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哈哥越蠢越純

第37章 哈哥越蠢越純

因為秦劍已經抄完了1萬個字,所以任務要求只剩下了9萬個字。

三分鐘200個字,還有9萬個字,也就是22個小時。

秦劍覺得這真的是他喵的太混蛋了,怎麼會這麼慘呢,想起來就讓人覺得頭暈發脹,想要去躺下來吹空調玩手機。

有些抓狂的秦劍,站起來走動了一下,活動着身體,然後跳了一段兔子舞。

舒緩著身體的疲憊,活絡着手指的酸疼,秦劍還是繼續坐了下來,認真的抄寫瘦金體。

因為將進酒已經反覆抄襲了50遍了,所以秦劍有一點點厭煩,然後準備換一首宋詞,那就是李美人的聲聲慢。

尋尋覓覓,冷冷清清,凄凄慘慘戚戚。

乍暖還寒時候,最難將息。

三杯兩盞淡酒,怎敵他、晚來風急?

雁過也,正傷心,卻是舊時相識。

秦劍很快的,就是把聲聲慢抄寫了一遍,然後數了一下,加上標點符號,一共有110來個字,那就乾脆算是100個字了,這樣子好記點。

深吸一口氣,秦劍埋頭就是把聲聲慢反覆的抄了10遍,感覺自己有一些記住了,就是把手機放到一邊,瘋狂的開始了抄寫。

這種非常不愉快的感覺,讓秦劍身不由己的想起了,以前被老師留家庭作業,那種就是要抄寫古詩詞10遍,並且背誦下來的,真的是非常恐懼的。

其實秦劍也覺得可以理解,對一個小學生來說,一天抄寫古詩1萬字,只是小意思而已了。

小學生的戰鬥力,有時候是非常恐怖的,大概一天抄寫完10萬字,也不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秦劍卻是因為得到了軟硬筆書法瘦金體,這個好習慣,所以寫出來的每一個字,都是非常字跡工整清秀的,非常的好看,就像是用電腦打印出來的一樣。

當然了,因為是活人來寫的,所以每個字的大小細節,都是有着細微的,不一樣的,這就是更加的顯現出來,秦劍的這一手書法的美妙之處。

秦劍真的是從來都沒有想到過,自己這種大懶蟲,竟然能夠獲得這麼一手,絕妙的好書法,簡直就是不可思議的事情。

不去管任何其他的事情,反正也沒有什麼人,會給秦劍打電話發信息的,秦劍就是一門心思的在不停的抄寫着,唐詩將進酒和宋詞聲聲慢。

在抄寫完了聲聲慢100遍以後,秦劍豁然起身,把水筆往桌子上一放,就衝去了浴室,洗了個熱水澡,然後躺到了床上,開啟空調,直接就是睡著了。

今天手寫了2萬個字,已經完成了1/5的任務了,秦劍覺得自己已經快要吐了,真的是受不了了,而且手指酸麻的。已經不像是屬於自己的了,感覺真的是超級不舒服的,還是先放棄一段時間的好。

雖然沒有吃飯,但是秦劍睡得非常的舒服,一覺就是睡到了,大清早上。

睜開眼睛,秦劍去清理個人衛生,然後有一些頭疼,還是露出了笑容,去二樓用土蜂蜜餵食花仙子。

「可達呀,呀呀。」

已經從一厘米身高,進化到二厘米身高的花仙子非常的乖巧。坐在橫放的手機前,認認真真的看着寵物小精靈。

因為秦劍在手機上插了充電線,所以不用怕沒有電,秦劍一下子也想不起來,花仙子到底看了多少個小時的寵物小精靈。

花仙子的聲音都是發生了變化,讓秦劍有點呆。沒想到花仙子最喜歡的竟然是可達鴨,獃獃的看起來很可愛的樣子。

因為秦劍忙着寫字,所以忘了餵食花仙子,這個時候花仙子已經有一些餓壞了,把粉紅色的精靈球花瓣,都吃得差不多了。

而且花仙子非常的挑食,只吃粉紅色的花瓣,其他的部位都是不樂意去碰的。

秦劍覺得做一隻花仙子,需要規律進食的,這樣子對身體健康比較的好。

而且土蜂蜜是很不容易壞掉的,品質非常的有保證,所以秦劍就找一個乾淨的小碗,倒了一些土蜂蜜在裏面,讓花仙子餓的時候就可以自己去吃。

花仙子非常的聰明,飛到了小碗的上面,然後懸浮着,都能夠享受到美味的蜂蜜了。

秦劍看着變大了一倍的花仙子,也就是自己手指頭的一個指節的大小。

不過真的是感覺好看了很多啊,大概體型就是從母蚊子,進化到了公蚊子。

但是這種養成的期待感,讓秦劍更加的期待自己獲得更多的好習慣,那麼以後的花仙子就會體型變得越來越大,越來越是可愛。

反正現在的秦劍眼裏心裏,都是花仙子,覺得這才是自己的家人。

至於在後院裏面撒歡的哈士奇,已經被秦劍忘到牆角里去了。

哄完了花仙子,秦劍戀戀不捨的離開了二樓。

因為花仙子實在是太小了,只有兩厘米的身高,秦劍很多關愛寵物的方式,都不能夠用到花仙子的身上,生怕把花仙子給玩壞了。

還有就是真的是太小個了,秦劍就連一根手指頭去摸花仙子,都覺得很是小心翼翼。

花仙子忙着看動畫片,沒空搭理秦劍這個人類。

果然熊孩子,永遠都逃不過,動畫片的真香定律。

秦劍這時候終於想起來,還在1樓後院的哈士奇。為了突突不會因為亂吃草進醫院,所以秦劍還是很難得的去看了一眼。

寫字寫得秦劍覺得很煩,所以秦劍決定帶着突突出去跑步,晨跑是一種非常美妙的活動,當然如果是放棄睡懶覺為代價的話,那還是算了吧。

突突不愧是雪橇三傻,跑步是一種專業的。

秦劍這段時間以來跳舞,也不是白跳的,體能是好了,不知道多少,可以愉快的跟上哈士奇跑酷的步伐。

一人一狗,一路就是跑到了魔都濕地公園,然後轉了一大圈,有好幾個公里,然後秦劍覺得自己竟然,還能夠再跑上幾千米遠,沒有喘氣喘到想死。

秦劍買了一瓶礦泉水,自己喝了一半,然後把另外一半讓哈士奇喝掉。

突突用一種很奇怪的眼神瞄了一眼,然後張開狗嘴,用舌頭舔著喝水,然後漏掉了很多水。所以突突愉快的在地上舔水。

【最傻不過哈士奇,最好不過讀者醬,最美不過推薦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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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很多好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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