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英雄出少年 第四十七章 狂人亂歌潭(四)

第二卷 英雄出少年 第四十七章 狂人亂歌潭(四)

歌潭城最中央的一片區域,有一個片地方,叫戚家灣。

據說,在歌潭城還只是歌潭村的時候,這個地方就在了。

這裏住着最早的歌潭人。不過如今,很多人都搬了出去。畢竟,憑藉着祖祖輩輩千絲萬縷的香火情,這群人里,但凡有一個混得好的,就能帶出一大幫子鄉親父老,共同富裕。

如今,為數不多的住在戚家灣的老歌潭人里,又有一位,準備舉家搬遷。

大財主餘力在歌潭扎住腳跟后,官商勾結,在城中拿下一大片土地,仿照京城長安建立坊市。坊市外圍是鱗次櫛比的商鋪,而內里,則是精雕細琢工藝超凡的住宅。

舉國上下,如此手筆,也唯有餘力一人。畢竟土地是老百姓的根,敢拿土地做買賣的商人,在大周,甚至是整個人間,都找不出第二人來。

戚家灣準備搬走的一家子,便是要住進餘力的坊市內。

老戚本是個讀書人,江南道最多的讀書人。可惜他祖祖輩輩的讀書人里,一直都沒出個成才的。老戚算是有才,可惜不在文才。書上的道理他一看就會,卻無法化作自己腹中筆墨,付諸熟宣。

於是人到中年,他終於放下讀書一事,在親友引薦下,從一名賬房先生,混到了掌柜。

過了今日,他就可以搬出戚家灣,入那余家坊。

歌潭城有三處余家坊,分列名為余家天字坊、地字坊、人字坊。三者並非由上至下的遞減關係,相反,最後建立的人字坊,反而是三坊內人氣最高,設施最好的新坊市。

老戚家要去的,便是其中的余家地字坊,只因此處,也是老戚打理的店鋪所在。

人逢喜事精神爽,老戚今日出門,腳步走得格外豪邁,甚至在袖中提了一壺小酒,不時的泯上一口。

換做平日,他可不敢如此張揚,於上工時飲酒,這可是大忌。作為一個掌柜,在店中,他需要時刻保持清醒。

可是今天,實在是太高興了。倒不是因為他在余家地字坊購入新宅,而是因為昨日下午,他接到通報,自家寶貝兒子通過江南道的考試,已可冠秀才之名。

他老戚家讀了幾輩子書,終於出了個能靠讀書吃飯的秀才,無論如何,都該讓他高興幾日。

江南道本就文風盛行,此地的秀才,身份可比他處的舉人。文人身份,便是一方通行無阻的令牌,若有大戶人家擺宴,秀才不請自來,主家還要誠請上座。

從此以後,他老戚家,在這歌潭城內,也算得上有臉面的人。秀才兒子,可比掌柜老爹,有出息多了。

更何況,他這個小兒子,如今才十四歲,縱然在江南道,也是頭尖兒上的人物。

想極此處,戚掌柜又抬袖泯了一口小酒。這兒子如此聰慧伶俐,要說,還是得虧自家婆娘會生。等住到新宅子裏去,和孩子們分房而居,一定要在床上好好獎勵婆娘,爭取再生兩個秀才。

於是這一日,戚掌柜滿面春風,比他那個中了秀才的兒子還得意。見到新來的蠢笨夥計犯錯,也只是笑罵幾句,便隨他去了。

正午時分,晴空萬里,半夢半醒間,戚掌柜見到一位身着白衣的文士走入店中。

大周的文人,最喜兩種衣着,其一為白衫,其二為青衫。尤其手中搭把摺扇,寒冬臘月一樣輕搖不輟的,必然是個有文化的人。戚掌柜對讀書人很有好感,眼見此人走入,立刻打起精神。他已經準備好了熱絡的話,在不經意間透露,自家有個秀才兒子。

只見此人濃眉大眼,唇上掛了一個尖銳且翹挺的鼻子,有些怪異,似乎帶着番邦血統。

觀及此處,戚掌柜對他又小看了幾分。番邦之人還學我文人之風,西施效顰,傻模傻樣。

可是臉上的笑容一分未減,番邦之人不識貨,常以珍寶換些不值錢的物件,他很喜歡跟這樣的人打交道。

白衣文士一眼便瞧見了憨態可掬的戚掌柜,徑直走到他面前,彬彬有禮的雙手遞出一封信函。

「是來提貨的?」戚掌柜如此想到,對白衣文士點點頭,就開啟信封,只見上面寫着:黃金十萬兩。

「這是……」他不解問道。的確會有客人用信函來取物,不過一般那樣的信函上,都會蓋有自家店鋪的收貨印章,和客人自己的署名印章。但是這封信函上,僅有五個大字,除此之外,別無他物。

白衣文士笑着拿手指點了點信封,意思就是如此。

黃金十萬可不是小數目,戚掌柜擔心這是什麼大客戶,決不能因為他的小失誤,而得罪了來人。畢竟,十萬兩黃金還敢託人上門來取的豪客,縱然有些怪癖,也可以理解。

只要對方有錢,又給夠了錢,戚掌柜什麼都能理解。

於是戚掌柜仔仔細細的將信函翻來覆去摸索,甚至連信封的折角處都展開來看了一遍,還是沒有瞧出端倪。

他小心翼翼的問道:「敢問是哪位貴客要?」

白衣文士舉目望天,好似在回憶什麼,片刻之後,猶豫道:「戚……戚方闕?」

戚掌柜聞言一驚,這個名字,正是他那個考上舉人的寶貝兒子之名,他念頭急轉,難道這是自己兒子跟自己開的玩笑,要給自己什麼驚喜?

他又問道:「小老兒蠢笨,還請客官明示。」

白衣文士好像想起了什麼,伸出食指搖晃着指天,嘴上說着「啊啊啊」,作恍然大悟狀。

然後伸手在懷裏掏了掏,掏出一方布帕,包裹着某物,交於戚掌柜。後者將步帕打開,豁然是一根手指,創口血跡未乾,似乎剛斬下不久。

戚掌柜也是見過世面的人,不然也不會在這家店裏做掌柜,他面色未變,甚至露出陰冷笑意,說道:「客官,這是何意?」

白衣文士從掌柜的書案上提起一支狼毫,這是掌柜用於寫單之物。彷彿是嫌棄一般,用筆頭撥弄手指。卻見手指翻轉,指節處,露出一道傷疤。

戚掌柜一眼就認出來這條傷疤,他早就預料到這個種情況,可是一直不敢往這個方面去想。

那是他兒子年幼時在灶台烤地瓜燙出來的傷疤。

這是他秀才兒子戚方闕的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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劍起天下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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