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無可選擇

第十一章 無可選擇

妞妞死後,我心底時常翻起一股強烈的悔恨。我後悔沒有及早給妞妞動手術,否則她至少現在還活着,也許能活很久。她開朗,聰明,體質好,雖然盲了,照樣會活得快快樂樂的。

悔恨的前提是假定有選擇的自由。一個人在可以作出正確選擇的情況下,卻作了錯誤的選擇,並且身受其禍,便會感到悔恨。如果無可選擇,即使禍害發生,感到的也不是悔恨,而只是悲傷。悲傷面對的是單純的事實,悔恨卻包含着複雜的推理,它在事情發生之後追溯其原因,審視過去的行為,設想別種可能性,而它的全部努力就在於證明已經發生的事情原是可以避免的。

再進一步,當一個選擇的後果不僅關涉到自己,而且關涉到他人尤其是自己所愛的人的命運時,悔恨中必定還包含着內疚,並且被這內疚強化。內疚是因為意識到自己對於選擇及其後果的倫理責任而感到的痛苦。如果只是自食其果,與他人無干,就只會悔恨,不會內疚。

我的情形正是這樣:因內疚而更悔恨,因悔恨而更悲傷。一個錯誤的選擇使我失去了妞妞,妞妞失去了生命。承受最悲慘後果的正是妞妞。我活着,妞妞卻死了。我對妞妞的死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我不斷自問:為什麼一開始我沒有果斷地下決心給妞妞動手術呢?我竭力回想她的病確診那一瞬間我的真實想法。當時,眼科主任簽署了醫囑:「左眼摘除,右眼試行放療和冷凍。」然後讓我去向有關部門詢問,一個月的嬰兒能否承受住手術所必需的全身麻醉,以及能否承受住放療。我立刻到手術室找麻醉師,答覆是肯定的。可是,我到此止步了,沒有接着向北京醫院詢問放療事宜。醫囑的執行被無限期地拖延了下來。

為什麼呢?唯一的解釋是我並不當真想給妞妞做放療和手術。事實正是這樣!當我從麻醉師那裏返回時,我並未受到鼓舞,毋寧說我本來暗暗希望答覆是否定的,使我得以免去選擇的煩惱。捫心自問,在確診那一瞬間,我的潛意識中已經作了放棄的決定。

我說潛意識,倒不是為自己開脫。當時我並未意識到我作了這樣的決定。直到後來,當我不顧一切地痴戀這個小生命時,我才反省到一開始我對她的愛還遠未到不顧一切的地步。我是有所顧忌的。我不肯接受我有一個殘疾女兒的事實。小生命畢竟出世不久,放棄她似乎並非不可思議。在我內心深處迴響着的是一個我自己沒有勇氣說出口甚至沒有勇氣諦聽的聲音:全或無!或者要一個十全十美的寧馨兒,或者一無所有!

全或無——一個多麼簡明的公式,又是一個多麼幼稚的公式!在這個非此即彼的公式中,生命固有的缺陷、苦難、辛酸被一筆勾銷了。一個自命對人生有相當覺悟的人怎會有這等幼稚的信仰呢?「全」只是理想,現實總是不「全」的,有缺陷的。凡不能接受這缺陷的,自己該歸於「無」,為什麼我仍在世上苟活?

所以,全或無表面上是一個多麼驕傲的公式,其實是一個多麼自私的公式。在這個貌似英雄氣概的公式中,我始終是出發點和中心,而一個有缺陷的小生命的生存權利卻被徹底剝奪了。它的直截了當的表達是:既然我得不到「全」,那麼就讓她「無」!更有甚者:讓她「無」,以成「全」我!結果,我活着,妞妞卻死了。

那時我確實不懂得,一個殘疾的生命仍然可以有如許美麗,如許豐盈。只是後來,妞妞已經成了一個小盲人,卻以她的失明使我睜開了眼睛,看到了我以往的淺薄和自負,也看到了一個縱然有缺陷但依然美好生動的殘疾人世界。妞妞本來可以成為這個世界中出色的一員,是我把她擋在了這個世界的門外,擋在了一切世界的門外……

悔恨是一種事後的聰明。在悔恨者眼裏,往事是一目了然的。他已經忘記了當初選擇時錯綜複雜的困境和另一種可能的選擇的惡果。此時此刻,已實現的這種選擇的惡果使他成了那種未實現的選擇的狂信者。他相信,如果允許他重新選擇,他將不會有絲毫猶豫。

如果現在讓我選擇,我當然會毫不猶豫地給妞妞動手術。這是因為我親身經歷了不給她動手術的後果。但是,我沒有也不可能親身經歷給她動手術的後果了。選擇的困難在於,一個人永遠不可能依靠自身的經驗來對不同的選擇作比較。無論當時,還是事後,比較都是在想像中進行的。一旦作出一個選擇,即意味着排除了其餘一切可能的選擇,從而也排除了經驗它們的可能性。在作出選擇之後,選擇的困境絲毫沒有消除,遲早會轉化為反省的困境再度折磨我們。關於這一點,克爾凱郭爾說過一句很準確的話:「在反省的海洋上,我們無法向任何人呼救,因為每一個救生圈都是辯證的。」所以,當一個人面臨不可逃脫的厄運時,無論他怎麼選擇,悔恨已是他的宿命。所謂兩害相權取其輕,這輕重怎麼衡量?只要你取了,受了,那身受之害永遠是最重的!

摘自《眼科腫瘤》一書:「視網膜母細胞瘤約有10%病例為遺傳所致,屬顯性遺傳疾病,主要見於早發性雙側患者,預后不良。即使摘除雙眼,在30歲前仍有50%患其他癌症的概率。加上癌細胞未消滅乾淨導致的轉移的可能,放療造成的發生第二腫瘤的可能,這個概率還要增大。」

來自某醫學權威的忠告:「不要動手術,活下來後患無窮,後悔也來不及!」

一位眼科專家的答覆:「冷凍和放療往往不能根治,試一試吧,不行就再做摘除手術。」

各方朋友熟人紛紛報告見聞:某甲、某乙、某丙有一個孩子,也是患這種病,動了手術,無一例外都是活到二十幾歲死了。

當時的情況就是這樣,我所面臨的不是全或無、好或壞之間的選擇,甚至也不是最壞或次壞之間的選擇,而是要在兩個最壞之間作選擇:或者讓妞妞早早夭折,或者讓她在經受手術、失明、癌症複發之苦后仍在青少年時代夭折。既然都是最壞,選擇還有什麼意義?

所以,你不作選擇,選擇被拖延下來了。你給這種拖延找到了一個表達,叫做順其自然。這當然是自欺,因為不作選擇已經是一種選擇,拖延意味着喪失手術機會,順其自然就是聽任疾病一點點發展並終於奪去妞妞的生命。

這就是說,我實質上已經作了選擇:放棄手術,讓妞妞在命定的時刻死去。其實這是唯一正確的選擇。與其讓妞妞在懂得留戀生命時死去,還不如讓她在未諳世事時就離開人世。長痛不如短痛,好死勝過賴活。

可是,這是另一種自欺,因為你事實上仍在逃避選擇。選擇是意志的主動行為,而你的意志卻始終是被動的。你甚至不曾真正拒絕選擇,因為斷然的拒絕也是意志的主動行為,因而不失為也是一種選擇。選擇的兩難困境使你的意志極度緊張而疲憊,把你置於毫無作為的被動狀態中了。

凡是在命運重大關頭逃避選擇的人,自欺是必有的心態。他既不能承認自己放棄了選擇,因為他的命運處在千鈞一髮之際,他必須相信他正在作出重大決定。他又不能承認自己已經作了選擇,因為他面臨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危險,他必須相信事情尚有迴旋的餘地。他在不同的選擇之間游移,甚至究竟是否作了選擇也始終是模稜兩可的,藉此保持一種自由的幻想,如果這幻想破滅,則保留向決定論撤退的權利。

事實上,在逃避選擇的同時,你一直在為自己製造一種正在作出選擇的假象。

例如,一開始,你拒絕手術的理由是暗懷一種僥倖∶難道萬分之一誤診的可能也沒有嗎?你對自己說∶既然上帝擲了一回骰子,把萬分之一的厄運降於我,那麼,現在讓我也擲一回骰子,把萬分之一的僥倖抓在手上。可惜的是,你抱着妞妞,跑了一家又一家醫院,求了一位又一位專家,診斷無情地一致,你的希望迅即破滅了。

於是你又盼望奇迹。奇迹是苦難之子的夢幻,絕望者的希望。當科學無能為力時,人們只好相信奇迹。你對自己說:醫學是落後的,生命是神秘的,所以奇迹是可能的。一個多月里,當你帶着妞妞走遍大街小巷,到處尋訪氣功師和中醫師時,你便彷彿覺得自己正在試探一種比手術更可取的方案,儘管成功的希望極小,但一旦成功,就會出現奇迹,妞妞不但能保住生命,而且能保住眼睛了。

隨着妞妞病情惡化,你不再相信奇迹,可是你仍然帶她尋訪氣功名師,並堅持給她服中藥,這又是為了什麼呢?原來,儘管希望已經破滅,自欺的需要依然存在。哪怕治療是無效的,你仍然需要維持一個正在治療的假象。你不能什麼事不做,坐等妞妞死。做着什麼事,就不是坐等了嗎?在感覺上似乎不完全是了。回過頭看,其實你一開始就在這樣自欺著了,只是這種自欺被希望掩蓋着罷了。希望僅是自欺的浪漫形態,自欺還有其不浪漫的形態——習慣。當一個人不懷任何希望地延續著一個明知毫無意義的習慣時,他便如同強迫症患者一樣,仍是在以自欺的方式逃避現實。如果說希望的自欺是逃向未來,那麼,習慣的自欺就是逃向過去,試圖躲藏在一個曾經含有希望的行為之中。

給妞妞動手術始終是我的一個時隱時顯的念頭,在妞妞八個月時一度試圖付諸實現。

某雜誌報導:上海癌症俱樂部里有一個十九歲的女孩,小時候患視網膜母細胞瘤,現雙目失明,但仍健康活潑。

來自上海的電話:「我們去她家啦。她爸爸說,她三個月時就發現單眼病灶,立即摘除。十個月時,另一隻眼又出現病灶,用放療、中醫等方法保守治療,到三歲時近於失明,才又摘除。後來沒有作任何治療,至今安然無恙。小姑娘長得很漂亮,可活潑了,在家裏走動自如,假眼可以亂真,看不出是盲人。她在讀盲校,擅長朗誦,還在學英語,準備最近去美國上學。性格很開朗,她說,爸爸說她苦,有什麼苦呀,她一點也不覺得……」

我大受鼓舞,得到消息后立即帶妞妞去做CT掃描。在安眠藥的作用下,妞妞睡著了,小小的身軀擺在鋪着白布的長長的檢查台上,沒有一絲生氣,像一具小屍體。檢查持續了二十分鐘,我一直守在她身邊。檢查結果表明,右眼腫瘤已經侵蝕到球壁外側。這意味着如果動手術,右眼必須做眶內容剜出術,妞妞將嚴重破相,而結果仍是凶多吉少。胡大夫沉吟良久,又一次規勸我們放棄手術。

走出醫院,雨兒泣不成聲:「我們總是後悔!早動手術就好了。這麼可愛的小妞妞,今天上午我抱她,她貼我這麼緊……」

可是,當我和她商量是否還動手術的問題時,她足夠冷靜:「我傾向不動,動了她還會死。」

若干天後的一個晚上,我抱着妞妞在鋼琴前坐下。我忽然想讓她玩玩鋼琴,看她有什麼反應,便把着她的小手按琴鍵。她注意到琴聲了,立刻自己用手敲打琴鍵。一開始,她敲打不力,琴未發聲,我就配合她的動作按琴鍵,使她以為是她敲出聲來的。她笑了,敲打得越來越有力,真敲出了聲。她興奮極了,一會兒敲打琴鍵,一會兒異常急切地撫摸鍵盤,直向上撫摸到打開的琴蓋,不停地大笑,還常常抬起頭來看燈,彷彿在尋找聲音的來源。

我也極為興奮,立刻把雨兒叫來。雨兒見狀,脫口說道:「明天就去聯繫住院!」

在此之前,儘管CT掃描顯示腫瘤已向眼外侵潤,我仍不肯死心,已經悄悄開好了住院證。所以,第二天很順利就帶妞妞住進了醫院。

讓我們在這裏停留一下。妞妞乍接觸鋼琴就表現出了不尋常的興趣,我們不妨假定這是音樂天賦的一個徵兆。你在動不動手術的問題上猶豫了整整八個月,一發現這個徵兆,就立即結束猶豫,豈不證明你事實上是把才能的價值置於生命的價值之上?如果一開始就有人擔保她將是一個音樂天才,你是否會不失時機地挽救她的生命?

我當然懂得,才能僅是生命的一種可能性,唯有在生命的過程中才可得以展開。可是我還是這樣做了,我說不清楚……而且我仍然在猶豫……

我仍然在猶豫。小小的病房裏四張床,母女倆擠在一張小床上。妞妞睡著了,小身子可憐地蜷屈著。我心中暗下賭註:鑒於腫瘤已擴散,手術難度很大,成功與否取決於執刀醫生的水平,那麼只要請不到那位在眼外科領域負有盛名的眼科主任執刀,就仍然不動手術。

我馬上找到眼科主任,向她提出請求。她十分冷淡,責備我下決心太晚,貽誤了手術時機,又說她不管病房,不能答應我的請求。

我決定打退堂鼓。和雨兒一說,她也有此意。我們在病房裏靜候事態發展。一會兒,來了兩個年輕的女醫生。未待我們開口,她們便你一言我一語地勸開了。

「都到眼外期了,還動什麼手術呀,動了也活不到五年。」

「動了手術也是不死不活,你們有的是罪受,那時候想不要也不成了。」

她們說,沒見過我們這樣的,到這地步還不死心。有的家長來就診,把孩子扔在門診處,自己一走了之。有的家長把病孩送到鄉下,花錢僱人照看和送終。她們勸我們也採取類似辦法,以免受精神折磨。

我喃喃說:「我們要自己承受。」

既然她們力主放棄手術,我們正好順水推舟,當天下午就叫計程車回家。斷了動手術的念,心裏反而平靜了,並無悲劇感,倒有喜劇感。妞妞精神也很好,一路上笑聲不斷。

可是你的平靜多麼短暫呵,因為你無法擺脫那深入骨髓的悔恨。手術越是不可能,你就越是後悔沒有及早手術。

是的,懷着這深深的悔恨,我給眼科主任寫了一封信,請她最後一次認真考慮手術的可能性。她很快就回了信,信中說,她與眼科病理專家商量,結論是:「現在即使右眼做眶內容剜出的大手術,亦難避免轉移而喪生,並不能延長生命,因此不主張手術。」幾乎與此同時,我曾托朋友請教天津一位眼眶內腫瘤權威,答覆也來了:「百分之百不能救活,無必要動手術。」

一失足成千古恨,你註定要遺恨終生。

接踵而來的一個消息在悔恨的天平上加了最後一個沉重的砝碼。拖延了整整一年的遺傳學檢查結果終於揭曉了,在妞妞和我們身上均未發現基因異常。當初不敢下決心手術,不正是怕妞妞的病是遺傳所致,因而後患無窮。不說了,不說了,一步步由不得我,一步步全是我自己走出。妞妞的生存權利被一系列偶然因素剝奪了,而使這些因素起作用的正是我自己。

妞妞死後,我在報紙上讀到,上海那個十九歲的女孩已經順利地赴美國留學。

公共汽車上,一個雙目失明的青年男子站在車門口,微仰著臉,彷彿正在凝望遠方。儘管他的眼窩深陷,但是鼻樑輪廓端正,嘴唇線條細膩,神態十分高雅。雨兒示意我看他,悄聲贊道:「真美!」

下車后,我說:「妞妞要是能長他這麼大,一定也很美。」

雨兒忽然堅決地說:「不能讓她長大!」她提起做放療的那個穿粉紅色長裙的姑娘,接着說∶「妞妞長大了會比這姑娘更慘,她是個瞎子,完全不能自理。現在她小,有我們的愛護,長大了不定怎麼受欺負呢。」

在妞妞由生到死的整個過程中,雨兒所經歷的苦難決不比我少,但她的思路是一以貫之的,並不像我陷於反覆的猶豫和悔恨之中。

那麼,悔恨是否一種源於性格弱點的情感,而這種弱點在男人身上更為常見?

我確實發現,在面臨人生災難和重大抉擇的時刻,女人往往比男人理智。她們同樣悲痛難當,但她們能夠不讓感情蒙蔽理智。這也許是因為,男人的理智是邏輯,與感情異質,容易在感情的衝擊下潰散;女人的理智是直覺,與感情同質,所以能夠在感情的洶湧中保持完好無損。

也許可以說,男人站得高些,視野寬些,所以容易瞻前顧後,追悔往事,憂慮未來。但是,女人的狀態是更健康的,她們更貼近生命的自然之道。當男人為親人的去世痛心疾首時,女人嘹亮地撫屍慟哭,然後利索地替屍體洗浴更衣,送親人踏上通往天國的路。

在孩子生下來之前,要是有人對我說:「你將有一個雙目失明的女兒。」我一定會喊道:「不要,一萬個不要!」

孩子生下來了,她有一雙美麗的眼睛,這雙眼睛註定要瞎。我多麼愛她,但我心中仍有一個冷靜的聲音在勸導我:「這孩子不能留。」

現在,孩子已經雙目失明。可是,如果再有人對我說:「這個盲女將跟隨你一輩子,你要終身照看她,伺候她,為她犧牲你的一切享樂和事業。」我該如何喜出望外,毫不遲疑地回答:「願意,一萬個願意!」

孩子出生前,我想要一個十全十美的寧馨兒,我的所求是抽象的,只是一串形容詞。孩子剛出生時,我的態度還多少是客觀的,實際上把她看作我可能有的孩子中的一個,一個普通名詞。只是到了現在,她對於我才真正成了不可代替的專有名詞,不管她怎樣殘疾,我要的就是這一個。愛她愛得刻骨銘心了,就無論如何要救活她,絕對不能坐視她走向死亡。愛把我們的生命融為了一體,我不是為她考慮,她就是我,她的求生本能在我的軀體里發出了不容置疑的呼喊。

總是在同一個地點停住。然而,場景已經改變,岔路漸漸重合,選擇越來越沒有意義了。

讓她瞎,還是讓她死?

事實上,無論摘不摘除眼睛,她都必定失明。無論動不動手術,她都難保性命。

死是可以想像的,因為我們人人都難逃一死。可是,我不能想像我的女兒被剜去雙眼,仍不免受盡病魔摧殘,最後悲慘地死去。與其讓這種特殊的厄運漸漸展示,還不如一下子接受人所共有的命運。

不,我已經適應她的殘疾,卻不能適應她的死,那萬劫不復的永別。

可是,她必瞎,她必死。

既然上帝蓄意要奪去她的眼睛,就讓上帝自己動手吧,無需醫生代勞。既然醫生不能挽救她的生命,就讓醫生休息吧,且待上帝動作。

再堅持一下,一切終將過去,連同我自己。

死亡如同一個卑鄙的陰謀,一步步向妞妞收緊羅網。人人知道這一點,惟獨妞妞自己不知道。看她如此毫無戒心,我時常會產生一種罪惡感。也許,從發現疾病那一天起,我一直無所作為,坐視疾病一點點奪去她的生命,實際上是充當了這場陰謀的同謀犯?

是的,你是同謀犯。在這個世界上,任何人都無權替別人決定生死,哪怕那是自己的孩子。你面臨的情況有些特殊,妞妞太小,她自己不能選擇,這個決定只好由她的父母來作。可是,你真有這個代她選擇的權利嗎?

我知道我沒有這個權利,但她自己又不能選擇,決定究竟由誰來作呢?

盡一切可能挽救她,讓她活下去,活到她自己能作選擇的年齡。這是你義不容辭的義務。如果她長大了,有一天不堪目盲或疾病之苦,決定自殺,那是她的事情。這個決定應當留待她在經歷了一番人生之後由她自己來作,你無權提前推斷。

不,那豈不更加殘忍?讓她在豆蔻年華遭遇死亡,其痛苦遠甚於幼年夭折!

但是,死在渾然不知之時,死就不是不幸了嗎?或者說,與清醒的死相比,糊塗的死就是較小的不幸嗎?我們人人都註定要在某一天死去,並且多半不是無疾而終,而是病死,在病後死前將經歷一番肉體和精神的磨難。然而,有誰因此寧願趁早在睡夢中被不知不覺地殺死呢?

再說,疾病的最後發作,嬰兒和成人一樣要遭受肉體上的痛苦。而且,我們沒有理由不設想,精神上的痛苦,那瀕死的恐懼,生命解體時突然墜入深淵的恐怖,嬰兒同樣會感受到,只是說不出來而已,——成人也說不出來。

最後,即使晚死要經受更多的痛苦,也不能得出晚死更加不幸的結論。用大限的眼光看,活長活短當然是一回事。但是這眼光在衡量一個具體生命時未免大而無當。站在一個具體生命的立場上看,早死總是更大的不幸。就算妞妞動了手術也活不長,譬如說只能活二十年,你有什麼權利不讓她活滿這二十年,而是只讓她活一年半呢?難道活到青春歲月不比幼年夭折更是一種人生?

那個健壯的東北漢子躺在手術台上,這是他生平第一次上手術台。醫生打開他的腹腔,把他的脾臟切下五分之四,移植到了他的兒子腹中。他的九歲的兒子從生下來就受着血友病的折磨,身體各個部位經常流血不止,九年來一直靠輸進這位父親的血活着。他不肯聽從醫生的勸告,放棄對患有不治之症的兒子的治療。現在,兒子生命垂危,唯一的希望寄於這個活體親屬脾移植手術。這是一個雙重的冒險,很可能他的兒子並不能因此獲救,而他自己卻死於手術引起的大出血。但是,他毅然躺到了手術台上。

結果怎麼樣呢?十天後,他的胃發生大出血,被切除三分之一。一個月後,他的兒子死去。

可是,他不後悔,因為他與死亡作了寧死不屈的鬥爭,而沒有做死亡的同謀犯。

我是在妞妞死後讀到這個故事的。

面對死亡同謀犯的指控,我無言可辯。

人生有種種選擇。對於幸運兒來說,選擇是面對諸多機會的主動進取。對於冒險家來說,選擇是孤注一擲的賭博。對於苦難者來說,選擇卻是不可自拔的困境。

山谷里的路分成幾股,每一股都通往一座寶山,區別只在於寶藏的多少。在這種情況下,我選路時也許頗費斟酌,也許不假思索,我的心情也許興奮,也許放鬆,都談不上選擇的困境。

我站在懸崖上,對面是一座寶山,中間隔着無底深淵。懸崖離寶山只有一箭步之遙,如果縱身一躍,可能跳上寶山,也可能跌下深淵。在這種情況下,我也許冒險一試,也許轉身走開,仍然談不上選擇的困境。如果背後有追兵斷了我的退路,我不跳必死,跳有一半希望躍上對面的山頭獲救,則我多半會跳。這已是一種困境,但不甚嚴重,選擇畢竟是容易的。

我仍然站在懸崖上,背後是追兵,面前是深淵,但並無可供我冒險一跳的另一座山。我要逃避追兵,就只有葬身深淵。我若拒絕跳崖,就只有死於追兵之手。這時我才真正陷入了兩難之境。

由此可見,選擇的困境包含兩個要素:第一,選擇不可逃避;第二,可供選擇的方案均不能接受。也就是說,這是一種既不能逃避又無法進行的選擇。欲作選擇,進退維谷,欲不作選擇,又騎虎難下。由於諸方案在同等程度上不可接受,使選擇失去了實際意義。然而,不作選擇則意味着諸方案之一仍將自動實現。在這樣一種困境中,命運的概念便油然而生。由於選擇的權利是虛假的,人們就拒絕承擔選擇的義務,聽天由命,把選擇的困境還原為一種命定的厄運了。苦難者不再擺出選擇的誇張姿勢,寧願神情麻木地站在受難的高岡上,因為麻木就是他的本來面目。

大衛王獲罪上蒼,耶和華便命他在飢荒、瘟疫、戰禍三種災難中選擇一種。仁慈的耶和華並不直接降災於他,而是先把選擇作為一種更嚴厲的懲罰強加於他。選擇意味着責任,耶和華藉此把本該由他自己承擔的責任轉嫁給無辜的人類了。聰明的大衛王拒絕承擔這個責任,他說:「我很為難。我寧肯落在耶和華手裏,因為他有豐盛的憐憫,不願落在人手裏。」他用謙卑的奉順堵住了耶和華的嘴,巧妙地把選擇之球拋回給了耶和華,即拋回給了冥冥中的命運之神。於是,有着豐盛的憐憫的耶和華便降瘟疫於以色列國,使七萬人死於非命。當然,這七萬冤魂是沒有理由責備他們的國王的,因為這災禍乃是天命,而非大衛王的選擇。

事實上,大衛王還是作了某種選擇,他不願落在人手裏,從而排除了戰禍。《聖經》以此諷刺人類的殘忍往往要超過無常的大自然。一個恰當的例子是《蘇菲的選擇》。法西斯匪徒抓住了一個母親和她的兩個孩子,決定當着她的面殺死兩個孩子。在行刑前最後一刻,匪徒突然允許她留下其中一個孩子,命她作出選擇。她當然無法選擇。但這個選擇是不允許拒絕的,如果拒絕,兩個孩子都要被殺死。於是,選擇轉換成了這樣的形式:是喪失一個孩子,還是喪失兩個孩子?對於任何一個有清醒理智的人來說,在這兩者之中作出選擇都並不困難,保存一子總比兩子皆死要好一點。可是,選擇喪失一子的前提是必須決定喪失哪一個孩子,問題又回到了前面的那個兩難選擇。這位母親出於本能死死抓住兩個孩子的小手,一個也不肯放棄。槍響了,兩個孩子應聲倒斃。可以想像,這位母親事後會悔恨不已,懊悔自己當時不夠冷靜,否則至少可以保住一個孩子了。事過境遷,她忘記了那個絕對無法選擇的困境。

讓妞妞瞎,還是讓她死?一個父親的本能的反應是:不,都不!他緊緊摟住他的女兒,既不肯交出她的眼睛,也不肯交出她的生命,結果是兩者俱失。他的確極不明智,可是讓我原諒為人父母者在這種情境中唯一可理解的態度吧。苦難者有權拒絕荒謬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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妞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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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無可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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