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5章 朝堂奏對

第245章 朝堂奏對

跟我哭窮?還是當着滿朝文武和皇帝的面兒,這純粹是搞事情么,此時需要他銘公子表態了。你到底是忠肝義膽,還是財迷心竅,這個就考校情商跟智商了,姓畢的不是好東西啊!

孫銘苦着臉:「陛下恩寵小臣本當回報,然則此事為對有司某人的懲處,乃是以儆效尤的懲戒,若是不要這筆錢實在是枉法之舉。只是畢大人為君王分憂,小臣若一味強求未免不夠尊重,或者畢大人許我在燕京城建廠行商權如何?小臣僅僅是要在此搞一個試點,讓某些人看看商稅是何等的前途遠大,故而下官只要戶部准入權,商稅不會少了朝廷一文。」

他要幹嘛?最敏感的莫過於駱養性,沒有人比他更清楚,孫銘孫公子在燕京城所做的勾當。這位在城西皇家園林附近,弄了一塊地要辦工廠,只是始終被順天府衙門壓着,那邊才沒有大興土木。

現在居然想要趁機搞定那塊地,小孫大人的的確確是個小狐狸啊,恐怕庄欽鄰還真的不好拒絕。原本壓下那塊地的運作,其中就有揩油的想法,至於說驚擾了皇陵云云,不過是一個笑話罷了。

此時的銘公子,更像魅惑無知小姑娘的惡棍,一點也不像是受害者:「如此戶部省了十幾萬紋銀的債務,卻多了幾個商稅對象,還能為燕京城創造就業機會,畢大人可想通了?這可是天上掉餡餅的好事啊!」

的確是大好事啊,不要錢未來還給商稅,沒有比這更好的了。偏偏畢自嚴總感覺有點不對勁,可是滿朝文武和皇帝都盯着他,老畢還真不方便拒絕:「如你所願!」

成了!孫銘正色道:「口說無憑!還請戶部當堂寫下文書,特許本公子十項經營權,地方有司不得有任何妨礙和阻撓,否則當事人即刻償還欠本官十五萬兩紋銀,另外追加一倍違約金!」

都是孫銘亂七八糟的?偏偏崇禎皇帝很欣賞,一個在他焦頭爛額時候,孫銘居然能夠跳出來承擔,這一點足夠了。何況搞出來的瀏河山基地,據說半年時間營銷兩旺,上繳的商稅超乎想像,這都是崇禎皇帝縱容孫銘的原因。

一潭死水的朝廷需要一點活力,而比皇上年輕八歲的孫銘,恰恰給了這個朝廷一點活力。總比整天看一幫死氣沉沉的老東西強啊,單純死氣沉沉也就罷了,居然還都跟皇帝做對,若果有可能,崇禎恨不得把滿朝文武都換掉!

還真是小狐狸,周延儒發現,孫銘還真不是一個省油的燈,今日朝堂之上,一群人給他挖坑居然不落下風。最後撈取的利益超大,至於說放棄那十五萬兩紋銀,感覺他收穫的更多啊!

皇上賞賜的金牌終於拿到手了,戶部的契約也拿在手中,孫銘向上面重重磕頭:「謝主隆恩!」

金牌相當於免死金牌了,不管將來有沒有用,最少現在崇禎獲得了銘公子的認可,也不是那麼無情無義么。崇禎皇帝微微頷首:「孫銘年少有為,朕心甚慰,可還有本奏?」

皇上真的是被小狐狸忽悠了,什麼時候對臣子如此和顏悅色過,今日簡直有點縱容姓孫的。若非兩個人差距太小,只有區區的八歲,沒準大家會以為,小孫大人是崇禎皇帝的私生子呢。

好不容易來一趟,必須有本奏報啊!孫銘揚聲道:「銘倧在金陵城發現甲骨文,乃是夏商之際的文字和卜辭,此乃史學重大發現。早已向朝廷稟報,只是到現在為止還沒有回復,據說燕京城的藥店還在銷售龍骨,此乃是對中華文明的犯罪!懇請陛下懲處在其位不謀其政者,著翰林院典簿廳,全國範圍內搜集龍骨填補史學界空白。」

小狐狸要幹嘛?武英殿大學士李標趕緊出列:「龍骨上面的痕迹,着實有人為刻畫的跡象,只是就此說那是夏商文字,似乎太過牽強。倒是孫大人在金陵翰林院提出的專利法,引發諸位朝廷大員的爭論,如此違反祖制,擅自改變匠人地位,會導致人心浮動。」

狗屁!孫銘想打人:「祖制不是爾等尸位素餐的擋箭牌!各位閣老各位大人,請問在任期間,可曾有過甚麼創新政策推行?大明王朝已經身患痼疾,跟人一樣患上了老年病,若不能大刀闊斧改制創新,如何能夠煥發新生?」

銘公子慶幸自己惹是生非,否則憑他不入流的品秩,根本沒有機會面見君王。今日可以在朝堂之上,把自己的理念灌輸給崇禎皇帝,就已經是一個巨大的收穫,他怎麼可能不珍惜?

要知道連魏國公,都不能隨便面見皇上的呀,孫公子今兒算是來着了:「專利制度乃是激發匠師和所有人創造欲的政策,任何人只要有想法該想法能賺取利潤,能為朝廷創造商稅,都可以申報專利。包括各位大人所謂的奇技淫巧,包括各種書籍創作,包括奇思妙想。」

對此徐光啟是贊成的:「孫大人倡導專利辦法甚妙!按照孫大人在奏章中所說,匠人在兵器改造農業生產技能,鋼鐵生產創新織布機的效率提升,都是專利項目申報點。有了這些專利,創造專利的人可以獲得更多的收入,也會激發更多人投入到創造之中,此乃強國富國之策!」

嗯?崇禎皇帝看向王承恩,後者趕緊跪倒:「稟皇上,孫大人的奏摺引發爭論,故而被內閣擱置,正等孫大人當面解說。」

老王是好人啊!居然為內閣幾位解圍,其實那片奏章已然被扔進檔案庫去了,若非徐光啟看好那篇奏摺,很有可能被扔進火盆貢獻餘生。眼下大明王朝剛剛有那麼一點工業萌芽,那些匠師即便有點發明創造也不被認可,所謂的專利着實不被人看好。

但是孫銘卻認準了這條路:「啟稟聖上!專利保護和版權保護,是更好的保護首創者的利益,讓每一個勇於創新勇於創作的人,獲得足夠的收入改善自己的生活工作環境。諸如左副都御史王志道大人《易解》、《六十四卦名》、《千續韋編》、《詩經疏》等,有了版權保護就可以付諸印刷發行,可以合理合法的賺取版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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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之生存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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