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 不要原諒汪中求

後記 不要原諒汪中求

(代後記)七月份出的那本《營銷人的自我營銷》3個月竟連續加印3次,而此時新華書店的主渠道才剛剛把貨發到各省會城市,我想應該是這本書「寧講錯話,不講假話」的態度得到了讀者的認同;回過頭反思一下,這本書問題還真不少,除了校對還是有一些疏漏之外,全書結構並不嚴謹,有些章節前後邏輯聯繫不緊密,特別是議題過於分散,以至於許多具體觀點都沒有談透。

在直接或間接與我進行溝通的讀者中,有很大一部分人希望我在以後的著作或文章中,能把書中的一些觀點一個個地做透。比較集中的要求是先好好討論一下「把小事做細」。的確,早在泰豪科技工作期間,當時的上司黃代放總裁就一直強調這個,使我受益良多;我南下做總經理以後,更深切地認識到「把小事做細」的重要;做顧問、做諮詢、做演講,我更是處處販賣「把小事做細」的觀點,得到了很多企業老總的認同。恰在此時,友人張建利先生告我,北京不少高科技公司都在熱烈地討論「企業管理中的細節」這一議題,只是苦於沒有專題論著,於是,促成了我早些把這個題目展開來細做。

如同「書到用時方恨少」一樣,當我把這個題目展開來,並且旁徵博引般地議了一通后,便很清楚地意識到自己的功力不夠。首先是「細節」從邏輯上拆開來討論,是很難層層遞進地剖析的;其次,雖然過去比較留心國內外企業發生的故事,但真正引用進來,方知不能一一與最早發佈該故事的作者聯繫上,留下「借了人家的不交租金」的遺憾;再說了,我長期從事於營銷研究,所論事情只能局限於企業,因此多囿於營銷中的案例,未免兼容性不好;何況,書名叫做《細節決定成敗》,而恰恰本書的許多細節也因各種因素而不到位,連有些數據的引證或找不着出處或時過境遷終不甚了了:所有這些,都是不能「求讀者原諒」一句話就能打發的。

既然沒做細,既然又急於同讀者在合適的時機就合適的話題作交流,本書也就這樣先出了,如果能引來廣泛的批評,並因這些批評而使社會各界對「細節決定成敗」有深入的認識,汪中求的不被原諒也就值了。但願如此,阿彌陀佛!

以此為後記,見笑於大方之家。

汪中求

2003年10月於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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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時候我們的失敗是因為小事做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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