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五章:回家

第二百三十五章:回家

我看着她笑了笑,打趣的說到:「我怎麼覺得這一幕這麼眼熟呢。」

她抬起眼睛看着我,眼裏帶着明顯的笑意,說到:「那你覺得是哪一次讓你覺得這麼眼熟呢?」

「真是明知故問,不就是上一次你給我下**的時候嗎?當時你還在我的面前裝作一副特別天真,特別單純的樣子,真是讓我受夠了,再也不敢相信你們女人了,真是女人心海底針。」

我故意做出一副特別失望的表情。

「好啦,不要再生我的氣了。上一次我真的是迫不得已才那樣做的。你想想,如果當時我不把你迷倒,你要是看見了藏在我家裏面的趙錢,不得氣死?然後從你的身上掏出槍來指着他,告訴他舉起手來?!」

「哈哈哈哈,好啦,現在想起來還真是細思極恐。你當時究竟是怎麼想的,竟然把趙錢引道了你的家裏面去?莫非,你**了他?!」我做出一副難以置信的樣子。

「你想什麼呢!」她嬌嗔的打了我一下。「除了你之外,還沒有其他的男人碰過我好不好。當然,除了以前的那個該死的色魔醫生……」

聽到說起那個人,我擔心又戳到了歐陽倩的痛楚,立馬收了聲。

她看見我沒說話了,笑了笑,說到:「沒事啦,那件事情我已經釋懷了,畢竟也過了這麼久,還是在我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該死的是他,又不是我,對吧。」

我猛烈的點着頭:「你說的真的太對了。你要是能這麼想,那我就不擔心你了。畢竟我們的小倩倩現在是個大孩子了對吧!」

我摸了摸她的頭,她竟然像小貓一樣乖巧的蹭了蹭我的手掌。

頭髮弄得我的手心怪痒痒的。

「好啦,我們回去吧,現在也不早了。你想吃點什麼嗎?」

看見路邊的夜宵攤,我突然有了點想法。

「去弄點燒烤什麼的?」我提議到。

「算了吧,現在吃燒烤,又要長胖咯……」

空曠的大街上迴響着我們兩人的聲音。這種靜謐安逸的生活,真的就是我所想的。

想一想昨天還在王文傑的槍口下掙扎著求生,現在一轉眼間,我就已經和歐陽倩站在大街上聊天談戀愛了。

真是奇妙啊。

或許這就是人生吧。

我們回到歐陽倩的家中時,已經快要到晚上十點了。我走進客廳,看了看這個曾經讓我昏倒的地方,不禁笑出了聲音。

「你笑什麼啊!」歐陽倩在一旁邊換鞋子邊說到。

「沒啥,就是覺得有點好笑。我就來過你家兩次。一次是將昏迷不醒的你送上來,一次是來到這裏被你弄得昏迷不醒,哈哈哈,你說有不有意思?」

歐陽倩脫掉鞋子,突然站起來深情的看着我。

「有意思。」她低沉着聲音說着,然後用那種極度誘惑的眼神看着我,看得我甚至感到有點不適應了。

「真的有意思。」我嘴角輕輕一笑,說到。

然後,我一把將歐陽倩抱了過來,猛地吻住了她。此時的她也激烈的回應着我。我們兩個擁抱着,親吻著,情不自禁的脫掉了身上的衣服,在她家客廳的沙發上享受了一次生命的大和諧。

「事情」結束之後,我們都勞累的躺在沙發上,相互擁抱着,就像一對受傷的貓,糾纏在一起不想分開。

我摸着她光滑的肌膚,本來腦子中空無一物,但是我還是突然想起了今天白天她對我做出的承諾。

「倩,你……」

我看着她那對攝人心魄的大眼睛,說到:「你今天白天答應過我的。要告訴我的關於你的秘密。」

她將頭埋進了我的胸膛中,輕輕的說道:

「我不是我的爸媽的親生女兒。」

聽到這裏,我猛烈的顫抖了一下。

「什……什麼……」

她抬起頭看着我,突然輕輕的笑了笑,然後說到:「沒錯,其實我不是我爸媽的親生女兒。我的真名是什麼,我自己也不知道。我唯一能夠記得我童年的稱謂,就只有在孤兒院中其他小孩叫我的那樣:小臟。」

「或許是因為我總是臟髒的吧,所以他們才會這樣叫我。我也記不得自己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生活在孤兒院中的了。也許是從我開始記事的那年開始,我就被我的親生父母拋棄了,然後那家孤兒院收養了我。」

我看着眼前這個可憐的女孩,心中更是對她充滿了憐愛。我將她緊緊的抱在了我的懷中。

「倩,如果你不想說的話,就不要說了。都怪我,我不應該這麼好奇,又勾起了你的那些不好的回憶……」

「沒關係的。」她溫柔的撫摸着我的胸膛,輕聲說道:「一切都已經過去了。既然是回憶,那就說明那於現在無關,是永遠屬於死去的時間。沒關係的,我現在感覺很好。」

「我覺得,把我的一切告訴給你都無所謂。因為我想讓你更加的了解我,我想讓你更加的信任我,我覺得這樣做,也能夠讓你更加地愛我。」

「我從小就在孤兒院長大。歐陽一鳴和李菁收養我的那一年,我正好十三歲。但是十三歲的年紀,我就已經經歷過很多事情了。因為那家孤兒院,並不是傳統意義上的慈善機構。在裏面的小孩如果想要生存下去,都必須為孤兒院做事。」

「為孤兒院做事?」我不禁插嘴問到。

按理說,難道孤兒院不都應該是為了給那些沒有家庭的孩子一個溫暖的家嗎?為什麼被接納在裏面的孩子還需要為這個孤兒院辦事?辦什麼事?

「沒錯。放心,並不是普通意義上的做事,比如打掃衛生啊,上街買菜啊。那些都是最簡單的東西。我們要做的,是被逼迫着上街乞討,或者出去偷竊。因為我們都是沒有父母的孩子,所以我們在乞討和偷竊的時候可以為所欲為。

「就算是警察抓住了我們也無濟於事,因為根據法律,他們只能將我們關在少管所裏面教育幾天,然後就又不得不將我們放出來。我們也就可以繼續做這些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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謎案:尋霧追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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