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詳紅樓夢(12)

五詳紅樓夢(12)

第三十六回王夫人說:"你們那裏知道襲人那孩子的好處。"各本句下批註:"'孩子'二字愈見親熱,故後文連呼二聲'我的兒'。"這是大搬家前的舊批,彼時顯然已有第三十四回襲人見王夫人一節。那次談話,第一次叫"我的兒"是因為襲人識大體,說老爺管教得對;第二次如下:王夫人聽了這話有因,忙問道:"我的兒,你有話只管說。近來我因聽見眾人背前背後都誇你,我只說你不過是在寶玉身上留心,或是諸人跟前和氣,這些小意思好,所以將你合老姨娘一體行事,誰知你方才和我說的話全是大道理,正合我的心事。你有什麼,只管說什麼,只別叫別人知道就是了。"襲人道:"我也沒甚麼別的說,我只想着討太太一個示下,怎麼變個法兒,以後竟還叫二爺搬出園外來住就好了。"王夫人聽了,吃一大驚,忙拉了襲人的手問道:"寶玉難道和誰作怪了不成?"襲人忙回道:"太太別多心,並沒有這話。……"大搬家前,襲人本來已經"入金屋",與趙周二姨娘同等待遇了,在這一段內又告密,王夫人只更誇獎了一番。加金釧時,挨打一場添出賈環報告井中淹死一個丫頭的消息,所以此處也添寫王夫人秘密問襲人,風聞是賈環進讒,她可曾聽見。長談后又加上王夫人的反應:"正觸了金釧兒之事,心內越發感愛襲人",因應許"我自然不辜負你",伏下兩回后擢升為子妾。這樣不但入情入理,也更緊湊有力。這是這五六回顛倒搬位的主因。但是這次改寫,前引的一段沒動,所以忽略了"將你合老姨娘一體行事"這句應當刪去,因為這件事還沒發生。多年後,一七六二冬,才又再在前引的這一段插入寶玉遷出園外的建議,先加王夫人這兩句對白:"你有什麼,只管說什麼,只別叫別人知道就是了。"引入襲人的建議,使王夫人大吃一驚,以為已經出了亂子,襲人又忙否認。大觀園在書中這樣重要,而有象徵性,寶玉出園是襲人種的因,簡直使襲人成為伊甸園的蛇。俞平伯指出逐晴雯后寶玉襲人談話,"襲人細揣此話,好似寶玉有疑他之意",全抄本、戚本作"疑他們",指襲人秋紋麝月結黨排擠晴雯,罪嫌較輕,後來才刪去"們"字。俞平伯認為作者與脂批不一定意見一致,這是一個例子。無疑的,早本襲人的畫像光線較柔和,是脂批對她一味讚美的原因之一。第二十回寶玉替麝月篦頭,被晴雯撞見,各本都有這條長批:閑上一段兒女口舌,卻寫麝月一人。有(按:"在"誤)襲人出嫁之後,寶玉寶釵身邊還有一人,雖不及襲人周到,亦可免微嫌小敝(弊)等患,方不負寶釵之為人也。故襲人出嫁后雲"好歹留着麝月"一語,寶玉便依從此話。可見襲人雖去實未去也。……襲人去時顯然寶玉已婚,但是襲人仍舊沒過明路,否則不能稱"出嫁"。第六十五回興兒告訴二尤母女:"我們家的規矩,爺們大了,未娶親之先,都先放兩個人服侍。……"第七十二回趙姨娘要求賈政把彩霞給賈環作妾,賈政說:"……等他們再念一二年書,再放人不遲。"怎麼遲至寶玉婚後,襲人還沒收房?倘是因賈赦賈政或王夫人去世而守孝,又怎麼能娶親?第三十六回王夫人解釋暫不收房的理由:"一則都年輕,二則老爺也不許,三則那寶玉見襲人是個丫頭,總("縱"誤)有放縱的事,倒能聽他的勸。如今作了跟前人,那襲人該勸的也不敢十分勸了。"第七十八回王夫人報告賈母已代寶玉選定襲人,主要是因為襲人"這幾年來從未逢迎著寶玉淘氣,凡寶玉十分胡鬧的事,他只有死勸的";又重申暫不宣佈的理由:"……二則寶玉再自(以)為已是跟前的人,不敢勸他說他,反倒縱性起來。"滿人未婚女子地位高於已婚的,因為還有入宮的可能性。因此書中女兒與長輩一桌吃飯,媳婦在旁伺候。婢女作妾,似乎在心理上也有明升暗降的意味。還有一層,王夫人不知道寶玉襲人早已發生關係。當時雖然還沒有"結婚是戀愛的墳墓"這句名言,也懂得這道理,以為不圓房,襲人比較拿得住他。黛玉死後,寶玉想必更自暴自棄,娶寶釵后"流蕩益甚"(端方本情節)。還是襲人最能控制他──也許有些妾婦之道寶釵不屑為──因此家中不敢放手,收房的事一直拖延下去。"寶玉惡勸,此是(第)一大病也。"(庚、戚本第二十一回批註),與襲人之間的摩擦為時已久,成為一種意志的角力。襲人一定又像第十九回那樣以"走"來要挾,最後終於實行了。這局面大概是紀實的。曹雪芹長成在抄家多年後,與書中家境不同,"時值非常,一切從簡",這樣膠着遲遲不收房,也更近情理些。襲人雖然實有其人,嫁蔣玉菡是美化了她的婚姻。小旦雖然被人輕視,名旦有錢有勢,娶妻是要傳宗接代的,決不肯馬虎。花自芳早看出了寶玉襲人的關係,兄妹倆死了母親,又照老姨娘的例規領喪葬費,不會再去拿她冒充閨女。襲人又並不怎麼美,與賈芸紅玉同是"容長臉",戚本作"蘢長臉",近代通用"龍長臉",專指男性,大概是高顴骨大圓眼睛、勁削的瘦長臉型。大人家出來的人身價雖高,只能作妾,要一夫一妻,除非是小生意人。即使興旺起來,未見得能容她幫貼舊主。要避嫌疑,也不會來往。書中襲人的故事的演變,不論有沒有同死的一環,第一個早本內沒有襲人迎養寶玉夫婦的事,那時候想必襲人之去也就是她的歸結。後來添寫她與蔣玉菡供養寶玉寶釵,是否為襲人贖罪?她是否讒害晴雯,不確定,中傷黛玉卻是明寫(第三十四回)。被她抓住了防微杜漸的大道理,雖然釵黛並提,王夫人當然知道寶釵與寶玉並不接近。但是以襲人的處境,卻也不能怪她。試想在黛玉手下當姨太太,這日子不是好過的。納妾制度是否合理,那又是一回事。太太換了寶釵,就行得通。寶玉最後將寶釵"棄而為僧",不能不顧到她的生活無著。如果襲人已經把他們夫婦倆接了去,一方面固然加強了襲人對寶玉的母性,而寶玉不但後顧無憂,也可見他不是窮途末路才去做和尚。這該是添寫襲人迎養寶玉寶釵的主因。出家是經過考慮然後剃度的,不是突如其來被仙人度化了去,這也是一個旁證。這樣看來,"花襲人有始有終"毫無事實的根據,完全是創作。第二十八回總批第一段如下:茜香羅紅麝串寫於一回,蓋琪官雖系優人,后回與襲人供奉玉兄寶卿得同終始者,非泛泛之文也。──各本同第二十八回來自次老的早本,結局已改為八十回前奉妃命金玉聯姻,黛玉逝世,但是八十回后仍舊像第一個早本,寶釵死於產難,襲人別嫁,寶玉湘雲偕老,貧極。所以寫此回時還沒有襲人迎養寶玉夫婦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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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愛玲作品:紅樓夢魘(文學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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