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九章 賣狼皮

第三百零九章 賣狼皮

但是何少坤也是剛認識洛思啊,要是問得多了,怕人家反感,只能是旁敲側擊地問問。三人走走聊聊,不知不覺便來到了集鎮。

說是集鎮,其實就是一個大一點的村莊。這裏也有類似國內的趕集,每個禮拜都有一次圩市。每逢圩市,附近的獵戶都會過來趕圩。

在這裏,狼皮是非常搶手的貨物,只要你有,就一定有人收。洛思把十六張狼皮全賣了,拿到了四萬八千塊錢。她沒有猶豫,立馬就把兩萬四千塊錢給了何少坤。

何少坤知道這裏人的性格,她們單純又直爽,先前說好的事,就一定要按規矩辦。所以何少坤也沒有拒絕,把兩萬四千塊錢接了過來。

但是他轉身就把錢給了小剛:「不是想追洛思嗎?現在就是一個很好的表現機會。」

「啊?怎麼表現?」小剛摸著腦袋,有點害羞。

「買點東西送人家啊,你的喜歡要通過物質來表達,人家才能收到。」

在何少坤的指點下,小剛買了一雙漂亮的鹿皮長皮靴送給洛思。即便是深居深林,只要她是女人,便會有愛美之心。

「送給你。」小剛笨拙地把長皮靴遞到洛思面前。

洛思愣住了,不知道小剛遞一雙新靴子給她做什麼。她聽不懂小剛的語言,人又單純,沒猜到這是示愛的信號。

「你的長靴爛了,換上這雙試試。」何少坤翻譯道。

「啊?這長皮靴哪來的?」洛思問道。

「來的路上小剛發現你的靴子爛了,剛才路過鞋攤,他便買了一雙新的。」見洛思還在猶豫,何少坤接過小剛手中的長皮靴,塞到她手裏:「趕緊換上試試,看合不合腳。」

在何少坤的催促下,洛思換上了新長皮靴。這款鹿皮長皮靴不僅外形漂亮,還十分保暖,洛思非常喜歡。

不過很快,她就意識到了什麼。這款鹿皮靴起碼得一千元以上,價值不菲。小剛買這麼貴的靴子送她,是人也知道是什麼意思。

「這靴子我不能要。」說着洛思就要把長靴脫下來。

「為什麼不能要?」何少坤趕緊制止她,「你之前這雙都破了,穿着凍腳。」

洛思臉紅了一下,搖著頭說道:「反正我不能要,我還是喜歡自己的靴子。」

「小剛,趕緊把她那雙舊靴拿走。」

小剛拿起舊長靴,飛一般跑開了,留下洛思干著急。何少坤就是要逼她收下禮物,雖說女人不是單靠禮物便能感動的,但是沒有禮物做媒介,那便連一絲機會都沒有。

見洛思還在扭扭捏捏,何少坤便轉移話題道:「餓死了,哪裏有賣吃的?」

「車上有乾糧,我去拿。」

「不吃乾糧了,在這附近看看有什麼熱的東西吃?」

最後,三人來到一家簡陋的小餐館。說是餐館,其實就是一家逢圩市才營業的私人民居。這裏的人也吃火鍋,只是火鍋屬於高檔消費,一般人不捨得吃。

「這裏的火鍋很貴的,我們別在這吃了。」洛思從小生活窮苦,不敢亂消費。對她來說,吃火鍋就是大吃大喝。

「沒事,小剛請的。」何少坤執意要吃,還把好意推在小剛身上。

「我不吃。」洛思搖頭道。

「為什麼?」何少坤追問道。

「我不想吃小剛的東西!」

我去,還好小剛聽不懂羅斯語,不然場面得多尷尬。洛思為人單純,說話也是直來直去,不懂得委婉。

這樣直白的話語其實挺傷人的,雖然傷的不是何少坤,但是他也覺得難堪。

「那我請客呢?吃不吃?」何少坤問道。

洛思猶豫了一會,剛想說什麼,便被何少坤打斷道:「趕緊坐下來吃吧,我都快餓死了。」

最終,洛思還是一起吃了這頓火鍋。小剛雖然也看出洛思似乎有點拒絕,但畢竟還是吃了,這讓他感覺洛思還是願意接受自己的,只是比較害羞罷了。

吃火鍋的時候,洛思時不時瞟一下小剛,表情有點複雜。何少坤是察言觀色的高手,一看就知道洛思沒瞧上小剛。

雖然小剛長得人高馬大,符合羅斯女人的審美。但是羅斯靚女們並不喜歡外種人,在她們看來,外種人不如他們種族優秀。

這種地域歧視讓何少坤非常不爽,憑什麼看不起黃種人?行,看不起是吧,就偏偏要讓你臣服,讓你做黃種人的妻子。何少坤決定幫助小剛追到洛思,讓她從此對黃種人心悅誠服,言聽計從。

吃完火鍋,三人又逛了一會圩市。小剛用剩餘的錢買了幾箱伏特加、幾箱熏腸、幾大袋黑麵包等食物,把馴鹿車都塞滿了。

當馴鹿車回到洛夫家時,滿滿一車的食物讓大傢伙都非常高興,非常開心。大家顧不得大雪天,執意要辦個雪天篝火晚會。

大口吃肉,大口喝酒是非常容易增進人與人之間的感情。經過這兩天的接觸,洛夫一家對何少坤兩人是完全放下了戒心,把他們當做好朋友來對待。

「啊坤,你不是來探險的嗎?明天我帶你們去打獵!」洛夫喝得滿臉通紅,攬著何少坤的肩膀,宛如兄弟一般。

「好啊,我對打獵非常感興趣,正好明天跟着你們去學習學習。」

之前跟着小剛捕魚,獵殺狼群那些都不算打獵,只有跟着這些職業獵人才能接觸到真正的打獵生活。

在鋼筋水泥的城市待久了,何少坤對這種近乎原始社會般的生活非常感興趣。

看着坤哥和洛夫一家聊得熱火朝天,小剛在一旁干著急。他不會說羅斯語,沒辦法跟大家交流,只能跟大夥挨個碰杯拼酒。

在國內,小剛的酒量算是一等一的厲害了。可是在這裏,在洛夫家族面前,他只是小酒量。

在這裏,喝伏特加都是用大水杯喝的。一杯就半斤,喝了四杯之後,小剛就趴在地上不會動彈了。最後還是何少坤扶他進房間,安頓他睡覺。

當他醒來之時,已經是第二天晌午了。

「小剛,趕緊起床了,跟着他們去打獵。」何少坤已經整裝待發了。

小剛之前也經常跟着父親來這邊打獵,所以對打獵並沒有太大的興趣。

「昨晚喝多了,有點累,要不你們去吧。」

「也行,你繼續睡吧,我跟洛思她們一起打獵去咯。」

小剛立馬從硬木板床上彈了起來:「洛思也去?等等我,我也去。」

上一章書籍頁下一章

人生贏家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都市青春 人生贏家
上一章下一章

第三百零九章 賣狼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