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我潑你女兒就想讓你心疼

第四章 我潑你女兒就想讓你心疼

「我潑你女兒就想讓你心疼!」

當法庭上帶着刑具的嬌小柔弱的被告人韓浪聲嘶力竭地喊出這句話時,幾乎所有在場的人都為這位失去兒子之後,又因為報復而坐上被告席的母親流下心酸的淚水。因為從來沒有任何一起硫酸毀容案能讓人如此心酸。

2005年4月24日,韓浪6歲的兒子被同村張二群13歲的兒子殺害,張二群兒子被收容教養3年的同時,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判決張二群夫婦賠償韓浪15萬元。但法院判決一年多來,張二群不但沒有賠償,而且拒絕向韓浪道歉。愛子心切的韓浪為了讓張二群夫婦嘗嘗子女受害的痛苦滋味,把一大茶杯約一斤的濃硫酸潑向張二群女兒的臉。

兩起慘案毀了兩個原本幸福的家庭。韓家先是承受喪子之痛,接着又添牢獄之災;張家兒子先是被勞動教養,承擔巨額賠償金,接着女兒又被傷害,留下終身痛苦。那麼,究竟是什麼讓兩個不幸的家庭在互相傷害中遍體鱗傷?對這兩起慘案究竟該由誰來負責?難道「血債」必須「血償」才可以嗎?

喪子之痛,悲情母親哀斷腸

2005年4月24日,北京房山區韓村河鎮的一個小村如往日一般平靜如水,可是來自重慶的女子韓浪的心裏卻如潮汛來襲忐忑不安,她找不到自己年僅6歲的兒子成成了!

從下午1點找到夜裏12點,從村裏找到了山上,韓浪一遍遍地喊著兒子的名字,可是寂靜的村莊只回蕩着她凄涼惶恐的呼喊,她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恐懼。兒子雖然愛玩,可從來沒有找不到人影的時候,難道出了什麼意外?韓浪不敢再想下去。

第二天天還沒亮,一夜未合眼的韓浪又出去找孩子,直到中午,有一個孩子跑來對韓浪說,村西頭有個井,井裏有個孩子。一種不祥的預感頓時籠罩着韓浪,她瘋了一樣地跑過去,撥開圍觀的村民,用力掀開井上蓋着的大石板。

韓浪永遠忘不了這悲慘的一幕,往日活潑可愛的孩子倒立在井裏,井裏填滿了石塊兒,看不清臉,只有兒子腳上的那雙鞋,醒目地支棱在她的眼前。這雙鞋正是韓浪給兒子成成買的。韓浪兩眼一黑,暈倒在眾人面前。

警方在發現孩子屍體的當天就很快偵破此案,兇手是同村張二群家的小兒子,年僅13歲的炎炎。他在和6歲的成成打架的過程中掐死了成成,為了毀屍滅跡,他將成成扔到了井裏,並向井裏填滿了石頭,還搬來一塊大石板壓在井口上,他以為這樣大家就找不到成成了。

案發後,由於炎炎只有13歲,按照法律規定,公安機關將炎炎收容教養3年。

孩子的慘死像噩夢一樣纏繞着韓浪的心,她的精神幾近崩潰。她覺得對不起兒子,如果自己沒從老家出來,或許兒子就可以安穩地度過他的童年了。

韓浪是個命苦的女人,22歲的時候,韓浪在家鄉重慶嫁給了大自己15歲的丈夫,不久她生下了他們的孩子成成,但是夫妻二人的情感生活卻一直不順。2001年,韓浪帶着幼小的成成和男朋友離開家鄉來到了北京房山區的一個小村。

成成上了幼兒園后,他的聰慧逐漸表現了出來,小小年紀的他喜歡拿着小棍子在地上寫字,字寫得很好看,老師一再誇獎成成將來一定是個有出息的孩子。韓浪非常疼愛成成,含在嘴裏怕化了,捧在手裏怕摔了。

成成是個懂事乖巧的孩子,家裏條件有限生活貧困,他從來不會像其他孩子那樣要這要那,連喜歡吃的冰棍也很少要。韓浪離鄉背井在外地生活,不免會遇到不順心的事情,每當受到委屈時,漂泊異鄉的她總是偷偷地落淚。

幼小的成成不明白媽媽為什麼會哭,但他每次都會幫媽媽擦拭眼淚,用稚嫩的童音安慰媽媽:「媽媽別哭,我將來好好學習,掙錢給你買冰箱,天天給你凍冰棍吃!」成成以為媽媽哭是和自己一樣,沒有冰棍吃。孩子的話讓韓浪感動得淚如雨下,她認定,兒子是自己這輩子最大的希望。

可是成成突然就離開這個世界了,韓浪很難接受這個事實,她整日沉浸在思念的悲痛中。平常有個蟲子或者別的什麼活的東西飛進這間凄涼的小屋時,韓浪都不忍心把它趕出去,總覺得這是兒子回來看她了。

韓浪每天都盼著天黑,天黑了睡不着她就吃安眠藥,因為在夢裏,她就能見到兒子了,她說,孩子回來吧,回來陪媽說兩句話!最痛苦的事情是一覺醒來的時候,韓浪摸到旁邊沒人,就滿屋子找兒子。「孩子,你上哪去了啊?怎麼不等媽呀?怎麼能丟下媽啊!」

冬天很快到了,韓浪的家裏卻一直是陰冷陰冷的。韓浪沒有買煤取暖,一是因為沒有錢,再就是自己已經心灰意冷了。韓浪後來在法庭上說:「那是一種撕心裂肺的痛苦,總是想起孩子一個人在另一個世界多可憐啊!我暖和了,他怎麼辦啊?」

屈辱之恨,催生復仇之心

2006年1月3日,韓浪狀告張二群夫婦民事索賠案有了一審結果,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判決張家夫妻倆賠償韓浪15萬餘元。然而,這筆錢一直沒有得到執行,張家認為自己沒有能力賠償。最後經過法院多次調解,張二群願意分期支付,可是韓浪沒有同意,因為她擔心張二群無限期拖下去。就這樣,賠償款的執行一直都被拖着。

2006年4月,韓浪再也等不下去了,她要求法院再次就執行問題進行調解。韓浪提出張家至少應該先把孩子的喪葬費1萬元給了,可是在某公司上班月薪2400元的張二群張嘴就說沒有。韓浪很氣憤,其實她也知道張二群家一次拿出15萬元有點困難,但她認為1萬元是沒有問題的,而且這是成成的喪葬費,她認為張家至少應該先給付這一筆錢。但是她沒有料到,張二群連這1萬元都不願意給付。

更令韓浪生氣的是,張家不僅從來沒有向她道過歉,反而到處宣揚:「我兒子3年後就能出來了。」想到自己的孩子已經慘死,而殺人兇手卻還好好的活着,韓浪的心扭成一團。

成成在井中的慘象始終縈繞在韓浪的腦海中,她彷彿聽見兒子在不停哭喊著向自己求救,每當這時,韓浪的心便如刀割一般,喪子之痛一點一滴的滲入她的骨髓,可是兒子停屍7個多月了,對方一分錢也沒有給。而張家的態度更讓她對兒子刻骨的愛變成了對張二群一家刻骨的恨。

韓浪受傷的心在這一連串的打擊下已經變得扭曲了,她要為兒子報仇。她要讓張家也承受痛苦。一個復仇計劃逐漸成形了。

當法院的調解以失敗告終后,韓浪從法院出來就到五金店買了5斤濃硫酸,她把濃硫酸放到了家裏,想看看張二群夫婦態度會不會有轉變,如果一直沒有變化,她會採取極端手段為兒子報仇。但是韓浪並不是一個窮凶極惡的人,她雖然有了報復之心,卻一直也沒有真正將復仇計劃付諸實行。

2006年9月,韓浪看到村裏和自己兒子一樣大的孩子都活蹦亂跳的背著書包上學了,她就想如果兒子還活着也該上學了。本來她想孩子都沒了,賠多少錢也不管用了,張家能給點喪葬費讓她把兒子好好埋了,給她道個歉,她就不說什麼了。但出事這麼長時間了,張家連聲對不起都沒說過。

那段時間,韓浪每次找到張二群時,張二群就對韓浪說:「殺死你兒子的另有其人,不是我兒子,我已經報案了。」可是,當韓浪到公安局去詢問時,卻沒有得到任何結果,她覺得張二群是在騙她,找借口來推託自己、拖延時間。韓浪心裏對張家的恨又加深了一分。

到了11月份,張二群夫婦依舊沒有向韓浪道歉,也沒賠一分錢。絕望的韓浪終於決定報復張家。韓浪也做好了赴死的準備,她給自己的媽媽和男朋友各寫了一封遺書,書中寫道「沒了這孩子我一直也不好過,我豁出去了!」

血債血償,硫酸豈能蝕去仇恨

張二群家有三個孩子,老大是女兒晴晴,二女兒樂樂小時候因為腦出血落下了殘疾,而唯一的兒子炎炎又被管教。為了讓張家也嘗嘗自己的徹骨痛苦,韓浪將復仇的目標鎖定在了晴晴身上。

晴晴是張家三個孩子裏最懂事最有出息的。從上初中開始,她去了十多裏外的學校就讀,為了節省路費,她住在同學的家裏,一兩個星期回家一趟。一番努力之後,晴晴考上了丰台的一所技校。為了給家裏減輕負擔,晴晴每個月都省吃儉用。有一段時間,小公共漲價,晴晴就住在學校里不回家了。而只要回家,勤快的晴晴都讓父母感到欣慰。她總是搶著幫媽媽去地里幹活,家裏也被她收拾得井井有條。對於不省心的張家來說,女兒晴晴就是他們全部的驕傲和希望。在技校3年,成績優異的晴晴拿到了全國計算機信息高新技術考試合格證書、國家職業技能證書等。

2006年11月24日,兩周沒回家的晴晴回來了。這次回來是給媽媽送自己第一個月工資的,晴晴畢業后找到了一份不錯的工作。晴晴拿出1450元錢,都塞到了媽媽手裏,說這是她實習的第一個月工資。

第二天是個周末,媽媽讓晴晴留下來和大家一起過周末,因為一家人好不容易才聚一次,可是晴晴卻想着早點回單位去,這樣還可以上班,多掙點錢給家裏。就這樣,她坐上了回城的小公共。單純的晴晴不知道,一場滅頂的災難正在等着她。

11月24日晚上,一直伺機報仇的韓浪看到晴晴從城裏回來,她猜晴晴第二天可能要獨自返回城裏上班。韓浪認為這是報仇的好時機,機不可失,於是她把放在牆角的硫酸倒出了五分之一,大約有一斤,裝進了一個大茶杯里。

11月25日早晨6點多,韓浪就到車站去等著晴晴,但是她去得太早了,車站裏空空蕩蕩的沒有幾個人。7點多時,韓浪又到車站看了一次,還是沒看到晴晴。不甘心的韓浪9點多第三次去車站,這一次她終於看到晴晴媽媽送女兒到車站等小公共。韓浪的心一陣狂跳,她悄悄地躲在一邊,以免被晴晴媽媽發現。

晴晴上車之後,韓浪也隨着人群擠上了車。韓浪專門找了一個和晴晴同一排的座位,中間只隔着一個過道。大約半個小時后,汽車在一個道口停下,有很多人上下車,就在這時,韓浪突然站起身,手裏端著大茶杯,她一扭身,打開杯蓋,將茶杯中的硫酸全部潑向晴晴。

那一刻硫酸四濺,硫酸不但潑在晴晴身上,還飛濺在晴晴身邊的一位消防隊員身上,車廂內瀰漫出皮膚被燒焦的味道。一陣凄慘的尖叫聲震驚了車上所有的人,驚魂未定的乘客有的在叫:"小女孩被潑硫酸了。"有的則叫開車的司機:"快送醫院!"

韓浪趁亂跑下了車,被連帶潑傷的那位消防隊員忍痛跳下車追上了她,同時,售票員和司機也趕來攔住她。他們拽著韓浪不讓她走,韓浪說:"我不跑,我要自首。"消防隊員問韓浪:"杯子裏是什麼?"

韓浪面無表情,異常平靜地說道:"硫酸。"

晴晴被緊急送往醫院搶救,經法醫鑒定,晴晴的頭面部、雙上肢、雙大腿等部位被燒傷,其全身被燒傷面積達15%,屬於重傷。公交車上的另3名乘客也被不同程度灼傷。

法庭舌戰,冷眼相看兩冤家

2007年6月18日,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令人心痛的硫酸毀容案。35歲的韓浪被法警帶進法庭。她身穿黃色號服,剛走進法庭,她就不停地抹眼淚。本案受害人晴晴沒有到庭,其父張二群進入法庭時,狠狠地瞪了韓浪一眼。

"我認罪。"對於被指控涉嫌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韓浪平靜地說。而當公訴人提到晴晴13歲的弟弟掐死韓浪的6歲兒子時,韓浪頓時在法庭上失聲痛哭。

公訴人向韓浪發問:"你為什麼要向張二群的大女兒潑濃硫酸呢?"

"他兒子把我兒子殺了,一分錢也不賠。"韓浪身子顫抖著激動地說。

公訴人問:"你認為以他家的經濟狀況能賠嗎?"

"能。"韓浪語氣堅定地說:"至少1萬元的喪葬費,張二群家是拿得出的。"

韓浪在法庭上哭着說:"我知道潑硫酸要坐牢,但是我要是因為這事死了,正好可以去陪我死去的兒子,我孩子那麼小就走了。"

輪到張二群發表意見時,庭審上出現戲劇性一幕。張二群向韓浪發問時,結果兩個人在法庭上大吵起來。

"你為什麼選擇在你兒子被殺死後這麼長時間才進行報復?"張二群手指著韓浪說。

"我等了很長時間,等着你給我錢,我向法院申請執行,法官叫雙方來進行調解,我來了,可是你卻沒來。走到今天這一步完全是你們自個造成的。開始我想孩子死了我認了,沒想到你們這麼絕情。你們一點不內疚,還到處炫耀'我兒子三年就出來了'。你們別高興得太早了,你們聰明一世糊塗一時。兔子急了還咬人呢……"

張二群又問:"你為什麼選擇對我大女兒進行報復,而不選擇每天從你家經過的二女兒?"

韓浪對張二群大聲嚷着說:"我兒子被你兒子殺死了,你一分錢不賠還一次一次騙我,我潑你大女兒,就是想讓你心疼,讓你把捨不得賠我的錢給你的孩子看病!"

張二群質問:"你潑硫酸時已經懷孕,你為什麼還要那麼做?"韓浪流淚說:"我當時不知道自己懷孕,事發后,我覺得很內疚,我把孩子打掉了。"韓浪甚至認為,她打掉孩子也是對晴晴的一種彌補。

自稱沒有能力賠償喪子母親韓浪的張二群,卻向韓浪提出總計43萬餘元的民事賠償要求。張二群在列舉賠償事項中提出自己在一家公司上班,月薪2400元,受傷大女兒月薪1200元,韓浪應該按照這個標準賠償其家庭的誤工損失費。

張二群此言一出,主審法官立即問他:"法院判決你賠償韓浪15萬元后,你賠償了韓浪一分錢沒有?"

張二群支吾著說:"這個,你問執行庭吧……"

主審法官嚴厲地說:"我在問你,你賠沒賠韓浪錢你自己不清楚嗎?"

張二群這才說道:"沒賠。"

休庭之後,主審法官和兩位參與庭審的人民陪審員把張二群叫到面前說:"張二群,你應該好好反思一下,究竟是誰把你的女兒害了?你自己的女兒受到傷害后,你花費六七萬元給女兒治病,韓浪的兒子被你兒子殺死後法院判你賠償,你連孩子的喪葬費都沒給,最後給自己的女兒造成這麼大的傷害。你應該好好想想……"

6月18日的庭審之後,法庭沒有當庭作出宣判。開庭結束時,晴晴的母親淚流滿面,她揮舞著拳頭沖向韓浪,被兩名法警攔下。韓浪在庭審結束接受記者採訪時說,她的男友是殘疾人,男友年輕時與張二群有過節,男友曾經打過張二群,但事情與她們母子無關。

韓浪還說,平時張二群的小兒子就欺負她兒子。韓浪說:"我不應該向晴晴潑硫酸,應該對她的父母。"韓浪對自己向晴晴潑硫酸感到很後悔。韓浪說:"我想對她說聲對不起。"。

而無辜的晴晴遭此打擊后,一度絕望尋死。"我這輩子都完了!"晴晴說:"在醫院的時候,我就不想活了,可是護士對我說,如果我死了,爸爸媽媽的希望就都沒有了,但是我才18歲,太難接受這樣的現實了。"

對於韓浪,晴晴淡淡地說:"我談不上恨她了,再怎麼樣,我也不能像以前一樣了!"

弱者報復,別把兔子惹急了

"兔子急了也咬人!"這句話常常掛在人們的嘴邊,而從內心裏說出這句話的人,卻往往是弱勢人群。

如果韓浪能夠及時拿到法院判決的賠償金,即便先拿到很小的一部分,對韓浪的心理也是個補償和撫慰,韓浪恐怕不至於走到害人最終也害己的一步。但韓浪沒有看到獲得賠償的前景,她於是鋌而走險了。

毫無疑問,張家的兒子殺害韓家的兒子,為此案埋下了禍根,何況,張家還長時間不依法支付15萬元的賠償金,也沒道歉的意思,這令韓家越想越氣,兩家關係越來越緊張,矛盾終於激化。從這個角度看,於情於理,張家負有一定的責任。但無論如何,韓浪也不該朝張家無辜的女兒下手,這是犯罪,是愚昧,為法律所不容。

倘若容許這樣無法無天,都去用《水滸》中魯達拳打鎮關西、武松血濺鴛鴦樓的辦法去報仇雪恨,社會就亂套了。要知道,韓浪的硫酸一經潑出,事情的性質就起了變化,韓家也從有理變無理,從被同情到受譴責,從受法律保護到必須受法律懲處。一念之差,一時衝動,許多悲劇正是這樣釀成的。

法院執行難問題已經成為和諧社會中的一個越來越大的負面因素。在這種民事賠償案件的執行過程中,執行法院也許會有這樣那樣的難處最終沒能執行下去。但是,這15萬元是用"人命"換來的"血債",我們的法院如果在執行的過程中加大點"力度",也許我們就不會看到今天這種讓人寒心的場景了。

綜觀許多矛盾的激化、"火山"的噴發,都有一個醞釀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社會理應有所作為,把損失減少。很可惜,冷漠和敷衍,推諉和扯皮,以及"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各人自掃門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的觀念,使我們眼看着一個又一個韓浪式的人物走向犯罪,禍害社會,然後才是懲治和警示。這很被動,代價也大大。通常說,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倘若一個個細胞頻發病變甚至癌變,我們的社會又怎能健康、和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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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密中國大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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