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月姬

第十章 月姬

你懂不懂

什麼是私密

那是絕不可讓外人曉得

也不能讓任何人見到的事

月亮

來到你家

這也是秘密

別讓太陽曉得

也不能讓星星察覺

能夠保守秘密嗎?

趴在棉被裏,點燃一支煙。細雨輕輕打在屋頂鐵皮。好像是春雨。下顎枕在枕頭聆聽那誘人入眠之雨聲。他弄熄煙頭,再度蒙上棉被。屈身、立膝、盡量放鬆,做出懶散姿態,盡情享受棉被溫馨滋味。

這是木曾俊作難得的休假日。刑警這份職業,原無一定作息時間。不,如果仔細查閱,是有明文規定。在相關的規章,或條文中一定有記載。只是沒人去查看罷了。就算查出來,又有何用處。這點他們自己比誰都更明白。因為犯罪者可不管上班時間的。

星期天或者節慶的熱鬧日,是小偷、扒手們的大日子的話。也是刑警們業務最忙的大日子。一天的休假有多寶貴,現在木曾的慵懶姿勢,便是最好說明。一分一秒消逝而去的時間,他寧願如此自由而放縱地過。

枕邊放有一份晨報,他無心情去看。昨天的晚報,已報導了木崎江津子獲釋放的消息。報紙不僅要報導事實,而且還要使讀者看了高興。兩次的投書,兇器的發現,提供了絕好材料。

「謎之投書,我是犯人」

「警察放棄吧,大膽犯人的嘲弄」

等等顯著而引人注目的標題:

「公園石坦出現染血小刀」

清洗乾淨的小刀,在記者筆下變成了染血小刀。在休假日的清晨,他不願看如此胡扯文字的羅列。現在唯有整個的雨聲,棉被的暖和,才能使他感到慰藉。

在隔壁房裏,杉子正在替女兒念畫本故事。久美子時而央求媽媽再做說明,母親則快樂地允諾,木曾似睡似醒地聽着。

「那麼正夫君便到月亮國去了?」

「是啊,你看,這就是月亮國的城堡。」

「嗬!兔寶寶在彈鋼琴哪。月亮國也有音樂會嗎?」

「這是城堡的公主在開歡迎酒會。」

「什麼叫做酒會?」

「公主說歡迎正夫君光臨,並設宴招待,還有跳舞。」

「正夫君也跳舞了?」

「是的,大家都快快樂樂地唱歌跳舞。」

「我也想去。為什麼正夫君能到月亮國?」

「那是因為正夫君是沒有爹娘的孤兒。並且正夫君又很乖,做好事。所以月亮國欽佩他,請他去當王子。」

「我如果也是沒有爹娘的孤兒該多好!」

「久美子,你怎麼說這種話?」

木曾躺在床上也苦笑了。這個女兒,也常說她是月亮的好朋友。現在被釋放的母親,也許和久違的女兒,也圍坐在早餐桌上,如此閑談著也說不定。總之木曾也享受懶懶的空想。他自己在少年時代也有過奇妙的幻想:認為現在的父母不是他親生的爹娘。

自己被惡徒擄走,才會在如此窮困家庭長大。但是真正的雙親卻住在豪華的宮殿,母親是眾多宮女侍候的美麗王妃。有一天,命運的偶然使自己與雙親重逢。由王宮出發的迎接馬車,伴着銀鈴輕脆聲駛到家門口。自己戴上王冠,腰佩短劍,坐上馬車,對着看到宮殿帶來的如山禮品,目瞪口呆的人們揮手。馬車出發直向王宮。養我長大的家,逐漸變小,清風吹拂,奔跑的白馬、鈴聲、搖動的短劍、燦爛的王冠、家不見了……木曾茫然的眸子,追憶著少年時代的夢。久美子,有一天也會為了脫離雙親的桎梏,抱如此幻想嗎?

母女的談話還在繼續著,

「我也想和正夫君一樣,被請去月亮國。」

「那就要像正夫君一樣很乖才可以。」

「可是月亮怎麼會知道我。」

「那媽媽就拜託月亮下一次來請久美子。」

「要怎麼樣去拜託?」

「真的,要如何才好啊?」

「寫信可以不可以。媽媽你替我寫一封信。」

「從前有一個人像久美子寫過信。可是沒有寄到月亮。她說把信放到屋頂上。」

「為什麼?」

「她要等鳥兒飛來替她送到月亮。可是有一天,風吹來把信不知吹到那兒去啦。」

「為什麼不投到郵筒?」

「從前沒有郵筒。」

木曾突然地把棉被掀開,剎那的衝動把他的身體也沖跳起來了。

等一等,你們剛才說了些什麼的!

木曾翻身坐在墊被上。紙門關上的房間里,煙霧瀰漫。即使如此,他仍然點上一支煙,是下意識的動作。思考捲起滾滾漩渦,聯想如奔放的激流衝來。月亮、書信、郵筒。她們母女會話的片斷,在他推理中凝縮。

投書者,會不會是江津子的女兒。

六歲的女孩,加代子是投書者本人。

為何如此認定,此破天荒的推測有根據嗎?

有的,木曾想。回溯命案最初時刻,冷靜觀察一連串事實,就可以清晰看出,木崎江津子巧奪天工的計劃。

木曾於是按順序,檢查自己的推理。

江津子殺害俊二的時候,她已預料自己將遭逮捕。不僅事先預料,而且以自己行動促使就逮。她製造不自然的行兇現場,寄望此舉被識破而遭受嫌疑。

當然,她如願地遭到逮捕。但是她一味否認犯罪。沒有證據,警方焦急。然後來了第一張投書。目睹狼狽不堪的搜查人員,她或許暗自竊笑吧。

(這樣很好,你做得很好。可是,可憐的孩子,你這次寄出的信,不會寄到月亮國的。)

木曾抬起黯淡目光,視野深處,映出一場情景。

新參町,狹小巷口,豎立那街角的郵筒。小女孩跑過去,手拿着一張明信片。踏起腳尖伸手投入。綻在小小臉孔的微笑,她會心地自語。

——月亮,這是加代子給你的信。是媽媽替我寫的。下一次請帶來洋裝禮物。上一回的糖果謝謝。因為我已睡着,不知你來,但是我很高興。每當我請求,你就會來,所以我最喜歡月亮……

小女孩回家,抱着滿懷期待等第二天。可是月亮卻沒有來。再過了一天,小女孩再度站在郵筒前去投函。

怎麼啦,加代子的信沒有送到嗎?沒有關係,媽媽寫的信還有一封。媽媽說是請月亮送洋娃娃的呢。這次月亮能不能接到。月亮,你一定要看啊,郵差先生請把這封信送到月亮……

真悲哀的故事,木曾想。不過,確信這兩張投書如此被投郵,有幾個理由:

加代子說過「我和月亮是好朋友」她也說過「只要我請求什麼,月亮一定會送給我。」她不是誇耀說「這件衣服是月亮送我」的嗎?

為了被捕后能投郵這兩封信,江津子刻意編故事,做投郵訓練的計劃。正如剛才久美子和杉子母女會談一樣地。

對於六歲的小女孩,讓她相信月亮國有女王之事,十分容易。江津子將自己寫好的明信片,交給加代子去投郵。然後每次都以月亮的禮物,把衣服、洋娃娃放置於女兒的枕邊。孩子便完全地相信月亮國女王的存在。同時也是非常快樂的通信。明信片,確實地成為月亮的禮物,獲得女孩的歡心。

逮捕江津子當晚的情景,如臨現場一般地湧上木曾的心湖。她抱擁剛由隔壁帶過來的女兒肩膀:「如果你感覺寂寞,就去告訴月亮,月亮說她最喜歡加代子,你記得吧?」

那時江津子目不轉睛地注視着自己幼小女兒的雙眸。凝視的激烈里,或許隱藏着江津子的心念。她也在檢視過去的訓練吧。

第二天,母親不在家,小女孩突然想起,還有媽媽替她寫的信,應該去寄給月亮——投書,既然在此殺人計劃中,占如此重要份量,她必事先準備好,才交給加代子。

因此,屍體手中握有踏扁的洋娃娃,亦非行兇後單純的臨時舉動。事先江津子已將此事寫在投書里,然後依照計劃執行。由寫上屍體手握洋娃娃事,增加了投書的真實性,使警方因唯有兇手才知此事,而陷入困境。

一切進行都如江津子的計劃。她自己以嫌犯被捕。由外面投書,證實無罪。然後悠哉游哉走出搜查圈。

對於六歲大的幼童,誰會去懷疑?

木曾不知如何處理自己僵直身體般地,緩緩站立。打開紙門,杉子抬頭看他,女兒卻沒有在她身邊。

「馬上吃飯。」

「你怎麼啦,突然……」

「我要去分局。」

「今天不是休假嗎?」

「你別管,趕快去弄。」

「你不是說要帶久美子去百貨公司?」

「你帶她去好了。」

「難得有一天假期。」

「沒有飯嗎?」

杉子默默退入廚房。每次都如此。再費口舌他是不會哼一聲的。說氣,杉子勿寧感到好笑。七十五公斤的巨漢,為了吃飯如孩子般地大喊大叫。

十五年的歲月,杉子便如此容忍過來了。

放下筷子,木曾便立刻起身。他邊穿皮鞋,口裏還在嚼著食物。杉子皺皺眉頭說:「你急什麼嘛?」

木曾打開玄關的門。

「下雨呢,帶雨傘……」

「停了。」

他大步走出去。細小的雨滴,霧一般地飄着,對充滿熱氣的雙頰,帶來舒適的涼意。

說來,釋放江津子的決定是個失敗,他想。投書的明信片,應有準備多份。也許,除投書的兩份外,另有亂寫收信人之明信片交給加代子。小女孩應會保存這些寶貴的信。

搜查兇器時,沒有發現這些,是由於太過注重有形之小刀,而忽略了明信片之故。也許就夾在畫本里。

街頭由於陰雨,顯得格外冷清,如黃昏一般那麼幽暗。木曾以手帕拭面跨入分局大門。

「唷,你不是休假嗎?」看到木曾進來,主任抬起豐潤臉孔問道。

「雖然休假,但有一些想法……」

「太湊巧了,其實我也有一些奇怪想法。」

「什麼事?」

「先聽聽你的。」

主任請他坐下。他一坐下立刻便說:「主任,我解開了投書之謎。」

木曾無疑地有些興奮過度。以致沒有注意到,主任在傾聽中疑惑逐漸變深之事。

他渾然陶醉於自己的推理中。

「除此之外,」木曾斷言道,「無法解答投書之謎。江津子為了製造可憐的共犯,一定很早以前便着手此項計劃。」

「很有道理。」

主任聽后深深地點了頭。但他的眼睛仍注視着手指上幾乎燃盡的煙頭,這點使木曾惑到不安。

「有什麼地方不對?」

「不,」主任仍然低着頭說,「也許,你的推理很正確,只是……」

「證據問題。」

「那也是……」

「拿明信片的指紋去對照加代子便可。明信片由加代子去投郵,一定附有她的指紋。」

「你也知道,明信片雙面都被刮過起絨,普通拿在手上只會留下模糊痕迹。」

「混蛋!這也是江津子的計謀。我沒有注意到此事,她一定考慮到此,才把明信片予以加工。」

「但是,征部用吉的指紋卻十分明確。投書由江津子寫加代子去投,那麼征部的指紋又何時如何印上的。這點你的推理沒有指明。還有——」

「還有什麼?」

「有。」主任莞爾道,「說來有些找碴兒似的,你的推理有決定性的矛盾。」

「那是——」

「兇器。江津子在行兇前準備妥的投書中,能寫出兇器藏在公園,並要警方去尋找。但是她本人卻不能去公園隱藏兇器。而且兇器居然找到。這又如何解釋?」

「嗯。」

木曾語塞。自己推理的最大弱點即在此。不錯,她能寫出兇器所在地點,但她無法去藏。

「問題在於我們的木曾,如何去解這個矛盾。」

主任的話,引起了木曾的蠻勇大志,他大聲吼道:「兇器是假物。」

吼過之後,木曾自己吃了一驚。這一句話竟然引出了一種想像。

「假物?」主任也驚嚇地叫道。

「是的。公園找到的兇器。如同投書一樣,也是事先準備好放置的。江津子的哥哥是醫生。她或許在某種機會得悉俊二的血型。她從哥哥診所拿出輸血用血液,塗在小刀,並加上肥皂水的清洗。然後塞進石垣間。」

對啊,這麼簡單的事,怎麼沒有想到呢。木曾得意地看主任,可是主任冷靜的視線和言語一起反擊過來:「如果發現的小刀是假物,那麼實際刺死俊二的小刀又到哪裏去了,問題依然又回到原處。並且在這裏碰壁——」術曾的雙肩於是垂落下來。自己的推理仍然有誤。所有一切思考之終點,始終橫擱著一把小刀。那把小刀似乎保護著江津子的安全。

「如果那個小女孩,」木曾喃喃道,「說出在媽媽不在家時,去投郵了兩張明信片……」

「那不行。」

主任一言阻止了木曾。

「她是個六歲的小女孩。如果她真的如此供述。律師便會毫無疑問地主張,那是捏造的證言,而會加以粉碎。你能讓只六歲的小女孩站在法庭,做宣誓,作證嗎?」

木曾的雙唇發抖,生氣自己的低能無力,生氣自己非依賴幼小女孩即不能證明江津子的罪行。他只想到法庭場面心就陣疼,六歲的女兒,和久美子是一樣年齡。

他咒詛自己。

(要鎮定,拋開這種無道義想法,手段另外還有,你一定還漏掉一些什麼。)

「並且,」主任繼續道,「兩份投書有顯然順序。一號投書供述他是目擊者。二號投書則否認前述,並道歉后自承兇手。如果是孩子投函,難道不會弄錯順序。這也不能以巧合來解決。這些方面木曾君的推理,是否需要更進一步的思考。」

主任的指摘,具有重要意義。的確,投書順序如果顛倒,其企圖有被揭破之虞。孩子沒有決定順序之能力,江津子不會不注意到此點。

興奮高昂地走入分局的氣勢消逝了。一個推理經常包容有對立之矛盾。堵住搜查向前者為一面堅牆,難道沒有突破此計劃手段嗎?

對着陷入苦思中的木曾,主任笑着說:「那個偽鈔的犯人查到了。」

「嗯。」

「沒有什麼,只是一個國中一年級的孩子。」

「這樣的嗎?」木曾毫無興趣地答道。他現在沒談論偽鈔的心情。當前問題是殺人命案。

「那便是剛才我說的稍稍奇妙的事情。這個國中一年級生是那個望月鎮一家果菜鋪的孩子。」

「望月鎮?」木曾抬頭。主任的眼睛含有笑意。

「剛才望月分局搜查主任打來電話,他說偽鈔只做了三張,是用膠帶粘起來的粗糙品。但是那個不知偽鈔而收到的人,卻拿去新參町的香煙店買香煙——」

「那是二十六日晚間的事吧?好像是俊二遇刺前一天晚上。」

「是的。買香煙的人也已查出。」

「誰?」

「征部用吉。」

「什麼?」

剎那間木曾的雙眼睜大起來。那個男人在命案的前晚出現於江津子住家附近。

「先前木曾君到過望月分局。因此對方也對征部稍為注意。因此征部的名字出現,他便通知我們。」

「偽鈔犯人是昨天傍晚被發現。」

一位望月鎮的主婦,在「原崎莫菜店」買菜時,覺得找錢的一百元鈔票觸感不同。細看鈔票,好幾處用膠帶接連,拿出自己的百元鈔票比,又小了一些。於是她遞還找她錢的男孩。

「這張好像假鈔。」

少年臉色立變,他一把拿回,捏成團塞入口袋。並換了一張給該主婦。

當時旁邊另有一位顧客,她是本地銀行的女職員,由於職業性的興趣便道:「拿過來,我來替你鑒定。」

少年頓時掩住口袋害怕地後退了一步,然後奔出店外。兩個女人都感到奇怪。

銀行女職員回程碰見了一位刑警太太。她便以供參考為前提說出剛才情形。不久后,分局人員便找上了「原崎果菜店」。

少年不一會便供出實情。他告訴警方,靈感得自雜誌中。第一次使用對象是付給照像館,他並說他只偽造了三張,還痛哭流涕地請求警方原諒。

分局人員趕至被部照像館。征部說少年付他偽鈔時,因趕二十六日早上赴上田的班車時間,所以沒有仔細看,便放入口袋。可見他沒有故意使用偽鈔。

「也就是說,」主任像自言自語般地,「征部不知情收受偽鈔之事,可以相信。但是命案前一天到過行兇現場之事,卻使我無法釋懷。」

「征部因何事到上田,和我面談時他沒有提過……」

「這點望月分局已做過調查。征部說,二十七日他要去伊豆半島。在此四五天前,到上田買了一雙皮鞋。鞋子太小,穿了腳疼。因為要去旅行,所以想去鞋店交涉換一雙。」

「嗬!」

「鞋店說假如沒有穿可以換,但是穿過的鞋就不行。他只好死了心想回家,卻臨時興起去看了一場電影。並於散場后順便買了一包煙。買煙的地方便是新參町的那家香煙店。」

「還說得通嘛!」

「不錯,並且命案之日起三天,他有確實的不在場證明。這一點和投書的指紋,如何連結。並且指紋又是墨水印上,投書是用鉛筆書寫無法了解。」

主任說着端起茶壺替自己與木曾倒茶。這種茶只是顏色較濃,卻無茶味與香味。但他還是大口地喝了下去。

走出分局時雨已歇止,軟弱的陽光,穿透雲層,泥土發出撲鼻的香味。樹木枝節已抽出芽蕊,十分新鮮,梅雨季到了,木曾想着邊走邊做了幾次深呼吸。

說來,是個無甚意思的休假日。久美子她們,現在或許在逛百貨公司。他原來計劃帶她們出來吃吃飯,並看電影的。假日的快樂並非屬於他一個人,卻如此白白地糟蹋掉了。雖然是和孩子的約會,但失約的愧疚則並無兩樣。他想,現在趕到百貨公司,也許還來得及和她們會合。

木曾走向鬧區。百貨公司位於市中心區的海野呵,在這個邊遠的城鎮,算是個新顆的建築物,裝設有電梯、電扶梯等。在上田市上銀座購物的誘人號召,也似乎滿足了人們的購買慾。

走到百貨公司前,他忽然又改變了主意。時間已過中午,孩子們或許已轉到電影院也說不定。既然已來到此,他想順便到新參呵看一看。

命案前一天,征部到過行兇現場附近之事,一直在他腦里盤桓不去。

木曾自己苦笑着,走過百貨公司門前。

「對不起,無論如何也想不起來。」

坐鎮香煙店櫃枱后的中年老闆娘,對着木曾無奈地搖頭。命案發生以來,他們已很熟悉。

「別的刑警先生也來問過好多次……因為發現偽鈔是打烊后的事,究竟誰拿來用,實在想不起來。」

說來也難怪她。

「幾點打烊的?」

「大約九點左右。到那時候,路上已沒有人了。」

「瘦瘦高高的男人,大概傍晚來到這裏買煙。這個人是單獨一個人,或者有走進巷子。我想知道這一點。」

「又是幾天前的事情,況且我很少注意客人的面貌……」

「謝謝,打擾你了。」

木曾失望地離開。又一次徒勞的拜訪。可是,征部的指紋又如何印上去的呢?

巷口邊上豎立着一個郵筒。命案之夜,從這個郵筒拉一條繩索設下了警戒線。

木曾走近郵筒。從此能一眼望到巷子底。行兇後的江津子通過此地走到食品店。十幾分鐘后,再走過這裏回家。然後,如果自己的推理沒有錯。第二天她女兒便在這個郵筒投下那張明信片。

豎立於街邊的郵筒。兩張明信片便從這個開口處投入——投入這個開口處——「呀!」

自己的話語,產出聯想,思考連結而上。投入的東西不止明信片呀!

兇器也是被投入到這個郵筒里。

想來雖然唐突,但這個推理不會錯。木曾真想揍揍自己的腦袋。這可不是太簡單的詭計嗎?染血的小刀當然不是光禿禿地投入郵筒。它被放入信封,貼上郵票,投入這個郵筒的。

行兇後,江津子迅速洗凈小刀,放入準備好的信封,立刻出門走向食品店。拐巷口時悄悄將它投入,然後向賣煙老闆娘打個招呼慢慢走過。一瞬之間她便完成了計劃。

兇器並非消失。而是由郵差以最安全的方式送走。我的推測,公園發現的兇器是假物,是正確的。只要預知俊二之血型,找到同一形狀小刀並非難事。

利用兩把小刀的投書詭計,於此完全識破了。可是江津子又把小刀寄到何處呢?這種郵件的投遞,不會引起郵務人員懷疑嗎?

木曾離開郵筒,走向郵局,在雨後的泥濘路上,木曾的皮鞋發出濺踏聲。

抑住些微悸動,木曾推開郵局大門,他舔舔乾涸嘴唇趨向窗口。

「我是上田分局的人,想見見郵件收發的負責人……」

年輕的郵務員從玻璃后應道:「有什麼貴事?」

「從新參町某一個郵筒收郵件的……」

「喔,是那個郵筒的開函人嗎?」

「是的,開函?」

郵務員露出笑容道:「你想知道打開郵筒的人吧。」

「是的,上個月二十八號的。」

「請稍等。」

郵務員輕快地起身走入內室。四十歲左右,氣色很好的男人,立刻出現木曾的面前。

「我叫西山。二十八日是我擔任新參町方面的收信工作……有什麼事?」

「我有些事想請教你,」木曾調整了呼吸問道,「二十八日上午,當你打開那個郵筒時,有沒有注意到特別的郵件。」

「什麼樣的特別|」

「就是和平常的明信片或信封不同的郵件。」

「……是不是商品樣品之類的東西?」

「是的,也就是說信封里有東西之類的……」

「光這樣說也不好判斷。若是第四類第五類郵件,內容就非常繁雜。那一個郵筒,這類的郵件也不少。」

「第四類是什麼……」

「盲人用點字,通信教育關係類,還包括農產物種子與種苗。」

「嗬。」

「若是第五類,」中年的郵局職員得意地說明道,「書籍,印刷類至事務用書類。商品樣本。此外不包括在第四類之一切郵件。只要在限制重量內,而非禁製品,任何物品都能交付郵寄。」

「任何物品?」

「是的,當然第五類的郵件,限重一千兩百公克以上則不行。另有長度四十五公分,寬度二十公分,厚度十五公分之限制規定。」

「喔,知道了。」

木曾的眼睛亮了一下。一把小刀不可能會超過限制。

「那麼,」他開始請教第二個問題,「收件人不明的郵件將如何處理?」

「當然退回發信人。」

「發信人若不明呢?」

「那就叫退回不能。這個時候就會在地方郵局,或在發送的郵局拆開。如果拆開后仍不能判明退回處,便保管三個月期限后,做丟棄或拍賣處分。」

「嗯。」

木曾又陷入苦思。江津子應該知道這些事。她不可能冒被退回,或被拆開的危險。郵件一定會被送到。那麼又送到何處呢?

這個問題以後再來解決,木曾想。反正解開了兇器之詭計是個大收穫。

當他道謝欲離開窗口時,不意看到年輕郵務員桌上的小刀。形狀、大小和公園發現者相似。

「我再請教你,」他笑着說,「放在你桌上的小刀,也能以一般郵件寄嗎?」

郵務員露出奇妙臉孔:「要寄小刀嗎?」

「我是說假如要寄的話——」

「也可以。只要包裝妥善,加付費用應該沒有問題。」

「也就是說,同樣投入郵筒也可以……」

「沒有問題,若是這把小刀的話。」

郵務員把小刀放上秤台,以職業性口吻說:「兩百三十公克,依第五類費用二十四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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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的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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