡性循環,頑症終難除去。

除此之外,國軍中吃空額索賄賂也是相當的嚴重。

「吃空額」是歷來軍隊的頑疾,國民黨軍隊也不例外。其通常情形是:由上級默許各部隊虛報兵額若干,通常連長可報兩人,營團長依次加倍虛報,各部隊軍官空缺后可按情況不同緩報一二個月,其薪餉即由主官截留。

抗戰後期,吃空額現象已相當嚴重,這一時期,軍隊一個師一般只有6700人,但領軍餉時都報足額1萬人,虛報3300人的空額軍餉大部分就落進主官腰包。

對這種情況,老蔣本人知之甚詳,他曾親口說過:「我前方部隊兵額之空虛,已為全國盡知之缺點。各級層層蒙蔽,至有一師之中缺額至3000人以上者亦相率視為故常。平時領一師之餉,臨時不能作半師之用,及至事後申報戰役經過則又任意浮報,動稱一師死傷五六千人。」

而索要賄賂更是在軍中同樣橫行,第五戰區司令長官李宗仁曾回憶:「軍隊需要補充武器彈藥時,也必須向上級官員和兵站行賄才能得到補充。雜牌部隊,尤其如此。若不行賄就一點得不到補充。即使蔣委員長批准補充一批械彈,兵站倉庫官員也要勒索賄賂,沒有賄賂,兵站就以庫存已盡來搪塞。」

「因此,有些部隊長官就千方百計賄賂兵站甚至侍從室官員以獲得武器彈藥,保存實力。如第5戰區新編王認曲師,獲准得新槍1000支,就賣掉200支,以所得款賄賂兵站倉庫官員。而第29集團軍總司令王贊緒,雖有蔣委員長親批手令領械,但不賄賂也一支領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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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之鐵血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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