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5章 長安風雲

第885章 長安風雲

大雁塔邊上的宅院裏,劉正與郭嘉正在進行對話。

「莊主,軍隊換裝,需要時間進行適應,是不是推遲入蜀計劃?」郭嘉問道。

「奉孝,咱們的舊軍制用了很多年。從戰術模式到後勤保障,都形成了一整套固定的模式。大家都已經習慣了這樣的配置,沒有人願意改動。」劉正說道:「可是當真正的戰爭來臨的時候,固有的習慣,就是一個很可怕的東西。」

習慣使人懶惰,一支有着固有習慣的軍隊,更容易遭到對手的算計。

興漢軍的戰鬥習慣持續太長的時間,從這次圍攻長安城的事情就可以看得出來。

要不是晉軍兵力不足,興漢軍肯定會吃大虧。

然而無論是羌地,還是益州,興漢軍的兵力優勢都無法發揮。

興漢軍與蜀漢的戰爭,局部地區的兵力配置,處於相對劣勢。

以諸葛亮的能力,肯定會全盤掌握興漢軍傳統的戰鬥習慣。

這對興漢軍來說,可不是什麼好消息。

想要戰勝諸葛亮,就得拿出一些蜀漢沒有掌握的東西。

諸葛亮的學習能力很牆,可以在數月之內補全蜀軍的某種短板。

興漢軍必須要拿出一些蜀漢無法仿製的東西,才能確保對益州的壓制。

「臨戰換裝,咱們的隊伍能習慣嗎?」郭嘉問道。

「奉孝,這個問題算是問到了點子上。」劉正說道:「咱們自己的隊伍適應起來都有困難,諸葛亮想要偷師難度會更大。這就是咱們打勝仗的機會。」

劉正決定打破興漢軍的傳統編製,其實是為了擾亂諸葛亮的排兵佈陣。

諸葛亮精於細節,善於學習。特別是從戰爭中學習戰爭的能力,更是冠絕華夏。

劉正換裝的目的,就是增加諸葛亮的學習難度。

呂猛和文鴛集結長安城,秘密換裝新編製。

劉正搞定了換裝的事情之後,立即開始了內政方面的整飭。

由於司馬炎撤出長安之前燒毀了世家的各種契據,直接導致了產業歸屬混淆不清。

劉正讓龐宏出任雍州刺史,配合刑部釐清產業歸屬。

經過一個月的緊張勘驗,大部分產權歸屬已經搞定,只剩下幾十戶特殊情況。

東城崔家,由於嫡脈家主崔風抗拒興漢軍而死,留下了妻子帶着一個不足五歲的兒子崔勇。庶出叔伯倒是人丁興旺,大有蓋過主脈的趨勢。

按照梅園的分家制度,崔氏和兒子崔勇有理由代表主脈,參與家族產業的分配。

崔風的同胞弟弟崔雨則認為,崔氏娘家也是當地大族,有侵吞崔家產業的嫌疑。崔勇年幼,理應交給族中長輩代管。

刑部也是束手無策,按照興漢國的法律,崔勇年幼,所繼承的產業必須要由家族長輩代管,直至其成年加冠方可接手。

只是在代管人選上,崔氏以生母的名義請求成為代管人。

崔雨則認為,興漢國法律不會禁止崔氏再嫁。崔勇若是隨母,崔家產業就會落入他人之手。倘若留在族中,在加冠之前還得再找代管人。不如一勞永逸,讓家族中的成年男子代管,可以避免後續糾紛。

崔氏心疼兒子崔勇,不願意放棄代管權;崔雨怕崔氏聯合外人侵吞家業,只能針鋒相對。

龐宏倒是提出了一個折衷的辦法——只要崔氏承諾不改嫁,就可以擁有崔勇所繼承家業的代管權。

刑部官員發話了——崔氏喪偶,擁有再嫁的權利。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崔家總不能為了崔勇的代管權之爭,就剝奪崔氏再嫁的權利吧?

「刺史大人,兄長辭世,本是大悲;若是再限制寡嫂再嫁,崔雨有何面目立足於世?」崔雨問道。

「二弟,勇兒年不足五歲,距離加冠長達十五年。你懷疑我,我也無話可說!」崔氏說道:「把勇兒的產業交給你代管,你能保證經歷了漫長的十五年,勇兒加冠之後還能保質保量的拿回產業嗎?」

龐宏愣住了。這個問題非常的殘酷。崔氏的話引發了更大的問題——沒有自保能力的崔勇,怎麼樣才能活到接手產業的加冠年齡。

同時還存在着一個能力問題,崔家的產業眾多,崔勇如何掌握管理產業的能力?

崔氏是母親,對於崔勇有着特定的親情。

崔雨已經成家立業。子女成群的他,願意替侄兒崔勇打工嗎?

要知道崔雨和崔勇之間的親情紐帶,註定了很多事情都無法公事公辦。

龐宏也無法處理了,興漢國的法律無法更改,意味着崔勇的產業繼承需要有人代管。只是在代管人選上的分歧,暫時沒有辦法調和。

長安刑部的官員,也沒有辦法臨時修改法律,從而解決崔勇的繼承代管權問題。好在法律並沒有限制代管人選,倒是有了可供操作的餘地。

龐宏只好向劉正彙報。

「奉孝,你認為應該交給誰代管比較合適?」劉正問道。

「十五年時間,滄海桑田,變幻無常呀!」郭嘉回答說:「崔勇實在是太小了,交給崔氏,他帶子再嫁之後會麻煩不斷;交給崔雨,有沒有命活都成問題。」

郭嘉也覺得崔家產業代管案十分的棘手。從崔勇的人身安全方面考慮,交給崔氏是現如今最好的選擇;可是崔氏帶子再嫁,產業代管權的波動,很有可能影響崔勇的生命權。

十五年的時間實在是太長了,這其中存在着太多的變數。沒有自保能力的崔勇,如何應對層出不窮的天災人禍?

郭嘉倒是願意相信人性,然而拿崔勇的生命做賭注,這樣的試探真的很殘忍。

龐宏堅持覺得,讓崔氏用再嫁的權利,換取崔勇產業的代管權,是當前最快捷的辦法。

「龐刺史,你這樣是知法犯法!你雖然解決了崔勇的問題,但是卻侵犯了崔氏的正當權益!這是典型的救一人而害一人。我認為這個辦法不可取。」郭嘉說道。

「莊主,這崔家大案鬧到現在,總得有人做出犧牲。讓崔氏承諾不再另嫁他人,是唯一的解決辦法。咱們必須要當機立斷!」龐宏說道。

「龐刺史,男歡女愛是沒有道理可講的。要是事後崔氏反悔改嫁,你又該怎麼辦?」劉正問道。

崔氏的承諾與興漢國的法律起了衝突,維護哪個都是問題!

劉正把龐宏問住了。

崔氏完全可以在拿到代管權之後,推翻之前的承諾,另嫁他人。這樣的結果,即便是長安刑部,也沒有辦法進行追責。

真要到了重新核定代管權的那一步,就會破壞興漢國法律的公平公正。

推翻一樁代管權很容易,只不過長安刑部的威望,將會受到沉重的打擊。

更可怕的是崔勇的生命權沒有保障,同時也會引發信任危機。

法律的權威源於信任,一旦崔勇出了什麼人為的安全問題,就會讓百姓對代管權提出質疑。

當法律受到質疑的時候,大部分人都會本能的自我保護。

讓大多數人信任法律,需要歲月的沉澱。然而破壞百姓對法律的信任,只需要一次不公平的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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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漢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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