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我不同意!(加更!求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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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

林語嫣的大腦有些短路。

好好的,警察來找自己做什麼?

就算是找,也應該是工商局的人來找自己吧。

因為對方的身份特殊,林語嫣連忙回應道:

「讓他們到我辦公室來吧。」

「好。」

林語嫣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妝容,讓自己看着得體一點,然後回到了座位當中。

沒幾分鐘,辦公室門被敲響,秘書說道:

「林總,分局的警察到了。」

「請進。」

門被推開,秘書將兩名警察迎了進來,自己則施施然的退了出去。

「您好林總,我叫趙鵬飛,是分局的,今天來這,是有件事,想跟您求證一下。」其中一名警察說道。

「您好,有什麼事么?」

「我想問一下,您和陳鋒先生,應該是夫妻關係吧。」

聽到這話,林語嫣的心「咯噔」一下!

肯定是那傢伙又在外面犯事了!

最後找到自己頭上了!

眼看就要去離婚了,竟然還給自己添麻煩!

不學無術也就算了,還天天為非作歹!

從昨天的晚上到現在,都已經跟警察打過兩次交道了!

自己到底造了什麼孽,竟然跟這樣的人結婚了?

「我們現在確實是夫妻關係,不過馬上就不是了。」

兩名警察對視了一眼,聽到林語嫣話裏有話,便問道:

「難道兩位吵架了?」

習慣性的攏了下頭髮,林語嫣道:

「不是吵架,是離婚,如果不是你們來了,我現在已經去民政局了。」

「這……」

兩名警察面露難色,沉默了好幾秒種后,趙鵬飛說道:

「林總,離不離婚,這是你們的家務事,我們無權干涉,但現在,你還是法律意義上的夫妻,所以有些事,我還得跟您說一下。」

林若涵神色無奈,似是已經認命了。

「他又犯什麼事了,直說就行,我盡量幫他處理,不過我只有一個要求,等我們兩個離婚之後,關於他的事,你們就不要來找我了。」

林語嫣已經下了決心,日後不再跟陳鋒產生任何瓜葛!

自己想將就就錯,只要他能上進,就和他好好過日子!

但那個傢伙,卻死不悔改,之前去天上人間也就算了,但結婚之後,還往那種地方跑,最可氣的是,被警察抓了之後,還得自己這個名義上的妻子去贖他!

真是夠可以的了!

「其實也不是什麼大事,林總不用這麼激動。」趙鵬飛說道。

「警察先生,你們就不用安慰我了,雖然我們結婚的時間不長,但我了解他的為人,所以有什麼事就直說吧,我挺的住。」

「事情是這樣,我們之所以過來找林總,最主要的原因是,沒有找到陳鋒先生,所以就把這東西送來,希望您能轉交給他。」

「轉交東西?」

林語嫣一愣,不知道是什麼東西。

「是不是他的東西落在警局了,你們給送過來了?」

「不是他的東西,是我們特意做了面錦旗,想讓您轉交給陳先生。」

說着,趙鵬飛從口袋裏,拿出了一面錦旗,併當着林語嫣的面前打開。

「英勇無畏,一身正氣,當代楷模,社會棟樑——中海市公安局第三分局贈予。」

看到錦旗上面的字,林語嫣感覺,自己的大腦有點缺氧。

「警,警察先生,這,這是什麼意思,他去天上人間被抓了,你們怎麼還送錦旗?」

「林總,其實咱們都誤會陳先生了,事後我們了解到,陳先生去天上人間,並不是做那種事的,而是因為,有名無辜的女大學生,被拐賣到了天上人間,陳先生路見不平,直接衝進去把人救了,所以我們分局,就做了面錦旗,給送過來了。」

「你們的意思是說,他並不是去做那種事的,真是去救人了?!」

「沒錯。」趙鵬飛笑着說道:

「既然林總一會要去離婚,應該能碰到陳先生,請幫我們轉交給他。」

兩名警察轉身離開了辦公室。

自己的任務已經完成了,沒必要在這多呆。

看到桌子上的錦旗,林語嫣的腦袋嗡嗡直響。

現在算是真相大白了,是自己誤會陳鋒了。

「真是該死!」

林語嫣敲著自己的太陽穴,懊悔不已!

昨天他都已經跟自己解釋了!

自己為什麼就不相信他呢!

自己還說要試着接受,但連最起碼的信任都沒有,這還怎麼做夫妻了?

想到這,林語嫣立刻拎着手包,開車去了民政局!

因為天藝集團,距離民政局不遠,幾十分鐘后,林語嫣便趕到了民政局。

當抵達三樓的時候,發現陳鋒,早就已經坐在那裏了。

「陳……」

「走吧。」

還不等林語嫣說話,陳鋒起身說道,並朝着辦離婚證的窗口走去。

看陳鋒的表情毫無留戀,林語嫣的心裏不是滋味。

想跟他道歉,又不好意思開口。

自己可是高高在上的女總裁,這個歉,她也沒法道。

看到陳鋒和林語嫣走進來,民政局的工作人員一愣。

看這兩個人的面相,簡直就是金童玉女的組合,這要是離了,該多可惜啊。

「你,你們是來離婚的?」

「恩。」

陳鋒應了一聲,並隨手把離婚證扔了過去。

「快點辦吧,我趕時間。」

陳鋒已經想好了,等離婚之後,就回自己的九霄宮。

結婚這事,一點意思沒有,以後也沒必要體驗了。

至於許靜璇的工作,陳鋒壓根就沒放在心上,已經沒心思搭理那些事了。

工作人員看的一愣一愣,有這麼個如花似玉的老婆,按理說應該不想離才對吧。

這人到底是怎麼回事?

「如果已經想好了,就在上面簽字,然後你們在法律上,就是自由人了。」

唰唰唰——!

陳鋒寥寥幾筆,簽下了自己的名字,然後轉身出門。

整個過程,看都沒看到林語嫣一眼。

「姑娘,你們都想好來離婚了,應該沒什麼好糾結的了,把結婚證給我,在上面簽個字就行了。」工作人員說道。

林語嫣的身子發抖,抓着自己的手包,咬着嘴唇,好像鼓足了很大的勇氣。

「我,我不同意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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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來自三界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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