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詳紅樓夢(14)

五詳紅樓夢(14)

第二十二回燈謎預言元春不久於人世。第一個早本已有此回,因此直到一七五四本為止,元妃一直就是死在第五十八回。聯姻是奉元妃遺命。王妃改皇妃,就是為了提高她的地位,等於奉欽命聯姻。但是為了替黛玉留身分,奉妃命聯姻,促使黛玉病劇的局面後來刪了,仍舊改為黛玉死在寶玉定親前,如明義"題紅樓夢"詩中所說的。各種續書中,只有端方本很明顯的缺獲罪抄沒,只繼續第七十二回"家道艱難",再加上寶玉婚後更"放縱""流蕩","年長"時終於無法維持生活。這敗落經過顯然來自第一個早本。"風月寶鑒"收入此書後,有了太虛幻境與寧府,太虛幻境的畫冊曲文預言寧府肇禍,湘雲早寡守節,可見此時已改漸衰之局為獲罪驟衰,與湘雲偕老也已改出家。奉妃命聯姻的早本已有第二十八回,寫此回時還沒有迎春,因此也沒有賈赦。加賈赦在加寧府之前。有了寧府才有獲罪,所以妃命聯姻的八十回本還沒有獲罪的事,八十回后仍舊是寶釵早卒,續娶湘雲,與第一個早本相同。出家后重逢襲人的"舊本"寫襲人嫁蔣玉菡時賈家十分窮苦,寶玉出家也不是成仙,否則不會當場倒斃。此本顯然不是改寫程本。襲人之去太與當時的道德觀抵觸,也絕對不會有續書人寫寶玉襲人同死。而這倒正合書中黛玉襲人並重的暗示:襲人死了寶玉也要做和尚;"同死同歸";黛玉襲人同一日生日,四兒說同一日生日就是夫妻。這可能是結局改出家后的第一個早本。添寫金釧兒這人物時改寫第二十九至三十六回,從脂批中的跡象看得出第三十三至三十五回移前,使襲人先告密然後"步入金屋",告密成為王夫人賞識她的主因,加強了結構。第三十六回湘雲之去因此宕后,本來在寶玉挨打前已經回家。第三十一回也移前,回內晴雯吵鬧本是為了襲人"步入金屋"。第二十九至三十五回在逝世不久前再度改寫,第三十四回襲人見王夫人一節插入寶玉遷出園外的建議;寶黛面對面的最激動的幾場除葬花外全在這七回內,都是這次改寫的,還預備在第三十六回添寫一場。謄清時未囑抄手將保留的原文上哪條批雙行小字抄入正文,所以這七回還是只有加金釧兒那次保留下來的四條批註,可見定稿以來迄未經批者過目,已經傳抄出去,是作者亡故后的景象。寶黛情感上的**是最後才寫成的,還有襲人的畫像畫龍點睛的一筆。最初十年內的五次增刪,最重要的是雙管齊下改結局為獲罪與出家。添寫一個寧府為罪魁禍首,"風月寶鑒"因而收入此書。同時加甄士隱賈雨村,大概稍後再加甄寶玉家,與雨村同是帶累賈家。襲人在第一個早本內並未迎養寶玉夫婦,不然寶玉湘雲的下場不會那麼慘。改出家后終於添寫襲人迎養寶玉寶釵,使寶玉削髮為僧時不致置寶釵的生活於不顧。因此襲人雖然實有其人,"花襲人有始有終"完全是虛構的。周汝昌將第一個早本與有關無關的幾種續書視為八十回后情節,推測抄沒后湘雲寶玉淪為奴僕乞丐,經衛若蘭撮合,在射圃團聚;"曹雪芹寫是寫了,脂硯等親人批閱,再四躊躇,認為性命攸關,到底不敢公之於世,只好把這兩部份成稿抽出去了(指'抄沒、獄神廟諸事'與'衛若蘭射圃文字')。所以連當時像明義等人,看過全書結尾,卻也未能知道還有這兩大重要事故。"(按:明義所見"紅樓夢"還沒添寫抄家);又猜度後來其餘的也都散佚了,但是當初隱匿或毀棄的是這兩部份,所以畸笏特別提出"衛若蘭射圃文字"與獄神廟回"迷失無稿"。但是畸笏不說,也沒人知道有抄沒文字已經寫了出來,豈不是"此地無銀三百兩?"我們對早本知道得多了點,就發現作者規避文網不遺餘力,起先不但不寫抄沒,甚至於避免寫獲罪。第一個早本是個性格的悲劇,將賈家的敗落歸咎於寶玉自身。但是這樣不大使人同情,而且湘雲的夫家母家怎麼也一寒至此,一死了丈夫就"窮無所歸"?有了護官符解釋賈史王薛四家的關係,就不是"六親同運",巧合太多了。所以添寫獲罪是唯一合理的答案,但是在這之前先加了個大房賈赦,一方面用賈赦反襯出賈政為人,賈赦死後榮國公世職被賈環襲了去,強調兄弟鬩牆,作為敗家的主要因素。但是賈環是個"燎了毛的小凍貓子"(鳳姐語),近代通稱"偎灶貓",靠趙姨娘幕後策動,也還是搗亂的本領有限。逼不得已還是不能不寫獲罪,不過賈環奪爵仍舊保留了下來。一寫獲罪立刻加了個寧府作為禍首與煙幕,免得太像曹家本身。曹雪芹是個正常的人,沒有心理學上所謂"死亡的願望"。天才在實生活中像白痴一樣的也許有。這樣的人卻寫不出紅樓夢來。  

上一章書籍頁下一章

張愛玲作品:紅樓夢魘(文學評論)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言情穿越 張愛玲作品:紅樓夢魘(文學評論)
上一章下一章

五詳紅樓夢(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