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一

後記一

【後記樂「撿」不疲單飛雪】

大家好,我是單飛雪。感謝在閱讀網閱讀我的作品。

我很愛撿東西,從小樂「撿」到大,逐漸「撿」出樂活之奧秘。

今且公諸於此,與你分享,且歡迎加入樂「撿」行列。

話說我從小外出遊玩最愛亂撿東西回家,幸而長大沒變「撿角」(台語——廢材)。幼年時我仗着身輕體小,時而闖入空屋或建築工地。我會將屋主搬家后棄置的東西搬回家,比如散落一地的廢棄文件,抱回家后,背面空白處就變成我的塗鴉紙。如果在田裏,我會撿回野草:奔在荒地,我會撿回石頭。下大雨的日子,我會撿回烏龜:秋天我就撿回枯枝和樹葉。我更會循着獸聲,從草堆或爛水溝撿回小貓和小狗。

我媽為此不堪其擾遂將我「假性驅逐」多次以示警告,而我也不改其樂。

及至成年,我依然樂「撿」不疲。天下之大,簡直是我的寄物櫃,隨撿隨有。

記得高中畢業后,在外租屋,年輕人空有骨氣,偏偏沒拽著滿滿的錢財,俺租屋處只有空殼,家徒四壁。

不過不要緊,我撿回許多紙箱,倒扣著放,就有了桌子,或是拆幾個平鋪地上,扔條被子,就有了床,另外再側放幾個紙箱於牆角,連書櫃都有了,如果疊著放,衣櫃也成了。

我置身在紙箱王國,叉腰抖腳得意至極,深深為自己的創意着迷,於是衍生出一種「我缺啥都能變出來」的自信。

「撿」拾東西與「改造」東西,是值得培養的本領。

缺什麼?我就設法用各種其他的取代之,一樣享用愉快。

後來,我吃苦耐勞地掙錢,終於換過許多住處,生活品質亦大大改善。雖然經濟漸好,這愛「撿」的毛病倒沒好過,每看到路旁或垃圾堆有頹敗被棄物,我就犯癢,總是要趨近細審一番,品味良久,尋着有無可撿回的寶物。

尤其是年中歲末掃除旺季,午夜巷弄多的是被主人扔棄的物件,我常在深夜返家時,行過暗巷,在隱約星光底、在朦朧月色下,或者是毫不浪漫白亮亮的路燈中,咸覺它們全都在呼喚我——

「選我!選我!帶我回去!」

於是我陸續又撿回許多東西,擺設在家裏。

撿回輪子半毀的行李箱拿來裝收藏品、撿回藤製附抽屜的老荼幾、撿回木頭矮桌——雖然有點搖晃,但我榔頭敲一敲就修好了。

也撿回頗有歷史戚的木雜誌架、弧形衣帽架,甚至是倒閉印刷廠扔棄的放大紙張的原木大櫃,有七大個。它們站在巷旁,櫃身貼著「歡迎自取」(其龐大到我甚至請搬家公司協助)。還撿回兩隻流浪貓,也撿過藤籃、舊時代製圖用的工具箱、椅子、板凳、長竹桌、矮書櫃。

無窮無盡撿過無數物件,與它們相逢,帶給我極大的快樂。

近幾年這撿拾癖已收斂,非我此癮已戒,實在是空間有限。而今路上與物相逢,欲納之需先細細審察,不敢貿然就撿。因此有許多回在夜歸途中,我常與被棄物相望良久,思索掂量,再三斟酌,真真適合我的,才敢帶回。

回顧這漫長「撿」史,啊——肯定是這樂「撿」不疲症,導致我對「搶」這粧事顯得意興闌珊。逢「搶」方得之事,我皆興趣缺缺矣,幸而這也免除了許多煩惱。

我不搶限時限定物(但拜託我的書大家還是搶一搶吧。)、不搶周年慶折扣、不排隊搶買或搶吃的,連談戚情都有逢「搶」無能症。如果談戀愛需要跟眾多敵方搶,即使我心蠢蠢欲動,肉身卻懶散,無力撲之搶奪。

我想我大概是挺明白自己的人,因此熟知自己的本性,「守株待兔」比較是我的作風,所以就甭累了,況且卯起來搶還未必搶得贏,都動手搶了,若還沒搶臝,那豈不是白白搶傷心?弄不好的話,還會搶到傷痕纍纍、搶到自信低落、搶到最後恨死自己。

這一粧「搶案」,怎麼想都不值得參與。

況且,目睹過許多人為着搶某人的情,或搶某個位置、或搶某份差事、或搶某件寶物,在那窮兇惡極、水深火熱的搶奪局中,人們患得患失,神經衰弱外加神經緊張,過程之忐忑掙扎,簡直拿命去磨。

更甚者,到最後因這一路搶奪較勁,最終迷失了原意,到底搶來的東西是否真合適自己?都搶到忘記了。

有一些人,只是愛「搶」;更有某些人,只是不愛輸的戚覺。

有時也不真的明白那東西是否適合自己就先動手搶,最可憐莫過於終於搶到手,發現是誤會一場,那東西一點都不美,甚至可能是包揪、是負累。還因着一番搶奪,結仇無數、樹敵眾多,真夠衰的。

搶奪之事,賠上時間及大量心神與力氣,甚至要用盡心機,實在喂心瀝血,都快肝腸寸斷。

相較之下,「撿」,是不是讓人快活多了?

人棄我取,真輕鬆。

「撿」拾之樂,從過程就開始享受。

掂量著別人不愛不要的人事物,我要不要呢?

唾手可得,只看我愛不愛呢。

沒人競爭、沒人瘋搶,於是我更能充分地慢慢思考,細細欣賞,考慮要不要撿起來欣賞一會、要不要欣賞完了還帶回家依偎?撿來那些相貌平凡、外觀樸素或殘破的,但看到內容大有可為,改造成美物,其過程多有成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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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勇敢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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