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0章 泄密事件

第1240章 泄密事件

「還有什麼嗎?關於這位范安達先生?」

迪恩巴奎特非常了解自己的偶像,幾乎不假思索的說道,「范安達先生還學過象形文字,發表過許多關於重大考古發掘的報道。

藉助於科學儀器,他推斷1910年代出土的一個所謂四千年前埃及墓穴碑銘,其實是一件贗品,這一事實後來被古埃及學家所證實。

此外,范安達還駁斥了關於泰坦尼克號不會沉沒的斷言,並促使他的手下趕赴現場報道這次海難——這是一個世界性的搶先發佈新聞的範例。

另外,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范安達甚至給自己配備了軍事地圖,並從中查找戰鬥線索,他竟然預見了後來的幾次重大戰役,並提前指派他的記者實地採訪。

《紐約時報》在范安達先生領導下的這一時期的新聞報道在業界一枝獨秀、無與倫比,也為日後時報的卓著聲望貢獻良多。」

斯皮爾伯格點了點頭,換了個話題,「《紐約時報》成立上百年,多次參與到重大的歷史事件中,你能舉幾個例子嗎?」

迪恩巴奎特攤開手,「當然,就拿《紐約時報》訴沙利文案為例,當年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對該案的判決堪稱美國新聞史上里程碑式的判例,由此確立的『實際惡意』原則事實上導致美國各新聞媒體在批評國家公職人員方面獲得幾乎不受限制的特權。

1960年,《紐約時報》刊登一則廣告,譴責南方几個地區對黑人平權運動的壓制,並且指責阿拉巴馬州蒙哥馬利市的警察執法不公。

蒙哥馬利市的公共事務專員沙利文提起訴訟,認為廣告侵害了他的名譽權,並要求法院判決《紐約時報》向他賠償五十萬美元。

時報不服判決,上訴到聯邦最高法院。

當時的布倫南首席大法官認為:阿拉巴馬州憲法在保護言論自由方面存在缺陷,公共官員因公務行為受到批評,其針對批評所提起的誹謗訴訟中,州法院未能保護憲法第一和第十四修正案所要求的言論和表達自由。

因此,法院最終判決,本案被告沙利文提供的證據在憲法意義上不足以支持對其有利的判決,這一判決,不僅適時挽救了《紐約時報》,還推動美國新聞界真正擔負起監督ZF、評判官員的職能。

按照美國憲法,美國聯邦ZF立法權屬於國會,執法權屬於行政,司法權屬於法院,這三者相互獨立。

如果ZF要管制新聞,執法部門必須有法可依。

在兩百多年的美國歷史上,美國聯邦ZF和新聞界的衝突持續不斷,但始終處於下風,其關鍵的原因就是憲法第一修正案的存在。

美國的記者被稱為無冕之王,原因就在於全美百千種行業中,能得到憲法保護的只有新聞業——這一獨特的地位也讓記者成為制約和監督美國ZF、保障民權的核心和中心力量。」

然而,迪恩巴奎特的這個案例並沒讓斯皮爾伯格露出笑臉,扭頭跟兩位編劇私語了幾句,歉意的笑了笑,「巴奎特先生,你應該有了解,電影的劇情需要張力,這個案例顯然不能提供劇情推動需要的刺激點,還有沒有更富有衝擊性的案例?」

迪恩巴奎特,想了半天,不太確定的問道,「不知道你們記不記得當年那起著名的五角大樓泄密案?」

斯皮爾伯格來了興趣,推了推黑色的圓框眼鏡,「當然記得,也許這是個不錯的主體~」

迪恩鬆了口氣,「1971年,《紐約時報》收到一份有關樾南戰爭歷史的美國國fang部秘密文件的複印件,其全稱為《關於樾南問題的美國決策過程》。

當時,《紐約時報》經過慎重考慮,決定向公眾披露這份『五角大樓密件』,一時間轟動全美。

這份關於五角大樓文件的報道令時任『水門』總tong陷入窘境。

於是,『水門』總tong以國家安全為名,要求《紐約時報》停止發佈相關新聞。

但《紐約時報》援引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拒絕妥協,並與美國ZF對簿公堂,最終勝訴。

時報所援引的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全文是:國會不得立法——確立國教或禁止信教自由;侵犯言論自由或出版自由;剝奪人民和平集會或向政府陳情請願申冤之權利。

其中,不得立法侵犯言論自由或出版自由的內容,又被稱為『言論自由條款』或『出版自由條款』。」

他在說的同時,編劇立馬從百科中調出了當年的「五角大樓泄密」案的資料:起因是越戰擴大化,1968年『水門』總tong競選時,信誓旦旦地向美國人民保證,他上任后將收縮美國在樾南戰場上的軍事力量,並最終結束這場不得人心的戰爭。

結果,『水門』總tong上任后,卻仍然支持這場毫無結果的戰爭,同事把死要面子的美國ZF拖入了無底洞,疲憊不堪,難以自拔。

因為當時他的一意孤行,繼續對他的「樾南化」zheng策寄予厚望,為了鞏固阮文紹的地位,必須迅速摧毀北樾南在所謂中立國柬埔寨和老撾的軍事集結地,為此他下令對柬埔寨實行秘密轟炸,並用偽造轟炸報告的手段使國會對此事一無所知。

「五角大樓文件事件」中,國fang部的機密文件被媒體揭露,聯邦ZF名譽掃地。

為此,ZF試圖以「泄露國家機密」等罪名起訴新聞報導的編輯,以期挽回些面子,但最終,法院順應民意,沒有對渉事編輯和記者採取懲罰措施,而是保護了他們的言論自由權。

不過,在資料調查中,編劇發現,當年這起泄密事件最先報導的報紙是《華盛頓郵報》。

這就有些尷尬了,出於劇情考慮,也許將《華盛頓郵報》作為背景更符合邏輯。

可斯皮爾伯格不僅僅是一名優秀的大導演,還是一位非常懂得資本運作的商人,只見他飛快的給編劇使了個眼色,刪掉了資料,扭頭對楊橙道,「jason,如果你不介意的話,電影可能會引入《紐約時報》的競爭對手,使得劇情衝突更加戲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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