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0章 老七

第490章 老七

「他們主要是在惠民大酒店,百合花酒店,五月賓館這些地方……」

顏小紅馬上說道。

葉九雙眉輕輕一揚。

都不是小酒店啊。

惠民大酒店不要說了,是惠民派出所轄區內規模最大,檔次最高的酒店,平時許多做生意的大老闆都是在這裏下榻。

房間價格也不菲,差不多快要趕上平安大酒店了。

當然以名氣而論,還是平安大酒店更大一些,畢竟是老牌子了,曾經的市委招待所,平安賓館。

百合花酒店也是很有名的酒店,還是中外合資的,房價一樣很高。

五月賓館略差一點,也在中上水平。

單單這幾個酒店,就讓葉九心中增加了幾分警惕。

老實說,街頭流氓混混控制女孩賣淫的案子,葉九處理過不少,多數情況下,這些傢伙都是在小酒店小賓館乃至小招待所混,要不就是在小髮廊。

畢竟他們招嫖的對象也並不如何「高檔」。

不管做什麼,其實都講究個圈子。

街頭小流氓小混混的圈子,能高端到哪裏去?

每次嫖資收得也不多,通常都是幾十塊錢,多也不過百來元,少的時候,三五十都可以。反正那幫子小混混也「胸無大志」,沒想過要「做大做強」。

一拿到錢,立馬就去胡吃海喝,轉眼花得精光。

但在高檔大酒店「招嫖」,那就不一樣了。

通常來說,都有固定的團伙,有一定的規模,有相對嚴密的組織,還得有背景。

要是沒有背景,酒店先就修理你了!

誰都可以在高檔酒店「做生意」的嗎?

袁慧琴如果經常在這些高檔酒店進出,那就說明,和她在一起的,未必就是街頭小混混小流氓。

「經常和我家毛毛在一起的,是一個叫老七的男人……是個流氓,身上有紋身,年紀也不算小了!」

顏小紅眼裏露出痛恨的神色。

就是這個混蛋,毀掉了她家毛毛一輩子!

「哈哈,是他呀……」

張小山卻忽然笑了起來,隨即便意識到不妥,連忙收斂了笑容,一本正經。

「怎麼,認識?」

葉九馬上問道。

「認識。」

「怎麼會不認識?」

「這傢伙,是派出所常客!」

張小山一副「江湖老鳥」的樣子,其實他參加工作時間也就比葉九略長罷了。

「說說看,他什麼情況?」

張小山就知道,老大可能是真的想管這個事了,當即認真起來,想了想,才說道:「這個老七,真名叫万俟戈……」

這下葉九有些吃驚了:「什麼玩意?哪幾個字?秦檜那走狗?」

張小山才是真的大吃一驚,看着葉九,叫道:「老大,你認識這個人?」

葉九笑道:「不認識,但姓万俟的傢伙,歷史上真正有名的,不就万俟楔(moqixie)嗎?我可不知道還有那個有名的鮮卑人姓這個。」

「好傢夥,連鮮卑人都知道!」

張小山這回是真服,朝着葉九豎起了大拇指。

小山同志還記得自己第一次給万俟戈做筆錄的時候,愣是被這三個字難住了,最終還是讓老七自己給寫出來的。

那次張小山算是小小的沒面子了一把。

隨即就回去好好翻了一回書,總算把万俟這個姓氏的由來給搞清楚了。這是一個源自鮮卑的姓氏,原為部落名稱。

在平安,這是扎紮實實的生僻姓氏,真正認識這兩個字的人,確實很少。

誰知葉九一聽就把來源給說出來了。

万俟楔,秦檜走狗,陷害岳飛的急先鋒,官至南宋宰相,杭州岳王廟下跪四奸之一。

其實葉九如此「淵博」,不過是小時候愛聽《說岳全傳》罷了,蘇荔欣醫生不但醫術杠杠的,功夫杠杠的,講故事的水平也是杠杠的!

「繼續聊老七。」

葉九隨即收住笑容,說道。

「好吧,據光哥他們說,這個老七是個老油條,我記得,兩年前我處理他的時候,他已經三十二歲了,那今年該是三十四歲……」

葉九微微頷首。

就街頭小流氓這個「職業」來說,三十四歲,實在是太老了!

流氓頭子就差不多。

「他為什麼叫老七?家裏有七兄弟?」

邱詩涵插嘴問道。

論工作年資,張小山反倒是他們三個之中「最資深」的。張小山曾經處理過万俟戈,邱詩涵就不知道這個人。

「哪有啊,他不是叫万俟戈嗎?一幫子小流氓就叫他『七哥』,老一輩的叫他老七!」

好吧,小流氓沒文化,不認識「万俟」也情有可原。

還以為是姓莫,名七哥!

「老七這個人,算是個標準街頭流氓了,打小就在街面上混,打牌賭博,偷雞摸狗,打架鬥毆,尋釁鬧事,收保護費,亂搞男女關係,誘騙女孩子,凡是小流氓該乾的事,他一樣不少。光哥說,他還干過幾年扒手。」

「這傢伙,五毒俱全啊!」

葉九不由得蹙起了眉頭。

一般的街頭混混,還真沒幾個如此「履歷齊全」的。

「對,他確實五毒俱全,是那種最難教育的流氓,改好的可能性基本為零。」

張小山肯定地答道。

「這傢伙的外貌倒也好認,個子比較高,身材也比較粗壯,兩條胳膊上都有紋身……」

「等一下……」

葉九打斷了他。

「你說他干過幾年扒手?」

一個扒手居然去紋身,而且兩條胳膊上都紋,這什麼腦迴路?

這腦子裏進的不是淡水,是海水啊!

張小山當然知道葉九在疑惑什麼,笑着說道:「紋身應該是後來的事了,我估計,他之所以不幹扒手了,就是因為紋了身。」

葉九還是有點疑惑:「一般來說,幹了扒手的人,很少改行的!」

原因很簡單,干扒手確實比較來錢。

而且犯罪分子也講究個「圈子」,想越界不是那麼容易的。

當一個人,習慣於搞輕鬆錢的時候,往往就不會再改弦易轍了。

沒有改變的動力。

最終將扒手這個職業幹掉的,並不是警察,而是兩位馬爸爸。

張小山攤了攤雙手:「這就不清楚了,也許他發現,搞別的事比干扒手更來錢呢。再說,他那個長相,比較凶,加上身材粗壯,老實說,不是干扒手的料。」

這話倒是很有道理。

干扒手的,最重要的一點並不是「技術高超」,而是要「隱身」,千萬不能引人矚目。

你說你滿臉橫肉,脖子粗胳膊更粗,一看就不是個好人,往別人身邊一站,誰不緊張?

人家時時刻刻提防着你,還偷個屁的錢!

上一章書籍頁下一章

刑警使命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都市青春 刑警使命
上一章下一章

第490章 老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