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6章 bing制改革

第156章 bing制改革

衛所制度中,都指揮使司管理衛所軍隊,大抵5600名軍人為一衛,1120人為一所,一般每衛設左、右、中、前、后5個千戶所;120人為一個百戶所,百戶所設總旗2個(每總旗轄50人)、小旗10個(每小旗轄10人)。南直隸49衛就有二十七萬五千多人。

南京兵制改革,首要任務就是減少兵額,每一衛改為鎮兵,留下編製兩千五百人,這樣每年節省各項開支將達到上百萬兩。基本是每一衛所裁撤冗員一半還多,所裁撤人員交由地方管理,變為巡檢兵丁或是衙役護衛,若是有不願在地方的,可以到南直隸兵部尚書府,統一安排。

留下的十二萬人編為十二鎮,按照要求佈防,所需軍餉不再要兵丁自行解決,而是由南京兵部統一安排,且不需要北京一分兵餉。

對於南直隸這些吃空餉,又不出力的衛所,崇禎本來就想裁撤,又怕引起騷亂和兵變,由青楓來背這個黑鍋是再好不過,崇禎批閱「力促」二字。

南直隸的兵如今都是一些老爺兵,多年沒有上過戰場,何談殺敵,至於蘇州,松江這些衛所,全部上報滿員,其實能有三成兵力就算是軍官清廉了。

一方面打壓,一方面優撫,所有軍官均在南京兵部安排職位,最後大小軍官上至總兵,下至把總,竟然有官員一千五百多人,青楓計劃採用溫水煮青蛙的方式,先養着他們,每年幾十萬兩的銀子好在自己還有,不好好乾的,等到自己把這十二鎮軍隊牢牢掌握后,這些人也就到了全部滾蛋的時候。

事實證明,鎮東(上海)、鎮北(徐州)軍制改革后,眼下只剩下南京和西部地區的軍改了,經過統計最終需要軍改所涉及的兵力只有五萬一千,各位守備、千總的私兵是不會接受統一安排的。

但是大量的空餉被取消,他們養私兵的經費受到限制,於是開始有人挑唆發生兵變,北京有人彈劾南京兵部尚書,南京、揚州、安慶等地軍官騷亂和兵變,青楓下令南直隸各地兵馬全部鎮壓,所有參與人員斬首示眾,很快便平息了動亂,南直隸軍改順利推行。

橫波府中由於青楓的耽擱,崇禎十二年的橫波府年會沒有進行,但是取得的成績還是上報了青楓,至於崇禎十二年的計劃還是等待他的回歸,四女和青楓以及阮大鋮商議后制定。

崇禎十一年,各類產業已經初具規模,並且在市場形成了一定的壟斷地位,整個崇禎十一年,橫波府凈收入達到了五百八十萬兩,這些均為崇禎十二年的各項擴張打下了基礎。

崇禎十二年的中心工作集中於軍隊建設和經濟發展兩個方面,經濟上開始發行橫波府紙幣與大額銀票,整個南直隸橫波府票號發行通兌,並且不需要任何傭金。並擴大到整個浙江福建二地,建造局、鏢行、市場等同時跟進。軍隊中提升單兵戰鬥力和裝備製造業,優先發展海軍,積極吸收西洋技術,尤其是吸收來到大明的有技術的洋人加入研究院。

重點工作是松江府鎮兵設置於崇明和上海縣兩地,以此基礎建立鎮軍海軍。購買西班牙、荷蘭戰船,自己生產、改良、研發、配置重火器等。

橫波府中,青楓、文忠、李岩、牛金星、宋獻策等人密議如何佈局並牢牢掌控整個南直隸兵馬。眾人都看了青楓呈報給崇禎的十二鎮佈局。

李岩環顧眾人,一番感慨道:「沒想到,公子佈局如此精妙,這樣一來南直隸就成為公子的囊中之物了。只是屬下感覺這十二鎮兵馬是否有些少?」

十二鎮對於風雨飄搖中的大明實在是不夠,四大天王都在鼎盛之時,單靠明軍是無法抵擋他們的,歷史已經證明了最後的結局,青楓此時只能努力發展鞏固南直隸,北邊的韃子還是靠崇禎自己吧,如果顧及北方的清廷,自己有可能會被猜忌,而且力量不夠,還會患急功近利的問題。

青楓穩坐中間,眉頭微微挑動,兩眼炯炯有神,「當下,除了上海名義上是一鎮,實際上是鎮東方面陸軍一鎮,海軍計劃為兩鎮,這個事情紅娘子只能暫管,具體的實行還要靠李岩來推進。徐州三鎮不變,這方面暫時有盧象升負責,但是盧象升乃是崇禎舊臣,為防止練兵結果變成崇禎之兵,這鎮北軍稍後由宋獻策掌管,南京和西邊部署不變。」

「此外,襄陽峴山為鎮兵練兵所、兵器研究院和兵工廠所在地,且襄陽為四戰之地,乃是我鎮軍重中之重,目前為三鎮,要繼續鞏固峴山防禦,吸收流民擴大兵備,目標定為襄陽五鎮。」

宋獻策點頭讚許,同時也說出了自己的擔心,「我等皆是公子府上家臣,據屬下所知,盧象升乃是忠臣,萬一在掌兵之事上起了衝突,是否需要把他處理掉。」

青楓搖搖頭,淡淡說道:「這個放心,盧象升即是忠臣,也是義臣、信臣,他如今是南京兵部官員,定然不會不聽我的調令。你去徐州,一定要注意循序漸進的引導,讓我鎮軍的理念深深紮根在他們的心中。盧象升、楊廷麟二人以後還有大用。」

最後,青楓再次強調了保密紀律和發展方向,只要再好好發展一年,自己就可以參與到明末這場絢爛多姿的舞台上去。

崇禎十二年(1639)三月,清軍回師。此役明軍失陷城鎮六十餘處。帝命楊嗣昌議文武諸臣失事罪。五月初一日,楊嗣昌奏失事五事:曰守邊失機;曰殘破城邑;早失陷藩封;曰失亡主帥;曰擁兵觀望。

於是薊鎮總監中官鄭希詔,分監中官孫茂霖,順天巡撫陳祖苞,保定巡撫張其平,山東巡撫顏繼祖,薊鎮總兵吳國俊、陳國威,山東巡撫倪寵,援剿總兵祖寬、李重鎮,及他副將以下至州縣有司,凡三十六人同論死。被貶削者為數更眾。

崇禎十二年(1639)六月二十三日,明廷因東事愈重,乃決策抽練各鎮精兵,復加征「練餉」。輔臣楊嗣昌定議:宣府、大同、山西、延綏、寧夏、甘肅、固原、臨洮、遼東、薊鎮,及保定、畿輔、山東、河北各鎮兵由各總鎮、巡撫、總兵分練,東西策應,聞警即至。於是有練餉之徵。

初增剿餉,期以一年而止。餉盡而亂未平,詔征其半。至是,督餉侍郎請全征。帝慮失信,嗣昌曰,無傷也,加賦出於土田,土田盡歸有力家,百畝贈銀三四錢、稍抑兼并耳。

於是剿餉之處復增練餉七百三十萬。合遼餉、剿餉、練餉共增賦一千六百七十萬兩,民不聊生,使農民軍隊伍更加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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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國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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