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一下鋼鐵推廣的問題

解釋一下鋼鐵推廣的問題

今天的兩章有些朋友爭論的比較厲害,老客特意開個單張解釋一下。

秦朝並沒有鹽鐵專賣這一說,因此秦朝的銅鐵冶鍊還是處於民營狀態,官營的可能也有,但是並沒有歷史記錄。

而且秦始皇統一六國之後,遷徙六國王孫和天下富商十二萬戶於咸陽,最大限度上斷絕了富人和六國王孫貴族勾結的機會,然後聚天下銅鐵商賈於南陽,這樣最大限度的將冶鍊銅鐵這種可能會造成隱患的商人全部都集中監視,防止分散之後不好監督管理,最主要的就是監督銅鐵不至於大量流落到民間。

秦朝統一之後還收繳天下之兵鑄成十二個千石重的銅人,這裏收繳的兵器主要是六國士兵的武器,民間的也有,但不是主要的。

在秦朝有嚴格的兵器管制,民間不允許私藏弓弩和軍隊的制式兵器,但並不表示民間就沒有兵器,而是對民間的兵器有嚴格的制式限制,長短大小都有規定,超過規定就視為違法,要受到懲處,比如獵戶就可以置備弓箭,但獵戶屬於特殊戶籍,和工匠一樣要納入監視管理範圍。

還有就是秦朝對工匠的管理異常嚴格,不是官方認可的工匠,根本就不允許打造兵器,連農具都不行,而且無論是兵器還是農具,都要物勒工名,也就是說工匠打造的每一件武器或者金屬農具,都必須刻上自己的名字,如若是質量問題要追究責任,如果私自打造和售賣,那就是重罪,要被剝去匠籍貶為工奴。

現在說說陳旭發明的冶鍊鋼鋼鐵的推廣問題。

其實在鋼鐵沒有冶鍊出來之前,秦朝的銅鐵冶鍊一直都是官方監督,民間冶鍊,包括武器也是一樣,官方監督,工匠打造,檢測合格之後就予以收繳,算是一種徭役的形式。

也就是說,秦朝並沒有統一的官方兵器製造廠,一旦要打仗,就會徵召工匠按需按時打造,有嚴格官吏監督,不允許流落到民間,這個方法和過程其實和陳旭方法並沒有任何本質的不同。

在前面陳旭初到宛城的時候老客就已經寫到了,宛城附近有大量的銅鐵工坊,這些工坊都在官吏的嚴格監視之下運作,無論是冶鍊銅鐵還是打造器具,都有官吏負責登記,以防止銅鐵商人私造兵器,冉顙是個特例,早就想造反,因此用金錢財貨腐蝕宛城官員,導致處於監視的盲區,但這種事是永遠無法避免的,畢竟秦朝的統治對六國的亡國讎恨來說,不是一天兩天可以消弭的。

陳旭的這個方法中,參與的商賈一舉一動同樣受到官府的嚴格監視,只不過將以前官府徵召工匠打造兵器改成了商賈召集匠工打造兵器,但這些人還是同樣處於官方的嚴格監督之下,冶鍊的鋼鐵和製造的器具兵器同樣無法外流到民間,這是軍隊的制式兵器,同樣不允許民間持有,所以也就不存在所說的什麼國之重器外泄的問題,鋼鐵武器和青銅武器並沒有本質的區別,如果要造反,拿着青銅武器一樣可以造反,以前南陽的銅鐵商人也天天在冶鍊銅鐵,但並沒有人天天造反。

何況商人的本性和貴族不一樣,他們主要是賺錢,國家對他們來說並沒有太大的歸屬感,以前七國征戰的時候,商人還不是來往於七國之間經商賺錢,因為這個時候的國家和後世的國家概念不一樣,這個時候的國家名義上還是周王朝,國家只是諸侯,士族也一樣,在幾個國家之間輪流當官,那個國家對他好就為誰效力,國家的歸屬感並不強烈,李斯就是楚國人,跑秦國當官把自己的祖國滅掉了。

最後要說的才是重點,大秦眼下國家還是非常穩定的,全國共計有能征善戰的軍隊近百萬人,這些都是真正的軍人,秦始皇還活着的時候,即便是有人想造反,那也根本就掀不起來大浪,敢跳出來輕輕一下就碾死了。

而後來項梁和項羽造反的時候,還是先幹掉了郡守,拿到官印脅迫郡尉掌控了兵權才快速成功,也就是說,如果沒有掌握會稽郡這支軍隊,項梁不可能如此快速的成為起義軍中最厲害的一支部隊,再後來的戰鬥中也可以看出來,劉邦領導的農民軍就像烏合之眾,完全打不過項羽,好幾次都被打的差點兒全軍覆沒,因為項羽本來就是武將世家,有領軍的能力,和普通的農民起義軍完全不一樣。

而最重要的鋼鐵的快速推廣有利於農業的發展,因為鋼鐵的產量要比銅大的多,因此在有嚴格的管制和充足的武力保障下推廣鋼鐵器具,並不會造成國家的混亂,這是一個利大於弊的過程。

以上就是老客對於這件事的解釋,可能並不能讓朋友們滿意,但放在當前的這個時代是不會有任何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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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國吃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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