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普曼有罪(1)

赫普曼有罪(1)

初春三月的新澤西州鄉間,乍暖還寒。儘管有母親安妮和保姆蓓蒂的悉心照料,一歲零八個月的小查爾斯·林勃還是感冒了。

小查爾斯是查爾斯和安妮·林勃夫婦的長子,昵稱查理。這天天剛擦黑,兩個女人給查理餵過葯便哄他早早地睡了。

她們在查理的法蘭絨內衣外面又套了一件連衣褲,再蓋上厚厚的絨毯。

為防止孩子夜裏蹬開被子,她們用別針把絨毯別在床墊上。外面下着大雨,蓓蒂關好了兩扇窗戶,可不知什麼時候牆角那扇窗戶的窗閂壞了,安妮過來幫着蓓蒂一起關也沒關上,只好隨它去了。

安妮在7點半回到起居室,一邊繼續寫作,一邊等丈夫回家。她自小就想當一名作家。

蓓蒂又在查理的房間里忙活了一陣,於7點50分左右離開。8點25分,查爾斯·林勃上校回到家裏。

晚飯後夫妻倆來到起居室。大約9點半左右,查爾斯覺得外面好像有什麼動靜,他對安妮說:「我好像聽見了木頭斷裂的聲音。」但誰也沒有出去察看。

也許是風雨刮斷了樹枝吧,這事以前發生過。10點,安妮上樓沐浴準備就寢。

蓓蒂來到查理的房間插上電熱器。她感覺那屋裏異常的安靜,因為她沒有聽見查理的呼吸聲。

蓓蒂伸手摸摸孩子的小床,絨毯還在,可孩子沒了。蓓蒂擰亮燈,在屋裏各處找了一遍,然後驚恐萬狀地闖進安妮的卧室。

安妮強作鎮靜地說,查理可能跟他父親在一起吧。蓓蒂跑到樓下圖書館:「林勃上校,你有沒有抱走孩子?」

「沒有,當然沒有。他不是睡了嗎?」

「可他不在床上。肯定是你抱走了。你可別逗我。」蓓蒂差點哭出了聲。

查爾斯、安妮和蓓蒂一起回到查理的房間。但見牆角那扇窗戶敞開着,窗下的箱子和地板上各有一個泥水腳印,窗台上擱著一封信。

查爾斯告訴兩位女人不要碰這些東西。他衝進主卧室從壁櫥里抓出一支來複槍,一邊推槍栓一邊奔向樓外。

四周煙雨茫茫不見一個人影。查爾斯對安妮說:「他們偷走了我們的兒子。」這句話成了第二天報紙頭版頭條的標題。

查爾斯馬上吩咐管家向當地警署報警。那時候電話還不是很普及,在這個叫做霍普威爾的小村子裏,除了林勃家以外,只有農場和鎮上的商店有電話,而且通常是幾家合用。

夜班接線員一看這個號碼就知道是索蘭山下梭羅崗新建的林勃莊園打來的。

電話轉到霍普威爾警署,值班警員喬斯·威廉遜從話筒里聽到林勃府上那位英國男管家平靜而呆板的聲音:「林勃上校的兒子被綁架。如果方便的話請您趕快來一趟。」查爾斯本人又打了兩個電話,一個給他的律師亨利·布勒京里其,另一個給新澤西州警署。

10點35分,喬斯·威廉遜和警長哈里·沃爾夫到達林勃莊園時,林勃上校正手持來複槍等在大門口。

他帶着他們來到屋子外面查理房間的窗戶下,一串腳印從這裏往西南方向而去。

在大約75英尺處有一截折斷的木梯,不遠處又有兩截,大概是綁匪抱着孩子從二樓的窗枱下來時梯子斷掉了,這也許就是查爾斯在起居室里聽到的聲音。

梯子做得很粗糙,一看便知是自製的,但設計得還不錯,每一截都比下面一截稍窄一點。

梯子上的踏板,依林勃的看法,「好像是用木箱上拆下來的木板做的」。

據後來木材專家亞瑟·寇勒的檢驗結果,木梯上第16塊踏板的木質與整架梯子的其他木料不一樣,很可能是從別的什麼地方拆下來的。

三個人還在木梯旁邊的泥地上發現了一把鑿子和一隻用來把兩截梯子連在一起的接合銷。

窗戶底下的黏土牆上有兩個坑,地面上也有兩個坑,顯然是將梯子靠在牆上時留下的。

他們很小心地不去觸摸這些可能的現場物證。快到11點時,州警署的幾名警官冒雨趕到梭羅崗。

他們告訴林勃上校,州警署總部已向各分署發出警報,要求在各地設置路障,檢查過往的行人車輛。

警署還派出大批人員挨戶叫醒霍普威爾鎮的居民了解情況。林勃和他們一起再次查看了木梯和腳印,並順着腳印追蹤到了一條叫做菲塞貝德巷的小路,在這裏,腳印終止在兩道車轍旁邊。

查爾斯與眾人來到查理房間,他指著窗台上的信封告訴警方人員說,那肯定是綁匪留下的。

信封封了口,上面什麼都沒寫。一名警員奉命拆開信封。查爾斯猜得沒錯,那是一封贖金索取信:親愛的先生!

準備好5萬美元,面值20元的215萬,10元的15萬,5元的1萬。

二至四天後我們將通知你把錢放在何處。我們警告你此事不許張揚更不許報警。

我們會照顧好孩子。我們所有的信都會有如下的標誌和3個孔。信是用藍色的墨水筆手書而成。

所謂標誌即兩個藍色的比25美分硬幣稍大的圓圈,圓圈相互重疊處有一個5美分硬幣大小的紅色實心圓,圓的中央有一個方形穿孔,另外兩個方形穿孔分別在兩個藍色圓圈的外面,3個孔水平排列。

從信中特殊的措辭與拼寫方式判斷,執筆者應該是德國人或斯堪的那維亞人。

比如,「不」(not)被拼成note,「好」(good)寫成gut,等等。

至此,林勃幼童綁架案正式立案,日期是1932年3月1日,星期二。

20世紀30年代的美國和現在比起來可以說是一個亂世。自19世紀末興起的禁酒運動終於在1919年迫使國會參眾兩院通過了對憲法第18款的修正案。

新法律禁止在美國境內製造、銷售、運輸或進出口任何種類的酒,包括烈酒、果汁酒甚至啤酒。

最初,那些嗜酒如命的酒徒醉漢們悄悄在家裏支起燒酒鍋。很快,地下作坊、非法酒店和黑酒市場應運而生。

就像在毒品交易中一樣,大大小小的黑幫組織也相繼出現。很多後來著名的黑手黨家族都是當年靠黑酒生意起家的。

不到十年,黑酒的製造、銷售、走私和與此相關的黑幫活動遍及全國,犯罪率居高不下,令警方和政府十分頭痛。

於是又有人呼籲廢除第18款修正案。(此項修正案後來在1933年得以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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轟動一時大案紀實:美國8大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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