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章 去霍家

第86章 去霍家

小東山兒屯兒位於哈拉山山下,離孫敖屯兒大約十里地的路程,霍建峰和韓明秀都是年輕人,腿腳好,一個多小時就走到了。

到了霍家,霍老太太早就拄著棍子等在門口兒了,遠遠的看到孫子帶着一個秀氣的姑娘走過來,跟一對兒金童玉女似的,老太太喜的臉上頓時綻開了一朵菊花兒。

這個丫頭長的可真俊啊,大眼生生,雙眼爆皮兒的,臉蛋還又白又嫩,一點兒都不像別的農村姑娘似的一臉的高原紅,而且,這姑娘的身材也很好,長的又高又直的,跟小峰走在一起,別提有多般配了!

沒等說話嘮嗑,老太太就已經相中了韓明秀,等韓明秀走上前,霍建峰給她們介紹了,韓明秀再大大方方的叫了一聲「奶奶」,老太太就更喜歡了,拉着她的手不住聲的叫「好」,還一個勁兒的誇她長的俊。

王淑芬知道韓明秀今個要來,本來是打算躲出去不見的,但因為架不住好奇心,想看看到底是個啥樣的姑娘把小峰給迷成這樣,就勉勉強強的留下來了。

不過,等她看到韓明秀后,卻不屑地撇撇嘴,滿眼挑剔。

這丫頭長的,眼睛太大,跟大眼賊兒(田鼠)似的,臉盤子太小,一看就沒有福相,還有,她那麼瘦,腰細的一把就能掐過來,就這小身板兒能生齣兒子嗎?

最讓她看不上眼兒的是她穿那身衣裳,又破又小的不說,還是家染的土藍色,穿在身上老氣橫秋的,兩個胳膊肘上還打着補丁。

新媳婦頭一回上婆家來,哪個不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啊,就她特殊,整這麼一身兒,看着都寒磣,也不知小峰咋想的,咋就相中她相中成那樣兒呢?

「大爺,大娘……」

韓明秀雖然看不上王淑芬,但是面子上還是得過得去,就客客氣氣的叫了她一聲兒。

霍洪山見到侄媳婦或者說『兒媳婦』這麼乖巧,高興的連連答應,「哎,哎……」

王淑芬上下打量著韓明秀,見她手裏拎着的東西,就皮笑肉不笑的說,「哎呦,來就來唄,還拿這些東西幹啥?這些玩意兒哪是咱們庄稼人吃得起的東西啊?」

這是在挑刺兒給韓明秀下馬威呢,順便兒還提醒霍建峰韓明秀能花錢,敗家。

然而,韓明秀卻不慌不滿的說,「普通莊稼人吃這些東西是有點兒浪費了,可奶奶不是普通人啊,她老人家是烈士的母親,也是英雄的母親,吃這些東西一點兒都不過分啊?」

這句話,既解釋了自己「買」這麼奢侈的東西的原因,又抬高了老太太的身份,順便兒表明了這些東西是給老太太買的,沒她王淑芬的份兒。

王淑芬沒想到韓明秀能懟她,還把她懟的無可辯解,一時間氣得臉都黑成了狗屎了,霍老太太看齣兒媳婦要炸,趕忙出來打圓場,她一邊招呼韓明秀進屋兒,一邊跟她寒暄,暫時把僵硬的氣氛給緩解開了。

然而,王淑芬被個她本就看不上的小丫頭片子給懟了,豈能就此善罷甘休,她越想越生氣,越看韓明秀越覺着她煩人,就板着臉一言不發,明眼人兒一看就知道她在給人臉子看呢。

那張老臉都拉拉到二尺半長了,韓明秀當然也看見了,但她就裝作沒看見的樣子,拉着老太太的手說說笑笑的,偶爾還跟霍大爺說上幾句。

王淑芬干坐在那裏,看着屋裏的幾個人兒說說笑笑的,沒一個搭理她,更生氣了,氣急之下,便不管不顧的說,「小秀啊,你將來可要好好的對我們家小峰啊,我們小峰對你可是十個頭兒的,你是不知道哇,為了今兒招待好你,我們小峰初七就進山打獵去了,這大冷的天,他在山裏一呆就是兩三天,為了你也是豁出去了,想當初我這個當大娘的有病了饞肉吃,他都沒說替我去打個兔子回來吃吃呢!」

霍建峰皺了皺眉,說,「大娘,你說的是五六年前的事兒吧,那時候我還小,還不敢進山呢。」

「就是,那時候小峰還是孩子呢,哪像現在是的,在部隊歷練這麼多年,那會子別說是他不敢去,就是他敢去,我也不放心他去啊?」霍洪山在一邊兒說道。

王淑芬一看自家男人幫着外人說話,氣咻咻的瞪了他一眼,示意他閉嘴,瞪完眼睛才帶笑不笑的說,「不過小峰,你這次進山兩三天,就打到一隻兔子嗎?」

霍建峰說,「哈拉山的野獸太少,能打到一隻兔子已經很不容易了。」

王淑芬輕哼一聲,說,「老祁都四五十歲了,人家還打到一隻野雞和一隻狍子呢,你個年輕大小夥子,還沒個老頭子管用呢。」

聽到她的諷刺,霍建峰並沒有生氣,他風輕雲淡道,「老祁叔是老獵手了,比我經驗豐富,比我打的多也不足為奇。」

「呵呵,是嗎?」

王淑芬笑了,意有所指的說,「豈止是比你經驗豐富啊,還比你快呢,你知不知道啊,人家昨天就回來了,你比人家足足晚一天才回來,知道的是你沒打着獵物在山裏轉悠呢,不知道的還以為你打着啥大傢伙偷着去城裏賣了去呢。」

韓明秀聽到他倆你一言我一語的討論霍建峰打獵的事兒,就插進了一句,說,「你去打獵了?」

霍建峰「嗯」了一聲,說,「在家獃著也沒意思,就讓老祁叔帶我進了一趟山,打回一隻兔子,待會兒咱們燉了吃。」

他說的很輕鬆,彷彿是去釣一次魚或者郊一次游似的,但其實,初六那天從她家回去后,他收拾了東西,初七就進山去了,在山裏足足呆了三天,三天的時間,吃睡都是在山裏,冰天雪地的,凍都快把人凍死了,更別說還時不時的有豺狼出沒,那其中的辛苦和危險就別提了。

不過,也不是白辛苦的,經過一番搜尋追逐,他獵到了一隻成年的公鹿,將近二百斤,被他直接扛到縣城賣了,不過不是整隻賣的,是分開賣的。

他先去一個老中醫那兒,把鹿茸、鹿血、鹿鞭、鹿皮、鹿骨和鹿尾都賣了。

鹿身上都是寶,尤其是鹿茸和鹿鞭,都是論克賣的,那隻鹿,光鹿茸和鹿鞭就賣了三十多塊錢,鹿骨、鹿筋、鹿皮、鹿尾等賣了二十多。

剩下的鹿肉,一半兒叫他送到了他那個戰友那兒,讓他幫着換成了那兩份兒四合禮,一半兒送進收購站,不過沒有賣錢,而是換成了肉票,準備等他走後留給奶奶和秀兒,將來她們饞肉的時候隨時都能去買去。

------題外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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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七十年代之農家軍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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